其他部门事业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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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109
专题名称: 其他部门事业费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597.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其他部门事业费包括民兵事业费、华侨事业费、旅游事业费、工商管理事业费、税务事业费、统计事业费、财政事业费、审计事业费、农税征收费,以及乡镇财政干部经费等,系1982年增设科目,1982年以前列在其他支出项目。“六五”、“七五”时期分别为101.1万元、712.1万元。1991~1992年支出增长迅速,计支出751.3万元。 第三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解放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不断增加。1952年为2.2万元。“一五”、“二五”时期分别为47.6万元、81.4万元。1963~1965年计支出94.3万元。第三至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又依次达到129.3万元、186.1万元、379.1万元、718.5万元、1389.2万元。1991~1992年继续增长,计支出822.1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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