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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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唯一号: 130334020230002102
专题名称: 文化事业费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596.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市文化事业费1952年支出1.5万元。“一五”时期7.1万元。“二五”时期37.5万元,其中,1958年建宽银幕电影院1座、航空模型俱乐部1座。1963~1965年支出19.9万元。第三至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支出逐渐增多。“三五”时期54.2万元,“四五”时期88.1万元,1975年建成泉州宋代古船陈列馆。“五五”时期103.2万元,较大的支出项目有高甲剧团排练场基建6万元。“六五”时期达207.1万元,较大的支出有图书馆迁址征地33万元,罗溪电影院基建补助4万元。“七五”时期比“六五”时期有所下降,为106.7万元,主要有文化活动中心征地30万元,国际木偶节活动经费支出5万元。1991~1992年,支出剧增,两年计113.7万元,主要有区文化活动中心基建50万元,文化馆基建15万元,河市电影院修建10万元,俞大猷纪念馆基建5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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