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石狮建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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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唯一号: 130332020220001654
事件名称: 1987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石狮建市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09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2月17日
发生地点: 石狮

事件描述

1987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石狮建市(县级),以原晋江县石狮、永宁、蚶江3镇和祥芝乡为石狮市行政区域,由省直辖;1988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委托泉州市人民政府代管石狮市的行政工作。同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为省定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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