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制定《安溪县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基准地价》(试行)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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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唯一号: 130332020220000919
事件名称: 1994年4月制定《安溪县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基准地价》(试行)工作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19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4月
发生地点: 安溪县

事件描述

1994年4月,制定《安溪县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基准地价》(试行),作为招商中评估土地价格和征收土地有关税费的依据。2000年,完成全县基准地价的修编工作,通过市土地局验收。2001—2002年,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2004年4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编更新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华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作,对全县规划区面积约27.5平方公里和22个乡(镇)建成的镇区土地,开展新一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是年底,全县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编更新基本完成。2005年,完成新一轮安溪县城镇建设级别和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全县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编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并报县政府批准。9月,发布公告。10月1日开始施行。2007年,对全县主城区规划区面积约28.8平方公里及其23个乡(镇)近期城(集)镇规划区土地,开展新一轮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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