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9日安溪县政府发出《关于茶叶产品税、特产税实行评产定税源头征收征管办法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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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唯一号: 130332020220000051
事件名称: 1992年4月9日安溪县政府发出《关于茶叶产品税、特产税实行评产定税源头征收征管办法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12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2年4月9日
发生地点: 安溪县

事件描述

1992年4月9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茶叶产品税、特产税实行评产定税源头征收征管办法的通知》,决定从1992年起,茶叶产品税、特产税实行评产定税、源头征收的征管办法。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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