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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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唯一号: 130331020230001644
机构名称: 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14/001
起始页: 0572.pdf
起始时间: 1997年8月15日

机构描述

1997年8月15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宣传活动;负责公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工作;负责指派、协调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事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事务的办理情况;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基金及其资金使用、法律咨询。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刑事诉讼辩护、代理;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见义勇为者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公证;其他需援助事项。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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