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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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唯一号: 130330020230005027
人物姓名: 曾公亮
人物异名: 字:明仲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1304.pdf
时代: 北宋
出生年: 999
卒年: 1078
籍贯: 泉州

传略

曾公亮(999~1078年),字明仲,泉州人,宅在三朝铺,宋咸平二年(999年)生,楚国公曾会次子。 天圣二年(1024年),曾公亮登进士第五名。天圣六年授会稽(今浙江省绍兴县)知县,组织民工治理镜湖,百姓受益。 几年后,曾公亮奉召入朝,任国子监直讲,又改任诸王府侍讲。任期满,朝廷用典故考试馆职①,曾公亮文章受到赏识,授集贤殿校理、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继而擢升天章阁待制,赐金印紫绶。不久,曾公亮改知制诰兼史馆修撰,任翰林学士、判三班院②。三班院官吏受贿枉法,不少王公贵族子弟倚仗势力托求官职,曾公亮严肃章程,三班院官吏不敢再胡作非为。 康定元年(1040年),朝廷命曾公亮与枢密副使、参知政事丁度等人采集古兵法及本朝计谋方略编撰《武经总要》,5年书成,仁宗亲自撰写序文。此书分前后两集40卷,前集备一朝之制度,后集具历代之得失,主要记述以北宋为主的历代军事组织、制度、步骑兵教练、行军营阵、战略战术、武器的制造和使用、边防地理。以及历代用兵故事、阴阳占候等军事史料,附有大量插图。此书最早记载火炮火药法、毒药烟球火药法和蒺藜火球火药法三种配方;其“指南鱼”的制作方法说明中国在公元11世纪就已经掌握了地磁倾角的原理,并用来制造指南仪器。在疆域地理方面,记述“从屯门山(在今广东省东莞市南)乘东风西南行,七日至九乳螺州(今西沙群岛)”,表明早在北宋中国水军就在西沙群岛一带行使主权。 至和元年(1054年),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为百姓除害兴利,大力整顿社会治安,境内夜间门户不闭,民间称为“曾开门”。 之后曾公亮又被召入朝,仍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不久,擢升给事中、参知政事,加礼部侍郎,受任枢密使。嘉祐六年(1061年),授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嘉祐八年,仁宗驾崩,英宗即位,加曾公亮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 曾公亮在任,内修纲纪,除弊政,裁减冗兵,改制图籍,周知四方兵数增减、三路屯戍众寡、地里远近;外争国格,平息边犯,制止契丹渔人过界河捕鱼和私通盐舟。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逝世,神宗即位,加曾公亮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神宗很想强兵富国,曾公亮多次在神宗面前推荐王安石。王安石当政后推行“变法”,曾公亮不顾守旧派的攻击而全力予以支持。 熙宁二年(1069年),进曾公亮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曾公亮因年老避位。熙宁三年九月,授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故城在今河南省孟县境内)节度使、集禧观使。 曾公亮主张废除弊政,为百姓减除疾苦,提倡为官温和仁爱,不滥用刑罚。时密州(治所在今山东省诸城县)百姓于耕田时发现银子,争相强取,大理寺把他们都当作强盗定成死罪。曾公亮以为,这与盗窃民家财物有区别,原先被定成死罪的人,因曾公亮处事公正都被赦免。 熙宁四年,曾公亮起任永兴军(治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判官。一年后回京师,以太保官衔辞官。 元丰元年(1078年),曾公亮逝世,享年80岁。神宗亲临致哀,罢朝三日,诏赠太师、 中书令,谥号宣靖,配享英宗庙庭,并亲笔为曾公亮墓碑额首书写“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墓在河南省新郑县八千乡亲店村。 除《武经总要》外,曾公亮还有《英宗实录》、《勋德集》、《演黄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元日唱和诗》等著作,并参与修撰《新唐书》。 子曾孝宽,神宗朝官至枢密院使、吏部尚书。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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