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天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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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唯一号: 130330020230000600
人物姓名: 曾天民
人物异名: 号:翰笙
文件路径: 1303/01/object/PDF/1303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942.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905
籍贯: 永春县

传略

曾天民,号翰笙,县城西门内人,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生。原为湖洋乡刘氏子,家贫,襁褓时即过继给曾家。三岁,随母南渡马来亚吧双寻父,童年时即帮助其父经营小咖啡店。每日送弟入学,经常在教室外听教师讲课。校长朱某(佚名)看他有求学愿望,雇为校役,并准免费就读。在学成绩优异,得提前高小毕业。不久,应聘任该校教师,民国12年(1923)加入中国国民党。13年回国,在福州跟校长朱某补习中学课程,第二年考入厦门大学先修班,再考入该校本科。他主修教育,辅修理科,文理兼长,故毕业后中学课程各科教学均能担任。求学期间,他还在校外中小学及市总工会兼课兼职,以补学费之不足。 民国19年,大学毕业。翌年,应上海泉漳中学之聘,任教务主任。21年,淞沪抗战爆发,学校停课,乃回福建,先后担任国民党厦门市党部整理委员、执委和仙游县教育科长。后应好友苏克惠之聘,任永春中学教务主任。26年,参加国民党特务组织复兴社的外围忠义救国会,任小组长,并出任国民党永春县党务指导员。抗日战争发生,他组织抗敌后援会和战时服务团,训练消防救护队员,劝募救国公债,慰问征人家属。27年秋,任永春中学校长。越年,学校内迁达埔乡。当时,学生患疟疾病者甚多,他延聘庄志烈、黄贞明为校医,并购备大量金鸡纳霜等药物,做好医疗防治工作。 民国30年,天民在福建战时省会永安参加三民主义青年团,先后担任该团闽南分团部筹备于事、永春中学分团筹备主任,后被派送到重庆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受训,进行过危害人民的活动。31年秋季,经省教育厅批准永春中学增办高中,他吁请地方热心教育人士捐资,发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挑沙抬石,建教室5座10间,三层宿舍楼1座。 天民担任永春中学校长,前后11年,成绩比较显著。他以校训“精毅诚朴”律己育人,养成良好学风,在全省历届毕业生会考及投考大专院校的录取率,都位居前列。在“精毅诚朴”四字里,他尤重“诚”以待人,故教职员工认真工作,学生勤于学习,教学相长,学校声誉日隆,南安、惠安、安溪、德化、大田等县学子,纷纷负笈来学,生数发展至1000多人,成为全省规模较大的中学之一。 “师道球严”,“严师出高徒”,是他教育观点之一。每个学年,从新生入学考试到学期考试、毕业考试,他都亲自过问,严格要求。他爱惜人才,有些学生经济上有困难,或出校后找不到工作,他都尽力帮助。 民国38年8月永春解放后,印尼侨领尤扬祖约聘天民赴印尼万隆任中学校长,他以永春中学校务未移接婉谢。1951年初,他在上海同乡周公甫处,遵照上海市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反动党团特登记。1954年初,晋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遣送内蒙古劳动改造,于1955年病故。1984年6月,晋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曾天民解放前所任反动职务和活动,1951年初经主动向上海市公安机关办理自首登记,有悔罪表现。根据“坦白从宽”的政策,以原判定罪科刑不妥,撤销1954年原判,重新宣判无罪。 天民有子女11人,除长子、次女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外,其余均大学毕业,并在各有关部门工作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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