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回族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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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70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回族习俗
分类号: K892.2
页数: 2
页码: 625-6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回族人口分布于泉州地区,信奉伊斯兰教,保留独特风俗。饮食中禁忌阿訇宰杀,重视民族礼仪食品“油香”,有特色油炸食品。婚俗坚守一夫一妻制,婚礼存在特殊仪式,并属于伊斯兰教仪式。丧葬坚持简朴肃穆,不允许悲哭,墓碑上有阿拉伯文和“清真”标记。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回族习俗

内容

至2007年,洛江区回族人口有2608人,主要有郭、丁等姓,分布在万安杏宅、琯头及河市溪井等社区(村)。回族信奉伊斯兰教,教徒称为穆斯林,保持其阿拉伯先人的宗教信仰和独特的民族习俗。有部分由于历史原因,受汉民族文化影响,放弃伊斯兰教信仰和回族风俗,改信其他宗教。
  一、饮食
  回族人肉食以牛、羊为主,牛、羊、鸡、鸭非经阿訇宰则忌食。“油香”是民族礼仪食品,凡是婚丧喜庆、岁时节日,待客送礼都炸油香。品种有面粉甜油香,象征安乐欢庆、团结友谊:糯米油香,象征吉祥幸福,两种油香均用于喜庆与节日;面粉咸油香,用于表达对亡人的怀念,归真(死亡)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纪念、卒忌及二周年内的节日均炸面粉咸油香,以示哀悼;甘薯粉油香,以米饭、薯粉、萝卜、香菜、葱、蒜、虾皮、花生仁为原料炸制而成,专用于娩忌;甘薯油香,表示对亡人极度悲哀,主要用于丧事。炸油香时,忌外人观看。此外,油酥花茧、油酥脆花是境内回族独特食品。前者以面粉、白糖、花生仁、芝麻、冬瓜糖为原料油炸制成;后者以面粉、糖水、花生油为原料精制成型,美如花朵,用于喜庆佳节,送礼待客。
  一、婚嫁
  《古兰经》既规定男子“可以择娶二至四妻”,又规定“还是娶一妻为宜”。回族人遵循后一规定,严守一夫一妻制。婚事一般由长辈或委托亲友提亲,若男女互有爱情,父母不加干预。订婚仪式择于“主麻日”(星期五)举行。送聘金、彩礼、嫁妆之俗与汉族略同,筵席用牛羊肉,加各色油香;最贵重的嫁妆是《古兰经》。结婚前夕,男女全身沐浴,以示洁净无秽。
  婚礼当天,男家在《古兰经》前焚香点烛,供红米圆,感谢真主恩赐良缘。新郎由亲友陪同往女家迎亲回来,由阿訇主持婚礼。大厅前朝西搭一小平台,请阿訇上坐诵《依札布纷(婚配经),新夫妇跪在洞房床席上聆听。诵经毕,问证词,夫妇俩同声回答“戒卑路土”(我愿意)。随后,阿訇把“金豆”撒向新夫妇身上,祈求“安拉”赐生贵子;另撒“金豆”在地上任人拾取,称“散天课”(施舍贫民)。后世不用“金豆”,而用红枣、桂圆干、花生果、栗子、白果或硬币代替。最后,新夫妇双手摸脸做“都哇”感谢真主,婚礼告成。其余礼俗与汉族大同小异。
  三、丧葬
  人临终移厅中三块床板上,脸朝西(伊斯兰圣地方向)。人亡,称“归真”,井水浴尸,全身裹以白布,放人“塔卜”(尸匣,上盖白布)。回族人认为死亡是真主赐往“天堂”“乐园”,丧葬全过程不悲哭。在浴尸、殡礼、下葬,阿訇诵祈祷时,绝对肃静,切忌向死者行鞠躬礼。回族丧事简朴肃穆,早亡午葬,夜死晨埋;一人归真,全族互助;尸前不陈供品,出殡不择日,不用鼓乐。坟墓用花岗石砌造,以石代棺,圹底铺樟脑、香料;置尸脸朝西,圹上盖石板7条;墓碑雕刻半月和云彩,上端有“真主至大”阿拉伯文,碑座有“清真”标记。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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