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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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65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保健
页数: 3
页码: 595-59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洛江区在妇女卫生保健和幼儿保健领域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包括妇女卫生保健法制与服务网络建设、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妇科常见病防治以及幼儿保健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实施效果。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保健

内容

第一节 妇女卫生保健
  一、保健法制与服务网络建设
  1997年11月,洛江区妇幼保健所建立后,组建妇幼保健基层指导组,对5个乡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乡镇配备妇幼专干,77个行政村有妇幼保健员。1998年7月,洛江区卫生局成立助产技术考核组,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助产技术机构考核评分标准》,对全区5家医疗保健单位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进行校检;重新审核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的资质,不合格者依法收回。2002—2004年,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至2007年,全区配备妇幼专干12名,乡镇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业务人员45名,村保健员67名。
  一、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
  至2003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实施止,当年全区1326对青年接受婚前保健检查,检查率100%。检出各种疾病319人,疾病检出率12.03%,暂缓结婚52人,不宜生育1人。开展婚前咨询,进行保健指导。但自新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取消了强制性婚前检查,婚前检查受检率呈直线下降。2006年接受婚前检查人数为0。
  2007年1月,国家实行强制免费婚检制度,全区参加婚检人数3139人,参检率达100%。检出患有疾病人数1165人,患病率37.11%,暂缓结婚63人,针对婚检中发现的各种疾病及异常情况给予正确的治疗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三、孕产期保健
  1997年起,全区以孕产妇系统管理为重点,实施《福建省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加强孕产期的产前检查,做到早期建卡,筛查高危妊娠并追访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1998年,全区活产数1736人,新法接生1736人,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1505人,住院分娩率87%,孕产妇死亡3人,死亡率172.81/10万;新生儿死亡15人,死亡率为8.6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产前检查3次的占87.61%;产后访视3次以上的88.53%;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1999年起,全区逐级培训母婴保健业务技术,实行每年一次的产科质量或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制度。5个乡镇卫生院均成立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建立妇幼卫生资料档案柜,改善产房条件,提高住院分娩率。2004年,马甲中心卫生院引进中高级人才,实现剖宫产、宫外孕等妇产科中大型手术零的突破。2005年,对全区6家母婴保健机构重新考核定级,其中虹山、罗溪、河市、双阳4家助产技术服务机构通过一级考核标准,马甲中心卫生院助产技术服务通过二级考核标准,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2006年,新《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实施,制定加强全区孕产妇保健管理、降低两个死亡率的干预措施。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掌握本乡镇孕产妇基本情况并建卡、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确保至少配备专职妇儿保健人员各1名,掌握全乡镇“两管”情况,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筛查高危孕产妇,填写每位就诊孕产妇的“保健手册”。2007年,全区总产妇数2066人,活产数2076人,产前检查1980人,检查率95.38%;产后访视1955人,访视率94.17%;新法接生2076人,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2075人,住院分娩率99.95%;高危产妇553人,筛查率26.77%;发生孕产妇死亡1人,发生率8.17/10万。
  四、妇科常见病防治
  1997年起,根据《女职工劳保要求》和《妇幼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妇科普查普治工作。2005年由区卫生局与计生局联合举办妇科病普查培训班,区妇幼所负责全区妇科常见疾病筛查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根据《福建省妇科常见疾病筛查工作管理办法》,对辖区妇科常见病筛查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质量检查和评估,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执业许可证4家。每年配合区计生部门,利用计生“两查”、“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妇科疾病的普查普治工作。至2007年底,对10842名已婚妇女进行健康查体,查出各种疾病4791人,疾病发生率44.19%。
  第二节 幼儿保健
  一、母婴喂养
  1997年起,全区推广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成立洛江区创建爱婴医院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对专业人员进行18小时,其他人员6小时的规范化培训。区妇幼保健所成立孕妇学校,各助产技术机构产科病房内取消婴儿室,设母婴同室床,母乳喂养率90%。2002年,全区5家助产技术机构均被授予“爱婴医院”称号。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
  2005年,马甲医院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儿血样的采集的送检工作,提高筛查率。全区采血1016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79%,阳性病复诊率100%。2007年,全区采血1154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6%。对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反馈的可疑阳性者做到及时通知,督促复查,使阳性病复诊率100%,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
  三、儿童保健
  (一)散居儿童保健
  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以乡镇为单位对0—7岁儿童进行体格检查,查出体弱儿建立卡、册,针对儿童病因及时矫治,指导喂养、护理。1997年全区对11119名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受检率80.44%。1998年,全区实施《福建省儿童系统管理办法》,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开展预防接种,对全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严格实行“4.2.1”或“3.2.1”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四病”(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的防治及学龄前儿童体检工作。2007年,全区0—7岁儿童14040人,进行保健管理13100人,保健管理率93.30%。其中3岁以下儿童6214人,系统管理5728人,系统管理率92.18%。检查出体弱儿325人,对体弱儿全部进行专案管理。全年婴儿死亡率6.26%。对5岁以下儿童进行营养评价,实查人数9427人。
  (二)集居儿童保健
  1998年起,全区持卫生许可证办园,教师持健康证上岗,儿童凭体检单入园。2007年全区入托园儿童数3534名,3497名在园儿童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98.9%,其中新生入园体检率100%,旧生一年一度的体检率96.8%。全区有保教员304人,参加健康体检262人,体检率86.1%,发放健康合格证247人,健康体检合格率94.2%。区妇幼保健所定期培训保教人员,指导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向保教人员和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按计划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每年进行1次体格检查。区卫生行政部门每三年组织对托园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托园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急、慢性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托幼工作;儿童入园要凭健康检查合格证、计划免疫接种证入园。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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