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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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6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共卫生
分类号: R126.4
页数: 3
页码: 590-59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洛江区在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学校卫生等领域采取的一系列工作举措。其中包括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城区餐饮卫生管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因素调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也涵盖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内容,包括学生健康体检、常见病防治工作等。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公共卫生

内容

一、食品卫生
  (一)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1998—2002年,洛江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对学校及周边环境食品卫生专项检查。2004—2007年,以控制学校及周边地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率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以学校周边饮食店,学校(幼儿园)食堂为主要对象,联合教育、工商等有关部门,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经营情况,各餐饮店凉菜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采购索证管理情况,小型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硬件设施配备等情况以及各食杂店小食品、儿童食品的质量安全。
  2004—2007年,重点强化节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业、农贸市场、超市;检查内容涉及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饮食店的卫生管理是否形成制度化,是否有量化等级评定,是否有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等,对卫生设施及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当场责令改正。
  (二)城区餐饮卫生管理
  1997年,洛江区重点加强低档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2004年起,整治规范小饮食店的经营,重点包括万安、双阳的餐饮单位,使其卫生条件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日常食品监督工作,城区的小餐饮店、小副食店等经营行为有很大的改观。当年,结合泉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及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区卫生局制定的《洛江区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城区餐饮店及企业、学校食堂180家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申报单位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餐饮业卫生信誉度分级,对评出A、B、C级的单位卫生许可证加贴标志,评为D级的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给予相应处理。2007年,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监测和规范管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率97.73%,对不合格者全部调离岗位。
  (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1999年起,全区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活动,加强对水产制品甲醛、农残和食(饮)具卫生的监督检查。2004年后,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讲座,利用电信短信息平台开展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温馨提示等警示语标记,张贴于餐饮单位醒目位置,提高餐饮业相关人士和广大消费者专项整治知晓率。下派监督员指导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合入户检查的形式,发放自查自纠表。同食品经营负责人签订“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责任状”,要求餐饮单位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建立索证、台账制度。在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添加剂予以没收、销毁。
  (四)“问题食品”监管
  2004—2007年,查处食用河豚、织纹螺、“瘦肉精”污染的猪肉、“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系列产品”“剑石牌”香甜泡打粉和违法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查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采购不明品种和来历的原料,严禁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加工、销售、贮存河豚及织纹螺;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完善和落实肉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制度,严把原料进货关,确保各餐饮单位从正规渠道采购猪肉,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
  一、职业卫生
  (一)职业卫生监督
  2006—2007年,开展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为重点的作业场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对全区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80家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落实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放射源使用单位落实申报,规范管理,限期办理放射卫生许可证,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2006—2007年,制定《洛江区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方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全区范围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73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5家、外商独资企业17家、事业单位5家、私营企业15家、股份合作企业6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家、未注册企业11家;涉及职工总人数13055名,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4839名(女工2043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别为“三苯”47家、粉尘22家、电离辐射6家、噪声6家、汽油2家、铅及其化合物2家、一氧化碳3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21家,占调查总数28.8%;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企业5家,占调查总数6.8%;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的企业28家,占调查总数38.4%,其中由市、区两级职业病专业防治机构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17家,占调查总数23.3%,查出铅中毒的职业病人388名;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的企业11家,占调查总数15.6%: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企业7家,占调查总数9.6%;设立职业卫生负责人制度的企业30家,占调查总数41.1%;设置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及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45家,占调查总数61.6%。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游泳场所卫生监督
  2006年起,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其及时、如实地纪录场所内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和相关纪录,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
  2006年起,督促公共场所建立和落实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对空调设备和设施进行清理和消毒,从业人员持健康及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三)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2006年起,对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消毒处理和水质监测情况等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加强以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2007年,设立2个监测点,抽取自来水管网末梢36份,合格30份,合格率83.33%;水源水质样品2份,合格2份,合格率100%;出厂水水质样品24份,合格24份,合格率100%。
  (四)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
  2006年起,专项整治化妆品卫生,净化化妆品经营市场,规范化妆品的销售与使用,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2007年,抽检20家次样品50份,依法处罚抽检不合格单位2家。
  四、学校卫生
  20世纪50年代,县级泉州市各中小学配备保健指导员,指导学校卫生工作。20世纪80年代,境内各中小学开设卫生课,运用广播、讲座、墙报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997年后,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区疾控中心每年组织对各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性健康情况进行体检,主要体检指标有身高、体重、视力、胸围、五官、肺活量、血压、脉搏、内外科等。在中小学开展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氟病、夏秋季等相关传染病及其他健康教育课程。为做好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邀请市医院一些资深主任医生到体检组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为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帮助。此外,在每年的高考、会考期间,区卫生局与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小组、医疗后勤小组、环境消杀小组等,联合整顿考点学校及周边食杂、餐饮摊点,查处、取缔不合格经营单位,对考点学校的教室、宿舍、下水道、周边场所区域进行专业消杀,派专业医疗卫生队伍入住考点学校,做好考试期间卫生防护工作。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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