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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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6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分类号: R199
页数: 3
页码: 588-59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洛江区在卫生防疫领域的工作和举措,包括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卫生村镇、除“四害”活动、改水改厕工作以及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方面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推动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除“四害”活动、改水改厕工作、食品卫生监管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工作举措。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爱国卫生运动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一、创建卫生城市
  20世纪60年代,泉州市(县级)在农村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粪,改水井、厕所、坑灶、畜圈、环境)活动,推动农村爱国卫生运动。1980年起,把每年4月定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推行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责任制和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001年,洛江区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创建工作,建设万安垃圾中转站,建设马甲、双阳自来水厂。2003年,以创建卫生城市为载体,建设城区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卫生和除害灭病;以防治“非典”为重点,抓好健康教育、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开展单位卫生评比活动。2007年,通过卫生健康宣传栏、网站以及举办义诊咨询、知识讲座和技术培训等方式,宣传普及除“四害”、健康洗手等卫生知识;组织防疫专业人员到小区、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地集中开展消杀活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小手牵大手、洗出健康手”活动,联合旅游部门开展旅游景点公厕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家园清洁”和环境整治,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清理一处,注销一处”,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卫生行为,创造并维护卫生、宜居、文明的城区。
  一、创建卫生村镇
  2002年,洛江区开展创建卫生达标乡镇活动,提出工作考评标准,各乡镇按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2004年,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单位卫生检查评比。2005年,河市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通过泉州市省级卫生乡镇考核组的考评。2006年,区环境卫生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区长及3名副区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制定《洛江区加强农村(社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将建立村居环境卫生制度列入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15%的村居落实垃圾集中处理及卫生保洁制度。
  三、除“四害”
  1958年“大跃进”时,境内各地开展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后改为臭虫)]运动,同时建立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卫生督导队。
  1997年下半年,全区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活动,预防登革热、疟疾、霍乱等病媒生物传播的传染病发生。此后,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在每年的4—5月和9—10月,组织开展两轮全区性除“四害”药物消杀活动,进行“四害”单项消杀,降低“四害”密度。
  2007年,制定《洛江区灭鼠、灭蚊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总指挥,区直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区除“四害”指挥部。组织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物业小区进行除“四害”专业技术培训,在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的基础上,结合药物消杀,开展机关单位、居住小区、商业活动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除“四害”行动,动员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降低“四害”密度。除“四害”统一行动投放老鼠药500千克,敌敌畏400瓶,顺式氯氰菊酯400瓶,高效氯氰菊酯50瓶。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有13个村通过省级验收。
  五、改水改厕
  (一)改厕
  2000年,制定全区农村改厕工作方案,任务下达到各乡镇,把农村地区农户厕所改造成为使用方便、卫生,以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厕所,资金采取市、区、镇三方分担。当年,农村改厕2.01万户,占农村总户数51%,改为三格化粪1.39万座,粪便无害化处理普及率36%,投入资金112万元。至2007年,农村改厕2.27万户,占农村总户数58.96%。改为三格化粪1.95万座,卫生厕所普及率58.96%,无害化处理普及率68.83%。
  (二)改水
  2000年起,采取以深井(机井)为水源,用水泵取水,引泉入村,建集水井(泉地)收集泉水过滤后再用管道将泉水引入村中,各户设水龙头,或在村中设蓄水池,池壁上安装取水龙头。用压水机取浅层地下水,水源周围3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厕所、猪圈、畜棚、污水坑沟、垃圾堆和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源。2006年,河市完成河道清淤及溪堤改造、罗溪完成后溪拦河闸和溪堤整治,新建马甲日产1.5万吨水厂,完成3个行政村通水工程建设;虹山乡建设大磨山水库及饮水工程。2007年,结合道路建设同步埋设供水、排水、排污等市政管网,市区供水管网延伸至河市。通过改水,让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起到防治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副伤寒、痢疾、霍乱、甲型肝炎、脊灰等)和氟骨病、地甲病、地方病性砷中毒等疾病的良好作用。
  五、卫生宣传教育
  1997年起,区卫生局、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设有卫生宣传教育机构,并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健康教育人员,专职卫生宣传人员7名,形成三级(区、乡镇、村居)卫生宣传网。各医疗卫生单位经常运用文字、美术、摄影等,向群众宣传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路线,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普遍建立黑板报、墙报、卫生画廊、窗橱、标语牌等。卫生灯箱、板报分别挂于大街、交通要道、交通要道及名胜古迹等群众较多的地方,版面清晰,图文并茂。区卫生局每年分发卫生招贴画、卫生年画、卫生年历、卫生科普日历等,赠送给机关、学校等单位。2007年,就印发日历2000余本。定期为中学、小学、幼儿园上卫生课。
  第二节 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一)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1998—2002年,洛江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对学校及周边环境食品卫生专项检查。2004—2007年,以控制学校及周边地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率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以学校周边饮食店,学校(幼儿园)食堂为主要对象,联合教育、工商等有关部门,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经营情况,各餐饮店凉菜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采购索证管理情况,小型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硬件设施配备等情况以及各食杂店小食品、儿童食品的质量安全。
  2004—2007年,重点强化节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业、农贸市场、超市;检查内容涉及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饮食店的卫生管理是否形成制度化,是否有量化等级评定,是否有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等,对卫生设施及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当场责令改正。
  (二)城区餐饮卫生管理
  1997年,洛江区重点加强低档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2004年起,整治规范小饮食店的经营,重点包括万安、双阳的餐饮单位,使其卫生条件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日常食品监督工作,城区的小餐饮店、小副食店等经营行为有很大的改观。当年,结合泉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及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区卫生局制定的《洛江区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城区餐饮店及企业、学校食堂180家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申报单位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餐饮业卫生信誉度分级,对评出A、B、C级的单位卫生许可证加贴标志,评为D级的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给予相应处理。2007年,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监测和规范管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率97.73%,对不合格者全部调离岗位。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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