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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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64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97
页数: 7
页码: 587-59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洛江区在卫生防疫领域的工作和举措。其中包括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村镇等内容。在公共卫生方面,涉及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和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推动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除“四害”活动、改水改厕工作、职业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以及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卫生防疫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一、创建卫生城市
  20世纪60年代,泉州市(县级)在农村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粪,改水井、厕所、坑灶、畜圈、环境)活动,推动农村爱国卫生运动。1980年起,把每年4月定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推行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责任制和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001年,洛江区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创建工作,建设万安垃圾中转站,建设马甲、双阳自来水厂。2003年,以创建卫生城市为载体,建设城区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卫生和除害灭病;以防治“非典”为重点,抓好健康教育、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消毒,开展单位卫生评比活动。2007年,通过卫生健康宣传栏、网站以及举办义诊咨询、知识讲座和技术培训等方式,宣传普及除“四害”、健康洗手等卫生知识;组织防疫专业人员到小区、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地集中开展消杀活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小手牵大手、洗出健康手”活动,联合旅游部门开展旅游景点公厕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家园清洁”和环境整治,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清理一处,注销一处”,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卫生行为,创造并维护卫生、宜居、文明的城区。
  一、创建卫生村镇
  2002年,洛江区开展创建卫生达标乡镇活动,提出工作考评标准,各乡镇按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2004年,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单位卫生检查评比。2005年,河市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通过泉州市省级卫生乡镇考核组的考评。2006年,区环境卫生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区长及3名副区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制定《洛江区加强农村(社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将建立村居环境卫生制度列入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15%的村居落实垃圾集中处理及卫生保洁制度。
  三、除“四害”
  1958年“大跃进”时,境内各地开展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后改为臭虫)]运动,同时建立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卫生督导队。
  1997年下半年,全区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活动,预防登革热、疟疾、霍乱等病媒生物传播的传染病发生。此后,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在每年的4—5月和9—10月,组织开展两轮全区性除“四害”药物消杀活动,进行“四害”单项消杀,降低“四害”密度。
  2007年,制定《洛江区灭鼠、灭蚊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总指挥,区直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区除“四害”指挥部。组织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物业小区进行除“四害”专业技术培训,在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的基础上,结合药物消杀,开展机关单位、居住小区、商业活动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除“四害”行动,动员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降低“四害”密度。除“四害”统一行动投放老鼠药500千克,敌敌畏400瓶,顺式氯氰菊酯400瓶,高效氯氰菊酯50瓶。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有13个村通过省级验收。
  五、改水改厕
  (一)改厕
  2000年,制定全区农村改厕工作方案,任务下达到各乡镇,把农村地区农户厕所改造成为使用方便、卫生,以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厕所,资金采取市、区、镇三方分担。当年,农村改厕2.01万户,占农村总户数51%,改为三格化粪1.39万座,粪便无害化处理普及率36%,投入资金112万元。至2007年,农村改厕2.27万户,占农村总户数58.96%。改为三格化粪1.95万座,卫生厕所普及率58.96%,无害化处理普及率68.83%。
  (二)改水
  2000年起,采取以深井(机井)为水源,用水泵取水,引泉入村,建集水井(泉地)收集泉水过滤后再用管道将泉水引入村中,各户设水龙头,或在村中设蓄水池,池壁上安装取水龙头。用压水机取浅层地下水,水源周围3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厕所、猪圈、畜棚、污水坑沟、垃圾堆和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源。2006年,河市完成河道清淤及溪堤改造、罗溪完成后溪拦河闸和溪堤整治,新建马甲日产1.5万吨水厂,完成3个行政村通水工程建设;虹山乡建设大磨山水库及饮水工程。2007年,结合道路建设同步埋设供水、排水、排污等市政管网,市区供水管网延伸至河市。通过改水,让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起到防治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副伤寒、痢疾、霍乱、甲型肝炎、脊灰等)和氟骨病、地甲病、地方病性砷中毒等疾病的良好作用。
  五、卫生宣传教育
  1997年起,区卫生局、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设有卫生宣传教育机构,并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健康教育人员,专职卫生宣传人员7名,形成三级(区、乡镇、村居)卫生宣传网。各医疗卫生单位经常运用文字、美术、摄影等,向群众宣传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路线,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普遍建立黑板报、墙报、卫生画廊、窗橱、标语牌等。卫生灯箱、板报分别挂于大街、交通要道、交通要道及名胜古迹等群众较多的地方,版面清晰,图文并茂。区卫生局每年分发卫生招贴画、卫生年画、卫生年历、卫生科普日历等,赠送给机关、学校等单位。2007年,就印发日历2000余本。定期为中学、小学、幼儿园上卫生课。
  第二节 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一)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1998—2002年,洛江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对学校及周边环境食品卫生专项检查。2004—2007年,以控制学校及周边地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率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以学校周边饮食店,学校(幼儿园)食堂为主要对象,联合教育、工商等有关部门,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经营情况,各餐饮店凉菜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采购索证管理情况,小型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硬件设施配备等情况以及各食杂店小食品、儿童食品的质量安全。
  2004—2007年,重点强化节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大中型餐饮业、农贸市场、超市;检查内容涉及经营单位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饮食店的卫生管理是否形成制度化,是否有量化等级评定,是否有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等,对卫生设施及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当场责令改正。
  (二)城区餐饮卫生管理
  1997年,洛江区重点加强低档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2004年起,整治规范小饮食店的经营,重点包括万安、双阳的餐饮单位,使其卫生条件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日常食品监督工作,城区的小餐饮店、小副食店等经营行为有很大的改观。当年,结合泉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及市卫生局有关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区卫生局制定的《洛江区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对城区餐饮店及企业、学校食堂180家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申报单位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餐饮业卫生信誉度分级,对评出A、B、C级的单位卫生许可证加贴标志,评为D级的单位,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并给予相应处理。2007年,加强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监测和规范管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率97.73%,对不合格者全部调离岗位。
  (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1999年起,全区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活动,加强对水产制品甲醛、农残和食(饮)具卫生的监督检查。2004年后,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讲座,利用电信短信息平台开展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制作温馨提示等警示语标记,张贴于餐饮单位醒目位置,提高餐饮业相关人士和广大消费者专项整治知晓率。下派监督员指导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合入户检查的形式,发放自查自纠表。同食品经营负责人签订“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责任状”,要求餐饮单位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建立索证、台账制度。在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添加剂予以没收、销毁。
  (四)“问题食品”监管
  2004—2007年,查处食用河豚、织纹螺、“瘦肉精”污染的猪肉、“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系列产品”“剑石牌”香甜泡打粉和违法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查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采购不明品种和来历的原料,严禁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加工、销售、贮存河豚及织纹螺;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完善和落实肉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制度,严把原料进货关,确保各餐饮单位从正规渠道采购猪肉,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
  一、职业卫生
  (一)职业卫生监督
  2006—2007年,开展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为重点的作业场所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对全区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80家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落实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放射源使用单位落实申报,规范管理,限期办理放射卫生许可证,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2006—2007年,制定《洛江区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工作方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全区范围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73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5家、外商独资企业17家、事业单位5家、私营企业15家、股份合作企业6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家、未注册企业11家;涉及职工总人数13055名,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4839名(女工2043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别为“三苯”47家、粉尘22家、电离辐射6家、噪声6家、汽油2家、铅及其化合物2家、一氧化碳3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21家,占调查总数28.8%;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企业5家,占调查总数6.8%;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的企业28家,占调查总数38.4%,其中由市、区两级职业病专业防治机构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17家,占调查总数23.3%,查出铅中毒的职业病人388名;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的企业11家,占调查总数15.6%: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企业7家,占调查总数9.6%;设立职业卫生负责人制度的企业30家,占调查总数41.1%;设置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及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45家,占调查总数61.6%。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一)游泳场所卫生监督
  2006年起,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其及时、如实地纪录场所内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和相关纪录,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
  2006年起,督促公共场所建立和落实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对空调设备和设施进行清理和消毒,从业人员持健康及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三)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2006年起,对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消毒处理和水质监测情况等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加强以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2007年,设立2个监测点,抽取自来水管网末梢36份,合格30份,合格率83.33%;水源水质样品2份,合格2份,合格率100%;出厂水水质样品24份,合格24份,合格率100%。
  (四)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
  2006年起,专项整治化妆品卫生,净化化妆品经营市场,规范化妆品的销售与使用,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2007年,抽检20家次样品50份,依法处罚抽检不合格单位2家。
  四、学校卫生
  20世纪50年代,县级泉州市各中小学配备保健指导员,指导学校卫生工作。20世纪80年代,境内各中小学开设卫生课,运用广播、讲座、墙报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997年后,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区疾控中心每年组织对各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性健康情况进行体检,主要体检指标有身高、体重、视力、胸围、五官、肺活量、血压、脉搏、内外科等。在中小学开展碘缺乏病、饮水型地氟病、夏秋季等相关传染病及其他健康教育课程。为做好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邀请市医院一些资深主任医生到体检组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为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帮助。此外,在每年的高考、会考期间,区卫生局与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小组、医疗后勤小组、环境消杀小组等,联合整顿考点学校及周边食杂、餐饮摊点,查处、取缔不合格经营单位,对考点学校的教室、宿舍、下水道、周边场所区域进行专业消杀,派专业医疗卫生队伍入住考点学校,做好考试期间卫生防护工作。
  第三节 疾病防控
  一、传染病防治
  (一)结核病防治
  清代及民国时期,境内结核病被视为不治之症,发病率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结核病防治,长期坚持开展卡介苗接种、口服卡介苗,使肺结核感染率从1959年19.9%下降到1990年的11.11%。
  2003年,洛江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结核病防治科,设专职防痨人员4名,对全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实施不住院督查化疗,落实规则服药,控制结核病疫情。2003年4月,启动“洛江区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结核病治愈率8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2004年,启动中央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人家庭密切接触者开展免费检查,在乡镇卫生院设立查痰点,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率。2005年,洛江区启动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对未到结核病防治专门机构治疗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2007年,启动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为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提供交通补助费和生活困难饮食补助。
  (二)艾滋病防治
  1998年起,根据《中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中期规划(1998—2010年)》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开展艾滋病中期评估工作。2007年,按二级生物安全标准,建设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验收。规范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向社会公布自愿咨询检测热线。
  (三)重点传染病“非典”疫情监测预防
  2003年春,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洛江区非典型肺炎工作防治预案》,将非典防治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抓落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返乡人员及时进行医学观察。至2005年,全国疫情结束时,洛江区未发现非典型性肺炎病例。
  四、免疫规划
  (一)实施免疫计划
  1998年,洛江区实现计划免疫3个85%目标。开展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有11种,其中,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的生物制品有4种。列入疫苗接种率监测的有麻疹活疫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卡介苗和百白破三联菌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等。广泛推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门诊接种制度,覆盖面超过85%。全年完成各类疫苗接种两千余人份,接种8233人次。2000年始,通过网络上报计划免疫监测资料;同年,洛江区通过无脊灰证实。2002年,执行“谁接生、谁负责接种乙肝疫苗第一针”政策,当年全区儿童参加计划免疫接种1617人,乙肝接种率100%;“八苗”全程接种率在95%以上。2003年,乙肝疫苗接种列入儿童计划免疫内容,当年接种4838人次。2007年,洛江区开展一轮覆盖8月龄至14周岁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目标儿童约1883人,实际强化接种1726人,接种率91.66%。
  (二)疫苗与冷链管理
  2007年,全区冷链系统拥有疫苗运输车辆1辆,无冷库,无低温冰箱,普通冰箱3台,冰衬冰箱2台,冷藏包40只,冰排100个,温度记录仪30只。
  (三)乙肝综合防治
  2007年,洛江区开展中小学生乙肝综合防治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对全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乙肝筛查,对乙肝抗体呈阴性目标给予3剂次的乙肝疫苗免费接种。
  (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998年起,根据《泉州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建设标准》要求,洛江区对各乡镇(街道)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全面规范化建设。2005—2006年,通过泉州市级验收的单位有双阳卫生院、河市卫生院、马甲卫生院、罗溪卫生院、虹山卫生院。至2007年,全区设有预防接种门诊6个,其中,镇级6个,构成“区—镇—村(社区)”完整的计划免疫系统。
  (五)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
  1998年起,每年4月25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人口密集或人口流动较大区域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分发传单、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儿童预防接种知识。
  (六)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
  1998年起,计划免疫的实施使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病率大幅降低。至2007年,洛江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包括肺结核、乙肝、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乙脑、流脑、甲肝12种,除风疹、腮腺炎、甲肝外其他均有具体监测方案。
  2007年,洛江区无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脑、百日咳等病例报告。乙脑、新生儿破伤风、麻疹、15岁以下乙肝病例均在国家规定的发病率水平内,每年病例数控制在个位数以下。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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