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经费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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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96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经费与设施
分类号: G526
页数: 4
页码: 551-5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地区教育经费的来源和管理情况,包括政府拨款、侨胞捐资、学杂费、社会集资和教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调整。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经费 设施

内容

第一节 政府拨款
  民国时期,洛江境内的教育经费由晋江县采用自筹包征制拨付,即政府提供一部分,其余由校方自筹。民国16年(1927年)起,教育经费政府拨款不足,大部分由华侨资助或群众集资。此后,境内教育经费从附加费中提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1952年),晋江县每年拨给学校教师工资总额的60%作为补助。1952年下半年,政府开始接办学校。1953—1957年,县财政拨出教育事业费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50%。1958年,凡农村公立小学一律下放公社管理,民办小学则交大队管理,经费统一由公社、大队分别解决。
  但政府对社办、私立小学仍有一定补助,重点放在侨办中小学。1960年,对侨办中小学补助如下规定:1956年后办的侨中,教师工资比照当地公立学校平均工资80%计,学生助学金高中按公立25%,初中按10%侨办小学教师一律按当地公立小学教师平均工资60%—80%计,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其他非侨办私校,原则上也照此办理。1970年取消私立学校,中小学(包括职业中专等)全部收归公办,经费概由政府负责。1985年开始实施“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教育”的规定和开始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扩大经费来源。
  洛江建区后,区委、区政府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对教育的投入,1997—2007年,洛江区财政拨出4.37亿元作为教育经费。其中,1998年拨出1880万元,1999年拨出2133万元,2000年拨出2666万元,2001年拨出3114万元,2002年拨出3658万元,2003年拨出4075万元,2004年拨出5003万元,2005年拨出5788万元,2006年拨出7063万元,2007年拨出8278万元。
  第二节 “三胞”捐资
  清末至民国时期创办的侨校,基建费、经常费、设备费均由华侨捐助,学校另收学费补充,少数学校学生免费入学。抗日战争前,境内小学80%以上的经费来自侨汇。1956—1978年,华侨捐资(或援建)创办今马甲中学、罗溪中学、虹山中学及马甲新建小学等。1978年后,侨胞、港澳同胞捐资办学的人数和金额逐渐增加。1987年后,台湾同胞也渐有人参与捐资办学。1997年建区后,侨胞、港澳台胞踊跃捐资办学,为洛江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详见第二十三篇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第一章华侨华人第三节对祖国家乡的贡献)。
  附一: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团体与个人荣获省、市奖章、奖匾、奖状及荣誉证书情况
  (一)金质奖章奖匾
  1985年:罗溪旅外华侨筹建中学委员会
  1989年:吴庆星
  1991年:黄和平 杜华(女)
  1992年:赖来金 赖春檺
  (二)银质奖章荣誉奖状荣誉证书
  1991年:林坪来 赖来金
  1992年:赖谋乾
  (三)铜质奖章荣誉奖状荣誉证书
  1948—1984年:黄奕聪
  1985—1986年:赖孙开
  1987—1989年:马甲中学旅印尼同乡会 赖谋乾
  1990年:杜德笺
  1991年:黄栋梁 赖仁堪
  1992年:黄和平
  (说明:1985年、1987年、1991年,省政府三度颁发捐资办学奖章(金、银两种)、荣誉奖状和证书,泉州市政府亦三次颁发铜质奖章、荣誉奖状和证书。嗣后,鲤城区侨办、鲤城区教育局和华侨大学等单位又呈请省、市政府表彰1990—1992年在鲤城区捐资办学的华侨)
  附二:1994—2007年“三胞”捐资办学情况
  1994年:200万元旅居印尼侨胞黄振兴捐资兴建罗溪世壁小学
  1999年:80万元“逸夫”基金会捐资用于泉州市十一中教学楼建设。
  2000年:50万元旅居菲律宾侨胞杜德笺先生捐资创建马甲意绥幼儿园。
  2001年:320万元旅澳侨胞杨添丁捐资重建河市中心小学。
  2002年:300万元其中印尼侨胞黄奕聪捐140万元兴建奕聪中学初中部综合楼及大门;台胞黄和平先生捐160万元(20万美金)用于敬德职校教学楼建设。
  2003年:330万元其中黄奕聪捐120万元创建奕聪幼儿园及设备;黄和平捐160万元用于洛江区进修学校建设;刘与量先生捐30万元建河市建新告小学教学楼;刘与良捐20万元建河市山边小学教学楼。
  2004年:75万元其中黄奕聪捐55万元改善奕聪幼儿园办园条件;黄和平捐20万元建设虹山幼儿园综合楼。
  2005年:30万元旅居印尼侨胞黄振兴捐资用于罗溪世壁小学办学设备。
  2006年:1500万元黄奕聪捐资创建奕聪中学高中部。
  2007年:2500万元黄奕聪捐资用于奕聪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建设。
  2009年:410万元黄奕聪捐资350万元用于奕聪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建设;60万元用于奖教奖学。
  第三节 学杂费
  清末,私塾的经费依靠学生的束脩。民国期间,私立学校的经费,除侨办、教会办学校外,大部分依靠学费,收费标准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私立中小学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公立中小学除学费外,加收杂费作办公费用。1953年,学杂费标准统一规定小学低年级1.50元,中年级2.50元,高年级3.50元;初中5元,高中7元。1972年秋,按照学杂费标准境内农村小学一、二、三年级1.5元,四、五年级2元;初中3元,高中3.5元。198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小学、初中免交学费,只收适量杂费,境内普高(职高)杂费14元,初中杂费10元,小学杂费6元;借读生另收借读费高中80元,初中50元,小学30元。幼儿园杂费12元,代办费15元,保育费13.5元。1992年,中小学杂费标准高中(职高)25元、初中20元、小学15元。幼儿园每学期收取管理费40元、杂费25元及保教费(简托25元、日托60元、全托100元)。
  2006年,洛江区对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学生(包括外来工子女)一律免收学杂费(小学生数11087人,中学生数12552人),专项支出500万元。2007年,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和“两免一补”制度,对全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学生(包括外来工子女)一律免收学杂费,低保对象子女免费发放教科书,贫困住宿生补助生活费,专项支出475万元。
  第四节 社会集资
  民国时期,私立学校的经费除依靠侨资、学费外,其余依靠社团或个人捐献,或按人口摊派。抗日战争期间,一些学校依靠群众捐款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鼓励学校筹建新的校董会和成立学生家长会,发动群众捐资助学。1958年,群众捐资创办幼儿园、小学和农业中学,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多数停办。80年代,政府倡导乡村集体、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个体户和普通群众捐资兴学。1978—1988年,泉州工厂企业捐资58.3万元,乡村集体捐资455.6万元,城乡个人捐资83.5万元。1985—1989年,泉州手套厂捐资120万元。1989—1992年,鲤城区(含洛江今域)社会集资3700万元左右。
  1997年8月后,洛江籍不少社会贤达捐资兴办教育事业。2001年1月,区政府出台《关于依法开展集资办学工作的意见》,鼓励侨胞、港澳台胞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办学。2002年,社会捐资285万元。其中,捐资马甲中学47万元、第十一中学51万元、罗溪中心小学11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及奖教奖学。2003年,社会捐资478万元。其中,大华集团陈三亮捐资358万元迁建河市霞溪大华实验小学。同年,区教育基金会接受干部职工捐资36万元,接受美尔奇工艺30万元、百希达10万元。2004年,社会捐资65.4万元。其中,区教育基金会接受干部职工捐资62万元。2005年,社会捐资150万元,其中,干部职工捐赠教育基金会60万元;杜胜利捐基金会20万元;尤国忠、赖世高分别捐罗溪中学20万元、10万元,林尧山马甲捐义山小学10万元。2006年,社会捐资203万元,其中全区干部职工捐赠教育基金会60万元,杜胜利捐基金会20万元。2007年,社会捐资207万元,其中干部职工捐赠基金会59万元,罗溪中学校庆校友捐赠100万元。
  第五节 经费管理
  1998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不含省市专款)1880万元。1999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不含省市专款)2133万元。2000年,区农村教育经费全额由区级财政负担。2001年10月,教师工资实行国库统发工资,做到及时、足额发放。2002年,预算内中学生均公用经费、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教育“两基”、“三个增长”(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的要求。当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3114万元。2003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不含省市专款)4075万元。2004年,区财政对教育拨款(不含省市专款)5003万元。
  2005—200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洛江区把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和“以县为主”投入管理机制。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兼顾不同规模学校的基本情况,向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汇总报送区财政部门)、审核用款计划,提出用款申请,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区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编制预算,下达预算批复,按预算批复和教育部门用款计划,及时拨付经费。同时,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中小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3年间,区财政计拨给教育事业经费21129万元。
  第六节 教育设施
  1997年,洛江区根据“两基”标准要求及验收后的反馈意见,新建和改建一批学校实验室,多渠道筹措资金900多万元用于理、化、生、自然等学科实验室和现代教育装备建设。
  2001年,中小学教学仪器与电教器材的配备基本达到原国家教委1993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中学Ⅱ类、小学Ⅱ类、中心校I类标准。
  2002年,洛江区全面启动“校校通”工程。工程投入资金100万元,为40所小学配置电脑(每所2台),为中心小学配备电脑教室一间。该项工程为洛江区委、区政府科教兴区战略的组成部分,列入200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互联网,实现全区中小学校计算机专线互联,信息资源网上共享、网上学习、交流、教育的目标。
  2003年起,洛江区把农村中小学实施教育信息化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扶持1—2所中学或小学建设计算机室、多媒体室等信息化工程,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教育远程教育建设。
  2006年,马甲中学、第十一中学、双阳中学、敬德中心小学按照《福建省中小学省级示范图书馆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图书馆建设,采取多渠道筹措经费,投入建设资金500多万元,建成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图书馆。
  2007年,洛江区教育局、区经贸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洛江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三部委”提出的三种配置模式的功能要求,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学点、卫星教学收视点、计算机教室的建设任务。投入资金70多万元,建设电脑室、多媒体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光盘播放设施、资源库等。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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