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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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治待遇
分类号: G525.1
页数: 1
页码: 5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至1997年间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变迁,包括民国时期教师的社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师的政治角色、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的遭遇以及改革开放后对教师的政治地位提高和社会认可的努力。
关键词: 泉州市 教师队伍 政治待遇

内容

清末,城乡塾师深受民众敬重。
  民国期间,中学校长大多由社会名流担任,中心国民学校校长在抗战期间兼任副乡(镇)长。民国28年(1939年),规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民国35年,一部分中小学教师中多数被迫参加国民党或三青团。尽管如此,一般教师仍常为生活奔波,一些思想进步、不满国民党统治的教师不断受到排挤和迫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赋予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年轻教师吸收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1951年起,教师列入国家干部编制,在教师中发展党员;晋江县历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都有教师代表参加。1957年,在反对资产阶级右翼反动派(简称“右派”)的斗争中,部分中小学教职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分别受到开除、开除留用、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类学校许多教师被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反动学术权威”,部分学校领导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遭到冲击。
  197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开始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至1982年,各类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改正。
  1982年,首次为从教30年以上教职工的举行庆祝活动。1983年,家在农村的教师家属从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人口。1985年起,国家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每年举行表彰慰问活动,提倡尊师重教。1991年起,评选教育世家进行表彰。1992年,泉州市设立教育基金会,每年进行奖教奖学基金会颁奖。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号召,教师政治地位得到较大提高。1997年以来,各级政府逐步开展教师评优评先活动,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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