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师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91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教师队伍
分类号: G525.1
页数: 4
页码: 548-5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至现代教师的来源与素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教师培训情况,包括教师的培训方式、薪酬待遇的演变以及政治地位的变化。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教师队伍

内容

第一节 来源与素质
  清代,私塾的教师大部分为当地考场失意的贫儒(秀才)。
  民国期间,大部分延用塾师。民国9—31年(1920—1942年),华英女师、西隅、明新初师、启明女子师范班等为当地培养一批新型的小学教师;德化、南安、仙游、永安师范及省高级师范和大专院校分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同时吸收部分高、初中毕(肄)业生任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对公立中小学教师采取包下来的政策,私立小学沿用聘任制。晋江县文教科简易师范两班,毕业100多名。1958年,创办晋江县师范学校,先后培养500多名初级师范生。同年,县教育局大力动员社会知识青年及历届高、初中毕业生、肄业生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加入教师队伍,担任教学工作。1969年,中、小学复课,师资紧张,各公社、大队吸收大量城乡知识青年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1974—1979年,教职工退休、退职让子女顶替到校就业,动员外借教师归队。1977年,恢复高考,泉州师专、普师等师范毕业生分配到境内中小学任教。1985年,中学教师大专以上程度的占80.6%,小学教师中师以上程度的占71.2%。
  1986年,开展教师职称评审。1988年,鲤城区(含洛江今域)评审出中学高级教师325人,一级教师799人,小学高级教师556人。至1992年,评出中学高级教师494人、一级教师1179人,小学高级教师733人。中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程度的占90.1%,小学教师具有中师以上水平的占89%。
  1989—1994年,在马甲中学举办中师职高班,共三届140名。1994—1998年,在泉州进修学校举办两届职师班,缓解远郊小学教师缺乏的问题。1992年起,从湖南、江西、贵州、四川等地招聘一批学历达标的教师,充实远郊各中学教师队伍。1993年起,实行教师聘任制。为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2002年,区政府印发《从外地引进教师到泉州市第十一中学任教的暂行规定》,2005年5月区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引进优秀中学教师的意见》,2004—2006年引进13名高中阶段教育骨干教师到洛江区任教。2005—2007年,由于小学教师队伍臃肿,超编率达27.5%,区政府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实行自愿提前退休、病退(退职)、鼓励辞去公职、推行竞聘上岗、分流转岗、选拔培训紧缺专业师资等措施,全面优化小学教职工队伍,共分流安置289名小学教职员。
  2007年,全区有公办教职工1682人,其中小学785人,初中615人,高中220人,幼儿园52人,职校10人。小学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4.3%,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0.2%,高中、职校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81.8%、77.8%。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培训对象)省级1人、市级17人;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国家级1人、省级9人、市级229人,区级56人。
  第二节 政治待遇
  清末,城乡塾师深受民众敬重。
  民国期间,中学校长大多由社会名流担任,中心国民学校校长在抗战期间兼任副乡(镇)长。民国28年(1939年),规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民国35年,一部分中小学教师中多数被迫参加国民党或三青团。尽管如此,一般教师仍常为生活奔波,一些思想进步、不满国民党统治的教师不断受到排挤和迫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赋予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年轻教师吸收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1951年起,教师列入国家干部编制,在教师中发展党员;晋江县历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都有教师代表参加。1957年,在反对资产阶级右翼反动派(简称“右派”)的斗争中,部分中小学教职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分别受到开除、开除留用、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类学校许多教师被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反动学术权威”,部分学校领导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遭到冲击。
  197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开始清理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至1982年,各类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改正。
  1982年,首次为从教30年以上教职工的举行庆祝活动。1983年,家在农村的教师家属从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人口。1985年起,国家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每年举行表彰慰问活动,提倡尊师重教。1991年起,评选教育世家进行表彰。1992年,泉州市设立教育基金会,每年进行奖教奖学基金会颁奖。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号召,教师政治地位得到较大提高。1997年以来,各级政府逐步开展教师评优评先活动,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
  第三节 经济待遇
  清末民初,公立中小学堂教习的薪俸由官府支付,小学6—18元,中学25—100元;私立中小学堂教员的薪俸比照公立学堂标准由创办者发给;农村学堂,有发给稻谷或大米(糙米)的,有家长轮流供饭或送柴的。抗日战争前,各类学校工资比较稳定,公立中学教师月薪在25—100元之间,公立小学月薪初小6—12元,高小12—18元,校长略高;私立学校比照公立标准,有的略高。
  民国34年(1945年),开始实行米薪制,中心国民学校教师30—45公斤,国民学校教师20—45公斤,校长45—75公斤。抗战胜利后待遇有所提高,民国36年后通货膨胀,教师生活又趋艰难。
  1950—1951年,公立学校仍沿用米薪制。1952年,实行工资分制,公立小学教师月工资90—150工资分(折24.8—41.32元),中学教师150—270工资分(折41.32—74.37元),幼儿园教养员与小学相同,私立学校一般低于公立学校。1956年,全国进行工资改革,公立学校实行薪金制,泉州市执行七类标准,私立学校参照公立学校标准自行确定。1958年,民办教师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国家适当补助,一般每月12—16元,1961年实行工分制,与公社社员一样评工记分,有的实行工分加补贴。
  1963年,教职工提升工资,升级面40%。1974年,填补职工低工资,民办教师工资补贴每人每月中学26元,小学21元。1977—1979年,连续三年为教职工增加工资,增资面分别为40%、2%、40%,大部分教师晋升一级。1980年,再给民办教师增加工资补贴,每人每月中学30元,小学25元。1981年,教职工工资普调一级,开始实行班主任津贴。1983年,远郊教师享受生活与交通费补贴。
  1985年,全国实行结构工资制,教师工资按基础工资部分增加10%。1988年,按教师所评职务增资。1989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每人每月平均工资162.4元,其中中学166.67元,小学160.64元,幼儿园155.93元。1992年,中小学幼儿园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中学236.29元,小学234.20元,幼儿园215.57元。
  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经济待遇,教师工资逐年提升。至2007年,洛江区教师的经济待遇仍略低于鲤城区、丰泽区,比公务员工资亦略低。
  第四节 教师培训
  民国初,晋江县教师讲习所对塾师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后当小学教师。抗日战争期间,部分中心国民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福建省干训团培训,成为国民学校骨干,战时民校教师亦参加地方短期培训。
  1950年,部分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参加晋江专区小学教师训练班,学习当时教育方针。1953年开始,组织教师函授学习。
  “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资培训工作一度停顿。1971年,部分中学教师参加晋江地区中学教师学习班学习。1972年起,部分小学教师分期分批参加泉州市(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小学教师培训班。1979年,初中教师到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学习新的教学大纲和教材。1981年起,组织完全中学中层干部参加学科短期训练班、未达中师程度的小学教师参加系统进修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干训班,参加并组织“文化大革命”前高中毕业的小学教师系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1987年后,参加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辅导班。1990年秋开始,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校长进行教育培训,每期3个月。
  1997年8月,洛江区教育局成立,即设洛江区教育局校际教研组,各学科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洛江区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改、教研指导工作。2005年,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正式成立,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学校核定编制30名。2007年,配齐配全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工作人员。至2007年,教育部门在马甲中学、罗溪中学、进修学校培训点举办7期英特尔未来教育学科教师培训,共375名学科教师参加培训。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