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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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15.1
页数: 2
页码: 522-5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调解的工作历程。1982年,泉州市(县级)司法局成立,负责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1986年至1990年,鲤城区司法局调处了大量民间纠纷,并成功防止了民间纠纷激化和避免可能导致非正常死亡的情况。2002年,洛江区“148”协调指挥中心成立应急小分队,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化解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至2007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4540件,调处成功率为99.7%。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1982年2月,泉州市(县级)司法局成立,负责律师、公正、人民调解管理和指导;此前归法院管理和指导。至1986年,鲤城区司法局5年期间调处民间纠纷9800多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400多起;避免可能引起非正常死亡254人。1987年,基层调处各类纠纷2176件。1988年,鲤城区受理民事纠纷比1987年下降20%。1990年,鲤城区经济纠纷大幅度增长,债务纠纷增加近一倍,全年调处民间纠纷2308起,调解成功率91%;防止可能激化60起,避免导致犯罪和非正常死亡102人。
  2002年10月,洛江区“148”协调指挥中心成立应急小分队,负责化解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至2005年,应急小分队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化解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20余起。至2005年,全区建有6个街道、85个村(社区)、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调解委员会设施达到“六有”,即有调解室,有调委会印章,有调委会牌子,有调解档案柜,有调解、回访、移交等记录簿,有统计台账。“七上墙”,即调解工作任务、原则、纪律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调委会监督台、调解程序、调解三级网络等七项内容上墙公示。“四规范”,即规范组成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建立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表彰奖励、岗位责任制、纠纷登记、统计、回访、文书档案管理、纠纷排查、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等10项制度;建立相应的“五簿两册”,即学习会议记录簿、法制宣传登记簿、调解登记簿、排查登记簿、回访登记簿和调委会委员花名册、十户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花名册。至2007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4540件,调处4540件,调处成功4485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9.7%。其中,2004年排查415件,调处415件,调处成功412件;2005年排查476件,调处476件,调处成功472件;2006年排查499件,调处499件,调处成功496件;2007年排查513件,调处513件,调处成功509件。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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