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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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5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普法宣传
分类号: D916.1
页数: 2
页码: 520-5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洛江区普法宣传的工作历程。从1986年开始,普法对象是干部和青少年,主要内容是“九法一例”。1996年开始,鲤城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即“三五”普法工作。2001年,洛江区普法领导小组与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洛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2006年,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表彰,动员和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司法行政 普法宣传

内容

1986年,鲤城区(含洛江今域)“一五”普法教育全面展开,普法对象是干部和青少年,主要内容是“九法一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6年起,鲤城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即“三五”普法工作。1997年11月,洛江区普法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司法局。根据人事变动先后2次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1998年,区委办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洛江区1998—200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在全区开展“三五”普法宣传活动。至2000年,全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0多场,各类学校每年开设法制课5000课时,每年受教育人数达3万人次;举办法制讲座300多场,参加人数6万人次;分发法制录像录音带1000多盒,播放法制录像90场;举办书面法律知识测试6次,考试人数2万人次;全区设有法制宣传栏100处,广播站86个。2000年4月,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制定《洛江区“三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8月,区委、区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洛江区“三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对15个区直机关,6个乡镇(街道),9个村(居)委会,6个中小学校,4个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各类重点学法对象的参学率或受教率分别为领导干部100%,企事业管理人员参学率或受教率95%,青少年在校学生参学率或受教率100%,村(居)民80%。同年11月,通过市级的检查验收。9月,区委、区政府对“三五”普法工作成绩显著的14个单位和26名个人进行表彰。
  2001年,洛江区普法领导小组与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洛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同年7月20日,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2005年6月,区依法治区办组织5个检查组,分别由五套班子分管领导任组长,严格按照《洛江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标准,采取听、查、看、问、评的方式,检查全区6个乡镇(街道)、12个村(社区)、3个司法机关、14个行政执法单位、6所学校、4个企事业单位、1个群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同年9月,泉州市“四五”普法工作检查组对洛江区“四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至2006年,全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0多场次;宣传各种专业法律法规200多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400多场次。全区各类普法对象接受法制教育人数达21万人次;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和在校学生受教率和参学率达100%,企业经营人员、外来人员受教率97%。同年8月,市委、市政府授予洛江区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称号。
  2006年1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四五”普法工作22个先进单位和47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动员和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也相应组织制定单位、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至2007年,全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多场次;宣传各种专业法律法规100多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300多场次。全区各类普法对象接受法制教育人数达16万人次;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和在校学生受教率和参学率达100%,企业经营人员、外来人员受教率98%。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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