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审判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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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5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审判机构
分类号: D916.2
页数: 1
页码: 5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机构的发展历程。从1949年晋江县人民政府设立司法科开始,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审判机构体系。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法院 审判机构

内容

1949年10月,晋江县人民政府设司法科,行使审判职能。1952年11月晋江县人民法院组建。1971年后,随着行政区划调整,洛江今域审判工作归由泉州市(县级)法院负责。1986年1月,鲤城区人民法院成立后,于1987年成立河市人民法庭,作为洛江境域的基层审判机构。
  1997年10月9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成立。址设洛江区政府政法大楼三楼,内设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告申庭、执行庭、行政审判庭,并设河市人民法庭。全院在编干部19名,职工2名。同年10月27日,设立审判委员会。2001年2月,设立纪检组。同年3月,设立监察室。2002年6月,设立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告申庭更名为立案庭。同年9月28日,院址搬迁至位于洛江区安吉路的新综合审判大楼。2003年4月22日,机构改革,撤销政工科改设政治处,撤销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改设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由执行庭庭长兼任执行局局长。至2007年12月,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监察室、研究室和司法警察大队,并设有河市人民法庭。全院有干部42名,职工3名。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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