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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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54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事审判
分类号: D915.2
页数: 1
页码: 5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工作内容和成效。他们受理和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审理案件中,他们注重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他们还积极协助区政府清理不良资产案件,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法院 民事审判

内容

1997—1998年,受理654件,审结637件。1997年,审理洛江区引资过程中遇到的纠纷案件,其中有万安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诉泉州市凤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等两被告厂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1998年,受理的三明建筑公司诉台胞赖景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案,依据合同和审计结论,驳回三明建筑公司的诉求,维护台胞利益。
  1999年,受理466件,审结464件。围绕经济建设大局,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协助区政府清理农村基金会和财政周转金案件186件,标的500多万元。
  2000年,全年受理703件,审结705件。重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的审理,当年3月,专门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受理并审结以基金会为原告的借贷纠纷292起,标的额454.65万元。
  2001—2002年,受理1005件,审结998件。受理审结房屋拆迁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和城市交通运输合同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2003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13件,审结399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案件240件,审结金融信贷和农村承包合同等商事纠纷案件159件,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004年,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特别注重加强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无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42件,审结431件,审结率达97.5%,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86件,占已审结案件数的89.4%。当年在审理罗溪镇新东村一百岁老人因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而诉请解除抚养关系的案件中,承办法官多次到原、被告家中及所在镇村了解情况,并在村老年协会配合下,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百岁老人的生活问题。
  2005—2006年,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规定和精神,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051件,审结952件,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有575件,调解撤诉率达55%。
  2007年,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94件,审结595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力求案结事了,调撤354件,调撤率达59.5%。特别是在审理和执行拆迁安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时,坚持以大局为重,全面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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