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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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49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470-4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97年开始,洛江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逐步完善和拓展。业务范围重新划分,养老保险业务由农村社保公司和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分别负责,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涵盖了企业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社区工作者、退休人员等。同时,医疗保险险种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数量也有所增加。
关键词: 社会保障 泉州市 洛江区

内容

一、养老保险
  1997年区划调整后,洛江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负责鲤城、丰泽、洛江3个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由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代理。2001年1月起,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2004年7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将原由区农村社保公司负责三个区的农村社保业务按各自辖区范围重新拆分,洛江区农村社保公司负责洛江区农村社保业务。2005年1月,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将洛江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移交区社会劳动保险公司。
  二、医疗保险
  2001年1月1日起,洛江区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当年,参保单位为全区机关事业国有单位,168家3700人。此后,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把企业、重点优抚对象、社区工作者、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及双阳华侨农场等困难企业下岗、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2006年,解决双阳华侨农场476名改制前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险种从200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增加到2007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干部医疗补助等险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从8家发展到24家。
  2005年1月1日起,洛江区事业单位暂停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全市实行“五险合一、地税统征”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费用改由区地税部门代征。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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