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48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452-4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自1998年以来的管理机构和编制管理情况,包括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成立、机构精简、合并和撤销等具体措施,以及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关键词: 管理 泉州市 机构编制

内容

一、管理机构
  1998年,成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编委办”,正科级,加挂洛江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牌子),挂靠人事局,编制暂定3名。2000年12月12日,洛江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成立,为区委编办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名。2002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同年,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区委编办机构、编制单列,加挂区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列入区委机构序列,行政编制3名,至2007年,区委编办机构和编制不变。
  二、编制管理
  2002年,区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228名,按24.46%的比例精简,精简56名,扣除上划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编制24名,精简后实际定编148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165名,按18%的比例精简,精简30名,精简后实际定编135名。区政法系统机关政法专项行政编制77名,按10%的比例精简,精简8名。其中:司法局机关编制7名,精简1名,精简后定编6名;法院机关编制40名,精简4名,精简后定编36名;检察院机关编制30名,精简3名,精简后定编27名。
  2003年,合并区建设局下属城监中队、园林办、市政工程管理处,设立市政管理中心;撤销区广电站、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公费医疗办公室、罗溪交管站,将国投公司转为企业性质;设立会计核算中心,从区直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相应减少调出单位人员工编制;撤销小学学区,相应减少非教学人员。
  2004年,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机构改革任务。同年10月,区乡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分流人员23名;指导“两院”组织实施机构改革方案,完成“两院”的“三定”工作。
  2005年,按照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整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精神,对事业单位和机构编制进行清理整顿,撤销事业机构1个,合并事业单位1个,收回事业编制4名,成建制转移15名。
  2006年,会同教育部门按照《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针对洛江区小学教职工存在严重超编、活力不强等问题,2005—2006年度中小学定编的基础上,在全区小学教职工中推行竞聘上岗,科学设置教学、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岗位,采取灵活多样的人员分流措施,分流安置266人,优化率达到25.3%。设立“12310”举报电话,最快速、最直接反馈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007年,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革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对机构编制的控制和管理,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审批制度,即编办一家单位承办,编委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严格的核编制度,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国库统发工资管理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得到遵守。重点对机构改革方案情况和“三定”方案以及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额的控制和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与组织、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防止超编、超职数配置人员,控制人员盲目增长。发挥机构编制核编证和机构编制核编数据库的督查功能,即时、动态、直观地反映每个部门和单位机构编制、职能和领导职数的变化情况,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同年,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强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清理整顿事业单位外借人员,开展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优化调整事业单位资源和结构,对条件较成熟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调整、合并,合理配置和利用事业单位资源。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