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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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4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机构改革
分类号: D262.6
页数: 4
页码: 448-4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8年至2007年间洛江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具体情况,包括机构改革的领导组织成立、工作部门调整、人员编制变化等内容,并描述了乡镇党政机构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改革情况。
关键词: 机构改革 泉州市 机构编制

内容

一、1998年机构“三定”工作
  1998年6月,成立泉州市洛江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陈敬聪任组长,陈家富任副组长,同时,区委、区政府颁布《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同年7月,根据《中共洛江区委、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洛江区党政机构开展“三定”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当年8月起,对全区党政群机关开展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通过“三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工作协调关系,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严格定编定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是年底,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各乡镇(街道)完成机构“三定”工作。
  二、2002年洛江区党政机构改革
  2002年1月,《洛江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开始组织实施。同年4月3日,区委书记陈家富主持召开区委扩大会,会议原则通过《泉州市洛江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定泉州市洛江区党政机构“三定”规定的通知》等机构改革配套文件。同月12日,区委召开全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动员会进行部署。此次改革,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规范领导职数管理。
  (一)区委机构改革
  1.区委工作部门
  保留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区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保留区委办公室,区委政策研究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机要局职能并入区委办公室,保留牌子;保留组织部;保留宣传部;保留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区政府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保留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保留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保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区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区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工作部门,又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仍为区委派出机构。
  2.区委部门管理机构
  保留区委信访局(挂区政府信访局),为副科级机构,以区委办公室为主管理;保留区委老干部局,仍为正科级,由区委组织部管理;保留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仍为正科级,由区委宣传部管理。
  3.区委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与区政府农业水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改革调整后,区委设置工作部门9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不计机构数。
  (二)区政府机构改革
  1.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计划与统计局、经济贸易局、乡镇企业局,组建经济贸易发展局(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设在经济贸易发展局),加挂乡镇企业局牌子;设置粮食局,与经济贸易发展局合署办公;保留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并入财政局;保留农业水务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外经济贸易局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保留建设局,加挂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保留交通局(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交通局);设置环境保护局;不再保留劳动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国土资源局,原区计划与统计局管理的地质矿产行政职能划入国土资源局。保留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不再保留科技文体局,组建文体旅游局,新闻出版与版权管理职能由文体旅游局承担。设置科学技术局,与文体旅游局合署办公;不再保留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设置外事侨务办公室;保留政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与区纪委机关合署,不占区政府机构限额)、人事局、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林业局。
  2.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保留物价局,仍为副科级机构,由经济贸易发展局管理;组建统计局,为副科级机构,由政府办公室管理。
  3.区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改革调整后,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监察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1个。
  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一律称股,规格为股级;部门管理机构一般为副科级。至同年7月,区级党政机关“三定”工作全部完成。
  三、2005年洛江区政府机构改革
  2005年11月,《洛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本次改革,主要是合理划分区域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组织结构,理顺关系,完善运行机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社区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区政府机构除少数略作调整外,总格局和人员编制保持相对稳定,不作精简。
  区政府授权区财政局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改组为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原由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职能划归区经济贸易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在市城市监察支队洛江大队基础上(该大队成建制下放),组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为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区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组建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作为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委统战部指导。区委统战部不再加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
  撤销区国土资源局,并成建制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含收回行政编制4名),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设立派出机构管理。
  改革调整后区政府设立工作部门20个(监察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数),部门管理机构3个,合署办公机构2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1个。至2006年3月,区政府机构改革完成。
  四、乡镇党政机构改革
  1998年,对乡镇事业单位编制适当调整。撤销规划所,其行政职能归入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其中虹山乡的归入社会事务办公室;撤销水土保持站,其行政职能归入农业办公室;撤销经济作物站,其行政职能归入农业办公室,服务职能归入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中虹山乡的归入农业综合服务站:撤销罗溪、河市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其服务职能归入农业技术推广站;撤销河市镇经济技术服务站,其服务职能归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播站与文化站合并组建文化广播站;保留乡镇土地所、农业机械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水利水电站、林业站、企业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劳动服务站、计划生育协会,其中:虹山乡农业机械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合并组建农业综合服务站。
  在调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后,重新核定事业编制。全区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总额142名,比原来236名减少94名,精简率39.8%。
  2002年,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贯彻《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推动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与完善,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改革乡镇党政机构同时,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精简事业编制,清理、清退各类临时人员,重点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根据乡镇分类标准,洛江区5个乡镇,其中一类乡镇3个,二类乡镇2个。一类乡镇党政机构设置5个,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计划生育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二类乡镇党政机构设置4个,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人大、人武部、工青妇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对乡镇机关除政法系统和实行中央、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系统以及土地所、林业站、广播站外,其他原属于区以上有关部门管理的站所,原则上都下放给乡镇,由乡镇根据当地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决定设置形式,对分设过细、业务量不大的站所,打破行业和部门界限,综合设置。
  2005年2月28日起,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凡满编和超编单位一律不准调进人员,缺编单位需要补充人员,乡镇机关必须在现有机关人员中调剂,乡镇事业单位在现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中调剂解决,区直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及其人员编制不得突破现有规模,严肃有关纪律。9月,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落实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逐一核对《核编手册》和工资基金,完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台账;对自行设立和加挂牌子进行清理。
  五、城市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
  城市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范机构设置,精干人员,完善社会保障,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城市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设置参照二类乡镇执行。统一规范设置为党政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计划生育办公室。城市街道办事处人武部、工青妇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2002年,万安街道行政事业单位12个,编制人员60名。2003年,万安街道增设劳动保障事务所,增加2名事业编制。2005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双阳镇,设立双阳街道办事处。2007年,双阳街道增设事业单位双阳华侨农场管理办公室,增加3名事业编制。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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