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事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46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社会事务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438-442
摘要: 本文提到了洛江区在多个方面的工作和政策措施,包括婚姻登记、民族事务、地名管理、社团组织管理、勘界、殡葬管理以及老区工作等内容。这些内容涉及到婚姻登记改革、民族事务支持、地名标志设置、社团管理规范、勘界工作、殡葬改革和老区村庄扶持等方面。
关键词: 洛江区 婚姻登记 社会事务

内容

一、婚姻登记
  1997年8月,洛江区民政局成立,下设洛江区婚姻登记处,负责结婚登记工作。2003年10月1日起,贯彻实施新《婚姻登记条例》,取代实施近9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前一直延续的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前体检证明等手续,通通减免,明确归口统一管理登记,改变在城市由街道办事处、在农村由乡镇政府办理婚姻登记的做法。此后,洛江区适龄男女结婚登记、已婚男女离婚手续均在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1997—2007年,全区办理结婚登记16246对。
  二、民族事务
  1998年,区财政拨款23万元给河市、马甲回族、畲族少数民族村,用于公益事业。1999年,区财政拨款24.6万元给杏宅、琯头、塘西居委会的院前村用于公益事业。2000年,泉州市民政局拨给经费5.2万元,放发慰问金共20500元,并向2名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各3000元,市民宗局与开元寺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47户,共1万元。区财政拨出民族事务费38万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
  三、地名管理
  1998年8月,洛江区推进全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制定《洛江城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全区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同时委托泉州市亿通通讯有限公司启动区地名数据库与信息化服务项目开发建设工作。2006年,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全区地名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洛江区地名数据库,960个地名数据分区域登记造册入库。同年,命名塘西工业区主要街道。
  至2007年底,设置万安、双阳街道辖区内街、路标牌42块,标牌定名全区6个乡、镇、街道的91块公共地名,设置35块标牌。规范住宅小区的命名,审核吉源花苑、首富商城、万源花苑、祥光花苑、杏宅福利楼、万荣公寓、美尔奇花苑、汉唐商城、万祥商厦、武夷花苑、华盛嘉园、景明花苑、华景仁居、冠亚东方星城、信亿花苑、阳光国际广场、汇龙大江盛世小区、冠亚爱家花园、阳江花苑、嘉琳广场等小区地名命名方案,以区政府名义给予批复。审查拟定的安吉路、安达路、安顺路、凤冠街、万福街、万兴街、万荣街、吉源东街、吉源南街9个条街道命名方案,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命名公告。创建区、乡线界联检及“平安边界”。完成“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乡级界域联检及洛江—泉港县级线界线联检工作。
  四、社团组织管理
  1997年建区后,洛江区民政局成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对全区社会团体进行调查摸底。1998年,针对长期社会团体管理法规不健全、管理混乱、审批过多过滥、个别社会团体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等问题,对全区92个社团进行清理整顿,至11月2日依法核准登记81个,暂缓登记13个。其中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文化艺术团体、体育卫生团体、联谊社团共43个,行业性社团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与此同时,健全社会团体管理制度,依法查处不经登记而进行活动的社团,整顿社团出版物,组织社团年检,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
  五、勘界
  1997年10月,洛江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国土、建设、林业、农水、司法、财政、计统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勘界办公室。1997—2001年,洛江区与毗邻的丰泽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仙游县进行5条总长162.05千米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建立完整详细的勘界工作档案。其中,洛江—丰泽线共埋设4颗单立双面型界桩,全长19.51千米;洛江—泉港线没有埋设界桩,全长5.202千米;洛江—南安线共埋设7颗单立双面型界桩,全长48.562千米;洛江—惠安线共埋设11颗单立双面型界桩、7颗双立单面型界桩,全长33.94千米;洛江—仙游线共埋设6颗单立双面型界桩,全长54.836千米。上述5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中,埋设洛江—泉港—仙游3颗三立单面型界桩、洛江—泉港—惠安1颗单立三面型界桩及洛江—丰泽—南安1颗单立三面型界桩。2001—2004年,勘定辖区内4条总长54.0千米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建立完整详细的勘界工作档案。其中,双阳—河市线全长5.53千米:河市—马甲线全长20.455千米,马甲—罗溪线全长15.985千米,罗溪—虹山线全长12.03千米。上述4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均没有埋设界桩。2006年1月,洛江区民政局与福建省地图出版社联合出版发行《洛江区行政区划图》(第一版)。
  六、殡葬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殡葬管理和改革。1958年,开始推行火葬,号召民众改革殡葬习俗。1963年,建立泉州市火葬场。1974年8月,成立泉州市(县级)殡葬管理所,开始在市区、近郊实行火葬。属远郊的罗溪、河市、马甲、双阳等仍旧以棺土葬为主要丧葬方式。
  2002年,洛江区政府制定丧葬改革实施细则,区民政局、土地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丧葬滥占土地私建坟墓的通知》,就建立骨灰堂等作出5条具体规定。9月25日,洛江区政府召开全区深化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决定从2002年12月1日零时起,全区境内殡葬全面实行火葬制度。2003年2月,区人大二届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殡改工作的决定》,全区开始全面实行火葬。
  公益性骨灰堂基础建设是推动我区殡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根据洛江区的实际,区政府提出自2003年起分3年时间完成覆盖全区的骨灰堂建设任务,当年完成河市坛顶、下堡、马甲祈山、二甲、罗溪双溪、永生6个骨灰堂建设,并把16个骨灰堂建设任务(覆盖全区70%骨灰堂总数)列入200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005年完成河市炉田、马甲新民、罗溪钟山等骨灰堂建设。同时,建立健全殡改服务网络,设立洛江区殡管站,在各乡镇设立殡葬服务站,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强化殡改服务意识,加大殡葬管理力度。至2007年,全区共火化遗体2072具。
  七、老区工作
  1953年后,晋江县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先后认定一批革命老区村;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地下斗争的革命群众被政府定为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员、老苏区干部,简称“五老”。1982年,泉州市(县级)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立,帮助马甲、河市15个基点村发展农副业,开发茶、果林34.33公顷,受益625户3386人。1983年,泉州市交通局帮助基点村建设公路5千米,为河市公社蛟南、岭客2个大队修建公路4000米;泉州市水电局拨款7820元,帮助马甲基点村购置农田水利设备,帮助河市基点村修建水利设施。同年,对全市老区基点村进行调查核实,上报省政府批准,增补马甲公社坑头等5个自然村为基点村,河市公社寨顶村不符基点村条件给予取消。
  1986年,鲤城区(含洛江区域)经省政府认定的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老根据地行政村有21个(共34个基点村)。洛江今域有33个基点村:马甲镇后坂村的宫迹、四甲、坂地;西头村的池店、山脚、下厝、四柱;蔡内村的后梧;新建村的深边、沈坑;彭殊村的暗桥、尾井;洋坑村的圳头、大新厝、土炉;永安村的土炉;杏川村的坑边、白洋、七林、祖厝、下厝;潘内村的坑头、西辽;马甲村的马岭、土炉、下新厝、中厝;义山村的义道。河市镇有岭客村的顶岭山、下岭头、顶客尚、下客尚:蛟南村的顶官坪。同年,鲤城区改革老区扶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发展生产基地、乡村企业为重点。此后每年根据基点村上报项目,区老区办审批安排扶持项目资金,由当地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监督资金使用,对“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对“五老”特困户给予补助。
  1997年后,洛江老区行政村14个。其中,马甲镇有后坂、义山、蔡内、西头、潘内、杏川、永安、彭殊、新庵、洋坑、新建11个;河市镇有岭客、蛟南、新告3个。1997年9月至1998年底,区政府拨出4.5万元、马甲镇政府补贴3万元支持马甲镇彭殊村、新庵村修建水泥路,实现道路硬化2.8千米,受益3个村落。1999年,区政府拨出6.4万元为河市镇的蛟南村、新告村修建饮水工程和广播电视,受益1139户,拨出1.2万元补助“五老”、老区特困户210户。2000年,拨出7.2万元解决马甲镇新庵村、洋坑村、新建村等老区基点村民通电话的问题。2001年,拨出4.3万元为马家镇蔡内村硬化道路1300米,同时拨出慰问金9000元慰问老区“五老”人员。2002年,拨给马甲镇3.6万元、河市镇2.4万元新建公益事业。2003年,拨给河市镇、马甲镇14个老区村维护校舍13个,投入资金15.8万元。2004年,投入6万元为河市镇岭客村、马甲镇西头村修建水泥路1000米,另投入其他基础建设0.8万元,社会事业1万元,开发性的生产项目2万元。2005年,由区政府每千米补贴4.5万元为河市镇岭客村修建道路600米,为马甲镇义山村建设道路500米,到2005年底,河市镇岭客村全村实现道路硬化5000米、马甲镇义山村全村实现道路硬化1200米。同时,洛江区落实优待革命“五老”人员相关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补助金。其中无依无靠“五老”人员每人每205元,有依无靠的“五老”人员每人每月170元;为“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给予医疗补助20元;把马甲3名生活较为贫困的“五老”人员列入低保,给予双重保障,并发放救助金每人每年1000元,对9名80岁以上的“五老”人员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年500元。2006年,提高定期补助标准,无依无靠“五老”人员每人每月在原有标准上增加30元,无依有靠每人每月增加20元。至2007年,全区共有“五老”人员20名。其中,河市2名,马甲15名,罗溪3名,虹山1名,80岁以上高龄人有10人,生活困难“五老”人员1人。无依无靠“五老”人员的补助提升至265元每人每月,有依无靠的“五老”人员提升至每人每月210元;对马甲1名特困“五老”人员给予1000元补助;对生病的“五老”人员进行第三重救助,在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再给予20%的医疗补助;分别给予河市镇岭客村2.5万元和5万元的资金扶助,完成村部至小学3000米的道路建设和水坝建设,给予西头村2.5万元的扶持资金完成村路建设。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