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4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主要活动
分类号: F752.3
页数: 2
页码: 428-4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主要活动包括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活动。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敬老活动方面,建设敬老院和老年人协会,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关爱和活动,包括征订报纸、组织文体活动、捐资助学、兴办公益事业等。
关键词: 洛江区 老龄人委员会 主要活动

内容

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998—2007年,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维护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组织广场咨询,发放援助卡等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活动。社区老年人普法教育率约达85%,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率约达60%。在区司法局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人办理省级优待证。
  二、敬老活动
  1997—2007年,洛江区在6个乡、镇、街道均建有敬老院,收养社会上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残疾人员。2002年,全区85个村(居)社区均成立老年人协会。洛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每年为各乡镇(街道)老龄委、先进基层老年协会、先进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先进基层老年协会会长及年度老有所先进个人征订《福建老年报》和《海峡都市报》。基层老年人协会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排忧解难、联系发动华侨、台港澳同胞和社会贤达捐资助学、兴办公益事业。经常性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协助地方政权开展计生、卫生、隔陋俗、树新风、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至2007年,全区村(居)、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共52座,总面积10190平方米,有6所镇级老年学校。其中,罗溪镇老年学校被市级定为示范学校。全区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门球场12个、地掷球场6个、气排球场15个;组建5支老年腰鼓队、20支门球队、4支地掷球队、12支气排球队、1支柔力球队、1支泰迪球队、3支老人健身舞队。每逢“九·九”老人节、春节均为老年人发放过节加餐费,并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使全区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