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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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5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访工作
分类号: D632.8
页数: 2
页码: 351-35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市洛江区信访局在办信接访、信访法制学习、区领导接访日、信访积案化解、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和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洛江区 地方组织 信访工作

内容

一、办信接访
  1998年,区信访局受理来信210件,来访43批209人次。其中,集体上访9批135人次。区领导到基层接待群众168人次,受理问题119件。其中,当场解决21件、解答72件、交办28件、列入专题调查8件。
  1999—2002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354件,受理群众来访163批508人次。其中集体访26批315人次。区领导到基层接访群众12场,接待群众263人次,受理问题110件。
  2003—2004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194件,来访144批932人次,其中集体上访28批702人次。区领导到基层接访群众12场,接待群众147人次,受理问题139件,其中解决31件、解答93件、交办15件。
  2005—2006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269件,来访159批642人次,其中集体访33批426人次。2006年4月14日,在虹山乡举办市、区领导联合接访群众活动,接待群众12人次,受理问题5件,其中当场解决1件,研究解决4件。
  2007年,区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126件,来访89批240人次,其中集体访8批139人次。同年9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圆圆率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到河市镇接访,共接待群众16人次,受理问题5件,其中当场解答2件,研究解决3件。
  二、信访法制学习
  区党政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人手一册《信访条例》《信访宣传材料》,自觉加强信访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各单位专兼职信访干部结合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乡镇(街道)及部门还结合征地、拆迁、计生专项治理、换届、项目建设、配合中心市区禁止摩的营运整治等中心工作,采取以会代训、讨论交流、案件分析、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组织直接与群众接触的工作人员加强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信访干部运用《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信访问题。
  三、区领导接访日
  1998—2007年,实行区领导接访日制度,开展领导接访、约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开展市挂点领导接访活动6场,“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6场,区挂点领导下基层接访活动63场,接访群众571批1303人次,受理问题600件,研究解决573件,解答11件,交办16件;区领导结合开展驻村帮扶、入户宣传、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等活动,进村入户约访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和问题,支持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确保民意、民情、民智的顺畅上达及国家法律法规和领导决策的及时下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信访积案化解
  2004年5月起,实行每月排查、区分管业务领导包案督办的制度。按照“每月排查、领导靠前、解决难题”的原则,对255件重点信访件落实区分管业务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区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调研、协调、指挥、一包到底;责任单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及时反馈;协办单位主动配合、齐抓共管。
  五、信访联席会议机制。
  1997年,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04年9月,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8月,制定《关于处置信访人在区委区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完善排查化解、干部下访、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
  六、组织机构
  1997年8月,洛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成立,为副科级机构,行政编制2名。2005年12月,区信访局由副科级调整为正科级,作为区委、区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以区委办为主管理,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编制3名。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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