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关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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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关党务工作
分类号: D267
页数: 3
页码: 347-34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
关键词: 洛江区 地方组织 机关党务

内容

一、政治思想工作
  (一)政治理论教育
  1997年,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2001—2002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2005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2007年10—12月,配合区委组织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纳入党支部工作检查考评内容。抓好“三讲”、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1999年11月,开展向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学习活动。2003年11月,开展向航天英雄杨利伟学习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2007年9月,组织学习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邱娥国先进事迹。
  二、机关组织建设
  (一)机关党组织
  建区时,区直各单位建立党支部29个,党员人数220人。1997年,按照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999年,《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区直党工委起草实施意见,经区委同意下发实施,促进机关党组织间的工作衔接和各项职能到位。2000年,区直党工委制定出台《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党支部的发展党员等工作制度,促进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05—2007年,区直党工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指导机关各党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调研理顺机关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至2007年底,区直机关有系统党委6个、单位党委1个,分别是党群、政府口、农口、经贸、政法、宣传系统党委和公安分局党委,所辖党支部52个,党员819人(共发展新党员390人),其中预备党员15人,女党员202人,台湾省籍2人,少数民族17人。35周岁以下党员309人,占37.7%;36—45周岁263人,占32.1%;45周岁以上247人,占30.1%。文化程度本科以上701人,占85.6%;中专高中及以下118人,占14.5%。
  (二)争先创优
  1998年,在区直机关单位开展建设“五好”党支部活动。2003年上半年,首次评选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001—2002年度)。2003年,开展“七一”期间表彰活动。至2007年,开展三轮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四轮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评选19个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33个先进“五好”党支部和13个“五好”党支部,区直机关党建先进单位达36.5%,“五好”党支部占88%。
  (三)党务队伍建设
  1997年8月下旬,区委在29个部门成立党支部、任命29名党支部书记,成立5个党组,机关270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分类型、分层次培训机关党务干部,提高履职能力。开展创建“先进机关党工委”和党工委系统“三级联创”活动。
  (四)发展新党员
  1998年,区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入党预审、公示、测评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至2007年,发展新党员390人。
  三、机关党建机制建设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1997—2007年,区委加强对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定期听取机关党的工作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时配好配强各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和党务干部,区直党工委坚持每年两次召开机关党委书记联席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找出差距、提出对策,协调机关党建资源,狠抓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联系点的落实,形成机关党建“三级联创”的工作领导体系。
  (二)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1997—2007年,强化主要领导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一起布置、一起督查、一起总结。每年初,党工委与各系统党委、各系统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落实专人、落实责任、落实任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制机制。
  (三)建立党建工作制度
  1997—2007年,建立系统党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系统党委工作规范制度、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勤政制度、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领导干部每年为支部上两次党课制度、支部每月两次理论学习制度、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党建材料调阅制度、全体党员每年撰写两篇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意识,形成用制度建党、用制度教育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
  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999年,区直机关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自纠。2000年,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结合胡长清、成克杰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02年以后,开展“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的“创三优”活动。2005年,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区直机关《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惩防腐败的具体落实意见》,构建惩防机制。2007年,根据全区部署要求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1997—2007年,区直机关工委(党委)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人员63人,其中,党员54人、开除党籍20人。
  五、机构
  (一)机构设置
  1997年8月,成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党委会,行政编制暂定4人,其中领导2人。1999年7月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区委分管党建副书记兼任;设副书记3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主持日常工作;同年8月,区委编委核定行政编制暂定5人,其中领导职数4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2名、武装部长1名),妇女工作和区直工会专职人员事业编制各1名。
  (二)机构调整
  1999年7月,根据洛江区委《关于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和调整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文件精神,设立区直机关党工委,撤销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党委会。区直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构,领导区直机关和区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设委员7—9名,书记由区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副书记3名,其中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常务副书记1名。设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区纪委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和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5名,由区直机关党工委一名副书记兼任。设立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武装部,负责机关民兵预备役的日常工作,设副科级部长1名。区直纪工委、武装部和原已设立的区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区直属机关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妇女委员会均与区直机关党工委合署办公,受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其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以区直机关党工委领导为主。8月,配齐区直机关党工委和纪工委领导班子,9月,各系统党委选举产生第一届系统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按口分别设立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宣传系统、政法系统、党群系统、经贸系统和政府口系统委员会。同时成立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办公地点分别挂靠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直党工委、区政府办、区农水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党委同时隶属区直党工委管辖。系统党委委员职数5—7名,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书记由主管部门党员行政领导兼任,专职副书记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为副科级干部。系统纪委委员职数3—5名,书记1名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可由下辖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干部兼任。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和各系统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由区委审批,区直机关党工委委员和区直机关纪工委委员的调整配备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区直机关党工委、纪工委、工会、武装部、团委等机构的编制问题由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编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核定,进行组织领导机构调整。
  (三)职能调整
  2002年,根据泉洛委办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精神,“职能调整:强化对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指导、督促、检查职能。设置区直机关工会、区直机关团委、区直机关妇委会、区直机关武装部4个职能股室,挂靠机构为区直纪工委,另有党群系统党委。区直党工委机关行政编制暂定3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名。系统党委专职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另定”。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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