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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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45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4
页数: 9
页码: 338-34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洛江区在文明创建方面的工作,包括文明城区创建和文明村镇创建。洛江区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系列活动等方式,持续深化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并逐步推进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七进社区”活动。同时,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和“三清六改”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关键词: 洛江区 地方组织 精神文明建设

内容

第一节 文明创建
  一、文明城区创建
  1998年初,区委决定以创建万安文明安全示范片区(即洛江中心城区的主要部分)为载体,推动洛江区文明城区创建。4月,洛江区文明城区创建领导小组成立;7月,出台《关于创建万安文明安全片区的实施方案》,从社会风气、治安、环境、生活设施、社区文化等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启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1999年7月,洛江区创建文明区、文明社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召开专题会议。同月,出台《开展创建文明区、文明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2000年1月,区文明委印发《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一级达标城市实地考评责任分解表》,将领导机制建设、市民行为规范、城市日常管理等7项创建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2001年7月11日,区文明委出台《“创建万安文明社区实施方案”》,以文明城区创建为载体,深化文明城区创建工作。2002年4月,洛江区列为泉州中心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范围。同月,区委出台《洛江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意见》,从宣传教育、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7个方面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形成从机关到基层、从单位到家庭,多层次、多领域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格局。
  2003年开始,在各社区逐步推进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七进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文化、加强社区教育、整治社区治安、改善社区环境、开展社区互助,完善社区管理体系。2003年8月,洛江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至年底,培育1个省级“先进示范社区”(万安街道万福社区),3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万福、南山、阳山社区),2个市级文明小区(双阳阳山小区、万安吉源小区)。2004年,区委提出建设学习型城区的意见,扩充文明城区创建内涵。2005年,全区开展文明单位“为社区建设办实事,共建文明和谐社区”活动。全区32个文明单位参加活动,推动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向纵深发展。
  2006年11月,洛江区获省级“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称号。2007年,启动“爱心超市”进社区活动,开展以“迎农运”为主题的系列文艺会演,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提高广大居民的文明意识。8月,出台《泉州市洛江区“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0月,洛江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成立,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职能组。11月,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泉州市洛江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公正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文明城区建设富有特色。
  二、文明村镇创建
  洛江区成立之初,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抓“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高价彩礼;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提倡孝老爱亲,反对厚葬薄养;提倡多办善事,反对操办神事;提倡安全环保,反对滥放鞭炮;提倡依规建房,反对贪大求高)的移风易俗活动和“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工作,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998年8月,出台《洛江区乡、镇、街道及村(居)创卫方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1999年6月,区文明办转发《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确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移风易俗和评选文明农户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2000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乡镇(村、居)干部到泉州市区参观“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愚昧”大型图片展,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同年,马甲镇仰恩村被评为省级“精品村”。同年12月,马甲镇仰恩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
  2001年始,组织创建宽裕型文明村活动。2002年,确定7个宽裕型文明村创建对象。双阳镇、万安街道杏宅回族村获“泉州市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村镇”称号。2003年,开展防抗“非典”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加快宽裕型文明村和小康村建设步伐。4月,确定万安桥南、双阳南山等8个宽裕型文明村和16个小康村(居)试点,全区当年投入资金数千万元。市定小城镇建设试点单位马甲镇配合仰恩大学城建设。
  2003年8月,仰恩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村”称号。2004年,在推进宽裕型文明村、小康村建设的同时,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全年投入各项创建资金4588.11万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05年,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和打击“六合彩”等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竞赛,抓好文明新村示范点建设并组织观摩活动。2006年,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制定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资金投入。2006年11月,马甲镇和罗溪镇前溪村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乡镇”和“文明村”称号。2007年,以“优化人居环境”“家园清洁行动”和“城乡结对、共创文明”活动为载体,开展“服务新农村、家园清洁志愿行动”系列活动,深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工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文明行业创建
  1998—1999年,启动“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评选“文明窗口”“行业标兵”活动,全区涌现出6个市级“优质服务示范窗口”。2000—2001年,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改善教育系统的教学风气和卫生系统医德医风。2002年10月,区文明委发文推动竞赛活动,要求各行业、系统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规范行业行为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塑造窗口的满意形象,带动全行业的文明进步。2004年6月,区文明委召开全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对启动区第一届(2004—2005年度)“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进行总动员、总部署。22个行业部门的负责人与区文明委签订《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协议书》。2005年1月和9月,区文明委召开2次创建文明行业竞赛工作交流会,推进全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2006年,启动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参赛行业由上一届的22个增加到25个。开展“共筑发展环境”和“共铸诚信”活动,构建“诚信联盟”。2007年,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开展创建百佳“迎农运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促进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督促各行业加强诚信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区工商局、工行洛江支行、建行洛江支行分别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区检察院、区国税局、邮政洛江分局等10个单位被授予泉州市第十届(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称号;区建设局、交警高速公路支队泉州大队等4个单位获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基层文明创建
  1997年12月始,全区各行业、各部门按照领导班子政治坚强、业务工作成效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科学文化素质提高、遵纪守法秩序安定、工作环境整洁优美6个方面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在全区干部职工中开展“进单位做文明职工,出单位做文明市民”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秩序、文明言行、服务质量等突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市、区级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以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开展思想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维护治安秩序、改善设施条件、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推进文明学校创建。2000年上半年,区文明委专门下发《关于创建仙公山文明风景区实施方案》文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文明风景区创建,促进景区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泉州工商银行洛江支行、洛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洛江区财政局3个单位获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南少林武术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学校”,中共洛江区委办公室等16个单位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泉州市罗溪中学等7所学校被授予市级“文明学校”称号,洛江区建设局等3个单位被授予市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泉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授予泉州市“2004—2006年度文明企业”称号。
  2000年3月,结合“三讲”教育,区委通过发文件、开干部大会等形式,在全区开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创建文明单位,争当人民公仆”活动。6月,区委发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8月,开展学习、推广区人武部“四公开三监督”典型经验做法。9月开始,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2001年11月,在全区组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活动,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学习贯彻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2002年,在区直机关组织开展“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活动和开展“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活动,改进机关作风,为特困家庭办实事。2005年10月,开展文明单位“为社区建设办实事,共建文明和谐社区”活动,全区有32个文明单位参加。
  五、军警民共建
  1998年,洛江区人武部与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建立共建关系。1999年,洛江军地双方共同将万荣街命名为“文明双拥示范街”。2000年初,投入近5万元为部队配备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拥军书库”,为部队添置体育器材。区法院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促进军政军民团结。驻泉部队参与当地的抢险救灾工作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并和南少林武术学校、河市小学、罗溪中学建立共建关系。军民共建单位以共抓思想道德建设,共办利国利民实事,共育(“四有”)新人为主要内容,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促进军地双方的两个文明建设。
  2001年,在实现“双赢”目标的同时,洛江区人武部通过借鉴地方办事公开,创建的“部务公开”经验得到省军区和泉州军分区的肯定,被誉为“洛江经验”。省军区《人民前线报》作连续报道。2002年5月,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在《泉州晚报》《泉州通讯》《福建通讯》《人民日报》刊登双拥专题报道;制作双拥专题电视片在泉州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播放;印制千本双拥宣传画册。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新闻媒体报道洛江双拥共建工作;至年底,全区结成20多对军警民共建对子。同年,区人武部获泉州市第九届、第十届“文明单位”称号,连续5年被军分区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被评为“全国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单位”,被泉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授予“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泉州市文明办、军分区政治部授予“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获泉州市政府、军分区颁发的“民兵科技练兵汇报表演优胜奖单位”牌匾,被泉州市政府、军分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等。2006年11月,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区人武部被授予省级“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泉州南少林武术学校—区人民武装部、双阳街道—解放军180医院被授予市级“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一、社会公德
  1998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美岭、创五好”活动。1999年,通过打造精神文明宣传一条街、“三下乡”等形式,对市民进行行为规范、文明常识、法制、尊老敬老、丧事新办等方面的宣传教育。2000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破除封建迷信”,“扫黄打非”、打击“黄、赌、毒”、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活动,组织实施泉州市民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市民行为道德规范活动,营造“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社会氛围。2001—2002年,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道德新风与你同行”等活动结合,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个字基本要求,加强社会公德建设。2003年,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全民教育的全过程;结合防抗“非典”工作,开展“三讲一树”(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等活动,规范群众的行为,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2004年,强化道德规范教育。深化“道德新风与你同行”“学雷锋、树新风”等主题活动。3月,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倡导社会新风”为主题的青年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2005年,以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60周年为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元宵节和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期间,通过各类宣传阵地、“灯谜竞猜活动”等形式,普及20字基本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六百工程”(即百场报告进机关、百部优秀电影进乡村、百首革命歌曲进校园、百套优秀读物进社区、百名青年志愿者进家庭、百家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结对献爱心)等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扶残助残”“金秋扶贫助学”“希望工程”“送温暖工程”“志愿洛江、与爱同行”等实践活动,倡导无私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和关心帮助弱势群体的高尚道德情操。开展综治普法宣传,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结合“三下乡”“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等主题,在全区开展“优质服务二女户,热心关爱女孩”系列活动,营造关心、关爱“二女户”和女孩的良好氛围。2006年,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读书,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短文征集、短信创作大赛、火炬接力、文艺会演等系列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2007年,利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教育,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职业道德
  1998-1999年,在党政机关开展“创文明机关、当人民公仆”活动,在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抓勤政廉政建设和诚信建设。窗口单位普遍实行服务承诺和限时服务制度。1998年上半年,全区有3人获评为“1997—1998年度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2000年,坚持以人为本,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广大群众进行思想教育,着重培育干部的公仆意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窗口行业的优质服务意识。2001年,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倡导诚信经营。2002年,在基层单位、行业,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和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提高创建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2003年,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2周年纪念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以“守法”“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2004—2005年,抓诚信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2006年,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党政机关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和“争创文明科室、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行业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2007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利用公益广告、墙报、板报、宣传栏、文明市民学校等载体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迎农运为契机,在各行业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组织职业道德“双十佳”参评活动,树立学习榜样。
  三、家庭美德
  1998年上半年,在全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家庭文明角色”评选活动,宣传弘扬家庭美德,评选8个市级“五好文明家庭”和8个市级“家庭文明角色”以及73户区级“五好文明家庭”。1999年开始,以开展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为契机,在广大群众中兴起一个讲文明、树新风的热潮。组织一批《家庭美德格言》宣传手册下发到基层。6月,开展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活动,在全区掀起一股“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区共评选出50个区级和12个市级“敬老文明家庭”。2003—2005年,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万家社区读书”“关爱女孩行动”“优质服务二女户”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敬老文明家庭”“敬老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全区命名表彰“五好文明家庭”47户,郭秋云等11户“敬老文明家庭”受到市里表彰。2006年,开展“扬荣弃耻、构建和谐家庭”主题实践活动。在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公民”“好妻子”“好丈夫”评选表彰活动和“妇女、家庭、环境”“美在家庭”“教育一个好孩子、建设一个好家庭、做一个好当家、当一个好儿女”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家庭成员从我做起,从自家做起,建设健康向上、和谐幸福家庭。2007年,开展“文明家庭”“敬老文明家庭”“敬老文明村居”“婚育新风进万家”“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弘扬家庭美德。
  附:洛江家风家训(选摘)
  晋江丰山蓝氏族约家法(十要是非录) 一、尊天地不可欺;二、敬祖宗不可忽;三、孝父母不可逆;四、爱兄弟不可争;五、各妻子不反目;六、宗亲友不能乱;七、信朋友不昧心;八、睦乡党不刻薄;九、恤孤寡不凌迟;十、重书香开闲路。(辑自《晋江丰山蓝氏族谱》,系清乾隆年间手抄本,收藏人洛江区马甲镇坑头村蓝进发。)
  弼佐刘氏家规 同姓之亲俱系祖宗血脉不许革出,异姓之人非我族类不许冒认,螟蛉之子鱼目混珠不许抱养,子孙非为不肖祖父当教戒不可弃逐,宗人子孙或科第或发业或孝悌或善人凡修谱者皆当备赞。族谱十年一修生卒配葬皆当备录世系内以便观览,科第孝善之家有志名篇章者切宜修录,祖宗坟墓世宜修扫勿令丘墟,宗中子孙四民当认一字劝善戒恶以为释回增美之路。
  四、诚信建设
  2001年,采取各种措施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鞋、名牌烟、“黑心棉”等伪劣行为。2002年,开展治理“餐桌污染”,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在首富商业街建设文明示范街,评选“文明示范店”。2003年,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推进“诚信洛江”建设,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等评选活动)。规范私企劳动用工,开展集体协商工资试点,防止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开展“红盾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评选、推荐市级私营、个体文明经营户。2004年,以“共铸诚信”活动为主题,推进“诚信洛江”建设。开展“最佳信用企业”“百店千柜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守合同重信用”“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质量价格信得过”等评选活动,培育和推出示范街、示范店和诚信企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利用节前强化劳动监察,为企业员工追发工资近百万元。2005—2007年,建立健全政府诚信监督机制,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三优街”“星级文明商店”“文明诚信经营单位”创评活动,宣传、推广各行业文明诚信先进典型。深化“爱我洛江,共铸诚信”活动,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教育;以行业为抓手,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党政机关为先导,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把诚信宣传教育与组织形式多样的诚信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诚信建设贯穿于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998年4月,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学习“雷锋式的好青年—刘志珊”的活动,举行征文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争做跨世纪“四有”新人的热情。2002年,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同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相结合,教育青少年远离邪教。组织全区9所学校近千名中学生参加道德知识竞赛,强化学校德育工作。2003年3月,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和300多名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开展“学雷锋、树新风”道德实践。组织《科普法》知识竞赛及“航空百年”科普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编印《洛江区科普苑》《青少年科普图片》《防治非典100问》《非典预防与治疗问题》《登上健康快车》等相关书籍资料、科普挂图,通过开展科普展览、讲座、咨询、培训、竞赛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普及科学常识、实用技术和健康常识。2004年9月,开展电脑技能竞赛、科技制作大奖赛、科技图片巡回展、理想信念巡回报告、校园模拟法庭演示活动等内容的“健康成长·发展成才”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并采取15条具体措施。2005年,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到位;发挥社区(村镇)团队组织、(“五老”)队伍、各类教育阵地的作用,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及其组织保障体系和相应工作制度,开展“爱心助成长”活动;以学校、社区、医院为依托,在全区各中学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加强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疾患疏导、治疗;组织发动各中小学开展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罗溪中学开展的“一分钱教育基金会”和泉州第十一中学开展的“学生自我服务日”活动,作为创新案例推荐到全市、全省交流,入选省文明办创新案例。举办首届中学生“与文明对话”辩论赛、首届暑期“少年普法行”“读健康书籍、度阳光假日”主题读书活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宣传月”系列活动、“心系祖国,健康成长”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庆“六一”城乡少年儿童文艺联欢和“爱祖国、爱福建”寒假社会实践等活动。六一节期间,与泉州电视台“刺桐红”专栏在梧峰希望小学开展庆“六一”城乡少年儿童文艺联欢和组织慰问残疾儿童及学校特困学生。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思想道德实践“八个一”活动。2006年,以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在我心中”系列活动、第十三届“红色之旅”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爱祖国、爱科学、爱国防”图片展、升国旗仪式、主题团队、中小学生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月活动,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知荣辱、树新风,青春与文明同行”青少年文明短信创作大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知荣辱、促诚信”青少年火炬接力赛。在中小学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目标的(“五爱”)宣传教育活动,“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结合文明学校创建,开展安全、法制、环保、诚信、社会公德等系列教育活动;举办“洛江区青少年网络文化节”,开展青少年阳光上网和大型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倡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推进网络文明工程;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宣传进校园”活动,普及、提高在校中学生计划生育国策意识;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点的建设。
  2007年,开展“牢记八荣八耻,争做红花少年”“树时代荣辱观,促校园新发展”等主题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学生参观闽台缘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知识竞赛、板报评比、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举办“文明交通与我同行”中学生小品表演赛、征文比赛,“诚实遵规,文明出行”演讲比赛,推荐、培训校园“文明交通宣传大使”,开展“活力泉州迎农运、道德新风伴我行”“青春焕活力,文明构和谐”等活动,加强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教育。关心帮助单亲家庭、特困家庭、农村贫困“二女户”家庭和“流浪儿童”、孤残儿童,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帮扶、救助、保护工作相结合。发挥关工委、团区委、妇联作用,落实“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手拉手”等活动。在各个乡镇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指导站”,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留守儿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等公益性。开展“捧一缕书香、献一份真情”爱心捐书活动,创建“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零距离帮助。设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定期开办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培训班,提高临时监护人监护质量。开展以“同享党的阳光雨露、亲情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实行区直机关“五好”党支部和农村党支部结对,党员与儿童结对。发动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示范岗”及优秀女党员、女干部等先进典型,组建10支260名巾帼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系列服务和帮助。招募230名“代理家长”与儿童结成“一帮一”或“一帮多”的帮扶对子。建立留守儿童联系卡,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向家长反馈。发出“让孩子在关爱中成长”致广大外出务工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外出打工父母经常回家探望孩子,定期与孩子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组织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检查,实现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制度。
  第三节 社会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废除国民党政权机构,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彻底摧毁反动基础,同时收容改造妓女、流丐,严禁赌博、贩毒,破除封建迷信,扫除旧社会一切丑恶现象。“文化大革命”中,人们的思想被扭曲。干部、群众天天在毛泽东像前举行“早请示、晚汇报”活动,开展“斗私批修”、跳“忠”字舞等活动,个人崇拜盛行。1981年3月,洛江境域内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1987年,洛江境域内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派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泉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发动群众制止“普度”等封建迷信活动。1991年,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计划外生育,发挥片区共建优势,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举行各种便民活动,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创造卫生城市;组织评选文明机关大院、文明街巷、文明楼院、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
  洛江建区后,区委提出“团结拼搏、艰苦创业,为把洛江建设成为繁荣、富庶、文明的新型城区而奋斗”的口号。“团结拼搏、艰苦创业”成为洛江精神。1999年,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举办“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敬老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得到发扬。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创建万荣双拥示范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社会风尚浓厚。推进殡葬改革、倡导丧事新办,殡葬新风逐渐形成。从当年9月1日起,万安街道全境及双阳镇部分村全面实施火化,其他乡、镇(村)逐步推进殡葬改革。2000年,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营造“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和“讲文明、树新风,破除封建迷信”等活动,使“普度”“佛生日”等迷信活动大为收敛,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得到遏制,火化区火化率达100%。2001年,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教育,改善社会风尚。2002年,治理“餐桌污染”,打击“假冒伪劣”,创建“文明示范店”;推进文明单位和特困家庭结对济困,促进扶贫济困风气形成。2003年,开展学习谷文昌、郑培民活动,弘扬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精神;开展纪念俞大猷诞辰500周年和施琅将军收复台湾320周年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纪念毛泽东为雷锋题词4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2004年,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邓小平100周年诞辰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和规范意识;通过开展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2005年,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和助人为乐风气浓厚。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为民办实事80多件,慰问物资73.34万元,形成帮扶208对988名困难群众得到帮助;全区机关干部职工为患病的泉州第十一中学李辉老师捐款6.7万元。尊老爱幼形成风尚,同年6月,罗溪镇翁山村被命名为“全省敬老模范村”;同年9月,郭秋云等11户家庭被授予泉州市2004—2005年度“敬老文明家庭”。2006—2007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荣辱观逐渐形成。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风气大为改变,扶贫济困、助学、助老等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开展,慈善捐赠成为成功人士的自觉行为。
  附:洛江区乡规民约(选摘)
  蔡襄祠乡规民约
  洛阳桥蔡襄祠《告示》碑文 晋江县知事张,为出示严禁事,照得蔡忠惠公,为有宋一代伟人,洛阳万安桥,功垂利济,碑记巍然。迄今千余载,众受其惠。当时建祠于桥之南,实崇德报功之深意。兹乃于祠前设立灰窑,以致烟臭熏腾,布满堂宇,不敬孰甚!本县来守斯土,凡乡贤名宦各祠,及诸名胜遗迹,责应保存。姑念乡愚无知,从宽令其拆毁,毋得违延,致干究办。并责成桥南乡长,嗣后有如灰窑等类,不准在蔡公祠附近设立。查该乡不乏读书明理之士,务各助乡长劝导愚氓,勿忘其感戴功德之初心,本县有厚望焉。
  又谒见旁有张袭侯祠,多年倾圮,袭侯系福建陆路军门提督,亦功德及民,载在志乘者。着将石像一并保存,不准毁伤,各宜禀遵毋违。特示。
  民国6年9月示
  注:碑为花岗岩石质,高155厘米,宽55厘米,厚12厘米,现立于蔡襄祠内右廊。
  万安街道桥南居委会文物保护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阳桥及附属文物蔡襄祠、泉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刘氏家庙的保护和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福建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要求,使居民自觉保护文物,结合本居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居委会文物保护公约并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本居委会居民应当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第二条:洛阳桥及蔡襄祠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泉州市文管办洛阳桥文物保管所负责管理,本居委会居民应积极配合保管所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居委会居民要自觉遵纪守法,珍惜爱护国家的宝贵文化遗产。要弘扬社会公德,做到文明,礼貌待客,争做文明公民。
  第四条:为更好保护洛阳桥“筏型基础”和“种蛎固基”的世界造桥技术,严禁居民在“筏型基础”石上敲凿海蛎。
  第五条:洛阳桥、蔡襄祠周边,桥南古街,街尾路两侧300米范围内,若要翻建旧大厝及新建房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
  第六条:不准在洛阳桥、蔡襄祠周边及沿街随意乱搭盖,违者给予强行拆除。
  第七条:搞好公共卫生,不准在文物景区内(包括桥体两侧300米范围内海域)乱排放污水,乱倒垃圾、海蛎壳,保持洛阳桥、蔡襄祠周边环境的整洁,并协助做好周边绿化、美化的管护,不得擅自在洛阳桥文物片区范围内摆摊、设点经营。
  第八条:本居委会居民要自觉维护洛阳桥文物景区内的治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互相关心,互相督促。
  第九条:本文物景区内的居民饲养禽畜要定点圈养,并注意做好各自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本居民公约自二〇〇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望居民共同遵守。
  桥南居民委员会
  第四节 机构
  一、中共泉州市洛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该办公室于1997年8月成立,由区委宣传部管理,行政编制暂定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职)。2002年12月,机构改革,该机构保留,增加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机关行政编制暂定2名,其中专职领导职数1名。至2007年底机构、编制不变。
  二、洛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于1998年1月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其中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文明委成员。委员会组成成员随人事变动更换补充。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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