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3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老干部工作
分类号: D632.2
页数: 2
页码: 332-3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市洛江区在落实政治待遇、设置活动场所和发挥老干部作用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建立老干部学习、阅文、情况通报和参观考察等制度,落实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实行并坚持落实做四个“一对一”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制度,建立上门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制度等。
关键词: 地方组织 组织建设 老干部

内容

一、落实政治待遇
  1997—2007年,区委老干部局建立老干部学习、阅文、情况通报和参观考察等制度。依托区老年学校,每月(25日)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向离退休干部传达中央、省、市、区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每年定期通报区情,举办各种报告会,组织参观工农业生产;邀请离退休干部参加重大节庆活动;区党代会、人代会及各基层党委召开党代会时,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按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等。
  1997—2007年,全区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均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1997年始,按照《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落实离休干部“两费”。1999年7月23日,区委老干部局、区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洛江区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暂行规定》,明确亏损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医药费由区财政负责,效益好的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仍由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困难企业的“5·12”退休干部的退休费由区级财政给予保障。1998年4月、2002年6月、2004年5月、2005年3月分别下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区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生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优秀青年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老干部工作人员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并坚持落实做四个“一对一”挂钩联系老干部工作制度。2003年2月,下发《关于建立上门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制度的通知》,开始实行上门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制度。坚持落实老干部生病、生日、节日、病故、有难“五必访”制度等,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二、设置活动场所
  1999年3月,根据区编委会关于同意设立泉州市洛江区老年学校的通知精神,依托马甲镇成立区老年学校。区老年学校按照“思想工作、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提高素质、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狠抓教学质量、强化管理。每月25日左右,聘请市、区有关领导干部、教授和医生等专业人士为老干部举办知识讲座。2003年11月,依托马甲镇成立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面积200多平方米,设有图书室、阅览室、书画室、乒乓球室、气排球场等活动场所。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加大软硬件设施建设,征订报刊杂志,增设健身器材和办公设备等。至2007年,区老年学校有骨干培训班1个,学员85人。
  三、发挥老干部作用
  1997—2007年,多数离退休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愿意、专业特长和健康状况,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余热。区委、区政府和区直部门聘任老干部为行风监督员、政策宣传员、课外辅导员、信访调解员、民调治安员,定期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服务大局,贡献力量。组织老干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党课、团课、校外辅导等形式,讲述革命史、创业史以及个人奋斗史,对青少年言传身教。组织老干部协助基层关工委、老龄委和老年人协会开展工作,发挥老干部在帮教青少年、民事调解、计划生育、移风易俗、村路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洛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