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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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262.3
页数: 5
页码: 328-33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泉州市洛江区干部任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审查和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 地方组织 组织建设 干部管理

内容

一、干部任用
  1997年8月建区时,除属地乡镇、学校、卫生院人员不动外,从原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调到洛江的干部职工515人,其中机关干部(含两院)169人,科级干部62人。8—12月,提拔干部32人充实各有关科级领导班子。2002年,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调整交流干部76名,对于1947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男干部和1952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女干部实行离岗待退。2003年,结合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回头看”工作,调整交流干部31名,提拔33名。2004年,提拔54人,其中35岁以下的30人,占55.6%;大专以上学历51人,占94.4%;妇女6人。同年,首次开展干部任用票决工作,对4名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票决,扩大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民主作用。2006年,乡镇换届考核,对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实行全面定向推荐,全面考察全区48个区直单位和6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290名科级干部,98名区管后备干部人选德才表现,全年提拔25名干部,分别于7月、12月召开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区三届政协一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2007年,提拔调整干部64人,其中提拔干部30人。区直机关与乡镇(街道)之间交流13人,党政机关与人大、政协机关之间交流6人。
  二、乡(镇、街道)干部选拔任用
  1999年,洛江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按照“优化结构,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选贤任能,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突出重点,选准配强党政‘一把手’;相对稳定,保证镇(乡、街道)工作连续性;合理交流,增强领导班子活力”的调配原则。10月,乡镇(街道)党委换届选举;12月,乡镇(街道)人大、政府换届选举(调整),6个乡镇(街道)选出(调整)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75人,平均年龄35.1岁,比换届前下降2.3岁,35岁以下40人,占53.3%;大专以上学历55人,占73.3%,比换届前提高15.5个百分点;妇女6人,占8%。全年提拔干部40人,其中35岁以下23人,占57.5%;大专以上学历33人,占82.5%;妇女4人;非中共党员2人;少数民族1人。2002年,乡镇换届,乡镇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5.5岁,比换届前下降1.4岁,35岁以下39人,占51.3%;大专文化程度60人,占78.9%;女干部6人;少数民族干部7人。全年共调整交流干部20名,提拔5名。2006年5月,乡镇党委(街道)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成员39人,平均年龄35.6岁,比换届前下降1.4岁,其中35岁以下26人,占66.7%;大专以上学历36人,占92.3%;妇女2人;少数民族干部1名。12月,完成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新一届班子结构更趋科学合理,乡镇政府班子成员24人,平均年龄37.5岁,35岁以下7人,占29.2%:大专以上学历23人,占95.8%;妇女2人;非中共党员1名;票决产生5名新任乡镇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
  三、干部考核
  1997年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对单位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后,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对领导班子作适当调整。1998年1月,组织考核55个单位,33个领导班子,166名科级干部和98名后备干部。1999年1—2月,组织对乡镇(街道)和区直中层领导班子,科级干部进行考核,考核领导班子33个,科级干部166人,区管后备干部初步人选109人。2000年6月,组织对6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77名科级干部进行考核。2001年,组织对区中层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39个班子和207名科级干部,同时对105名区管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考核。2007年,组织对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考核。同年,对于拟连续3年以上(含3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按照成立复核小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扩大公示范围、审核审批等步骤进行复核、确认。
  四、干部审查
  1997—2007年,对区直机关党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2004—2005年,对10名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7年,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实行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是年,审计3批12名领导干部,对2名犯错误干部分别给予免职、降职处分。
  五、干部教育培训
  (一)培训学习
  1997—2007年,选送处级干部98名、科级干部355名到省、市培训学习。1998—2007年,洛江区党校举办科级干部培训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8期,参训学员844名,其中科级干部229名,后备干部208名。
  2000年,重点协助开展区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集中教育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回头看”有关工作。抽调干部集中办公,科学制定方案,开展“三讲”教育活动。2001年,组织全区25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干部任用暂行条例》知识问答活动。2002年3月,制定《2001—2005年泉州市洛江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筹谋划全区“十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03年,组织全区干部党员2433人参加由中组部主办的《干部任用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促进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组织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同年2月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05年3月制定《关于对各级干部进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的实施意见》。2007年,组织全区领导干部以及组工干部634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0名,科级干部288人),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干部任用条例》知识竞赛,促进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同年12月,制定《2007—2010年洛江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筹谋划全区“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锻炼学习
  1998年10月,选拔第一批27名干部到镇(乡、街道)或村(居)开展工作,锻炼培养一批年轻干部。2004年3月30日选派24名干部到12个不适应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2005年5月,选拔第二批17名干部到镇(乡、街道)或村(居)开展工作;3月31日,选派6名干部到双阳街道、河市镇政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工作;4月4日,选派19名干部到12个不适应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11月10日,选派12名后备干部到市、区重点项目挂职锻炼,时间半年。2006年4月26日,选派5名干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挂职任支部第一书记,时间1年。同月29日,选派6名干部到福厦铁路洛江段、万虹公路协助开展征迁工作;5月22日,选派20名后备干部到双阳街道协助做好征地及拆迁改造等工作,时间3个月。6月20日,选派5名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副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8月3日,选派8名干部到福厦高速铁路洛江段协助做好征迁工作。9月12日选派7名干部到双阳街道协助做好吕埔片区拆迁安置工作。2007年3月28日,选派5名干部到双阳街道协助做好滨江大道征迁工作,时间3个月;5月25日,选派1名干部到万投公司协助做好滨江大道建设,时间6个月。7月13日,选派11名干部到不适应村和经济欠发达村挂职任村支部副书记和村主任助理,时间1年。
  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后备干部工作制度
  1997年11月,区委下发《中共洛江区委关于建立区管后备干部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一支80人左右的区管后备干部队伍,推动后备干部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1998年,调整充实建立一支83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4年6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97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5年5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93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6年3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98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2007年8月,重新推荐、调整建立一支119名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二)干部任免制度
  1997年,区委印发《洛江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同年12月,区委印发《洛江区党政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暂行规定》。2000年10月,下发《关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通知》,对科级干部任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下发通知或在拟提任对象单位上墙公布等办法,公示时间为10天。2003年,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组织考评,对能胜任的干部给予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正式任职算起,并享受相应待遇。2004年,制定《中共洛江区委全委会表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工作方案》,实行区委全委会对重要干部任用表决制。2005年,在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出台《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试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通知》,明确适用对象、试用期时间、试用期间的待遇、试用期满的考核评定、任免手续的办理等。至2007年,全区公示拟提任为正、副科级干部270多人次,决定提拔270多人次。
  (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997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系统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部办公室设立组织部长信箱,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1998年,区委下发《关于党委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1999年3月,转发《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建立干部入学申报制度。2000年,区委下发《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通知》。2001年,区委下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试行干部考察工作预告的通知》,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和被考察对象的监督。2002年,区委下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加强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5年,区委制定下发《洛江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若干制度》,完善机关纪律,有关事项报告及外出请销假制度。2006年,区委印发《中共洛江区委关于<制订<区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加强干部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区委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同年,区委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理顺洛江区教育系统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同年,下发《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对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出具体措施。2006年起,对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群团机关等在编干部进行公务员登记,至2007年12月31日,全区登记公务员504人。其中,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337人、一般干部137人。2007年,区委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化评选表彰程序。
  (四)干部交流制度
  1997年,根据工作需要,对管辖权限内干部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实行干部交流。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单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进行交流;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同一个地区任同一职务满二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一般进行交流。2001年2月,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印发《洛江区党的机关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交流轮岗的原则和相关条件。2003年,同年,全区集中开展较大规模的交流轮岗工作,区直单位之间、乡镇(街道)之间、区直单位与乡镇(街道)之间共交流轮岗30人。
  (五)竞争上岗制度
  2001年11月,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联合印发《洛江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党政群机关和有关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应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补充调整,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公开考聘制度
  2003年9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洛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全区事业单位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外,在编制内补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事业职工)时,原则上都应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6年11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洛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废止《洛江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与对象、应聘条件、基本形式和程序、办理聘用、退役运动员和士兵应聘的照顾办法、组织领导等。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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