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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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纪检工作
分类号: D262.6
页数: 4
页码: 322-3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7年至2007年泉州市洛江区纪委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信访举报跟踪落实、纠风治乱、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成效。通过贯彻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制度建设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关键词: 洛江区 纪检 纪检工作

内容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7—2007年,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规定的“五个不许”、市委“十不准”等廉洁自律规定,规定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1998年6月,全面完成公费移动电话、摩托车清理工作,清理移动电话89部,摩托车174辆,收回违控罚款和拍卖款54万多元。2003年,印发《洛江区廉政谈话制度(试行)》。至2007年底,区纪委领导干部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41人次,实施诫勉谈话15人,对115名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处级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清理,防止领导干部家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牟取不正当利益;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因私因公出国(境)护照清理登记工作;实行领导干部收入登记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礼品登记制度,对35人清退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2.08万元。
  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1997—2007年,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8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2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电话757件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1件。在执纪办案中,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严格依纪依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稳步推行案件协审制度,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与效率。
  三、信访举报跟踪落实
  1997—2007年,采取“座谈寻访、定点接访、流动下访”的“三访”新举措,从源头上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化解基层信访问题。修订《洛江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2006—2008年目标管理的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和《洛江区基层信访举报材料立卷归档要求》,明确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全面发挥,定期跟踪了解下转信访件办理情况,审核上报、回音材料,不符合要求马上退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脚点,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为民排忧解难。
  四、纠风治乱
  1997—2007年,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农村义务教务免收学杂费等政策的落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规范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收费行为,查处和纠正乱收费行为8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农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品代购管理,推行基层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物统一采购制度。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减轻农村负担“四项制度”,重点查处涉农负担案件,查处挪用税改专款人员1名,给予党纪处分。治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围拓展到41个部门,“政风行风直通车”“行风热线”等舆论监督的影响日益扩大。2006年11月在全市率先举办《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走访农村活动,市水利局、农业局,洛江区公安分局、卫生局、教育局等24个部门的“一把手”在洛江区马甲镇文化站广场“摆摊设点”,接受群众的咨询或投诉。两个半小时内,现场共接待群众500多人,受理88件咨询投诉件,现场接听热线电话30个,短信24条,当场为民办实事5件。
  五、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4年起,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拓展源头防治工作领域。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明确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2007年4月,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归集25个行政机关单位进驻服务中心,集中办理33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14个部门设立专门窗口,11个部门归入综合窗口,审批时限大幅缩减。促进市场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和(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通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节省大量建设资金。同年,对各乡镇、街道2003年后《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收缴票据150本,督促有关村补入账金额82105元。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后,政府采购实际成交额为5279.02万元,节约资金5178万元。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山问题工作;参与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优化小学教师队伍、招生等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救灾资金和“菜篮子”工程财政补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划拨到位,专款专用。参与12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后,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关于贯彻省委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实施意见》《洛江区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的意见》以及《洛江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预警告暂行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与乡镇、街道和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会,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机关效能建设
  1997—2007年,制定《洛江区效能督查工作制度》,协同区委办、区政府办督查室加强对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业区促投建工作、防抗台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2000年3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决定》,2002年4月区委下发《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2003年投诉中心成立后,至2007年底,受理效能投诉131件,给予效能告诫13人次,诫勉教育26人。
  八、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997—2007年,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建设,成立河市镇南塘村、万安街道杏宅社区、马甲镇新庵村等廉政文化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2006年6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净化发展环境”公益广告牌,增强人民群众守法观念,推进治腐抓源头工作。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通过文艺会演、写春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普及廉政文化。
  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997—2007年,开展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教育,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通报典型案例、谱写廉政歌曲、设立廉政教育书库和电教片库、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创作廉政公益广告、举办知识竞赛、观看电教片、开设廉政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强化党内监督,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以“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八个一”)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两节”期间开展“清正廉洁过新年”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每月一文一警”读书思勤廉活动和开展学习“格言警句”体会征文活动。注重发现和培养正面典型,树立马甲镇义山村刘平梅、双阳街道林瑞英等“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示范教育活动,弘扬正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启迪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十、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997—2007年,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业务建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修订、完善多项制度;开展以基层纪委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促进基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监督。2004年9月1日,洛江区委印发《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关于派驻区直机关纪检组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区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纪检组。同年出台《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关于对区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区直纪检组由区纪委和驻在单位双重领导改由区纪委直接领导,规范区直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加强对纪检组驻在部门的监督。加强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建设,为推进洛江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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