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重大决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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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32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重大决策
分类号: D267
页数: 3
页码: 319-32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市洛江区的人才引进政策、科教兴区战略、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发展战略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洛江区 委员会 重大决策

内容

一、人才引进
  1997年12月17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泉州市洛江区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规定》。引进的人才是洛江区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所需的高、中级人才及其他特殊技能者,包括海外专家学者、出国留学学成人员。重点引进携带高科技项目、高新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真才实学和丰富经验的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人才引进采用调动、借用、停薪留职、辞职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智力流动形式、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入股等创办、兴办、联办多种企业。人才引进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就高不就低。到非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根据不同的人才层次和贡献从优商定,由人才交流中心协调确定。在洛江区从事科研开发及推广满10年者,有突出贡献并纳完社会保险金的,符合退休条件,经人事部门审核,可按个人档案工资100%发给退休养老金。引进人员的配偶及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随调;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一个己工作的子女。随迁的家属、子女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就业,符合招干、录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人员的家属和未成年子女属农村户口的,迁入后由人事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子女转学入学,由教育部门给予优先安排就学。子女不受城市人口指标限制,免交城市增容费,凭人事部门调动证明到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粮手续。个人落户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家庭落户于万安街道派出所。
  二、科教兴区战略
  1999年9月26日,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召开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洛江科教兴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决定》。洛江区委把科教兴区摆在现代化建设关键战略位置,在全面完成“九五”期间科教兴区各项任务的基础上,至2005年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有较大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高新科技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4%以上;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0%,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中等水平。推进技术创新,培育30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IS09000质量认证达到20家以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支持高等教育,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翻一番,办好一所示范性、高水平的普通高中。新办1所职业中学或职业中专。把“乡土人才”培养与外地人才引进有机结合起来,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科学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者、企业家和党政领导干部。人才队伍规模达到8000人。高层次人才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从目前不足1%提高到4%以上。调整优化科技、教育结构布局,推进科教产业发展。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侨办教育。围绕区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利用沿海接受国外科技产业循环发展的前沿优势,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实施工业高新科技攻关项目5项,技改项目50项,开发新产品40项,主要工农业产品80%以上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培植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3家。普及推广农业标准化,扶持建设10家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名牌产品,建好2个省级科技示范乡镇,1个市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建成3个现代农业示范乡镇;完善区、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网络,培训1000名农民技术人员。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推广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废弃物利用等公共技术,加强严重危害入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运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强灾害监测、预报与防治等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五大防御体系关键技术的研发,增强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市、区级可持续综合实验区和康居示范住宅小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发展战略
  2001年9月,区委提出“四加快一提高一加强”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工业化步伐,千方百计增加经济总量;加快城市化步伐,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和改进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2003年3月,洛江区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2005年5月30日,中共洛江区委员会决定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新提拔非经选举产生和依法任命的区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领导职务的干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1年。由区委决定任职的,试用期从区委发出试用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需由区委向有关任免机关提名任命的,自任免机关任命之日起计算。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评定为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由干部提任前所在单位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或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正式任职或免去试任职务前,由区委领导或区委组织部领导进行谈话。
  五、农村税费改革
  2003年,洛江区经省、市同意,区委、区政府决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泉州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和部分支出由区级负担以及各地精简机构和人员、压缩开支、自我消化的基础上,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立即停止征收乡统筹费、村提留费、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对2003年后已经向农民收取的2003年度乡统筹、村提留和教育集资,要依照国办发〔2003〕85号文件要求,必须于2003年12月31日前如数退还给农民。要立即暂停清收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农民税费尾欠,对有困难的农民给予减免照顾。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年4月26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十一五”建设,实现全区农业总产值达5.65亿元,年均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500元,年均增长7%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7%,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600%,农村居民基尼系数0.3—0.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100%以上,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5岁。50%乡镇建成市级以上文明乡镇,30%村建成区级以上文明村,35%以上的农户为文明农户;农村年均人口出生率≤14.2%,年均自签增长率≤9%;实现免费、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以上,环境质量指数达到85分,农民居住质量指数≥75%。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提高,有垃圾箱、垃圾转运场、无害化公厕等环卫设施,卫生管理队伍健全。乡村排水排污系统畅通,垃圾清运率达70%以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60%以上的乡、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工作,农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0%以上。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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