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格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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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价格监督检查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页码: 28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洛江区在市场价格监管、价格案件受理和农村电价治理方面的工作情况。文章内容包括了自1987年起在市场上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监督检查的措施、1997年起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治理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以及启动农村电价治理整顿工作等。另外,还介绍了区物价局畅通投诉渠道,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并在农村电价方面实施规范措施,降低了农村电价水平,促进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文章主要内容涉及到了洛江区在市场价格管理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强调了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努力。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价格监督检查

内容

一、市场价格监管
  1987年,鲤城区物价部门在洛江今域建立物价监督分站,在市场上对“菜篮子”“米袋子”“煤炉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监督检查。
  1997年起,洛江区物价部门开展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治理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落实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加大对节日期间价格欺诈行为检查力度,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和利用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诱导消费者的各种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至2007年底,累计出动检查1200多人次,检查商店、经营点16000多户次,发出《整改通知书》《提醒函》8000多份,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案件700多起。
  二、价格案件受理
  1997年起,区物价局畅通投诉渠道,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发挥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平台作用,提高和利用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影响力,起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作用。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对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至2007年底,累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教育收费、电费、停车场收费、物业管理收费等价格举报案件100多起,查处违法多收金额100多万元。
  三、农村电价治理
  1997年起,针对洛江区农村电价高达每千瓦时0.8—1.2元,农村用电混乱等情况,区物价局开展农村电价治理整顿工作,查处各种电价违法行为,规范农村用电价格秩序,降低农村电价水平,促进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至2002年5月,洛江区农村生活电价由原来每千瓦时0.75元下降到每千瓦时0.48元。从2003年1月1日起,洛江区纳入省电网直供区,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到户居民生活电价统一定为每千瓦时0.422元,每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500万元以上。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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