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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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7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统计管理
分类号: C829.2
页数: 9
页码: 278-286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福建省晋江市洛江区(现改划为泉州市)统计管理方面的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农业统计、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内容。其中涉及到各行业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的调整以及统计制度的变化和完善。
关键词: 洛江区 经济 统计建设

内容

第一节 统计建设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
  2005年,对当期新增的单位布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按当期内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对数据库进行新增、变更、注销等维护工作。
  2007年,改原来的每半年报送一次为每季度报送一次基本单位变动信息,即由区及区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的5月底、8月底、11月底及次年2月底分别向统计部门提供第一、二、三、四季度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的注册登记数据。2007年末,在库法人单位1392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86个,事业法人单位202个,机关法人单位61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其他法人单位85个。
  二、信息化建设
  1997年10月,区计划与统计局购置电脑及相关办公设备。2002年初,制定《“十五”洛江统计信息化发展建设规划纲要》。区统计局购置一批P4联想微机。2003—2004年,注重维护和完善统计信息网站和内部局域网,在区统计信息网和统计政务网上分别设立经济普查热点专题。2005年,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统计信息和电子政务网站,对网站信息资料及时更新和维护。2006—2007年,完成VPN网建设,建设市、区两级信息传输体系。2007年,建立安全性高、具有物理性隔离局域网网络,推广应用VPN统计网,保障信息安全。同年,为开展农业普查,购置1台HP服务器,省统计局下拨2台P4电脑,实现人手1台。
  第二节 专业统计
  一、综合统计
  (一)月度快报及月报手册
  建区后,区统计部门每月向区财政局、外经局、经贸发局、农水局、金融机构、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以及统计部门各专业统计搜集有关数据,整理汇总后在每月6日前向区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快报信息,主要指标有: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进出口总值、合同利用外资、外商实际到资、财政收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用电量等。
  2002年8月,统计部门以手册的形式编印《洛江统计月报》,增加财政、金融、工业总产值、外经、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详细信息。此后,每月15日左右均定期编印《洛江统计月报》。
  (二)主要经济指标摘要
  1998年4月,区统计部门编印《洛江区一九九七年主要经济指标摘要》,内容包括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农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人民生活等主要指标数据。此后,每年4月编印各年的《洛江区主要经济指标摘要》。
  (三)年鉴
  1997年,区统计部门着手调查、整理1997年各行业的有关资料,收集农业、林业、财政、公安、文化、教育、计生、卫生等部门的统计资料,1998年7月,洛江区第一本统计年鉴—《洛江统计年鉴—1998》编印成册,版面为32开本。该年鉴全面收录1997年洛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内容包括综合、农业、工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劳动与工资、人民生活八大部分,其中综合部分包括有公安、财政、外经、卫生、计生、教育、金融等部门的统计数据。此后,区统计局每年编印各年的《洛江统计年鉴》。2005年,当年的《洛江统计年鉴—2005》内容增加建区以来各年份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历史资料,数据时间跨度从1997年直到2004年,版面扩大为大16开本。2006年起,增加国家、省、市三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四)其他编印资料
  2003年3月,编印《泉州市洛江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6月,编印《现行统计制度简介》。2007年1月,编印《洛江经济普查年鉴—2004》。
  二、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1985年,地、市(县)开始国民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1986年,市(地改市后)、县(区)统计局首次汇编农产品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统计,统一计算增加值的口径。1997—2001年,洛江区GDP核算统计只能在已有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初步测算。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开始,区统计局在普查中相应增加与计算增加值有关的统计指标。2002年,在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的基础上,收集整理财政、税务、教育、卫生、邮政、电信、金融、交通、文化、旅游等50多个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相关统计资料,核算2002年GDP。2004年,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并在相应时间对外公布。同时,对地方国内生产总值的提法改为“XX地区GDP”或“XX地区生产总值”,如:“洛江区GDP”或“洛江区生产总值”。2004年,洛江区生产总值(GDP)288205万元,增长17.1%。
  三、农业统计
  1997年,农业统计内容有“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实有劳动力构成情况”“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茶叶、水果生产情况”“全社会畜牧业生产情况”“全社会畜牧业生产情况(非农户)”“农村电气化和农业化学化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渔业生产情况”“耕地面积”“捕猎及其他农业主要产品产量”“林业生产情况”。1999年,农业统计增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001年,农业统计增加“蔬菜及花卉生产情况”。
  2003年,农业统计删除“捕猎及其他农业主要产品产量”。2006年,是农业普查年份,免报有关农业生产条件表、“耕地面积”和“乡、建制镇基本情况”报表。2007年,恢复上报“农业生产条件表”和“乡、建制镇基本情况表”;为测算GDP能源消耗,增加“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耕地面积报表取消,由区国土部门提供。2007年末,乡村户数37682户,乡村人口145040人,乡村劳动力资源87707人,其中劳动年龄内81402人,乡村从业人员84022人。
  四、工业统计
  (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
  1997年,工业统计年报范围为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私营企业,当年共有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56家,全年产值69264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2.1%。1998年,定期报表开始实行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制度,把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确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常规工业统计范围。2004年始,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始全国联网直报制度,当年纳入直报范围的有建文艺品、和诚鞋业等6家企业。同年,规模以上工业年报增加科技调查内容。2005年,报表制度将工业用电量指标折标系数由原来的4.04改为1.229。2007年起,原本国有工业企业不管年销售收入是否达到500万元都归入规模以上工业进行统计,制度变更后,国有工业企业跟非国有工业企业都要遵循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的标准才能纳入规模以上工业进行统计。另外,2007年年报增加成本费用调查表。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8家,年度完成产值814879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6.9%。
  (二)规模以下工业统计
  2002—2005年,洛江区县点样本村18个,分别是万安街道万福社区、杏宅社区、琯头社区、塘西社区;双阳镇阳山社区、南山社区、新阳村、新峰村;河市镇庄田村、河市村、霞溪村、梧宅村;马甲镇后坂村、就南村、溪林村、新奄村、梅岭村;罗溪镇三合村。2006年起,利用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建立起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框,重新抽取15个有代表性调查样本村,并从该年开始施行定报样本。2007年,洛江区县点样本村缩减为10个。
  五、建筑业统计
  1997年起,洛江区开始进行建筑业统计,当年仅有建筑企业4家,年度完成产值3346万元。1998年,建筑企业仍只有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530万元。2003年,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实施,建筑业统计范围改为全区具有建筑业新资质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当年,建筑业企业8家,年度完成产值15184万元。2005年,建筑业统计作出较大调整,开展建筑业“在地”统计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年度完成产值47672万元。2006年4月,“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和“建筑业企业房屋完成情况”统计由季报改为月报,年度完成产值61549万元。2007年,“劳务分包建筑企业生产情况”,在“财务状况”中增加“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指标,年度完成产值94428万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1997年10月起,洛江区执行省市有关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的统计制度,做好贸易、住宿餐饮业统计。2000年,在1999年制度上新增加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机构、网点、人员情况的调查。2004年,洛江区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贸易行业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在辖区内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活动、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活动的全部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05年5月,开展新限额以下商业抽样调查,每年11月进行大样本抽样调查,其他月份进行小样本调查。200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包括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及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以及其他行业调查,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对象为企业,限额以下抽样调查的调查对象为企业及个体户。2007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调查采用年报报表和定期报表制度,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大样本抽样调查从2007年开始暂停调查,每月采用小样本进行抽样调查。同年,增加成品油季报统计。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636万元,增长15.1%。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997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将投资项目具体分为基本建设投资、其他经济投资、房地产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农村集体投资几个大项。1999年,月报综合表新开工项目一览表填报起点提高到500万元,报表更名为“本月新开工500万元项目一览表”。2000年,将50万元以上城镇私营个体固定资产投资纳入城镇投资统计范围。2004年,把投资项目分为城镇项目、农村项目、房地产项目。其中,房地产项目另设房地产报表,城镇项目、农村项目使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城镇及农村(非农户)50万元以上项目采用按月全面调查直报汇总的方式统计,农村50万元以下项目则采取月度农调农村投资项目推算,季度、年报项目直报及农调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从2005年年报开始,年报继续实行50万元以上的城镇及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数调查统计,月度全面调查起点提高为300万元,50万—300万元的项目投资由各地根据上一年度报送的50万—300万元的项目的全面资料,结合各地区投资建设实际及相关指标推算综合表。将农村非农户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62551万元,增长24.7%,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1871万元,增长12.8%;农村固定资产投资9021万元,增长17.4%。
  八、房地产业统计
  1997年,洛江区按照《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按月上报“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标准表”“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年度加报“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表”。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以经济普查代替年报,并改项目所在地报送为注册地报送。2005年始,单列《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报表专业代码由H调整为X。2006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在“商品住宅”项下指标“普通住房”改为“90平方米以下”以加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比的统计和监测。200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在“商品住宅”项下增加指标“其中:140平方米以上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取消“期房平均销售价格”和“现房评级销售价格”指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取消“商品房建设投资额”指标。当年,房地产投资51659万元,增长59.5%。
  九、外经统计
  2006年,《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年报统计的对象扩大到辖区内所有外资企业。2007年,采用网上直报。区统计局联合六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此次联合年检持续3个多月时间,对参加年检的15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当年,合同利用外资3401万美元,增长14.7%,实际利用外资2339万美元,增长28.4%,出口商品总值(海关口径)24987万美元,增长29.3%。
  第三节 普查与调查
  一、专项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多次开展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农业普查。2003年,国务院决定把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工业普查等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以10年为1个周期,经济普查以5年为1个周期,10年内共有3项4次普查任务。在逢“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逢“3”“8”的年份进行经济普查;逢“6”的年份进行农业普查。洛江建区以来共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4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4项4次普查。
  (一)人口普查(见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六章人口调查)
  (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至2007年,全国开展2次基本单位普查,即1996年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2001年,全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结果:全区法人单位766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93个,事业法人单位196个,机关法人单位64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其他法人单位86个。产业活动单位1097个,其中,第一产业59个,第二产业294个,第三产业744个。
  (三)经济普查
  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4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2004年3月4日,洛江区政府下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3月底,各乡镇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9月30日,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经济普查工作,决定区普查办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职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建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联系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区、镇两级普查机构职责进行明确,乡镇主要负责按小区进行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及相关工作;区普查办要直接面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从区级分专业,对各类单位进行布置培训、收集、审核、录入上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包含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的内容,普查表式50多种,指标数千个,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90%以上。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开展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核实工作。2005年6月17日,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市级验收;2006年2月24日至3月20日,分三期在《洛江政讯》上公布《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编印《泉州市洛江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汇编》。普查结果:至2004年末,洛江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共1074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01个,事业法人单位183个,机关法人单位62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其他法人单位85个。产业活动单位1249个,其中,第二产业540个,第三产业709个。个体经营户5815户,其中,第二产业994户,第三产业4821户。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83895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66613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7282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64193人,占76.5%;个体经营人员19702人,占23.5%。在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5%、3.8%、7.8%、23.6%和64.3%;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11.6%、28.8%和59.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3.7%、8.8%、23.4%和64.1%。2007年1月,编印《洛江经济普查年鉴—2004》。2007年底,完成整理和分析研究资料。
  (四)农业普查
  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2005年11月18日,洛江区政府下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泉州市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3月底各乡镇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联络员职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进度安排》等规章制度,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工作的通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培训方案》,要求“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主要从乡镇干部、下村干部、离退休教师等人员中选调。同年9月21日,在洛江区河市镇开展市级农业用地普查专项试点,选择河市镇新告、南塘、浮桥、河市、溪山5个村就耕地面积进行尝试性调查。同年11月2日起,区普查办分期分批对“两员”进行培训,培训普查人员近千人次。2007年1月1日开始普查登记。耕地面积普查是农业普查的重点和难点,区普查办会同统计、国土、农业等部门制定耕地面积普查实施方案,对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比较均匀,户与户之间耕地相差不悬殊的村主要采取抽样调查,选取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样本进行实际丈量。对国有农场、拥有耕地较多的农户则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对坡度较大的地块运用GPS定位仪进行丈量,坡度较小的则用测绳或米尺进行丈量。根据不同用途分别造册登记,然后进行汇总处理。普查结果: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1个乡、3个镇,包括67个村级组织、34267个住户(含万安、双阳街道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户),其中在农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户33872户,常住人口109569人。至2006年末,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25428户,其中种植业户22600户,占88.9%;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47个,从业人员2524人,全年经营总收入19406万元。同年5月21日,洛江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07年6月始,进行数据处理、资料整理开发等后续工作。
  二、抽样调查
  (一)人口抽样调查(见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六章人口调查)
  (二)农村居民收支调查
  1997年,洛江建区后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抽中6个乡镇18个村102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规范记账方法,要求每户都要进行编码,每村都配备辅助调查员,负责账薄收集上报工作,提高抽样调查数据质量,为了解洛江区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及消费水平提供准确数据支持,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06元。1998—2003年,洛江区继续对农村住户调查工作抽中的6个镇18个村102户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080元,增长5.2%。2004年,洛江区按照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方法对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进行轮换,抽取5个乡镇8个样本村90户,开展居民住户收支调查工作,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45元,增长13.8%。2005—2007年,洛江区继续对抽中的5个乡镇8个村90户继续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量上报账本,2007年,洛江区农民人均纯收入6316元,增长8.7%。
  (三)农业产量抽样调查
  1997—2004年,未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2005年,根据省农调队《关于开展粮食播种面积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洛江区首次对8个抽中样本村进行水田面积、水稻播种面积进行实测调查,当年,稻谷播种面积59110亩,总产量24947吨。2006—2007年,洛江区继续对抽中8个样本村进行水田面积、水稻播种面积及农产量进行实测调查。2006年,稻谷播种面积63335亩,总产量24642吨;2007年,稻谷播种面积62515亩,总产量16719吨。
  (四)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
  1997—2006年,未开展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系农村投资的分列小项。2007年,全区抽中8个村90户农村常住户固定资产完成额来推算全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据抽样年报资料显示,全区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3379万元。
  (五)海洋经济调查
  2003—2007年,海洋经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样。海洋经济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经济第一产业(滩涂种植业、滩涂林业、滩涂牧业、海洋渔业)、海洋经济第二产业(海洋工业和海洋建筑业)、海洋经济第三产业(海洋运输仓储业、海洋批发零售贸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地质勘查业、海洋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其他海洋第三产业)。
  (六)工业品价格调查
  2002年4月起,工业发展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试算。洛江区抽中的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有20家,涉及食品制造、金属制品、专用设备制造、乐器制造、工艺美术品等行业。2007年,洛江区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数28家,当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102.2(以上年价格为100)。
  (七)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调查
  2003年起,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统计调查作为常规性统计工作列入统计调查体系中。调查范围为工业企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农业生产和销售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批发和零售贸易企业基本情况、商品类值销售情况、重点商品销售情况、主要农产品产销情况;三大产品去向(省内、省外、境外)、农产品省内市场销售情况。2006年,产品市场占有情况由年报改为半年报。2007年,洛江区市场占有情况半年报样本45家,年报样本61家。
  (八)服务业抽样调查
  2004年,国家统计局制定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开展部分服务业统计调查。2005年,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纳入国家统计局正式统计报表制度,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国民经济核算的基础数据。2006—2007年,洛江区抽中样本企业3家,样本村1个,样本对市以上有代表性,对洛江区没有代表性,数据未对外公布。
  第四节 统计执法
  一、统计执法检查与处罚
  1999年,洛江区统计局执法队伍2名。2003年,查处违法单位6家,罚款2家,其中对拒报的1家企业一次性罚款1万元,为2003年以前泉州市统计执法之最。2004—2007年,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185份,统计查询书17份,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8件,作出处罚决定12起。至2007年,5名统计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二、统计人员培训
  根据199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2002年6月中旬,举办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有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45名;同月23日,组织培训人员在区参加由省统计局统一举办的全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考试,考试内容有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43人通过考试,取得统计证,获得统计工作资格。2003—2005年,158名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参加培训、考试,156人通过考试,取得《统计证》,具备统计工作资格。
  第五节 统计服务
  一、为党政服务
  1997年起,洛江区统计部门利用各项统计调查资料进行系统的加工整理和分析预测,分析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主要是加强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数据预测和经济运行的监测,做到“进度数据快报、领导用数专报”,如:对地区生产总值(GDP)一揽子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实时精准监测,逐月、逐季对相关指标进行出数前预警和出数后分析,明确各指标及内部构成的优势和短板,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应对建议。针对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领导所点题目进行重点分析,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服务,如:2003年,撰写《优化结构:洛江区工业企业发展的重心》调研分析;2005年,撰写《洛江区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调研分析并被领导批示;2007年,撰写《洛江区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初探》调研分析并在市统计学会荣获三等奖。
  二、为部门服务
  2005年起,配合区效能办做好绩效评估区本级的数据采集及汇总,以及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考评的方案设计、表格设计、公众评议等工作;配合区科技局完成科技创先数据采集工作;配合区妇联完成妇女儿童监测的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监测统计报告。2006年起,配合区粮食局按抽样调查方式对洛江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粮食收支情况进行调查。2007年,配合区财政局完成粮食直补农户数据库的建立。
  三、为社会各界服务
  1997年起,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社会综治满意率调查”“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供电服务满意率调查”“居民住房基本状况调查”等社会热点、难点专项调查,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2002年12月,按信息化建设要求购置服务器和计算机,实现当月统计数据文件资料与网上资料同时公布,社会各界可直接登录网站进行各种经济指标和统计相关文件资料查询,并派专人对洛江统计信息网站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提高和完善,通过统计信息网为企业品牌认证提供服务。
  第六节 机构
  1997年建区后,成立洛江区计划与统计局。1998年7月,核定区计统局内设秘书科、综合科、开发科、统计科,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2002年4月,党政机构改革,组建区统计局,为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3名;2004年3月,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区统计局下辖3个事业单位:洛江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洛江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洛江区企业调查队(加挂),编制10名。
  2006年7月26日,根据洛江区编办《关于同意设立泉州市洛江区乡镇、街道统计站的通知》,设立各乡镇(街道)统计站(股级单位),配备2名专职统计人员,挂靠在乡镇(街道)财政经济办公室,实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统计局双重领导。同年10月19日,乡镇(街道)统计站设立首席统计员制度。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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