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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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2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购销
分类号: F279.23
页数: 2
页码: 225-226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世纪60-90年代,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社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方面经历了专营、主营和经营三个阶段。从供应化肥、农药、农膜、小农机具、种子、煤柴油等到化肥和农药。在推动农资商品经营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包括扩大营业范围、加强储备与供应、推广农业技术等。
关键词: 生活资料 供销社 农业生产

内容

20世纪60—90年代,农业生产资料是供销社经营服务的首位,主要经营供应化肥、农药、农膜、小农机具、种子、煤柴油等;改革开放后,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要在化肥和农药方面,经营体制经过专营、主营、经营三个阶段。
  一、专营阶段
  1990年之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只有供销社可以经营。在那个时期,除了小化肥(碳酸氮铵、过磷酸钙)省地有化肥厂生产,能自给自销,尿素这种高氮肥国内省内产量少,需要大量进口,不能满足供应,每年必须按计划分配,供销社业务组按季节和指标印发化肥供应凭证,农民只能凭票购买。年销售量每个基层社有30万—35万千克,碳铵40万—45万千克,过钙50万—52万千克,购销总额150万元左右。
  二、主营阶段
  1991—2001年,各级政府扶持“三农”,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多种经营迅速发展,农业生产的农作物用肥、果树用肥、林木用肥逐年增加,化肥生产企业也提高生产技术和产量。由于市场需求和变化,各乡镇农技站准许经营化肥、农药、种子,乡村代销店也允许办证经营,供销社化肥供应变专营为主营。
  供销部门依托网点优势、业务优势主导着化肥供应市场。每个供销社销售总额350万—380万元,销售尿素700—750吨,复合肥120—150吨,碳铵800—1000吨,过磷酸钙1000—1200吨,其他专用肥80—100吨,各种农药20—25吨,农膜2—3吨,供销社部门在化肥供应执行低费率政策,即把费率控制6%左右。
  三、经营阶段
  为方便农民购买,包括化肥、农药在内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点延伸到各个村庄。供销社在各个镇区保留原有的经营网点,根据乡村特点划片设定代销网点。化肥是一种季节性强的农资商品,需淡季储备旺季销售,特别是今冬明春季节,20世纪90年代初,供销社每年按政府下达的冬储任务执行储备。
  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泉州市政府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价格机制和实行运输优惠政策,各基层供销社把农资商品经营重点放在化肥、农药,每年按照区政府和上级社指示,在春耕前落实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调运和储备。全区每年储备任务是氮肥(尿素、化钾、复合肥)1500标吨,小化肥(碳铵、过钙)1500标吨。每年第四季度,按照上级化肥冬储工作部署,把冬储任务下达到各个销售供应店,保证春耕化肥供应。
  1999年,供销系统设立3家较规范的庄稼医院,帮助农民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开展植保技术咨询服务;同时,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工作,在门市部等经营场所设立信息广告栏,摘抄有关信息资料,或印成小报随商品散发,使农民获得信息,学到技术。
  2003—2004年,全区供销系统调入化肥6500吨、农膜55吨、农药57吨、中小农具8500件。供应化肥5700吨、农药49吨、农膜35吨、中小农具7200件。
  2007年,春耕期间全区供销系统供应碳氨118.5吨,过钙1380吨,尿素275吨,复合肥195吨,农药7吨,农膜8吨,中小农具1250多件。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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