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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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12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管理
分类号: F502
页数: 3
页码: 140-1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洛江区交通运输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管理、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洛江区 交通运输 管理

内容

一、管理
  (一)运政管理
  民国9年(1920年),国民政府规定用红绿灯指挥交通,泉州尚无汔车运输,以后各线公路营运,行车安全由民营汽车公司自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标语、图片、幻灯、电影、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教育:组织人员上路检查,纠正违章,清除路障,维护交通秩序;1974年3月起,拥有机动车单位实行安全行驶里程记录和考核制度,定期公布。1983年起,开始对福厦公路进行治理,泉州至洛阳路段建成文明示范路。1984年7月,建立泉州东门交通运输联合检查。1987—1992年,泉州市(县级)交警直属大队雇聘60多名退休工人协助交通执勤。1997—2007年,开展大规模安全生产检查238次,查处违章案件5864件,总处罚金额348万元,审批新增营运车辆893部,其中货车888部、总载422.75万千克,客车27部、总载客位294位,其他车辆减少24部。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安全有序。2007年,全区拥有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5家,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36家,从业人员198人,维修行业年产值达358万元;驾驶员培训机构2家,驾练车31辆,年培训驾驶员1500人。
  (二)路政管理
  洛江今域建区前,洛江今域的公路均为土路,路面铺撒一层细砂,平时由泉州市(县级)公路局养路班进行路面管理,路边排水沟清除养护。建区初期,着重做好万虹公路的路政建设和路政管理,严格控制和取缔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查处违章搭盖9处、106平方米;占道作业16处、201平方米;清理堆积物55处、1263平方米;摆摊设点12处,75平方米,杜绝“三乱”行为;收缴不规范线路牌245块,处理群众举报25起。
  2000年后,以专项整治和“反超限”为重点,开展路政法规宣传工作,加大整治力度,推进路政管理规范化,出动宣传车41车次,散发宣传资料4450份,上路巡查约2329人次,查处各类路政案件785起,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路产路权得到切实保护。开展打击车辆外挂专项整治,不定期组织执法资人员上路巡查,对查扣到的外挂欠费车辆,移交公路稽征部门处理,建立联合打击的长效机制,成效较显著。2007年,组织执法人员连续上路巡查12天,出动95人次,查扣违法车辆(证)12部,补交公路规费2.4万元,罚款1.2万元。
  (三)交通规费征收
  民国16年(1927年),路权专营的以自修自养为主;路租经营的得缴纳养路费。民国29年(1940年)1月起,养路费率定为货车吨千米0.12元(法币),客车座千米0.016元,小客车座千米0.08元,1950年7月,按大米折价计征,大型车每月60—200千克,小型车30—100千克。1985年4月起,按核定载重计征,每月吨115元(人民币),党政机关、团体、学校、卫生、城建车辆减半。1990年1月,调整为月客车吨160元,货车吨140元
  建区后,为整顿运输市场、加强交通规费征管工作,筹集公路建设和交通事业发展资金,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洛江区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凡属本区管辖范围内的客、货运输车辆一次性交清全年交通规费者,按8个月计征;一次性交清半年规费者,按4个月计征;农用车及轮式拖拉机一次性交清三个月规费者,按2.5个月计征;手持拖拉机及后三轮摩托车一次性交清全年规费者,按6个月计征;以上车辆逐月缴费者按正常标准计征。1997—2007年,洛江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到乡镇设点征收交通规费,加强路检路查,确保交通规费及有关税费应征不漏,完成征收交通规费和协征各种税费约5416.62万元。其中,养路费843.52万元,运管费768.9万元,货运附加费126.62万元,代征税收3093.94万元,其他税费583.64万元。
  (四)稽查
  建区前,稽查工作由鲤城区交通局稽征所负责稽查工作。建区初期,洛江无牌无证车辆较多,交通税费漏交情况严重。交通主管部门健全车辆档案,组织执法人员上路检查,查处非法营运及客运过程中“宰、甩、卖”等不法行为,通过打击货车非正常外挂、治理货车超限运输、查处无证经营等行动规范客货运市场,1997—2007年,稽查出巡16780人次,查出违章车辆4230部,二轮摩托车14320部。
  1997—2007年,洛江区春运均保持着2万多名民工流、1万多名学生流、7万—8万名的游客流的客流量。区交通局作为春运牵头单位,与发改局、工商局、行政执法局、农水局及交警大队等部门协同合作,把好运输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加强客动站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售票点和非法营运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持春运安全平稳态势。
  二、管理机构
  1997年10月,洛江区交通局成立。1998年1月,洛江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挂靠区交通局。同年9月,区编委会核定区交通局内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工程建设科、公路路政管理科,行政编制8名,其中科级职数3名,股级职数4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2002年8月,下属事业单位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机构正式获区编委会批准,编制13名。同年,区党政机构改革,洛江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挂靠区交通局,洛江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更名为洛江区运输管理所,加挂洛江区地方海事处牌子。2007年,区交通局内设办公室、工程建设股、公路路政管理股,编制10名;下辖事业单位洛江区运输管理所,内设综合股、运政股、安全维修股、稽查股(与局公路路政管理股合署)、征收股、河市运输管理站,罗溪运输管理站,编制15名。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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