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抽样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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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0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抽样调查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2
页码: 106-107
摘要: 本节主要讨论了洛江区的人口抽样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包括每十年进行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每年进行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以及不同年份进行的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关键词: 人口调查 抽样调查 洛江区

内容

一、人口抽样
  每十年在年号逢“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和逢“5”的年份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1983年起,国务院决定每年由统计部门主持,开展一次人口变动的抽样调查,调查规模小于1%人口抽样调查。1985年,抽中泉州市统计局,负责调查下属基层单位的人口变动情况。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鲤城区统计局,对马甲乡23个居民小组抽中作为调查对象。1990年,罗溪乡的前溪09调查小区、钟山01调查小区抽中作为调查对象。1992年,马甲镇的溪北、新民、新庵3村调查小区作为个国家调查点,罗溪镇的三村、翁山、大路脚3村作为调查小区。2005年11月1日零时,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全区85个村(社居)共抽取29个样本村(社居),58个调查小区,其中,万福社区等8个村(社居)为人口抽样调查国家点,后溪村等21个村(社居)为人口抽样省扩大点。调查对象为小区全部人口,调查主要包括住户基本情况和个人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11月15日,通过市质量检查验收。
  
  二、计划生育抽样
  1981年7—8月,参加全国1%人口计划生育抽样调查。1983年8月,参加全国5%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历时一个半月,分12个抽查点,调查15—49岁育龄妇女6008人。经省、地、市三级复查和汇总,认定调查质量较好,符合规定标准。1988年7月1—15日,参加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抽中罗溪、马甲,调查对象全部接受调查。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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