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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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0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境治理
分类号: X3
页数: 2
页码: 89-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2002年起,洛江区政府出台了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整治、噪声治理和固体废物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包括划定烟尘控制区、加强污染源管理、整合工业园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禁止垃圾倾倒、医疗废物管理等内容。这些举措有效推动了洛江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环境治理

内容

一、大气环境治理
  2002年,区政府制定《洛江区创建烟尘控制区管理实施意见》,将万安和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组成的38.84平方千米,划定为烟尘控制区。加强控制区内监督和管理,控制区内严禁新批燃煤锅炉,烟尘控制区内清洁能源使用率70%以上,烟尘浓度和烟气黑度达标排放率为100%,确保烟尘控制区稳定达标。
  二、水环境综合整治
  1997年起,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外的但对饮用水源安全影响较大、污染严重、治理有难度的企业实施“关、停、禁、改、转、迁”。加强污染源管理,巩固工业企业污染达标排放成果。强化工业点源污染防治,以清洁生产为手段,减少水污染物产生量。特别要加快五金机械、鞋服纺织、树脂陶瓷等行业的产业升级,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的耗水量和产污量。在线监测重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对污染源废水治理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整合流域内工业园区,调整对水源保护有影响的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工业区通往城东污水处理厂的管道,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各村镇应集中收集处置农村及城镇生活垃圾,禁止倒入溪流等水域。每年实施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计划,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提高辖区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源执法专项检查。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垦坡地,减少土壤侵蚀及其营养盐流失。对洛江入海口环境质量监测,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湿地、植被防护净化功能将陆地各种无组织排放源截留降解,维持海洋生态平衡。治理风景旅游区的旅游服务业污染,降低旅游业对洛江区环境的胁迫。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对区属7家医疗机构废水和废物排放情况的督查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按规范处置医疗废水和废物。2004—2005年,开展洛阳江流域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零点计划”行动方案,对12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其污水处理设施保持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排污达标,对4家没有完善治理设施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
  三、噪声治理
  2003年底,创建二类环境噪声达标区3.27平方千米,达标区范围内环境噪声达到2类标准。
  2005—2007年洛江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满足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类标准要求,区域内交通干线噪平均值满足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治理
  1997—2007年,全区禁止乱焚烧和乱排放工业固废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方案。区环保部门联合工商、卫生、经贸发等单位开展“白色污染”整治和“禁磷”检查。成立区、乡镇(街道)环卫所,统一负责区域内全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和消纳,城区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全区垃圾由密闭式农用车运至室仔前垃圾填埋场。全区医疗垃圾全部集中送到医疗废物焚烧中心集中焚烧处置。开展重点污染企业厂址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提出污染控制对策,对土地二次开发和再利用提出建议。针对典型污染区域,开展土壤修复示范工作。定期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土壤监测,发现污染及时消除。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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