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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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056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
页数: 6
页码: 87-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洛江区的环境质量监测显示,大气环境总体较好,但酸雨发生频率存在一定程度的上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符合标准,但惠女水库氮、磷超标。海水环境质量以及环境噪声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治理。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全区禁止乱焚烧和乱排放工业固废的行为,并有相应的处理措施。水土保持方面,全区实施了大量的治理工程,水土流失面积呈下降趋势。在环境管理方面,区内建立了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等机构,加强了宣传教育,编制了环境规划,并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一节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和酸雨
  (一)大气环境状况
  1997—2007年,常规监测结果和各区域的监测结果表明,洛江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2002年,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在洛江区建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行洛江空气质量日报。
  (二)酸雨
  洛江区域处在国家规定的酸雨控制区范围内,根据《泉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02年)》,洛江区降水pH值平均值为5.44,酸雨发生频率为27.5%,比2000年下降6.8个百分点。根据《泉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07年度)》,泉州市酸雨频率为46.2%,同比上年上升13.2个百分点;降水pH值年均值为4.99,同比上年上升0.5个单位;降水pH最低值为4.43,出现在泉州市区。酸雨出现的原因众多,主要是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进入大气造成。洛江区环境空气污染主要因素有工业用煤产生的烟尘、废气,机动车排放的尾气等。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
  洛阳江高速公路桥以上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洛阳江桥闸以上高速公路桥以下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惠女水库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综合历年洛阳江水系各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洛阳江水质基本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质标准;惠女水库氮、磷超标。
  根据《2004年泉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洛阳江水质达标率为16.7%,超标因子为氨氮、B0D5、CODMn、溶解氧;惠女水库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超标。
  根据《泉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07年度》,洛阳江水质状况良好,同比上年未出现明显变化;惠女水库总磷超标,未能达功能区标准,营养状态等级属轻度富营养。
  (二)海水环境质量
  洛阳湾水质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洛江区海域主要污染源有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监测资料表明:万安开发区周边的洛阳桥南和乌屿一带海域超标,特别是无机氮浓度增加较为明显,水质有所下降。
  三、声环境
  2003年底,洛江区创建2类环境噪声达标区3.27平方千米,达标区范围内环境噪声达到二类标准。
  2005—2007年,洛江区环境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54.1分贝和45.1分贝,等效声级现状值均能满足二类标准要求,区域内交通干线噪声昼、夜间的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7.0分贝和54.3分贝,昼间和夜间交通噪声平均值满足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1997年起,全区工业以树脂工艺为多,规模也较大,石材业和制鞋制衣业点多分布面广,大小规模都有,全区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这些产业,全年约产生4000千克,处置量约3550千克,综合利用量约50千克。另一方面,洛江区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680千克(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处置量约为11600千克,垃圾清运率95%。
  第二节 环境治理
  一、大气环境治理
  2002年,区政府制定《洛江区创建烟尘控制区管理实施意见》,将万安和双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组成的38.84平方千米,划定为烟尘控制区。加强控制区内监督和管理,控制区内严禁新批燃煤锅炉,烟尘控制区内清洁能源使用率70%以上,烟尘浓度和烟气黑度达标排放率为100%,确保烟尘控制区稳定达标。
  二、水环境综合整治
  1997年起,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外的但对饮用水源安全影响较大、污染严重、治理有难度的企业实施“关、停、禁、改、转、迁”。加强污染源管理,巩固工业企业污染达标排放成果。强化工业点源污染防治,以清洁生产为手段,减少水污染物产生量。特别要加快五金机械、鞋服纺织、树脂陶瓷等行业的产业升级,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的耗水量和产污量。在线监测重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对污染源废水治理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整合流域内工业园区,调整对水源保护有影响的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工业区通往城东污水处理厂的管道,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各村镇应集中收集处置农村及城镇生活垃圾,禁止倒入溪流等水域。每年实施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计划,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提高辖区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源执法专项检查。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垦坡地,减少土壤侵蚀及其营养盐流失。对洛江入海口环境质量监测,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湿地、植被防护净化功能将陆地各种无组织排放源截留降解,维持海洋生态平衡。治理风景旅游区的旅游服务业污染,降低旅游业对洛江区环境的胁迫。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对区属7家医疗机构废水和废物排放情况的督查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按规范处置医疗废水和废物。2004—2005年,开展洛阳江流域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零点计划”行动方案,对12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其污水处理设施保持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排污达标,对4家没有完善治理设施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
  三、噪声治理
  2003年底,创建二类环境噪声达标区3.27平方千米,达标区范围内环境噪声达到2类标准。
  2005—2007年洛江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满足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类标准要求,区域内交通干线噪平均值满足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治理
  1997—2007年,全区禁止乱焚烧和乱排放工业固废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方案。区环保部门联合工商、卫生、经贸发等单位开展“白色污染”整治和“禁磷”检查。成立区、乡镇(街道)环卫所,统一负责区域内全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和消纳,城区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全区垃圾由密闭式农用车运至室仔前垃圾填埋场。全区医疗垃圾全部集中送到医疗废物焚烧中心集中焚烧处置。开展重点污染企业厂址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提出污染控制对策,对土地二次开发和再利用提出建议。针对典型污染区域,开展土壤修复示范工作。定期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土壤监测,发现污染及时消除。
  第三节 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状况
  1997年,洛江区土地总面积372.06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80.46平方千米,占全区土地总面积21.6%,其中轻度流失(50万—250万千克/平方千米·年)50.67平方千米,中度流失(250万—500万千克/平方千米·年)18.93平方千米,强度流失(500万—800万千克/平方千米·年)6.81平方千米,极强度流失(800万—1500万千克/平方千米·年)3.27平方千米,剧烈流失(≥1500万千克/平方千米·年)0.77平方千米,平均侵蚀数64.95万千克/平方千米·年,流失区侵蚀数275.54万千克/平方千米·年。
  2000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55.1平方千米,占全区14.81%,比1996年减少25.36平方千米,占全区水土面积流量下降6.79个百分点,其中轻度流失40.99平方千米,中度流失8.17平方千米,强度流3.30平方千米,极强度流失2.013.27平方千米,剧烈流失0.62平方千米,平均侵蚀数41.96万千克/平方千米,流失区侵蚀数236.89万千克/平方千米。
  2005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41.77平方千米,比2000年减少13.33平方千米,减少31.91%;比1996年减少38.69平方千米,减少48.08%;比1986年减少57.23平方千米,减少59.61%。与1996年相比流失率下降10%以上。
  二、水土流失调查
  1997年后,全区水土流失轻度及强度以上的流失面积呈下降趋势。1999年,对全区工程侵蚀作全面调查,调查分为工矿、交通、城建和其他4个类型,建设状态分为在建、闲置和竣工3个类别,治理情况分为已治、在治、待治。调查采用手持GPS(全球定位仪)实地测出地情坐标(经纬度)和面积,并在1∶20地表图上标记其位置和编号。
  2002年6—12月,利用手持GPS(全球定位仪),实地采集工程侵蚀斑的地理位置(坐标)、面积、侵蚀特征、用地类型、建设状态、动工时间、灾殃主单位、治理情况及有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等信息,按规范编号登记,并附其现状照片。全区工程侵蚀调查个数34个,方案编制数28个,编制率82.35%。根据调查统计,全区地类面积73.74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21.23平方千米,占地类面积28.79%,其中轻度流失9.88平方千米,中度流失10平方千米,强度流失1.35平方千米。果园地类面积64.92平方千米,流失面积20.42平方千米;茶园地类面积2.17平方千米,流失面积0.82平方千米。
  三、水土流失防治
  1965年,惠女水库管理局会同相关社、村,对水库坝区范围集体所有林地实行3年封山,禁止打枝、割草、放牧和开荒。3年后,经水库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在坝区范围内进行林木打枝和山草采割。1991年始,把主要公路河流两傮一重山的残次生林作为封育林的重点区域,采取在每个封山育林区竖立界牌,标明封育边界、面积、封育类型、年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护林人等内容及封育禁令,制定乡规民约,按规划要求配备专(兼)职护林员,采取措施打击破坏山体、植被活动,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及时防治森林病虫害,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建立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点,加强对森林的生物物种多样性、生态环境及名大古树的保护。
  1992年,对杏宅一带开山采石统一规划,严格审批,实行“上堵下截中绿化”的治理措施及边开采边防护措施,每处开山采石窑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369处采石窟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平方千米,砌筑挡土墙253条,长度1115米,12697立方米,可拦蓄弃渣2.18万立方米,使水土流失下降85.3%。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栏目作专题报道,1995年作为首批全国试点在全国(西安)水土保持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2001—2007年,规划治理面积指标1.36平方千米,其中坡改梯0.4平方千米,茶果园水保工程0.5平方千米,水保林0.2平方千米,种植经济林果0.2平方千米,种草0.06平方千米,总投资1138.73万元。2002年开始,把茶果园水土流失治理作为水土流失治理“五大”工程之一。2002—2007年,全区治理果园水土流失面积2.84平方千米。其中,2003年治理面积1.33平方千米,占比46.83%。
  2003年,马甲小流域通过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达标验收,被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全区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7平方千米,采用植物措施6平方千米,其中封禁4.66平方千米,水土保持0.93平方千米,种植经济林0.13平方千米,种草0.27平方千米。建设谷坊10座,拦沙坝1座,截、排水沟2千米,跌水10处,挡土墙2千米,护坡4千米,道路2千米,蓄水池10口。以洛阳江流域水土流失作为重点,狠抓“五个工程”(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重要水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茶果园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迹地植被恢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综合防御功能。重点建设惠女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2004—2008年,规划建设面积80.57平方千米,治理水土流失31.75平方千米,总投资1363.7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部门规划防治面积33.333平方千米,营造水源涵养林0.33平方千米,建设生态果茶园0.67平方千米,封禁治理2.33平方千米。2007年,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控制,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均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三同时”(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制度,无出现乱开垦、乱砍滥伐等破坏林草植被现象。虹山乡通过泉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泉州市水土保持示范乡”验收并命名。
  第四节 环境管理
  一、宣传教育
  2002—2007年,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举办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自2002年起,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至2007年,全区共有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10所,区级绿色学校12所,市级绿色小区1个,区级绿色小区2个。
  二、环境规划编制
  2002年,编制《洛江区环境保护(2003—2007)年五年规划》。2003年,完成洛江区生态功能区划。2007年6月,编制《洛江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06—2020年)》,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印发。
  三、监督执法
  2002—2007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审批管理,对重污染、工艺落后和不符合环境规划的项目予以否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泉州市“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运用泉州市水环境容量核算研究成果,对影响水质的COD等主要污染物执行总量控制。对照省、市总量控制标准,对符合排放要求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落实到每一个污染源,逐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方式,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每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制定《洛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实施方案》。
  第五节 机构
  一、行政机构
  1997年10月,组建洛江区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区建设局,没有独立编制。2002年12月,撤销洛江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洛江区环境保护局,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人,内设办公室、法规宣教股、污染监督管理股3个股室。2003年,区环境保护局搬迁办公场所,由原来的万安自来水厂搬迁至洛江建设银行五楼。
  二、事业机构
  洛江区环境监察大队 2003年6月,成立区环境监理所,编制3名。2004年6月,区环境监理所更名为区环境监察大队,重新核定编制4名。2007年3月,编制增加至5名。
  洛江区环境监测站 2003年6月,成立区环境监测站,编制5名。2007年3月,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增加至7名。同年12月,区环境监测站通过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资质认定。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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