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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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0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隶属
分类号: K295.7
页数: 3
页码: 42-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福建省泉州市的行政区划历史。自西周至民国时期,洛江地一直隶属晋江县。解放后,先后归属于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四行政督察区、泉州市(县级市)和鲤城区。
关键词: 泉州市 洛江区 隶属

内容

一、民国以前隶属
  西周,属七闽地。
  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属越国地。
  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越灭,其族人迁徙流落于今闽省各地,或为君,或为王,称为“百粤”,并服于楚,晋地属之,洛江今域隶晋地。
  秦,闽中郡(即今闽省),洛江地属之。
  西汉,初属闽越王国。秦末,勾践的后裔无诸因助汉先后灭秦与楚有功,汉高祖封他为闽越王,领闽中郡故地,洛江地隶属仍旧。
  东汉,属南部都尉的侯官县。汉献帝建安初期,以南部都尉置侯官等五县。侯官县兼领福、兴、泉、漳等地,洛江地属侯官泉地。
  三国,属吴建安郡的东安县。建安年间(196—220年),东吴孙策攻占南部都尉。蜀汉后主景耀三年(260年),吴析侯官,置建安郡,领东安等九县。东安县治在今南安丰州镇,晋江地属之,洛江地随晋江隶东安县。
  晋,属晋安郡晋安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晋安郡领晋安县等8县,洛江地隶晋安县。
  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改晋安县为晋平县,洛江地隶晋平县。
  齐,复晋平郡为晋安郡,仍属之。
  梁,天监中年间(502—519年),改晋安县为梁安县,升梁安县为南安郡,治设今南安县丰州,洛江今域隶南安郡。
  陈,属南安郡。永定初期,升;晋安郡为闽州,领建安、南安两郡。光大元年(567年),改闽州为丰州,治设闽县(今福州),南安郡属之,洛江今域隶属仍旧。
  隋,属南安县。开皇九年(589年),改丰州为泉州(治设福州),降南安郡为南安县。大业初,改泉州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年),改闽州为建安郡,领南安等四县。晋江地属建安郡南安县,洛江地随晋江地隶之。
  唐初,属南安县。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晋江地属建州之南安县。武德六年(624年)复于闽县置泉州。贞观九年(635年),南安、莆田两县属泉州(今福州)。嗣圣间(684年),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景云二年(711年),改泉州(福州)为闽州,以武荣州为泉州,属都督府,为今泉州之始。晋江地属泉州之南安县。唐开元六年(718年),析南安东南地安海乡(今石狮市、晋江市、鲤城区和丰泽区大部分)、东乡(今泉港区、惠安县、台投区)、玉泉乡(本域)和琉球列岛、台湾省置晋江县,属泉州管辖,州、县同治。天宝元年(742年),改泉州为清源郡。乾元元年(758年),清源郡复改为泉州。乾宁三年(896年),福州升为威武军,泉州属之。
  五代,属清源军。后汉乾祐二年(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领晋江等县。
  宋初,晋江属平海军,后属泉州。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升平海军为泉州,领晋江等九县。
  元,属泉州路。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领录事司二和晋江等七县。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南北二录事司合而为一。大德二年(1298年),改泉州为泉宁府。不久泉宁府复为泉州路。
  明,属泉州府。洪武元年(1368年),始定为泉州府,取消录事司,属福建布政司,领晋江等7县。
  清,属泉州府。
  二、民国期间隶属
  民国元年(1912年),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建制。泉州府所领晋江等县属南路道,洛江地隶南路道晋江县。
  民国3年(1914年),属厦门道(南路道改称厦门道),洛江地隶厦门道晋江县。
  民国16年(1927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建制,晋江县直属福建省,洛江地隶福建省晋江县。
  民国22年(1933年)11月20日,“福建事变”,成立中华民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12月11日,分福建为泉海等四省和两个特别市,13日,改泉海省为兴泉省,辖晋江等12县,治设泉州,洛江地隶兴泉省晋江县。民国23年(1934年)元月,福建人民政府失败,所设四省随之取消。
  民国23年(1934年)2月,晋江属福建省。7月,改属第五行政督察区,区署驻同安,洛江地隶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晋江县。
  民国24年(1935年)10月起,晋江改属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5月,区署由同安移驻永春,民国35年9月,迁驻晋江县城(今鲤城区),洛江地隶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晋江县。
  三、解放后隶属
  1949年9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成立(治设今鲤城区,1951年4月迁至青阳),归属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洛江地隶属之。
  1971年1月,晋江县的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华侨农场析出,归泉州市(县级市)管辖。
  1985年5月14日,国务院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省辖地级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原泉州市的建制改设为区的建制。因泉州古城状若鲤鱼,故取名为鲤城区,洛江地隶属鲤城区。
  1985年12月31日,鲤城区人民政府成立,归属泉州市。
  1997年6月3日,根据“大泉州”发展规划的需要,国务院批准原泉州市鲤城区行政区域调整为三个市辖区(鲤城、丰泽、洛江)。9月29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挂牌办公。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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