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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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8022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系统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力求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于一体。
  二、本志为洛江区首部志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为记述事物的完整性,部分时间适当下延。
  三、记述内容范围以2007年洛江区行政区域为限,但重要史实、事件及人物作必要的背景交代,经济部类须与区外作必要的横向对比、联系时有所跨越。
  四、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兼用各体。物以类分、事以类从,因时系事。全志设序、总述、专记、大事记、篇、附录、编后记,篇下设章、节、目。
  五、本志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除总述和各篇的无题小序采用述体外,其余据事直书,述而不论。文风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六、清代以前纪年采用朝代加帝王年号括注公元年份,同一年号在同一目中括注首次出现的公元年份,民国纪年括注公元年份,同一节中括注首次出现的公元年份。人物先后在国内外活动的,其在国外活动时间一律采用公元纪年括注中国当时纪年以便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七、本行政区除正文首次出现时使用洛江区全称外,其后行文中凡出现的“区”均为承前省略词,均指“洛江区”。“省”指“福建省”,“市”指泉州市。
  八、凡1985年12月31日之前的县级政区泉州市,均表述为“泉州市(县级)”,“泉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均指“县级泉州市人民政府”。1985年12月31日之后的地级政区泉州市均表述为“泉州市”,“泉州市人民政府”指地级泉州市人民政府。本志“建区时”指1997年8月11日洛江区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到新区报到时间。洛江区人民政府成立时间为1997年9月29日。“解放”时间节点指晋江县城泉州城解放的时间1949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间指1949年10月1日。“文化大革命”期间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改革开放”的时间节点指1978年12月。
  九、其他政区皆以当时名称为准,地名采用2007年通用地名。古今地名不同者,书当时地名并括注2007年地名。
  十、本志数字、文字、计量单位等用法执行国家统一规定。为照顾使用习惯,个别地方计量单位仍保留“亩”“吨”。全文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统计部门缺者,采用相关部门核实后的数据。
  十一、本志人物篇采用传、表体裁,根据“生不立传”原则,收入断限内已逝的对国家或地方有较大贡献、对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洛江籍人物及洛江区客寓人物。其他各卷出现人物遵循以事系人、人随事出原则。
  十二、本志资料来自部门、档案、媒体及调查访问,所用资料经鉴别、考证后入志,力求真实可靠。

知识出处

泉州市洛江区志

《泉州市洛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记述尽量上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2007年,记述断限内洛江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规划建设、经济总情、工业、农业、国内商贸服务业、对外经贸、金融、经济综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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