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女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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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9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妇女保健
分类号: R173
页数: 3
页码: 1653-1656
摘要: 本节介绍了晋江市重视妇女保健工作,推行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待产、分娩制度,加强围产保健管理,提高产科质量。
关键词: 晋江市 妇女保健 围产保健

内容

一、基层妇幼保健网络
  1997年开始,晋江市逐步推行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待产、分娩制度,取消村级接生员,将接生员职能转变为妇幼保健员,从事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工作,形成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
  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对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的技术督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负责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知识,按时召开乡级妇幼工作例会,完成全市妇幼信息资料的统计、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并按照市卫生局及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其他妇幼保健项目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妇幼信息收集、填报工作;配合市妇幼保健院及时完成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
  村卫生室发挥“网底”保障作用,做好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动员、随访工作,建立本建制村妇幼保健基本卡册,做好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围产保健
  (一)住院分娩
  1994年,晋江市培训第一批专职妇幼保健员14人。1995—1997年,开办多期接生员培训班、难产处理技术培训班。至1995年,市级妇幼机构人员34人,镇卫生院妇幼人员48人,接生人员168人。至2000年,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2001年7月,泉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促进母婴安全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福建省促进母婴安全十点措施》,住院分娩率得到进一步提高;2002年,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为有效引导流动人口和贫困孕产妇入院分娩,减少非法接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在孕管册背面公布取得泉州市内全部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2007年,晋江市确定流动人口住院分娩定点医院对所有住院分娩孕产妇住院费用减免300元。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1996年,高危孕妇一经发现应评分、登记和专案管理;高危妊娠应在孕管卡做出“高危”标志,定期检查高危孕妇情况,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转诊和孕妇产后访视制度。自1996年6月以来,全市产后访视率不断上升,三次以上访视率86.90%,其中1998年达89.75%。1999—2006年,产后访视率依次为86.17%、87.60%、83.30%、86.80%、85.50%、77.46%、80%、61.47%。2007年,按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孕妇保健手册,进行产前检查,有高危妊娠的专案进行管理,继续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3.23%,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5%,产后访视率达77.79%。
  (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1998年3月,晋江市执行泉州市转发《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作用,做好产前、产时、产后的管理服务工作。是年12月,市卫生局成立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人员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各医疗单位妇产科专家组成。2004年,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孕产妇死亡上报工作制度,提高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实施《泉州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简称《孕管手册》)制度。1999—200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为71.13%、93.37%、73.40%、77.60%、80.59%、68.65%、57.26%、50.43%、73.23%。2005年,晋江市被列为福建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干预项目”项目单位,采取一系列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措施。2006年3月,实施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特别是孕管手册制度不断强化,对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两个死亡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06年,孕产妇死亡率为54.11/10万,比2005年的85.08/10万有明显降低。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7.76/10万。
  三、提高产科质量
  (一)加强母婴安全适宜技术新进展培训
  1994年,晋江市培训第一批专职妇幼保健员14人。1995—1997年,开办多期接生员培训班、难产处理技术培训班。1997年,“母亲安全工程”全面铺开,开始推行“助产技术资格”上岗证,要求妇产科医生、助产士取得助产技术资格后才能接生。市卫生局举办“助产技术资格”上岗培训班,全市17所医疗保健机构,87名从事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人员参加岗位培训。1998年起,每2—3年都对新分配的妇产科医生、助产士进行“助产技术资格”上岗培训,考试通过后发给“助产技术资格”上岗证,并要求每三年重考验证一次。2005年起,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产科临床服务质量,晋江市多次承办省、地围产保健会议,经常邀请北京、福州、泉州专家讲课,全市各医疗单位常态开展临床知识学习和病案讨论。
  (二)实行产科质量考评制度
  2001年,落实《福建省促进母婴安全十点措施》及泉州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促进母婴安全的通知》精神,晋江市依法规范产科临床服务,加强产科重点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产科质量。2002年,为切实提高产科质量,市卫生局出台《产科质量考评内容及方法》,实行助产技术考核制度,于每年年初对全市助产机构进行产科质量督导,年终开展产科质量考核,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推动全市助产机构产科质量上台阶。
  四、婚前医学检查
  (一)婚姻保健工作试行期(1989—1991年)
  1989年1月起,全县实行自费婚检,首先在全县干部职工及青阳镇居民、涉外婚姻中试行,检查项目是部分常规项目,婚检人数不足3000人次/年。1990—1991年,自费婚检范围扩大至安海镇居民。
  (二)自费婚检在全市铺开(1992年1月至2003年9月)
  1992年起,全市推行自费婚检,但婚检率不高。2002年起,在市民政局领导的重视和直接督导下,婚检率由1994年的46.1%增长至2000年婚前检查率的100%。涉外婚检于2000年升格为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体检。
  (三)免费婚检期(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政府取消强制性婚检。2004年,婚检率剧降为2.5%。2005年7月1日起,晋江市在全省首先推行免费婚检,并实现新婚婚前医学检查率100%。全市开展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主要项目有:内科、外科、五官、妇科、胸透、血液康氏反应、肝功能、血常规、女性阴道分泌物、遗传病家族史询问等。2005年婚检人数2072人次,2006年婚检人数14044人次,2007年婚检人数15712人次。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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