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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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932
颗粒名称: 卷三十七 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71
页码: 1607-1677
摘要: 本卷介绍了晋江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推动卫生事业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地方医疗 卫生管理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晋江县卫生部门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医疗卫生事业在改革中不断发展。1988年,县医疗单位逐步完善交接班、“三查七对”、三级护理、三级查房、疾病诊断、手术审批、病历书写、死亡讨论、事故处理、转院治疗、抢救危重病人等管理标准和操作办法。1992年后,县改市,政府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卫生技术队伍不断壮大,市、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逐步建立医院分级管理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公开药品收费价格,接受病员及社会监督。晋江市先后被国家有关部门授予“农村自来水普及市”“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试点阶段达标先进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
  1993—1996年,贯彻“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理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体系,推行病人选择医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镇村(社区)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度,医疗服务质量和预防保健水平提高。1995年,市属各医院均通过全国“爱婴医院”达标评估。1997后,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重点在基本建设、医疗设施、人员配备、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均通过省、泉州市主管部门等级评审,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等级医院牌匾。全市基本消灭疟疾;通过开展注射乙脑疫苗,基本消灭乙脑疾病流;发动群众性的灭鼠工作,出血热发病下降到最低标准;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血吸虫病、钩虫病、麻风病被基本消灭。1998年,市医院被省卫生厅评定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1999年,市中医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国家“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2年,安海医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二级乙等”医院。
  2000—2006年,农村全面推行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的新的医疗保障制度。2007年,全市居民饮用清洁卫生水率100%,住院分娩率99.53%,婴儿死亡率8.33‰;全市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连续19年控制在部颁标准以内;人均期望寿命达74岁。连续15年被评为省卫生城市,其中1999年获“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市医院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爱婴医院”。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被卫生部、民政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社区康复先进单位”,市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全国妇幼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中医院急诊科被评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第一章 卫生体制改革
  第一节 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1988—1989年,晋江县卫生部门继续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探讨实行目标管理体制。
  1990年,县政府批转县卫生局《关于深化卫生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作为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随财政收入增长而有所增加,推动和促进卫生改革,提高社会效益。推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院长提出本单位包括医疗、护理、科研、科学、防疫、保健、药政、设备、智力投资、经济收支、职工福利、精神文明、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设想和近远期发展规划,报主管部门监督实施。院长根据党、政府的方针、政策,推行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种管理制度,有权决定业务活动方式,决定人员的奖惩、决定财务收支。院长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职代会的质询和监督。实行院长定期考核的离任审计制度,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国家对全额管理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结余留用”,对差额补助单位实行“全额管理、定项补助(按床位或基本工资总额计算)、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市(县)卫生局每年从财政年初预算给各单位的卫生事业费中提取2%作为局长基金,局长基金主要用于深化卫生改革、医疗、预防、护理、科研、教学、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在行政、业务、财务三大管理和抢险救灾等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各单位抓住机遇,按照开辟卫生资源、扩大医疗服务、加强医疗联合和技术合作、创造宽松的医疗内外环境的要求,大胆探索,激励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发展。
  1994年,市属安海医院作为侨乡卫生改革模式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
  1998年,市卫生局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改革卫生管理体制和卫生机构运行体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晋江市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卫生机构的布局、规模和专业设置,对卫生资源逐步调整,对床位、人员、设备和经费实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对各种医疗机构严格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切实防止和纠正“乱办医”现象。各镇政府加强对镇、村卫生管理,加大投入。按干部管理权限,调配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班子时,卫生行政部门按编制自行调配,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院所长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扩大卫生机构的管理权限,落实行政和业务管理、财务支配、干部职工的聘用和奖罚等管理自主权。
  至2007年,上述卫生体制、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
  第二节 医药经营管理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末,晋江县医药市场逐步放开,个体私营药店及医疗单位进货渠道自主选择,实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县卫生局负责县内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审查等业务。1987年,县卫生局配备兼职药品监督员6人执行药品管理法,开展以打击非法批发为重点整顿医药市场工作。1988年8月,成立晋江县药品检验所,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个别抽检和全市性大检查相结合,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药品质量检查监督。
  1999年11月,晋江市首次开展医疗机构首批29种常用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至1999年末,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98家。2001年11月,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原市药品检验所划归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管系统垂直管理。原晋江市卫生局管理的药政、药检部门和职能相应划出,从此卫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006年9月1日,晋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为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具体负责行政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行政监督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管理,并在继续承担原监督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
  2007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经营企业436家,卫生医疗机构412家,超市兼营药品专柜45家,一次性保健用品店8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市、镇、村农村信息监管网络,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聘请药品监督员64人、农村药品监督联络员102人、农村药品协管员及信息员600人,维护市内医药市场秩序。
  第三节 医疗制度改革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晋江市经过2年多的调查摸底,于2000年8月成立晋江市医疗保险中心,手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2001年,根据泉州市政府的部署,晋江市开始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原有公费医疗制度废止。
  至2003年底,全市22899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2004年,晋江市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延伸到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至2007年年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城镇职工74595人,其中在职职工64392人,退休人员10203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4年8月,晋江市开始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11月,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2月,市政府印发《晋江市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晋江市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确定市新农合的指导思想、组织管理、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定2006年度基金筹资标准(每人60元,市级及以上财政补贴30元,镇(街道)补贴10元,个人缴纳20元);确定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和1000元;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万元;确定6种特殊门诊病种等。
  2006年,新农合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向省政府申报为新农合试点单位。同年4月,市新农合结报补偿管理系统正式开通,开始对全市参合人实施结报补偿。2006年起,不断开展宣传活动,以每户一份、每个临床医务人员一份的印刷量发放宣传手册、传折页,制作录音带发放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广播,制作发放宣传单、标语口号;通过宣传车、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载体,通过下乡义诊、市领导送款、参合人典型案例、媒体报道、电视访谈节目等形式开展新农合宣传,并编制工作简讯分发各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工作动态。是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数77.7万人,参合率80.78%。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人出院后,到窗口结报可当场拿到补偿金。随着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一年来逐步增加6家。总计筹集用于新农合基金结报补偿的财政补贴3194.96万元,其中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各镇(街道)、村(社区)自发支付特殊群体的个人参合费。至2006年12月31日,参合人共登记住院8699人次,出院结报补偿6507人次,人次均住院补偿金额1088.50元,最高补偿金额44203.16元,得到2万元以上补偿的有9例。
  2007年,市政府先后出台《晋江市2007—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和《晋江市2007—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在2006年基础上按照《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方案》精神,结合晋江市情,主要进行“两升、一降、两拓、一减”的修改。一次性组织好2007—2008年度参合工作,实现向自然年度过渡;2007—2008年度,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80元,市级及以上财政(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50元,镇(街道)补贴10元,个人缴费20元;低保对象(含五保户)个人应急参合费改为由市慈善总会缴纳,革命老区基点村60岁及以上老人的个人参合费由市财政局缴纳,农村计生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个人参合费(限对象本人)由镇(街道)缴纳;简化补偿标准,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起付线分别为100元、500元和1000元,14周岁以下参合人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线400元;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7万元;增加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糖尿病、高血压病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补偿金额200元;增加农村计生独女户、二女结扎户限额补偿500元等。在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积极组织各镇(街道)召开动员培训,及时完成参合资金筹集和参合人信息采集,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动和财务制度。在市卫生局监管下,规范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收费和病例书写;高度重视转外就医问题并组织调研、提出建议;出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备用金管理规定,每月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拨补备用金,用于新农合窗口结报补偿。改扩版一户一份宣传手册内容,宣传折页改用卡通漫画,2007年底开通新农合网站,提供在线查询结报补偿记录;制作每村(社区)一块固定宣传板。2007年5月8日,福建东南卫视频道新闻中播出《和谐海西——新农合晋江模式》。2007—2008年,全市总参合人员83.76万人,参合率87.00%。2007年,全市总计筹集用于新农合基金结报补偿的配套财政补贴(包括省、泉州市财政补贴)1888.72万元。自新农合实施结报到2007年底,参合人出院结报35787人次,结报补偿4282.32万元。最高补偿额67815.75元,得到5000—10000元补偿的有1182人次,得到1—2万元补偿402人次,得到2万元以上补偿97人次。200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新的补偿标准后参合人补偿13946人次,人次均住院补偿额1208元,2007年度实际补偿率23.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育补偿翻一番,增幅为116%;住院次均费用降幅20.22%;转外就医补偿人次数比由39%下降到33.36%,补偿额占总补偿额比由69%下降到54.54%。
  第二章 卫生机构与设施
  第一节 卫生机构
  一、市属卫生机构(医疗、疾控、妇幼保健)
  (一)晋江市医院
  晋江市医院建于1936年,其前身是晋江县卫生院,1956年更名晋江县医院,1988年3月,医院整体搬迁至晋江县青阳镇新大街南路。1992年,更名为晋江市医院。1991年,与第三军区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建医疗联合体;1993年、1995年,分别与湘潭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医院整体综合实力不断壮大,临床科室方面:1998年,临床科室增至7个病区;2002年,临床科室增至13个,设11个病区;2007年,临床科室增至14个,设12个病区。医技科室方面:2000年,成立体检科;2004年5月,建立核磁共振室;2006年,成立血透室、高压氧室。至2007年,共有医技科室16个:药剂科、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放疗科、超声科、检验科、病理科、功能检查室、内镜室、碎石室、高压氧室、血液透析室、手术室、供应室、体检科。1998年8月,福建省卫生厅批准晋江市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授予“爱婴医院”资质;1999年,分别与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分校签订“实习医院”“教学医院”协议;2006年,接管龙湖镇卫生院,改设为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2007年11月,市医院成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
  1988—2007年重要建设有:1988年门诊楼“爱国楼”落成,5层3028平方米;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医技楼,5层3767平方米;1993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内科楼,5层3260平方米;1994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华侨楼,5层1347平方米;2002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的病房综合大楼,12层15521平方米;2003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的医学培训中心,6层4072平方米;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的晋江市应急救治中心楼,6层2881平方米;2005年建成的高压氧舱楼,3层750平方米。至2007年,市医院业务用房总面积为37000平方米。
  市医院1991年编制床位310张,1993年编制床位数400张,1996年编制数床位450张,2007年编制床位数650张。
  1991年,医院职工242人,其中卫技人员207人。2000年,医院职工327人,其中卫技人员286人;高级职称23人,中级职称67人。2007年,医院职工630人,其中卫技人员489人,高级职称39人;中级职称139人。
  1991年,医院门诊量9.23万人次,出院病人1.76万人次。2000年,门诊量13.40万人次,出院病人1.19万人次。2007年,门诊量38.35万人次,出院病人2.22万人次。
  (二)晋江市安海医院
  晋江市安海医院系1957年由爱国归侨倪端仪首倡,广大侨胞、港澳同胞集资创建,同年6月正式启用。医院位于晋江市安海镇海八中路92号。建院初期属侨办公助集体所有制医院,1984年9月经县政府批准按全民所有制管理。1995年,通过全国“爱婴医院”达标评估。2002年,确认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998—2007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拨款1390万元,社会捐款(含设备款)人民币836.02万元,港币100万元,用于大楼建设及购置设备。2000年3月,外科拆分为外科、骨科。2005年5月,开设专家门诊,6月,开设胃镜室、院前急救站(120急救中心),7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175医院、南京军区骨科研究所协作成立骨科诊疗中心,9月,内科拆分为内一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内二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血液科),10月,成立康复医学科,11月,成立体检站,12月,开设五官科病房。2006年3月,成立社区医疗综合服务部,4月,成立手外科,7月,成立神经外科。2007年4月,神经外科开设ICU病房(重症加强护理病房),5月,开设彩超检查室,10月,开设高压氧治疗室,12月,开设碎石治疗室。至2007年,医院开设内一科、内二科、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手外科、小儿科、妇产科、五官科、急诊科、中医科、皮肤科、痔疮科、康复医学科等20多个一级临床科室和10多个医技科室。
  医院占地面积2719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397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2502平方米。包括五层门诊综合大楼6600平方米,七层综合病房大楼15902平方米,四层“恒安楼”1625平方米,二层“四化楼”1198平方米。
  1988年,病床编制200张,在编工作人员176人。1993年,病床编制200张,在编工作人员194人。1997年,病床编制360张,实际开放200张,实有在编工作人员209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2人。2007年,编制床位475张,实际开放475张,职工总数500余人,其中正式职工292人、离退休职工109人,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62人,硕士研究生6人、副教授12人、讲师18人,国家级医学会委员1人、省级医学会委员6人。
  1988年,医院门诊量4225人次,出院病人3982人次。1993年,门诊量46363人次,出院病人4277人次。1997年门诊量58769人次,出院病人4959人次。2007年,门诊量和出院病人分别增至212009人次、18746人次。
  (三)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
  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前身为龙湖镇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9月,位于晋江市龙湖镇前港新村路口(龙湖镇中山街南路18号),设有衙口分院。1996年,旅港乡贤施子清、洪祖杭慷慨捐资380万元筹建晋南医院,即现门诊楼。门诊楼于2002年竣工,同年龙湖镇卫生院正式搬迁,并改名晋南医院。2002年11月,被确定为“一级甲等”医院。2006年2月17日,晋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原龙湖镇卫生院的基础上,正式组建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由晋江市医院管辖,并列为晋江市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二级综合医院的标准建设,履行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职能,并承担原龙湖镇卫生院责任区域内预防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晋江市医院于2006年6月5日正式接管。2007年1月21日,启动120晋南分中心。业务科室随业务扩展不断增加。至2007年末,共设科室30余个。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3个病区;临床科室10个:内儿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五官科、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肛肠外科、理疗科、肠道门诊等;医技功能科室8个:手术室、药房、检验科、放射科、胃镜室、脑彩超室、B超室、心电图室,以及防疫组和120急救分中心。
  1988年,龙湖乡卫生院全院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生活用房900平方米,设有病床45张。2000年,床位数增至60张。2002年,龙湖镇卫生院迁入晋南医院,占地面积2.66公顷,建筑面积5420平方米,设有门诊大楼、住院护理部业务用房等。至2007年,医院床位数增至75张,服务半径由原龙湖镇扩至晋江市晋南地区(龙湖、深沪、金井、英林四个乡镇及永和镇部分区域),同时,完成2.8公顷土地扩征工作,用于筹建病房综合大楼。2007年12月8日,新病房综合大楼奠基,为晋南分院一期建设的主要项目,计划投资5500万元,建筑面积16580平方米,设计病床305张。
  1997年,卫生院在编人员数36人,其中卫技人员32人,固定资产42万元。2006年,晋江市医院接管时,在编人员34人,临时人员20人。2007年,职工总数增至71人,在编人员43人,其中卫技术人员40人,固定资产增至997万元。
  2007年,医院门诊量65349万人次,出院人数3519万人次,床位使用率101.24%。业务总收入1267.98万元。
  (四)晋江市中医院
  晋江市中医院前身是晋江县中医门诊部。1984年12月,正式成立晋江县中医院,1992年晋江撤县设市,更名为晋江市中医院,原址位于晋江市青阳新大街南路33号。1996年,医院与32525部队签订土地换建协议,位于青阳沟头山的原部队135医院及营地成为晋江市中医院的新院址,即为晋江市梅岭街道泉安中路1105号(沟头山)。1997年2月,医院在青阳新大街33号旧院址保留开诊的基础上,在新院址正式挂牌开诊,1999年被确认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医院科室设置:2004年4月增设普外科,2005年10月设立手外科。至2007年,医院共有骨伤科、手足外科、内科、普外科、妇产科、急诊科、手术室、中医外科、皮肤科、康复理疗科等一级临床科室20多个和医技和保障科室7个,同时设立独具特色的专科专病门诊11个,临床科室病区增至6个。
  中医院占地面积3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8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6757平方米。其中,6层门诊大楼9860平方米,12层病房大楼26897平方米(2006年10月动工建设,2007年11月主体封顶,进入全面装修阶段);二层行政办公楼950平方米,职工宿舍楼3幢共2500平方米。
  1988年,医院与省中医学院骨伤科合作,开设骨科诊疗中心,开设病床40张。1996年,病床编制60张,实有在编工作人员6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6人(副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8人)。1997年,病床编制数60张,人员编制120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6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人(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2人)。2007年,病床编制数200张,实际开放病床250张,人员编制39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7人(正高级职称0人,副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24人)。
  1996年,业务总收入约300万元。1997年,门诊量4.65万人次,出院病人0.2442万人次;2007年,门诊量和出院病人分别增至30.85万人次、1.03万人次。
  (五)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是晋江县卫生防疫站,原址在晋江青阳下行陈村。1992年5月,随撤县建市更名为晋江市卫生防疫站。1996年5月,投资500万元择现址建卫生检测大楼,1999年12月,新站落成乔迁,地址位于晋江市青阳镇洪宅垵仑顶村。2005年,撤销晋江市卫生防疫站,组建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5年3月,经晋江市政府审批,同意投资2400万元增建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大楼。该楼于2006年12月26日动工,2007年11月5日封顶。
  1988年,晋江县卫生防疫站设6个股室:行政、卫生、防疫、防痨、宣教、检验。2005年,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12个科室:办公室、后勤科、防疫科、防痨科、劳动卫生科、学校卫生科、环境卫生科、食品卫生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消杀科、质量管理办公室。2006年7月,后勤科并入办公室,增设性病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应急办,挂靠防疫科。2007年4月,环境卫生科与消杀科合并为公共卫生科。是年年底,中心共有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防疫科、防痨科、劳动卫生科、学校卫生科、公共卫生科、食品卫生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等10个业务科室。
  市疾控中心占地面积11483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2076平方米,道路绿地面积8420平方米。主要建筑及建筑面积方面:7层卫生检测大楼7243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2层的实验综合大楼13799.6平方米。1997年起,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先后购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微生物细菌鉴定系统、高效液相包谱仪等仪器设备100余台(件),开展使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金属元素Cu(铜)、Zn(锌)、Fe(铁)、Mn(锰)、Pb(铅)、Cd(镉),气相色谱仪测666、DDT(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山梨酸、苯甲酸、苯、甲苯、二甲苯,微生物细菌鉴定系统快速测定致病菌,测定HIV抗体(艾滋病抗体)。2005年后,开展原子荧光法测定金属元素Se(硒)、Sn(锡)、Hg(汞)、As(砷),和麻疹、疯疹抗体测定等检测新项目、新技术。2007年具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产品、饮用水、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消毒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等99个项目的检测能力。
  1988年,卫生防疫站实有在编工作人员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1人(中级职称6人);1997年,人员编制74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8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1人(中级职称18人);2005年,疾控中心人员编制86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7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8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9人);2007年,人员编制86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8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5人(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9人)。
  疾控中心坚持以预防为主,以控制各种疾病发生。1994—2007年,晋江市未再出现脊髓灰质炎病例。1997—2007年未出现白喉病例。1998年8月,晋江市卫生防疫站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1999年3月,晋江市卫生防疫站被省卫生厅确认为一等卫生防疫站。4月,被福建省卫生厅批准为设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的单位。1999年,消灭丝虫病指标通过省级专家验收。2000年,档案管理达省一级档案室标准。2000年,启动卫IX艾滋病项目管理,加强性病、艾滋病防制工作。2001年,在全市开展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建设。2002年,启动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预算控制与治疗工作,实施结核病人全程治疗补助制度,以确保结核病病人的治愈率。2003年,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2004年,晋江市鼠疫流行病学研究及监测项目、晋江市室内蜚蠊生态学调查项目获晋江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04年,全市疫情报告与省联网,使疫情报告准确、快捷。2004年10月,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2005年,晋江市成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同年12月,通过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省级评估。2006年11月,通过省级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资质认可。2005年—2007年,成为国家级碘盐实验室。2007年,结核病防治工作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的联合督导检查。
  (六)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前身为晋江县防疫站妇幼股,1985年1月创建妇幼保健所。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相府路12号。1998年4月撤所建院,1999年9月,通过“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1993年9月,医院门诊大楼落成并投入使用,2001年8月,医院病房综合楼落成投入使用。至2007年底,医院共有办公室、党务科、财务科、总务科、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保卫科等职能科室以及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医技科、健康教育科、妇产科、儿科、生殖健康科等8个一级业务科室,医技科设有放射科、检验科、B超科、心电图室、手术室、药房、供应室、治疗室等。
  市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2365平方米,1989年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门诊楼)2480平方米,生活用房690平方米。2001年,建筑面积7870平方米,病房综合楼4700平方米。检验水平不断发展。1987年开展常规检验项目,先后购置血球计数仪、血凝仪、尿11项检查仪;2003年购置日立7080全自动生化仪,2004购置美国PE荧光定量PCR检测系统。2005年3月,市妇幼保健院开始筹建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2007年1月,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顺利通过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专家组现场技术验收,成为福建省首家通过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验收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仪器设备不断升级,先后购置贝克2101型B超、西门子G50彩超、VIZ-YDY数码电子阴道镜、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胎心监护仪、新生儿呼吸机、新生儿抢救台、拓普康眼科全自动电脑验光仪及角膜曲率测量仪、儿童弱视矫治仪、牙科用X光机、红外线乳腺检查、治疗仪、微波红外线治疗仪、固有荧光诊断仪(宫颈癌早期筛查)、脐血流仪等。
  1984年11月,市妇幼保健院核定人员编制15人;1999年1月,编制增至53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4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9人(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9人);2007年5月,编制增至80人,实有在编工作人员7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6人(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7人)。
  1996年4月,晋江市荣获全国社区康复先进市,1996年11月,市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2月,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0年,开展顺产分娩及一般子宫下段剖宫产术,2003年,开展腹膜外剖宫产、子宫肌瘤、产科危、急、重病人抢救等难度较大的手术,现为全市高危孕产妇接诊单位,妇产科业务相当二级综合医院水平。2005年7月起,启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工作,2008年1月,通过省级验收;2005年11月,全面启动艾滋病母婴阻断传播实施项目。
  1998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量4.38万人次,住院552人次;2002年门诊量7.4万人次,住院1288人次2007年门诊14.9万人次,住院3175人次。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卫生院设置
  1988年,全县设有乡(镇)卫生院18家,1989年,晋江县划出祥芝、永宁、蚶江、石狮4个乡镇设立石狮市,该4个乡镇卫生院随行政区域变化划归石狮市,至此,晋江县共有乡镇卫生院14家。1996年,成立西滨镇卫生院;2003年11月,撤销青阳、罗山2个镇建制,设立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6个街道办事处,2004年、2006年,青阳镇卫生院、罗山镇卫生院撤消,设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5年,原英墩华侨医院由晋江市人民政府接管,由私立营利性医院转为公立非营利性医院,保留原有名称,纳入市卫生局直属管理;2006年,市政府决定在龙湖镇卫生院(晋南医院)的基础上组建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由市医院管辖。至2007年,全市共有镇卫生院14家(含英墩华侨医院),分别是磁灶中心卫生院、金井中心卫生院、英林中心卫生院、陈埭镇卫生院、东石镇卫生院、安海镇卫生院、深沪镇卫生院、永和镇卫生院、池店镇卫生院、内坑镇卫生院、紫帽镇卫生院、西滨镇卫生院、英墩华侨医院。
  (二)卫生院建设
  1995年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投入,用于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设备。陈埭卫生院1997年迁入新院,西滨镇卫生院建设列入2006—2007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投入1200万元;内坑镇卫生院于2003年翻建综合楼,2005年投入使用;东石镇卫生院于1999年着手征地2040平方米,2003年9月新院落成投入使用;深沪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扩建工程2065平方米,于1994年7月竣工使用;金井中心卫生院由爱国华侨陈祖昌捐资100多万元的门诊综合楼于1990年搬迁,2001年,陈祖昌再次捐资200万元建设病房大楼,于2002年投入使用;1994年,旅港同胞洪祖杭捐资140万元建立英林中心卫生院怀乡楼,2000年,旅菲华侨洪麟麟捐资300万元建立思亲楼。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3年,青阳、罗山撤镇建街道办事处后,青阳卫生院、罗山卫生院撤销,分别于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成立梅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每个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
  三、卫生所
  1989年,全县有村卫生所356个。1994年,全市有村卫生所387个。1997年,全市有村卫生所535个。
  1999年起,晋江市卫生局把创建甲级卫生所作为加强村级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创建甲级卫生所。经过市、镇、村三级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创建的78家甲级卫生所全部通过验收,超额完成泉州市下达的创建50家甲级卫生所的任务。
  2000年,晋江市对全市468家村卫生所进行全面审评,有283家达到甲级卫生所标准。
  2001年,组织3轮甲级卫生所验收,有26家合格。
  2002年,晋江市又有132家村卫生所和32家个体诊所通过甲级卫生所验收,全市甲级卫生所验收合格率98%。
  2005年,晋江市积极扶持8个“空白村”建立村卫生所,实现全市村村有卫生所。至2007年,全市有村卫生所773家。
  四、民营医疗机构
  1988年,全县有私人诊所392家,医务人员392人。
  1997年,全市民营医疗机构有英墩、水仙、金川医院3家,村级卫生所535家,社会医疗机构309家(诊所、门诊部、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
  2001年,民营医疗机构4家(医院3家、门诊部1家)。
  2002年,民营医疗机构11家(医院7家、门诊部4家)。
  2003年,民营医疗机构22家(医院13家、门诊部9家)。
  2004年,民营医疗机构33家(医院19家、门诊部14家)。
  2005年,全市有民营医疗机构40家(医院22家、门诊部及其他18家),床位580张。
  2006年,全市有民营医疗机构44家(其中医院27家、门诊部及其他17家)。
  2007年,全市有民营医疗机构43家,卫技人员759人,其中医生282人,护士87人;个体诊所36家,卫技人员92人。
  第二节 医疗队伍
  一、医疗机构人员
  1988—1995年,晋江有医疗机构619家。其中卫生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机构7家,市级医疗机构5家,镇级医疗机构15家,村级医疗机构(村卫生所、室)388家,社会医疗机构(包括诊所、门诊部、工厂、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204家。卫生人员2077人,其中管理、后勤人员179人,卫技人员1898人。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1.98人。
  2000年,全市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有858家,卫生技术人员1085人,乡村医生、卫生员1036名,其中高级技术人员63人,中级技术人员179人,初级技术人员843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数1.27人。
  2005年,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894家,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3家,民营医疗机构45家,个体诊所50家,卫生所(室)776家。全市卫技人员3236人,公立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339人,占全部工作人员的85.45%。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为2.53人。
  至2007年,全市医疗机构总数为583家,公立医疗机构27家,卫生技术人员1400人,其中高级职称104人,中级职称347人,初级职称949人;村卫生所773家,乡村医生104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以上236人,取得福建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761人,药剂、护理专业人员51人。
  二、卫生技术职称评定
  1988年,晋江县卫生局积极推进卫生职称改革工作。199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任职以来的全面考核,督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责任情况。
  1993年9月,重新成立晋江市卫生技术人员初级评审委员会,西医初级评委会主任张英灿,副主任朱金锭、高俊鹏;中医初级评委会主任骆安邦,副主任陈碧理、洪祖超。1998年换届,西医初级评委会主任林文聘;中医初级评委会主任骆安邦,副主任陈碧理、洪祖超。2001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初级、中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以考代评。2002年,晋江市卫生系统实行护士长竞争上岗。2004年,晋江市卫生系列初级评委会换届,西医初级评委会主任曾献礼、副主任林清泉,中医初级评委会主任郭森仁、副主任王金象。2005年1月1日起,全市卫生事业单位实行评聘分开。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是年,晋江市卫生系列初级职务评审的任务终结。
  三、卫生人才进修培训
  1988年,晋江县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定期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医学继续教育等,提升业务技术能力。1990年起,不断推出新举措,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选送上级医院进修费用由县卫生局负责,参加学历教育可回单位报销50%学费。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1997年起,晋江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对新上岗卫生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和敬业宣誓。建立卫技人员在聘用中级和晋升副高以上职务前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一年的规定。建立市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薄弱基层卫生单位制度,通过下派医生开展传帮带,为卫生院技术人员提供进修培训等,提升卫生院业务技术水平。与上级医院、教学、科研单位建立临床、教学、技术项目协作关系,常年开展医疗技术交流、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到医院开展讲座。至2007年,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行评聘分开,对高、中级职称聘用推行竞争上岗制度,根据拟聘用人员的学历、专业资历、学术论文、工作实绩等,通过竞聘演讲、专家评审、院务会等形式进行民主测评,确定聘用人员,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与复旦大学医院管理公司联合筹办医院管理培训班,拟选派50名卫生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四、医学教育
  (一)晋江市卫生进修学校
  晋江市卫生进修学校前身为晋江县卫生学校,于1958年3月创办,1961年学校改为训练班,1979年11月复办县卫生学校,1980年5月改称县卫生进修学校。1983年,校址在晋江县青阳镇新大街建新校舍一幢(至2007年仍在新华街196号)。1988年,县卫生进修学校人员编制10人。参照泉州市卫生学校及邻近办学经验,制定教学计划,由县(市)医院和县(市)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医师兼课,进修期限有1个月至3年不等。1999年,市卫生进修学校被省卫生厅评为“乡村医生教育先进单位”。至2007年,该校仍在办学。
  (二)继续医学教育
  1993—1995年,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400人次;1996年,举办一期护士长培训班,40人参加。1993年,开办第一期乡村医生医士专业函授班,学员74人;1995年,全市培训乡村医生191人。从1996年起,继续举办乡村医生系统化教育的医士专业函授班,每年面授3个月,基础课教师由泉州卫校派人担任,临床课由市医院相关科室医生担任。1999年,建成市卫生系统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乡村医生培训教育基地,全市共举办各类乡村医生培训教育4期,360人参加学习。
  2000年,晋江市确定“全市50%以上的卫生所达到甲级卫生所”的工作目标,着重抓好卫生所的规范设置及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培训,举办创建甲级卫生所培训班,组织各镇卫协会人员、各村卫生所负责人集中培训2期。
  2000—2004年,举办22期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班,近4000人次接受教育。2003年,举办5期妇幼保健工作培训班,735名妇幼保健人员参加培训教育。
  2005年,举办护理质量与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全市683人次参加培训;选派市直医疗单位及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往国家、省、市进修培训共169人次。
  (三)自学与函授、电大学习
  晋江市卫生系统努力创建学习型行业,各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阵地,积极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自学、函授、电大学习及进修培训,加强继续医学教育。
  1998年,全市卫生系统有1人往日本研修博士学位,1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3人报考研究生,200多人参加高等医学自学考试,30人参加大专函授学习,950多人参加福建省医学会举办的通讯继续教育。
  1999年,全系统有5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30多人参加高等医学自学考试,30多人参加医学大专函授学习,1023人参加福建省通讯继续医学教育。依托市卫生进修学校举办一期卫生专业中专学历函授班,社区医学及护理专业各1班,120名在职人员参加学习。
  2004年,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270余人参加高等医学自学考试,35人参加医学大专函授学习,1445人次参加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
  2006年,市卫生系统选派医疗骨干进修学习366人次。
  五、医学研究
  (一)医学情报
  1.中医传承
  1993年,晋江市中医院许百轩被确定为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市中医院蔡文墨、许佩玲被确定为继承人。
  2.学术交流研讨
  1991年,市医院中医科积极配合晋江中医药学会主办晋江首次海内外中医药学术交流会,台湾陈立夫及台湾中医药学会会长魏开瑜致函祝贺,编写《晋江中医学术论文集》,共计30多万字。
  1993年10月,第二届中国泉州—东南亚中医药学术研讨会在晋江市举行,大会共收到论文588篇,从中精选218篇汇编成《论文集》作大会交流材料。晋江市有12篇入选。
  1994年11月,骆伟彬赴美国参加世界传统医学大会,获得奖杯。
  1995年4月,郭为汀赴美国洛杉矶参加国际名义药学术交流会,获得名医奖。同年5月,郭为汀参加第二届世界传统医学大会,获得国际优秀成果奖。
  2006年,晋江市举办省中医外科第十次学术年会暨外科培训班和省风湿病学术年会。
  (二)医学科研成果
  1993—1995年,骆安邦、许百轩、庄耀东、郭为汀、张英灿、林文聘等50多名医师结合总结临床经验、介绍祖传验方及收集民间验方撰写医学论文等80多篇。1995—2007年,中医师郭为汀、洪天启、陈维挺、李宝泉、洪永健、吴俊芳、陈健民等人的医学论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在《中华中医基础与临床》《中华临床医学治验》《中国乡村医药杂志》《中国民康医学》《福建中医药》等刊物上发表。
  2003年,晋江市各医疗单位加强医疗科研力度,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市医院内一科开展急性心肌梗死的溶栓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性病变及糖尿病足的新疗法,取得显著疗效;论文《参麦注射治疗老年充血性心力衰竭38例临床观察》获第三届泉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4年,市医院主任医师唐桑梓获“卫生部推广项目颅脑内血肿微创清除术”项目推广三等奖。
  (三)卫生信息化建设
  2002年9月起,动力信息系统住院部分在晋江市部分医院上线,2004年开始实施动力门诊管理系统,着力建立以“医疗收费电子化和物品流管理为主”的住院、门诊、医技、LIS(实验室信息)、药品、设备物资等管理系统。市直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均有信息网络覆盖,在方便患者就诊、医疗流程改造和医疗质量监管控制等方面进行一些尝试,并取得一定的效益和获得一定经验。
  2004—2007年,晋江市建设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传真机和电脑,组织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实现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网络的直报。
  六、医德医风
  晋江县(市)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晋江县(市)卫生局明确提出提高卫生队伍素质、优质服务、树行业新风医德医风建设的主题;目标是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努力优化就医环境。通过纠建并举、整顿和建设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群众满意、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卫生干部职工队伍,从根本上建立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以“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为取向,以社会综合满意度为标尺,建立并强化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1989年,普遍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活动,县卫生局领导带队到各医疗单位开展教育整顿,有针对性地帮助医院抓科室和个人私自卖药、私自收费、索要红包等现象,并用实际行动展示白衣天使的高尚医德。县医院、安海医院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医院”。
  1990年,晋江县卫生局转发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德规范实施办法》,制定廉政建设10条措施,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晋江县卫生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研讨会。
  1991年,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抓医德医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召开英林会议,开展“双廉双学”(即廉政、廉医、学习雷锋、学习白求恩)活动。大力倡导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并付诸行动。五六月间,江苏、安徽遭受百年未遇特大洪水,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踊跃捐款。
  1992年,各医疗单位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指标分解量化,定期考核与评先创优和奖惩挂钩,形成分级负责,党团、工会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卫生局组织对各医疗单位暗访50多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993年,多次开展义诊活动,共有256名骨干为边远贫困山村送医送药,服务上门,为4760名患者诊病;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设专栏,办简报,宣扬表彰好人好事,注重实质、抓整改。
  1994年,巩固社会主义教育成果,把纠风整纪工作与建设文明医院结合起来,反腐倡廉,建立健全内外制约机制。1995年,贯彻落实卫生部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把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作为立院、治院、兴院的根本,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从1996年开始,实行行风建设责任制,晋江市卫生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行风无小事观念,层层落实责任,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基础、从点滴开始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1998年,晋江市卫生局制定《晋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行业作风整顿的实施意见》,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一些医护人员对待病人态度冷漠,索受红包、回扣,个别卫生执法人员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以服务病人为中心,改善就医条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5月中旬,市卫生局组织14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以病人为中心,创优质服务“演讲团,分别在青阳、安海、金井三个片区演讲弘扬卫生行风新风尚。
  1999年,各医疗卫生单位把院务公开作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六个一”,即成立一个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一个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制定一个院务公开工作方案,制作一个院务公开栏,设置一个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在财务管理、药品、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公开管理。
  2000年,晋江市卫生局成立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制发《晋江市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推行院务公开,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制止收受红包,处理群众投诉和医疗纠纷,加强院容院貌建设。8月,组织系统行风评议,邀请各镇人大、政府、纪委领导,有关村(居)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抓紧落实,较好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001年,晋江市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建设年”活动,各医疗卫生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纷纷推出新举措,不断加强医德教育和行风建设。市中医院开展“爱医院、爱岗位、爱病人”征文演讲活动,激发职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发扬团队精神;市医院、中医院分别编发《行业评议学习材料》《职业道德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安海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大家谈”活动,对卫生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进行解剖,并提出改进意见,有力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2002年,晋江市卫生系统开展“医院文化创新年”活动,市卫生局组织对医院文化建设状况进行调研,深入分析行风内在问题,查摆影响医院服务质量及社会效益的病症,创建切合医院发展的文化氛围。市卫生局被市纠风办评为2001年度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在泉州市各县(市、区)卫生局行评组织工作评比中名列前茅。
  2003年,晋江市卫生系统继续深化“医院文化创新年”活动,开展“树新培优、健康利民”行动,创建文明诚信行业。市卫生局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卫生厅印发的《奖励举报收受“红包”、回扣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制止收受“红包”、回扣的专项整治活动。
  2004年4月,晋江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优化医疗服务环境”现场会,全面动员部署行风建设工作。同年10月,开展行风检查督导,市卫生局行评工作领导组对每个受检单位提出整改反馈意见并确定对检查评比中末三位的单位进行复评。市中医院药房被泉州市文明委确定为泉州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2005年,晋江市卫生局选聘行风评议代表,召开卫生系统行风工作大会,部署落实行风建设工作,拟定卫生系统强化行风建设,重塑医院形象八项措施。一是推行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二是在医院入门醒目位置设立就诊示意图;三是设立导诊服务;四是窗口设立“一米线”,同时安排保安或导诊人员维持秩序;五是制定服务承诺并上墙公开;六是制定投诉、处理、反馈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地点,接受投诉人员;七是每月发放问卷调查表,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八是在市直医疗单位和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安装电子监控系统。
  2006年,晋江市卫生局建立行风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召开“强化行风工作,优化卫生服务”研讨会,制定《2006年行风建设十条思路》,印发《强化行风建设,重塑医院形象》,细化《2006年卫生系统行风督查内容》,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对全市23家医疗卫生单位行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逐一发整改通知书。首次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纳入行风评议范围。
  2007年,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风工作格局,以“三平”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一系列旨在优化卫生行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设人民信赖医院活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并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行风评议范围。经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读者投票、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等环节,评选医德医风“十佳个人”,并在晋江电视台和《晋江经济报》推出优秀典型系列报道,设立“医德大家谈”栏目,市委书记杨益民作医德医风专题讲座,极大地鼓舞广大医务人员,推动活动进一步深化。
  第三节 医疗设备
  20世纪80—90年代初,未对医院建筑面积、床位统计。1995年,全市共有病床1642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1.71张)。2000年,全市医院病床数1905张,千人口拥有床位数1.75张,每床平均建筑面积45平方米。2005年,共有床位2390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810张,民营医疗机构580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为1.87张,每床平均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至2007年,全市病床数3510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2.34张,每床平均建筑面积45平方米。
  1988—1992年,全县(市)各级医院除X光机、B超诊断仪、生化分析仪等常用设备外,市(县)医院还拥有纤维胃镜、IBM微电脑、SD6—32型超声波诊断仪、脑电图机、超声心动图机等。1993—1996年,市医院通过与港商合作添置CT设备,全市主要医疗设备还有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身彩超、颅脑多普勒仪、动态心电图、500MAYYTV系统X光机、自动洗片机、尿液分析仪,麻醉监护仪、体外反搏器、心电监护仪、心脏超搏除颤器、呼吸机、胎儿监护仪、全导心电图、B超声波仪诊断仪、口腔综合治疗机以及钾、钠、氯测定仪等,医疗设备比较齐全。1997—2007年,晋江市医疗系统投入4000多万元,添置先进医疗设备。安海医院投入300多万元,购进一部螺旋CT诊断仪,市医院投入200多万元引进意大利GMM数码X光机,引进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治疗项目。2007年,晋江市共投入2722.13万元添置医疗设备,其中市医院引进全省第一台陀螺旋转式钴—60放射治疗设备,购置CT及柯达直接数字X光机等诊疗设备。开展腹腔镜微创手术、颅底颅骨多发性缺损钛网修补术等新技术服务25项所需设备。
  至2007年,市中医药具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50台、1516.9万元。其中,包括全身螺旋CT、高频50千伏X线摄影系统、计算机X线成像数字化系统,数字化X线移动C型臂线像系统、医学影像诊断工作站、X线医疗体检车、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血凝仪磁分离酶免定量测试仪、尿十项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淀分析仪、全能呼吸机、电脑高频超射呼吸机、多功能麻醉机、除颤起搏监护仪、体外反搏器、经颅多普勒脑血管诊断仪、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电子阴道镜、纤维鼻咽喉镜、便携式纤维支气管镜、小儿支气管镜、电脑中药薰蒸多功能治疗仪、神经丛刺激器、煎药包装机、手机显微镜、双道靶控注射泵、插件式麻醉监护仪、碎石机等。
  第三章 诊疗技术
  第一节 西医
  一、内科
  1988年,县属各医院院通过合理使用抗生素,提高对老年人肺部感染的诊治率,降低其死亡率。各乡镇卫生院内科均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1995年,市医院纤维肠镜和电子胃镜陆续投入使用,胃溃疡(特别是杜氏溃疡)、胃癌、肠癌、结肠炎等疾病诊断的准确率明显提高;上消化道大出血、重症胰腺炎等疾病抢救成功率提高,病死率逐年下降。
  1996年,市医院引进24小时动态心电图机,通过对病人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科学使用抗高血压药,部分急性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得到有效控制。2001—2002年,市医院对心肌梗塞、脑梗塞溶栓治疗和冠心病的二级预防取得较好疗效。2003年9月,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捐赠消化道普查药具8.50万人份,并派专家在县内开展大规模消化道普查,全市参加初筛228868人,占总人口数13.77%,其中查出消化道疾病阳性人群24820人,占普查人数的10.81%,发现晚期恶性肿瘤病人14例,年龄在60周岁以上。2003年,市医院内一科开展急性心肌梗死的溶栓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及糖尿病足的新疗法,取得显著疗效;论文《参麦注射治疗老年充血性心力衰竭38例临床观察》获第三届泉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内二科开展颅内血肿微创清除术治疗脑出血疗效显著,成功率达90%;外三科邀请北京天坛医院、上海华山医院专家来院协助,成功手术治疗两例特重颅内出血患者;妇产科成功手术分娩一例连体双胞胎女婴。2004年,市医院内科熟练掌握机械肾碎石技术。2005年,新开展中西医结合对胃癌、肠癌系统治疗、电切镜的系统使用等,各乡镇卫生院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技术水平有新提高。
  二、外科
  1988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均能开展下腹部手术。县医院开展前尿道断裂吻合术和输尿管吻合术,对髌骨骨折进行切开复位环行“8”字钢丝内固定术。1992年,市医院开展肾实质切开取石术、肾部分切除术、隐睾下降固定术;对鹰嘴骨折进行克氏针改钢丝内固定术。1993年,市医院首次施行直肠癌根治术(不保肛)取得成功。1994年,市医院在市内首创全肾切除术和膀胱癌根治术。1995—1996年,市医院开展硬膜外血肿清除术和胆肠Rouy-Y吻合术。1997—1998年,市医院能进行胰、十二指肠切除术及脑挫伤伴硬膜下血肿清除术。
  2000年,市中医院引进WD-ESWL91B超声定位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在市内首次施行肾、输尿管、膀胱及尿道碎石术。市医院开展胰尾肿物切除术、外固定支架术、椎间盘摘除术、直肠癌根治术(保肛)、微创脑内血肿、高血压脑出血清除术、多发性颅内血肿清除术和颅窝血肿清除术。2001年,市医院能做左肝外叶切除术、部分右肝切除术、膀胱结石钳碎术、滑动骨头钉内固定术和“L”型钢板内固定术。2002年,市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有食道癌切除根治术、巨脾切除加贲门周围血管离断术、大面积皮肤撕脱伤行原位植皮术。2003—2004年,市医院巨皮切除加贲门周围血管离断、前列腺切除、体外超声碎石、大面积皮肤套脱伤行原位植皮、四肢关节粉碎性骨折及胸腰椎大爆裂骨折的内固定、管宽关节置放等技术取得进展。2005年,市医院开展喉癌根治术、超声乳化术、胸腰椎爆裂性骨折锥弓根钉内固定术。同年,安海医院成功施行全市首例永久性心脏起博器安置术。2007年,市中医院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导下开展听神经瘤显微手术、三叉神经痛微血管减压术、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术、前纵隔畸肿瘤切除术获得成功。
  三、妇产科
  1988年,各乡镇卫生院均能开展人工流产、上环取环、中期妊娠引产、会阴切开缝合、胎吸助产、产钳助产术和臀部助产。县属各医院能开展古典式剖腹产、下段剖宫产、附件切除、子宫切除、会阴Ⅲ度裂伤修补、阴道壁膨出修补、尿瘘修补等。1993年,市医院能进行阴式子宫切除术、子宫次广泛切除术和腹式横切术。
  1995年,市医院在市内首次施行BPM治疗术。1996年,市属各医院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术。1998年,市内推行新式剖宫产。2001年,微波治疗术应用于妇产科临床。2003年,市内能成功开展筋膜内子宫切除术。2004年,市妇幼保健院能开展电子阴道镜,波姆治疗仪、乳透仪的检查和施行经阴道子宫切除术。2005年,开展医疗服务新项目乳腺癌系统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乳腺病。
  四、儿科
  1991年,县内乡村医疗机构均配有专职或兼职儿科医生,为0—7岁儿童查治常见病。县医院定期或不定期为儿童做智力与哮喘过敏原测定。1993年起,市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对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破伤风、小儿重症肺炎、婴幼儿腹泻伴重度脱水、中毒性菌痢、乙型脑膜炎、流行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风湿热、心肌炎、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衰竭等重症均能进行抢救。
  1994—2004年,市内各医疗单位普遍开展儿童智力测定、哮喘过敏原测定等儿童保健工作。市医院采用纳络酮治疗新生儿脑病和用丹参治疗新生儿硬肿症新疗法,成功抢救3胞胎低体重早产儿。2006年,市医院“县级重症新生儿监护室”顺利通过泉州市卫生局验收。2007年,市内各医院开展小儿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诊治。
  五、五官科
  1991年,县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能治疗耳、眼、鼻等器官常见疾病。1992年,市医院能施行白内障现代囊外术。1993—1994年,市医院先后开展唇裂修补、白内障现代囊外加人工晶体植入和鼓膜穿孔修补。1996年,市医院开展腺混合瘤切除术。1998年,市医院在鼻部癌切除加颌术、双外鼻道形成、斜视矫正、改良乳突根治术等项目上有新进展。1999年,市医院开展腮下淋巴结清除加颌外动脉结扎术取得突破。
  2001年,市医院把白内障加青光眼加人工晶体植入术作为攻关项目取得成功。2002—2003年,市医院能在支撑喉镜下和纤维镜下施行声带息肉切除术。2004年,市医院开展白内障超声雾化术。2005年,乡镇卫生院均能治疗眼科常见病和多发病。
  六、麻醉科
  1991—1993年,晋江各医院均能施行临床麻醉术。1993年,市医院开设疼痛门诊。1996年1月,市医院独立开展快速诱导下气管插管全麻和普鲁卡因静脉复合麻醉获得成功。同年5月,市医院首次把凯泰多功能麻醉机及心电监护仪用于临床麻醉,安全系数明显提高。
  1997年,市医院在静脉普鲁卡因复合麻醉的基础上,增加吸入“安氟醚”“异氟醚”麻醉药,麻醉效果更趋稳定。2000年,市内医院能进行PCA术后镇痛。2002年,市内医院开展颅、腰、腿痛等各种神经疾病治疗,取得新突破。2003—2005年,市医院、市中医院等医疗单位继续开展术后镇痛、癌症三阶梯止痛、各种神经节阻滞、临床急救气管插管等治疗,配合外科、妇产科、五官科抢救病人。
  七、放射科
  1988年,县、乡两级医疗单位均能开展透视、拍片业务。县医院能开展肾盂静脉逆行造影和瘘管、血管造影。1993年,市医院能对患者全身各部位进行平扫及增强扫描,疾病诊断准确率明显提高,能随时做拍片、灌肠复位、各种造影。
  2002年,市医院利用X光检查病人11800人次,CT检查病人1762人次。2005年,开展全身核磁共振(MRI)检查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诊断及治疗。八、检验科
  1990年起,县内乡镇卫生院陆续新增血生化检验项目。1992年,市医院新增乙型肝炎反向血凝试验项目。1996年,市医院购置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开展生化全套、血脂全套、乙肝二对半、乙肝酶联及T3、T4、Tsh、RH血型鉴定。
  2000年,市医院能开展血凝全套检验。2002年,市医院进行各类检验267042人次。2004年起,开始使用全自动生化仪检验。2005年,市医院能开展血糖全套检查,乡镇卫生院均能开展三大常规及血生化检查。
  九、功能科
  (一)超声波诊断
  1992年起,市医院开始使用日本福田UF4500黑白B型超声波诊断肝、胆、胰、脾、肾、输尿管、腹膜后占位性病变、子宫、双侧附件、各期妊娠、盆腔等疾病。1993年,乡镇卫生院均设立B超检查室。
  1998年6月起,市医院使用美国GE彩色B型超声波诊断仪,开展心功能测定和心脏粘液病、主动脉窦瘤等疾病诊断。2000年,市内增加部分积液、囊肿超声波定位穿刺治疗及浅表肿块超声波等诊断项目。2000—2007年,市医院利用超声波检查病人373860人次,中医院175080人次。
  (二)胃镜诊断
  1988年,县医院能对食道炎、霉菌性食道炎、食管癌、贲门癌、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等疾病做出明确诊断。1994年,市中医院开始开展常规胃镜检查。1998年,市医院利用奥林巴斯纤维肠镜,对直肠癌、结肠癌、慢性结肠炎、结肠息肉等做出明确诊断。
  2000年,市医院开始使用日本富士能电子胃镜,开展食管、胃粘膜急性病变、慢性浅表性胃炎、胃出血、胃后壁高位溃疡、杜氏溃疡、幽门管溃疡、十二指肠球后溃疡、疣状胃炎、胃结石、皮革胃、胆道蛔虫、十二指肠钩虫病等检查诊断。2000年,市中医院使用全屏显示澳华电子胃镜,开展上消化道疾病检查及部分内镜治疗。2007年,市医院、市中医院开始进行无痛胃镜检查。
  十、口腔科
  1988年,县内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口腔科,开展牙科常规检查和治疗,人员大都由临床医生兼任。1995年,市中医院启动超声波洁牙新项目。1995年,市医院成功施行颌骨骨折口内外复位手术、良性牙龈瘤摘除术及唇裂修补术。
  2000年,市医院使用德国进口超声波洁牙机,开展超声波洁牙、烤瓷牙修复、牙列不正矫正等技术。2000—2007年,市医院借助床边牙齿X光机、光固化机,先后开展床边牙齿拍片及牙体缺损光固修复手术。
  第二节 中医
  1988年,县中医院与省中医学院骨伤科合作,开设骨科诊疗中心。1989—1992年,县(市)医院针灸理疗科开展针灸、推拿、磁疗、拔罐、耳针、梅花针、水针、中药离子导入法等,治疗各种疼痛性疾病、中风、面瘫等;开展经络导平疗法治疗小儿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等;电针治疗胎位不正;开展耳压丸治疗假性近视、神经衰弱。
  1990年,县中医院增设针灸理疗科、肛肠科、骨伤科、痔疮科。1992年,市中医院引进省中医学院副教授龚英和省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儿科的针灸及矮身材专科门诊等中医诊疗技术。1996年,市中医院护理部在县内首创大承气汤术后灌肠治疗护理技术。市中医院外科新开展乳腺癌根治术、肝部分切除术,骨科新开展胸椎椎体手术、全髋置换术。
  2000年,市中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各种骨科疾病,疗效明显。治愈骨折关节脱位病例2000例,骨折切开内固定20余例。针灸科采用针灸、拔罐、推拿、刮痧、牵引等方法,配合治疗面瘫、急性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偏头痛、三叉神经痛等疾病,收治病人40000人次。
  2002年,市中医院加大改革力度,推行“中西医结合振兴中医”,组织院内中青年医师跟从名老中医应诊学习。各乡镇卫生院加大中医后继人才培训,选送中医人员外出深造,各乡镇卫生院均设有中医科,配有中医人员。2004年,市医院神经内科开展“颅内血肿微创穿刺粉碎清除术”,取得良好效果,被确定为“卫生部推广项目颅内血肿微创清除术协作医院”,主任医师唐桑梓荣获该项目推广三等奖。
  2005年,市内开展创建中医先进工作,市中医院成立中医创先领导小组,并建立中医创先指导科,开展拔罐、刮痧、针灸、中医治疗痔疮、骨伤等适宜技术培训。
  2006年,市中医院重点专病专科——胃病、骨伤科顺利通过泉州市的初评。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1988—1997年,县(市)医院联合湖南湘潭医院开设心脑血管诊疗中心。中医院中医科与上海心血管病研究所联合开展活络围堵治疗哮喘病,针灸理疗科引进香港国际经络导平学会经络导平疗法,治疗中风后遗症、关节炎、脑瘫;开展三伏灸疗法治疗哮喘、鼻炎、胃肠功能障碍、慢性腰腿痛等;开展刺络放血,治疗麦粒肿、结膜炎、青春痘。
  1998—2002年,市医院中医科与华山医院神经内科合作,开展神经内科诊疗;市医院针灸室扩大组建康复理疗科,开展传统的针灸推拿和康复理疗技术。安海医院神经外科开展高血压脑出血钻孔碎吸引流术、脑室—腹腔分流术;骨科开展骨盆内固定手术及支架外固定技术、先髋的salter截骨内固定术、颈椎前路内固定手;开展断指断肢再植术、吻合血管的股前外侧皮瓣移植术治疗大面积软组织缺损等。1997—2007年,市中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00多项,手外科成功积累2000多例手术经验,成活率高达93%,特别是指尖离断再植、双手多指离断再植等复杂严重罕见病例的再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004年,市中医院开展中医创发工作讲座12次,为乡村医生培训中医知识,讲授中医知识,400多人次参加。全市各医疗单位设立中医内科针灸理疗、骨伤科室。市中医院开发具有确切疗效的中医药制剂多种、应用到中西医结合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肝炎等,取得良好效果,中西医结合治疗阻塞性输卵管炎、不孕症、宫外孕等疾病、磁疗加中药治疗盆腔炎、子宫肌瘤、痛经等。
  2007年,市级医院突出中医特色,在治疗中遵循“先中后西、能中不西、中西医结合”的原则,中西结合治疗疾病的手段不断完善和增多,提高治疗率,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特别在急救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妇科、肛肠、骨伤科、耳鼻喉科、儿科、消化道等疾病诊治中坚持中西结合,在西医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中医辩证论治方法治疗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心肌炎、肾炎、结石、神经头痛、重感冒、慢性鼻炎、肝硬化腹水、不孕症、癌晚期等急危症、常规病和慢性病;骨伤科采用小夹板、石膏固定、牵引、内外用药治疗股骨头坏死、骨折、颈肩腰腿痛等病症,都取得明显疗效。中草药饮片达6000多种,中成药门类齐全,住院病人中医药使用率达70%以上。发表中西医结合方面论文230篇;组织乡村医师进修中医药知识培训8期,2400人次参加。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有350名乡村临床医师从事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基本设有中医门诊。2007年,晋江市共投入2722.13万元添置中西医结合医疗设备,开展腹腔镜微创手术、颅底颅骨多发性缺损钛网修补术等新技术服务25项。
  第四节 护理
  一、护理管理
  1988年,县卫生局首次开展医疗单位护理质量专项督查。1989年后,每年护士节前后均开展护理人员护理理论和护理操作规程竞赛。1992年,实行责任制护理,明确责任护士。责任护士对病人的入院接待、生活安排、功能护理、病情观察、思想工作等包干负责,要写护理病历,制订护理计划,提供从病人入院到出院的连续性护理。1997年起,各医疗单位经常进行以实行护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提高护理队伍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操作)培训和考试。
  2000年起,市医院开始推行整体护理制度,对护理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出特护和一级基础护理质量标准、急救物品管理质量标准、无菌标准、消毒隔离质量标准、护理查对制度管理质量标准、整体护理质量标准、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标准。2001年,市属各医院、中医院制定各科应急预案及各项护理管理制度。2006—2007年,全市医疗单位组织护理类查房、大会诊。举办“护士长管理知识论坛”演讲比赛,对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
  二、护理技术
  1991年,县医院外科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扩大型全胃切除等术后病人的护理。1992年,市属各医院加强对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的训练,建立演示教室,开展铺床、输血、输液等25个项目的岗位练兵。1994年,开展全市护理人员徒手心肺复苏训练,经抽查考核合格。1995年11月,对50岁以下的护理人员中进行备用床、麻醉床、鼻导管吸氧等12项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同年,急诊科护理人员掌握气管内插管、鞘内注射化疗药物等抢救治疗技术。1996年,护理人员进行“三基”理论考试,优良率94.50%,合格率100%。2005年,市属各医院护理人员开展中医辨症施护。同时,配合医师做好对休克、心衰、心肌病、肾衰、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护理抢救工作,做好对外科手术病人的护理监测工作。
  2006年,市医院“县级重症新生儿监护室”顺利通过泉州市卫生局验收。
  第四章 疾病预防控制与健康教育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一、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乡镇、村(社区)
  (一)创建卫生城市
  1993年,晋江市跨入全省卫生城市(县级市)行列。市爱卫会继续坚持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发动城区各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除四害”活动,饮用水卫生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9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结合市情,发动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爱国卫生运动。1999年,在第四次全国城市卫生检查中,晋江市城市卫生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省县级市评比中名列第一名,获“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2004年,晋江市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考核验收,重新被确认为“福建省卫生城市”。
  (二)创建卫生镇村
  1988年,晋江县爱国卫生运动继续以政府牵头,走海内外协力筹资,卫生设施同水、电、路、整体配套建设,城镇促农村,农村典型促城镇之路。同年,金井镇石圳村利用华侨捐款102万元用于村卫生设施建设,该村于1988年11月被评为县级文明卫生村,同年获得全国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巩固创卫成果,以城带镇,积极开展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活动,深沪镇、金井镇率先进入省级卫生镇。
  1994年,青阳镇竹树下等18个村被评为晋江市卫生村;1996年,深沪科任村被授予“省级卫生村”称号;金井镇围头村、英林镇柯坑村,经泉州市爱卫会考核,认定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1998年,池店镇清濛村、西滨镇跃进村被评为省级卫生村;2000年,西滨镇及深沪镇科任村通过泉州市卫生示范镇、示范村验收,英林镇、东石镇及英林镇高湖村、东石镇梅塘村开展卫生镇、卫生村活动,卫生基础设施建立逐步完善。
  至2007年,全市有省级卫生镇4个、卫生村(社区)14个、卫生先进窗口2个,有泉州市卫生示范镇、村各1个,有晋江市级卫生村40个、爱国卫生单位39个和卫生达标单位100家。
  二、健康教育
  1998年起,晋江市健康教育所承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卫Ⅸ项目”“卫X项目”“全国艾滋病综合示范区”等项目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至2007年,针对不同人群健康需求,先后编制《晋江县卫生新风》《晋江市居民健康知识问答》《晋江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处方》《地震减灾知识》《老年人健康保健手册》等系列健康知识宣传众书。录制各种防病健康知识光盘40多种,内容覆盖婴幼儿、孕妇、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等人群。结合不同季节发病特点编制各种常见病、高发病宣传单、折页、小册子及墙报等宣传用品60多种。每年的卫生日、卫生周、卫生月,晋江市健康教育所和有关部门、协会,都围绕当年各卫生主题,或在城区广场,或深入工矿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张贴宣传横幅,举办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咨询、图片展览,发放宣传单,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每年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1月的最后1个星期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3月24日)、国际禁毒日(6月26日)、世界卫生日(4月7日)、全国计划免疫日(4月25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4月最后1周)、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5月15日)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联合国糖尿病日(11月14日)、世界艾滋病日(12月1日)等卫生日、卫生周、卫生月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约500多次。
  20世纪90年代后期,市健康教育所不定期与晋江市电视台协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至2005年共开展20多期。2006年,晋江市卫生局与晋江经济报联合编辑《晋江经济报》“卫生与健康”专栏,每周1期,全年52期。至2007年,共编辑100多期。
  三、城乡卫生
  (一)除四害活动
  1990—1995年,县(市)政府拨灭鼠款28万元,共灭鼠超过111.68万只。1997年4月,成立市灭鼠指挥部,共订购灭鼠药饵15吨,组织灭鼠专业队156个,发动灭鼠专业人员1150人,在城区开展两轮灭鼠行动。同年9月,通过省爱卫会灭鼠达标成果的考核鉴定,晋江市被授予“灭鼠先进城区”称号。1998年,市委、市政府以“创卫”为抓手,发动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爱国卫生运动。5月,市政府出台《晋江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积极巩固上年取得的“灭鼠先进城区”称号,市爱卫会在城区开展两轮巩固性灭鼠工作,投放灭鼠毒饵7吨,动员城区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加强内外环境治理,鼠密度由灭鼠前的2.91%下降到灭鼠后的1.82%;投放灭蟑香600箱、灭蟑笔4万盒、灭蟑毒饵4万盒,喷杀下水道、阴沟达50千米。同年7月,城区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灭蟑先进城区”考核验收,成为消灭“老鼠、蟑螂”双达标的城市。1999年,组织发动城区各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除四害”活动,灭鼠、灭蟑成绩得到巩固,对“四害”孳生进行有效治理,城区创建“灭蚊先进城区”顺利达标。2004年,晋江市通过“灭鼠先进城区”“灭蟑螂先进城区”“灭蚊先进城区”的考核验收。2007年,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卫生消杀,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为切实防控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市爱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防病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开展以灭蚊蝇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的紧急通知》,深入开展以灭蚊蝇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二)农村改水改厕
  1992年起,县(市)委、县(市)政府把改水改厕工作作为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来抓,在全市积极推广应用自来水和各类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各镇、村要把农村改水、改厕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以村为单位,对现存露天旱厕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改厕计划,至2007年全部消除露天旱厕。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累计达80.43万人,安全卫生水使用率达100%。其中饮用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67.78人,占改水总受益人口的84.27%。全市农村改厕累计21.42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81.93%;其中使用无害化户厕17.55万户,占改厕总户的81.9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75.4%,使用卫生公厕0.63万户。至2007年,全市有公厕1974座。
  第二节 疾病防控
  一、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
  从1988年的县防疫站,至2005年设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分重视社会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其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大卫生观念,广泛动员和争取全社会参与;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疾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狂犬病、艾滋病等传染病。
  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总体要求是:全力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健康知识宣传和应急救治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网络和疫情信息网络);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善乡镇卫生院条件,落实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职能定位;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纳入村级卫生机构考核。
  二、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1996年,根据卫生部将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要求,晋江市将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2003年,全国发生罕见的“非典”疫情,2004年8月,国家修订并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乙类传染病,并按甲类传染病管理,实行传染病管理的病种由原来的35种增加到37种,晋江市全面贯彻执行。2004年,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晋江市全面建立健全上述制度。全市承担传染病管理和报告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医院、市中医院和安海医院等5个市直单位,镇级医疗卫生单位18个。2004年4月,全市正式启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至2007年,又陆续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等12个网络报告系统,在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因监测等多个领域建立网络管理,实现实时预警。至2007年底,23个医疗卫生单位均具备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并均有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实施率为100%。
  1988—2007年,晋江县(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波动在52.12/10万—352.77/10万,其中2007年发病率最高,达352.77/10万,1988年发病率最低,为52.12/10万。2003年之前,总体疫情较为平稳,2003年后,年发病率上升显著,这与国家实施传染病网络直报、报告发病率分子分母统计规则变化以及全市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等有关。在甲类传染病中,鼠疫无病例报告,霍乱共报告发病321例;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无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十位的病种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病、痢疾、梅毒、麻疹、伤寒副伤寒、霍乱、百日咳、艾滋病。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全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做好疫情报告质量控制,1988—2007年,县(市)卫生局、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制定并下发《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肠道门诊工作制度》《防保组工作规范》《门诊医师日志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晋江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相关管理措施,县(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甲乙类传染病的漏报率由1989年的49.88%下降到2007年的16.84%,传染病总报告及时率大幅上升;2007年,4家市属医院均建立HIS系统,覆盖科室齐全,均有对门诊病历和药房记录进行管理。
  三、主要传染病防治
  (一)鼠疫
  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晋江人间鼠疫始于1889年,止于1951年,历史鼠疫发病人数为167092人,死亡人数151893人,病死率高达90.78%。其流行年代长达63年,流行面积覆盖整个晋江。自1952年以来,鼠疫在晋江市静息55年。20世纪80—90年代,国内外鼠疫形势严峻,晋江作为福建省鼠疫防制的重点地区之一。为了解鼠疫静息期的鼠疫动物流行病学规律,自1997年起开展家栖鼠监测,为鼠疫防制提供科学依据。1997—2007年,在鼠疫监测中,共捕鼠形动物(啮齿类:褐家鼠、黄胸鼠、小家鼠、黄毛鼠和食虫目的臭鼩鼱)计6703只,监测发现全市鼠型动物以褐家鼠为主,其次为黄胸鼠。共采集鼠血5508份、鼠肝脾1832份,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年来测得平均鼠密度为11.60%。在鼠疫监测中,11年共捡蚤5746匹,以印鼠客蚤为主,占总数的99.36%,为绝对优势蚤种,另发现缓慢细蚤34匹、猫栉首蚤2匹,测得平均蚤指数为1.67。
  为防止鼠疫复燃,降低人间鼠疫发生的危险性,晋江市政府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改变农村环境,加强灭鼠力度,有效地降低鼠密度。同时,积极开展鼠疫防制的宣传教育和加强鼠疫监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鼠疫“三报”制度,对及时发现疫情、及时处理疫情具有重大意义。
  (二)霍乱
  晋江是霍乱老疫区,1988—2007年共报告霍乱、副霍乱321例,20年里共有7个年份有霍乱疫情报告,疫情主要发生在1994年(报告181例)、1995年(37例)、2000年(82例)和2005年(17例),其他年份1—2例,呈现散在流行,总体形成每4—5年出现一次发病高峰,菌株以小川型或稻叶型为主。2000年,首次发现1株0139型,患者为晋江市人,与食海鲜产品有关。每次疫情发生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防疫站)严格按照“早、小、严、实”预防原则,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对疫点内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服药,对周围人群及外环境水源、食品进行监测和消毒工作;各医疗单位加强疫情报告,并按规定于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门诊,有疫情报告时,肠道门诊做到“有泻必检,有疑必报”,使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就得到控制;在没有疫情报告时,坚持“有泻必治,有疑必检”的原则,有利于及时发现、及时控制疫情。1995年,开始进行霍乱监测,1995—2007年,全市各肠道门诊共登记腹泻病人35253例,采检病例标本11717份,发现阳性标本123份,阳性率1.05%;检测密切接触者2112人次,发现带菌者21人。外环境监测:1995年至2007年的监测中共采集海(水)产品2142份,发现阳性标本1份,阳性率达0.05%;水1901份,阳性12份,阳性率达0.63%;公厕1014份,阳性2份,阳性率0.19%;食品174份、苍蝇10份、可疑污染物214份,未发现阳性标本。
  (三)病毒性肝炎
  1988—2007年,累计报告发病16999例,年发病率波动在32.28/10万—132.13/10万之间,其中1995年发病率最低,为32.28/10万;2007年发病率最高,发病率高达132.13/10万,这可能与检测手段日益先进有关。发病率在1988—2004年间一直处于晋江传染病发病的首位,2005年后,被肺结核取代。2006年,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本市陈埭镇涵埭村和东石镇东埕村开展人群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共采集各年龄组血清788份,其中乙肝表面抗体阳性有127份,阳性率高达16.12%,高年龄组乙肝感染率明显高于低年龄组。
  2006年,为贯彻落实《2006—2010年泉州市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有效控制乙型肝炎的危害,晋江市下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贯彻落实2006—2010年泉州市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于指导全市乙肝综合防治工作。
  (四)高致病性禽流感
  2005—2007年,根据泉州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人间禽流感高危人群监测工作》文件精神,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市农业局兽医站密切配合,在磁灶、安海、青阳等镇(街道)禽类养殖场工作人员和兽医等人群开展禽流感血清学监测工作,共采取血清340份送省CDC检测,结果除2006年送检的标本中检出一例H9抗体阳性,余者均未检出H5、H7、H9阳性标本。
  2007年,根据泉州市卫生局下发的《泉州市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方案》精神,晋江市认真开展全市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当年1月、2月、3月、5月、8月、11月分别在青阳、安海等地的活禽经营市场采集监测对象标本50份,均按时送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五)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
  2003年初,中国部分地区发生“非典”流行,晋江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启动《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晋江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总指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形成一个全民防控体系。防控期间,市领导多次亲临市防控办、市防疫站、市医院、车站、民航等检查“非典”防治工作。市防疫站同时开通24小时疫情电话报告、工作值班电话及咨询专线电话,疫情报告专人负责,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按“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建立完善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三级疫情监测网络。2004—2007年全市每年组织开展防治“非典”模拟演练,有效地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每年1—4月组织人员深入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4家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门诊、住院部开展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病例调查,未发现预警病例及疑似病例。
  (六)性传播疾病
  20世纪90年代初,性传播疾病(STD)(简称性病)在晋江死灰复燃,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2002年起,晋江市全面规范8种性病疫情报告制度,2002—2007年,累计报告性病10256例,年平均发病率高达166.44/10万,居福建省前列。2002—2004年,性病发病持续上升(年增长大于36%),到2005年,下降21.98%后又继续增长,2007年,性病发病数达历年之最,发病以农民及家务与待业居多;年龄则以20—49岁的青壮年为主。同为8种性病之一的艾滋病也在其间创下新高。性病发病率常年居高,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艾滋病晋江市是福建省较早出现艾滋病疫情的地区,至2007年,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83例,是泉州市HIV/AIDS最多的县(市)。1991年9月,在远洋船员中发现首例HIV感染者,2000—2001年,共报告HIV/AIDS10例,超过前9年的总和,出现第一个高峰期;随后的2002年降到3例,形成一个低谷;2003年以后疫情持续走高,2003—2007年,共报告HIV/AIDS61例,占总数的73.49%,出现第二个流行高峰期。感染方式早期以境外感染为主,发展到现阶段模式转变为以境内感染为主。性接触传播56例(67.47%),性接触与静脉吸毒混合传播6例(7.50%),静脉吸毒传播7例(8.75%),血液传播6例(7.50%),不详8例(9.63%)。
  根据全市艾滋病疫情的特点,各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对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对高危人群采取宣传与干预相结合的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防治艾滋病的氛围等多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附:流行记事
  1991年9月,在远洋船员中发现首例HIV感染者。
  1995年12月,发现第一例本地籍血液传染病例。
  1997年7月,首次在公安送检的性乱者中发现阳性病例。
  1999年7月,发现第一例本地家庭内传播病例。
  2000年6月,首次在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中发现阳性病例。
  2005年5月,市医疗单位首次在手术前检测中发现阳性病例。
  2006年7月,市医疗单位首次在产前检测中发现阳性病例,并实施母婴阻断。
  2006年10月,发现首例本地籍吸毒者阳性病例。
  2007年4月,市医疗单位首次在内科病人中发现阳性病例。
  2007年5月,市医疗单位首次在婚前检测中发现阳性病例。
  2007年6月,发现首例住于晋江市的同性恋者(MSM)感染HIV。
  淋病 1991—2007年,全县(市)共报告淋病2444例,发病总体呈现上升趋势,1998年以后淋病发病率一直处于在10/10万以上,其中2004—2005年高达25/10万以上。
  梅毒 1994年,梅毒再次在晋江市发生,当年报告3例,发病率为0.32/10万,之后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至2007年,报告发病率高达29.96/10万。1994—2007年,全市共报告梅毒2165例。
  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将淋病、梅毒防治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结合,主要防治措施有:一是加强性病疫情管理。启用性病报告卡,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淋病、梅毒诊断标准和报病要求,要求疾控中心(防疫站)加强对医疗机构性病报告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疫情分析。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性病诊疗和报告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性病诊疗工作。在市医院设立性病规范化诊疗门诊,在性病门诊发放干预服务包。四是加强梅毒筛查力度。将梅毒筛查列入性病诊疗机构就诊者、婚检人群、自愿咨询检测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服药者等必检项目。五是开展宣传教育和干预。2004年,按上级要求成立晋江市艾滋病干预工作队,2005年,开始以年为基础,制定年度干预计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对娱乐场所服务小姐、外来务工人员、一般人群、青年学生、妇女、医务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和干预,有效提高这些人群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在全市营造宣传舆论氛围,推进淋病、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
  (七)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
  1988—2007年,晋江县(市)共报告乙脑病例72例,发病率1990年最高,为2.39/10万,死亡1例,死亡率为0.12/10万,发病对象主要为散居及幼托机构儿童。每年高发季节来临之际,组织对各适龄儿童开展乙脑疫苗的接种工作,有效地控制疫情的发生,年发病率控制在0.31/10万之内,2001—2006年,无乙脑疫情出现,2007年,出现3例散发病例。
  (八)痢疾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痢疾的发病率在晋江市仅次于病毒性肝炎,全市各乡镇均有发生,一般在6—9月份发病较多,呈现季节性升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生活条件和环境卫生的改善,发病呈逐年下降趋势。1988—2007年,共报告痢疾病例2323例,每年均有病例报告,病例最多的年份为1992年,报告发病率高达34.69/10万;最低的为2007年,发病率为3.31/10万。
  在痢疾防治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开展疫情监测。要求市疾控中心(防疫站)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关注辖区疫情动态,定期开展疫情分析。二是开展哨点监测,加强业务培训。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设立肠道门诊开展腹泻病人主动监测,加强医务人员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其诊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人后及时登记、采送检、报告,疾控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置,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三是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卫生乡镇、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全市改水改厕工作。市爱卫办定期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减少疾病传播媒介。四是依法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和管理。五是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每年在痢疾等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来临之前,多种形式开展肠道传染病防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九)伤寒、副伤寒
  1988—2007年,晋江共报告发病289例,每年均有病例报告,年发病率波动在0.50/10万—3.07/10万之间,1996年最高,为3.07/10万;1999年最低,为0.50/10万。疫情总体保持平稳状态,以散发为主,无出现大规模暴发流行,无明显地区分布差异,发病以儿童和青壮年为主。
  在伤寒、副伤寒防治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开展疫情监测。要求市疾控中心(防疫站)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关注辖区疫情动态,定期开展疫情分析。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其早期发现、诊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人后及时登记、报告,疾控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置,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三是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卫生乡镇、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全市改水改厕工作。市爱卫办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和除四害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减少疾病传播媒介。四是依法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和管理。五是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每年在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来临之前,多种形式开展肠道传染病防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
  1988—2007年,晋江共报告流脑病例45例,年平均发病率为0.25/10万,死亡3人,病死率为6.67%。其中病例报告较多的年份为1988年,共报告11例,报告发病率为1.02/10万,死亡2人,死亡率0.19/10万。
  晋江市疾病控制系统进一步加强防治力度,在每年高发季节来临之际,组织对全市适龄儿童进行流脑疫苗的接种工作,有效地遏制流脑疫情的蔓延,使年发病率控制在0.2/10万之内,2000—2007年,除2006年报告2例散发病例外,其他年份均无流脑疫情出现。
  (十一)麻疹
  1988—2007年晋江共报告麻疹病例2857例,年平均发病率为14.74/10万,死亡2人,病死率为0.07%。每年均有病例报告,基本每隔3年会出现一个发病高峰,呈周期性发病。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推进,麻疹发病率和病死率明显降低,麻疹大流行基本上得到控制。1997年起,发病率基本上控制在10.0/10万以内,但是由于流动人口的增加、部分儿童麻疹疫苗漏种或免疫失败、初免后随着年龄增长机体免疫力逐渐降低等原因,麻疹小规模流行时有发生。
  2005年6月1日,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晋江市实行麻疹疫苗免费接种。2006年起,麻疹疫苗的免疫程序调整为两针次,即8月龄初免一针次,18—24月龄加强一针次,原7岁组加强针取消,注射剂量由原来的0.2毫升调整为0.5毫升。2007年,全市共报告9起麻疹暴发疫情,当年共报告麻疹338例,发病率为21.97/10万,死亡1例,病例分布于全市各镇、街道,病死率为0.30%。
  (十二)狂犬病
  1988—2007年,全县(市)共报告狂犬病病例50例,病死率为100%。晋江县(市)委、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各相关部门会议,制定以提高居民防护意识、规范犬类管理、对狂犬病暴露后伤口及时正确处理为主要措施的防治策略,有效地遏制狂犬病的发生。
  (十三)结核病
  1.流行情况与特点
  1988—2007年,晋江县(市)的结核病流行趋势及特点,除与福建省内其他地区相同的“五多一高”(感染人数多,现患病人多,死亡人数多,耐药病人多,农村病人多,疫情居高不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活动性肺结核人中流动人口占的比重偏大,约占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30%—35%。
  通过2000年第四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发现福建全省活动性肺结核病患病率237.1/10万,涂阳患病率97/10万,估算晋江市每年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400例,传染性肺结核病人970例,晋江市报告肺结核发病率居报告传染病的前列。
  2.防治
  (1)政府的防治规划
  晋江市政府不断强化政府对结核病防治的职责,给予规划和推进。2002年12月10日,市政府印发《晋江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2007年1月,市卫生局印发《晋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并成立晋江市涂阴肺结核病诊断技术小组及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实施DOTS策略工作小组。2007年10月,市卫生局印发《晋江市第五轮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2007年11月,市政府成立晋江市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副市长曾献礼为组长。
  (2)结核病控制项目
  福建省结核病控制项目 1999年12月,市政府与省卫生厅签订福建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协议书,正式加入福建省结核病控制项目行列。
  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 2005年7月,晋江市参加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2007年10月,正式启动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执行周期为5年,前2年为第1个项目执行期,根据前2年的实施结果,决定后3年即第二个项目执行期的继续投入。
  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主要针对流动人口,目标人群是流动人口,即在本辖区内暂住3个月以上或者期望居住3个月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口,总体目标是为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的结核病控制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
  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 晋江市是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简称“卫X项目”)的市。2002年11月,市政府成立晋江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副市长颜子鸿为组长。12月,项目正式启动。“卫X项目”覆盖全市,包括特殊人群和流动人群。项目执行周期为2002年至2008年,共7年。项目总费用63.03万元。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125.25万元人民币(折15.09万美元),软化后利率不超过2%,确切利率以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签订的信贷协定为准,各级政府承担其使用世行贷款的还本付息及所发生的全部汇率风险,转贷期限20年(宽限期暂定5年);政府配套资金89.46万元,项目支持的活动领域有土建、药品(包括医疗供应品)、设备、健教材料、咨询服务、培训和规划支持等。
  (3)结核病归口管理
  从1999年开始,晋江市推行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制度,2000年1月起全面实施。强调各医疗机构非特殊情况下(指患有急重症、并发症的结核病人)不得私自截留结核病人进行治疗,各医疗机构要将结核病可疑者和非住院的肺结核病人转至本地结防机构进行诊疗管理,对住院的结核病人要进行规范的全程督导管理。防疫站设立防痨科的在设备、人员、场所等方面予以保证,使之具备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能力,并规范结核病门诊。同时,建立对非结防机构转诊未到位的肺结核病人追踪制度。利用国家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监测系统,了解肺结核的报告情况,定期对各综合医院上报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进行审核、追踪、确诊,提高病人发现率。
  (4)卡介苗接种
  20世纪90年代始,晋江将卡介苗接种工作列入计划免疫轨道,至2007年长期坚持。
  (十四)麻风病
  1.流行动态、发病率
  1988—2007年,晋江累计发现麻风病人58例,其中多菌型24例,少菌型34例;死亡5例,其中多菌型2例,少菌型3例。
  2.防治工作情况
  1958年,晋江县就成立专业防治机构,培训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级防治网;广泛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消除社会“恐麻”思想;反复开展调查,最大限度地发现病人;强化治疗措施,落实联疗效果显著;定期进行随访观察,保护密切接触者;对治愈者进行观察随访。至2007年,各项措施在晋江市均得到落实。
  三、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是一种与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疾病,如心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1988年晋江县继续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
  1992年起,晋江县(市)慢性病防治以防痨、丝虫病监测为主。
  2006年起,为全面了解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全市居民健康调查工作,市卫生局拟定近期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在各村(社区)委会的全力配合下,发挥乡村医生进村入户的能动作用,选择性地开展慢性病的调查工作,并为实现远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远期目标:在各村(社区)委会的全力配合下,发挥村医生进村入户的能动作用,做好基线调查工作。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实现资源共享,网络自动识别与统计各类慢性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该次共调查老年人28950人(金井镇除外),患慢性病的累计9955人,慢性病患病率34.38%。其中:高血压4560人(15.75%),冠心病1186人(4.1%),糖尿病516人(1.78%),肿瘤260人(0.89%),精神病75人(0.25%),风湿病1349人(4.66%),其他如慢阻肺、肝硬化等2009人(6.94%)。
  该次调查工作开展后,各项慢性病防控工作也逐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逐步完善慢性病防治网络,加强慢性病健康教育,增强慢性病防治意识,全面开展慢性病监测工作及慢性病患者的管理等。
  (二)寄生虫病
  1.疟疾
  (1)流行及监测
  晋江在历史上曾是疟疾高发病种之一,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几十年的积极防治,在20世纪80年代基本得到控制,年平均发病率0.8/10万。自疟疾疫情基本控制以后,晋江疟疾病人数呈不断减少趋势,且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主要是来自高疟区或曾经到过高疟区的外来人员。(2)防治
  制定疟疾防治工作计划,积极监测疟疾疫情,建立各级抗疟工作网,开展灭蚊活动,积极对疟疾病人给予正规服药治疗,并对有疟疾病史者和重点人群进行抗复发治疗。
  2.丝虫病
  1987年,晋江县基本消灭丝虫病,1988年,继续开展丝虫病监测和巩固工作,至2007年,共监测87201人次,阳性167例。末次发现微丝蚴症者年份为1996年。1992年、1999年,晋江市两次对晚期病人进行回顾性调查,发现晚期体征病人63例,分布于全市的5个乡镇。1989—1999年先后开展5次蚊媒监测,共剖检致倦库蚊7340只,全部为阴性。1999年12月6日,省卫生厅批准晋江市自1999年11月9日起为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的市”。
  2000年,晋江市消灭丝虫病。为巩固成果继续开展丝虫病监测,当年监测永和西坑1449人,未发现阳性病人。2001年,监测安海可慕及西边村共1365人,未发现阳性病人;蚊媒监测共剖析蚊子537只,未发现蚊媒微丝蚴虫。对安海桥头及菌柄村共100例治愈的阳性病人进行监测,未发现微丝蚴虫。
  2007年起,晋江市开始对慢性丝虫病体征病人进行调查建档,指导和督促病人自我照料,对有急性淋巴管/淋巴结炎的慢性丝虫病体征病人及时对症处理,缓解症状。
  3.肠道寄生虫
  肠道寄生虫病是常见的寄生虫病之一,在晋江感染率甚高,尤其是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往往是集体感染,这直接影响智力、体力的发育。为了解寄生虫的感染情况,有关部门先后于1989年、1995年、1996年、1997年、1998年、2003年开展寄生虫病感染情况调查。
  1989年,选择对蔬菜区的青阳镇、水田区的陈埭镇、农地区(以地瓜、花生为主)的罗山乡、水产侨区的金井镇等4个乡镇48所幼儿园、小学的7284名学生进行蛲虫感染调查。结果检出蛲虫感染者4544人,感染率为62.38%。
  1995年,对学生进行抽样调查。把全市划分为市区、沿海、山区,共抽取2344名学生,其中小学生766名,中学1578名。采用改良加腾厚涂法检查蛔虫、钩虫、鞭虫,采用透明胶纸肛拭法检查蛲虫。该次调查提示学生肠道寄生虫感染率为46.46%,小学生为46.20%,中学生为46.70%。
  1996年,对学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学生肠道寄生虫感染为42.48%,中学生为38.24%、小学生为47.87%,市区、山区、沿海感染率分别为41.76%、44.82%、43.56%,表明全市学生肠道寄生虫感染情况尚为严重,其中小学生高于中学生,山区、沿海学生高于市区学生。
  1997年,调查市区农村中小学生肠道寄生虫感染情况,结果显示:总感染率为28.45%,市区中小学生感染率为22.37%(300/1339),农村感染率为34.53%(462/1339);男生感染率为28.68%(214/746),女生感染率为25.63%,男略高于女。
  2003年9月18—22日,在东石井林、内坑霞美、陈埭闽发鞋厂开展绦/囊虫病的调查,共调查1000人,采血600份,其中陈埭200份,东石200份,内坑200份,均未发现感染者。
  (三)地方病(碘缺乏病)
  1.流行情况
  1995年,根据卫生部《关于全国开展第一次碘缺乏病病情监测的通知》的精神,晋江市防疫部门对全市碘盐加工厂、批发销售和居民食用盐进行监测,同时在全市15个镇抽取30所小学1200名学龄儿童进行甲状腺的调查,并对抽查的210名学生的尿样和食用盐情况进行监测,结果甲状腺肿大率在26.25%,尿碘中位数在82微克/升之间,结果表明晋江市人群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现象。
  2.防治工作
  1992年起,晋江市早期采用碘化油及碘油胶丸治疗重点人群,并开展以食盐加碘,全民食碘盐为主,重点人群补服碘油丸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碘缺乏病的监测工作,取得较好的防治效果。
  3.防治效果与监测
  1995年起,根据《全国碘盐监测方案》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碘盐加工厂、批发销售及用户碘盐监测工作,及时反馈监测结果,严把碘盐质量关,提高碘盐合格率及覆盖率。居民食用碘盐合格率由1995年的46.2%上升到2007年的99.3%,碘盐厂批质量合格率由1995年的全不合格上升到2007年的100%合格。同时,结合沿海产盐区提供盐民自用盐的情况,自2006年1月起,开展盐民自用盐监测,至2007年合格碘盐食用率为100%。
  为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客观评价防治工作效果,根据《卫生部关于全国统一开展碘缺乏病监测的通知》要求,于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在全市先后开展7次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26.25%下降到2007年的0.42%,尿碘中位数达到204.5微克/升,碘盐覆盖率由1995年的46.2%上升到2007年的91.0%。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尿碘中位数、碘盐覆盖率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
  自1993年国务院召开“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以来,在各级政府、卫生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晋江市于2005年通过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省级评估。
  (四)食物中毒
  1.农药残留食物中毒
  1989年,晋江县发生两起农药残留食物中毒事件,均为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未经间隔期(低于7天)就将采摘食用,而引起的农药残留食物中毒。
  县(市)农业部门、卫生部门指导群众认真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控制高毒农药使用范围以及学习如何鉴别有毒有害物质。
  2.河豚鱼中毒
  1999年,晋江市深沪镇渔民捕捞、食用河豚鱼,造成数人中毒死亡。2002年3月,池店镇发生1起因误食河豚鱼致2人中毒死亡事故。针对河豚鱼中毒事故,晋江市卫生部门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加强督查,严禁河豚鱼流入市场,同时做好应急处置、信息报告。
  (五)职业病
  20世纪80年代初,落后的手工作业、简陋的防护设施、劳动者加班加点,造成晋江制鞋业苯中毒的严峻局面。1984年,晋江县陈埭镇发生职业性苯中毒117人,死亡3人。
  进入20世纪90年代,卫生行政部门与环保、工商、劳动、工会等密切配合,加大“三苯”污染整治力度。一是宣传职业病防治,强化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企业和劳动者做好个人防护,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二是加强对粘合剂和有机溶剂生产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重点是制鞋流水线安装通风排毒设施。三是加强对相关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调查和车间空气“三苯”浓度进行定期检测,严禁使用含“苯”粘合剂,对严重违反《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的企业进行查处。
  到21世纪,含“苯”粘合剂渐渐被新的溶剂所替代,2002—2007年,晋江市陆续出现96例慢性正已烷中毒。正已烷中毒事故引起晋江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正已烷专项整治,正已烷中毒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晋江市另一重要产业——陶瓷行业经历二三十年的发展,于2006年发现首例矽肺职业病病人,发病地点在磁灶镇和兴建材厂。采取的主要防尘措施:一是在劳动者个人防护方面推广佩戴防尘口罩。二是在企业改进生产、加工方式采用机械化变自动化生产的基础上,推行密闭除尘、湿式粉碎,使厂房的粉尘浓度得到控制。
  四、计划免疫
  (一)开展计划免疫基础工作
  1984年,晋江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简称“小麻苗”)、麻疹疫苗、白百破三制剂(菌)苗(简称“四苗”)接种工作列入计划免疫轨道,1992年又将乙肝疫苗列入计划免疫管理(全称“五苗”),实行从新生儿开始的新的免疫程序。1988年、1990年、1995年先后实现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位及以乡(镇)为单位的“四苗”全程率达85%以上的“三个目标”要求,晋江市的计划免疫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晋江市于1992年、1996年先后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简称“小麻苗”)、麻疹疫苗、白百破三制剂(菌)苗、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保偿范围,2007年5月起,全市包括卡介苗等在内的7种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一类疫苗覆盖率逐年提高,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均达到85%以上,乙肝疫苗合格接种率达到90%以上。每年的12月5—6日与次年的1月5—6日是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日。1993—2007年,每年均按照上级要求投入专项经费,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同时每年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历次强化或补种免疫统接种率均在95%以上。由于一类疫苗的大范围普及接种和定期开展一类疫苗强化免疫或查漏补种,计免相关传染病发病大幅度下降:1989—1993年,全市共报告脊灰病例27例,1994年至今全市未再出现脊髓灰质炎病例,实现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目标;1989—1996年,共报告白喉病例11例,呈散在发生,发病率波动于0.10/10—0.42/10万之间,1997至2007年未再发生;1989—2007年百日咳病例共报告306例,其中89.87%的病例(275例)发生于1998年之前,之后疫情呈散在发生;全市于1996年开始报告新生儿破伤风病例,至2007年共报告69例,疫情呈现散在发生。
  (二)计划免疫门诊接种制和规范化建设
  1.计划免疫门诊接种制度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晋江市计划免疫门诊接种的形式主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卫生院设立接种门诊,门诊接种按月、旬、周开设,着重开展计划各种疫苗的基础免疫,条件成熟后扩大到加强免疫及其他预防用生物制品的接种。免疫服务区域较大的镇则结合卫生院分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所的布局,由卫生院业务人员为主开展接种工作。
  各镇对接种门诊有较高的积极性。2000年10月,泉州市计划免疫门诊接种制度推行情况检查表明:全市13个镇,全部实施门诊接种制度,门诊接种覆盖率100%;所有接种门诊均有做到有领导分管,有规章制度上墙,有计划免疫宣传场所,有专用业务用房,有专职卫技人员,有开展业务工作必备的冰箱、保冷背包、冰排冷链设备及急救药品,有规定接种时间,接种门诊登记规范,预约接种及时,能按规定报告双月接种报表。
  2.计划免疫门诊接种规范化建设
  2001年4月,根据泉州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建设的通知》《泉州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建设规范(实行)》(简称“市级标准”)要求,晋江市各接种门诊对门诊房屋面积、接种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冷链设备、消毒器械等硬件进行配置,对接种门诊的开诊形式、开诊时间、业务人员数量、业务水平、技术素质、预防接种操作程序、计划免疫知识宣传等进行安排。市防疫站对接种门诊开展评估,并报泉州市卫生防疫站,申请组织泉州市级复核验收。
  2003年12月,晋江市卫生局执行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试行)》(简称“省级标准”),将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分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两种。2004年,金井中心卫生院、青阳镇卫生院通过示范预防接种门诊验收,磁灶中心卫生院、陈埭镇卫生院、安海镇卫生院、东石镇卫生院、龙湖镇卫生院、深沪镇卫生院通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验收。2007年,西滨卫生院通过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英林中心卫生院、池店镇卫生院、罗山镇卫生院、内坑镇卫生院、永和镇卫生院、紫帽镇卫生院通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验收。
  (三)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度
  20世纪90年代,晋江对应实行全程计划免疫的儿童,从出生时段起,预收全部保偿金,办理投保手续后,卫生部门根据接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给保偿儿童完成有关疫苗的各次预防接种;在参加儿童保偿期内,非因儿童家长责任而发生相应的传染病,经过鉴定,患儿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疾病治疗补偿金。1992年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新生儿计划免疫保偿制,保偿对象为1周岁内城乡儿童,参保儿童一次性交纳保偿金42元,保偿范围为国家实行计划4种疫苗,即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可相应预防肺结核、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6种传染病。给儿童按免疫程序要求完成以上4种疫苗的预防接种,对患相应传染者酌情给适当的医药费用补偿。保偿期限为儿童满7周岁止,中途参保儿童可按年龄计算,从参保之日起一次性交到7周岁止。
  1996年7月,为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保偿制度的运作,有效提高乙肝疫苗的及时接种率,晋江市卫生局根据《泉州市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实施意见》,将乙肝疫苗纳入保偿范围,调整保偿疫苗种类和收费标准,保偿金提至90元,提高一定数额的疾病治疗补偿金。坚持通过医院产科在办理出生证同时办理保偿,提高计划免疫保偿投保率和及时率。
  至2007年,全市共有160032名适龄儿童参加计划免疫保偿,年平均投保率为91.47%,筹措到的计划免疫保偿金作为计划免疫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计划免疫冷链、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疾病补偿以及基层劳务补贴。
  (四)脊髓灰质炎(AFP)监测情况
  1989—1993年,晋江共报告脊髓灰质炎病例(AFP)50例,其中1989年31例,1990年2例,1991年3例,1992年11例,1993年3例。1992年起,为提高脊灰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及时发现所有的脊灰病例,全市根据卫生部统一要求,建立脊灰病例专报系统,并以市级医院为哨点医院,从中主动搜索15岁以下的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以下简称AFP病例)。1995—2007年,全市共发生AFP病例90例,年平均报告发病率2.52/10万。
  1994年起,晋江市实施“脊灰”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有效阻断脊灰野病毒的传播,再无野病毒引起“脊灰”病例发生,AFP病例管理也得到加强。1995年起,每年标化报告率均大于或等于1/10万(标准),病例报告及时率、48小时调查率、双份合格粪便采集率、7天标本送检率、及时随访率等其他指标,均达到卫生部规定要求。
  2006年,晋江卫生局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AFP病例监测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儿童麻痹病例诊断,妥善处理疫苗相关病例,加强宣传和预防接种普及工作。
  (五)开展“4·25”计划免疫宣传日工作
  20世纪90年代初起,晋江每年以“4·25”计划免疫宣传日为契机,围绕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免疫规划宣传活动。2004—2007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入贯彻《福建省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消灭脊髓灰质炎、控制麻疹为重点,加强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规范预防接种和安全注射行为,提高疾病控制效果。2007年,根据省疾控中心要求,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晋江市教育局、各镇教委(街道教育办)、各小学及幼儿园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做好培训,为今后落实晋江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奠定基础,同时认真执行流动儿童搜寻、登记报告制度。
  (六)疫苗冷链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起,晋江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接种单位、疫苗管理人的职责,规定疫苗计划、采购、运输、冷链、使用等环节的相关事项。市疾控中心(防疫站)及各接种单位均有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管理工作,配备专用冷链设备,严格疫苗储存温度,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全市免疫规划冷链设备配备比较齐全,基本能满足冷链运转,保障疫苗的冷链需求。至2007年,全市共有疫苗运输车1辆、普通冷库1个、普通冰箱57台、冷藏箱94个、保冷背包153个。
  (七)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2002年上半年,晋江市卫生局开展加强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活动,对全市7周岁以内流动儿童(常住3个月及以上)进行全面摸底、补卡、补证、补种。是年,依托接种门诊,建立流通儿童月主动监测、报告制度,由村级卫生所人员主动进行搜索、登记,逐级上报。
  2004年,晋江市进一步把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作为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推进计划免疫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流动儿童登记月报告制度。9月,成立“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规范管理活动月工作小组”加强对活动月的组织领导,并下发《晋江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规范管理活动月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规范管理工作会议。9—10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辖区对适龄流动人口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组织防疫人员深入村居上门接种、查漏补种,做好补卡、补证、补种工作,共查漏种儿童数6104人,为5644名儿童进行接种,查漏补种率为92.46%,查漏补种前从未接种过疫苗人数779人。
  2006年,各镇卫生院对各村流动儿童进行主动搜索,共搜寻报告流动儿童30373人,补种率均在92%以上。
  2007年,全市0—7岁流动儿童各疫苗的接种人次数:卡介苗为1171次数,脊灰疫苗为10811次数,百白破三联苗为9602次数,麻疹疫苗为5174次数,乙肝疫苗为6369次数,乙脑疫苗为5562次数,流脑疫苗为5665次数。
  第三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一)应急预案体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晋江市在建立完善卫生应急机构的同时,先后制定《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晋江市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应急预案》《晋江市红火蚁伤人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晋江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晋江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预案》《晋江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晋江市卫生系统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晋江市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控手足口病应急预案》《晋江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等多种预案,逐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为架构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二)疫情报告体系
  2004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进入崭新阶段。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00%实现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传染病,有效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以及疫情资料的使用率。
  (三)基层急救网络
  1997年,晋江市增加卫生专项资金加强急救网络建设。市医院和安海医院被泉州市卫生局确定为首批交通事故抢救伤员费用担保试点医院。所在急诊科做到预案、人员、制度、设备四落实,提高急诊抢救技术水平。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预防
  (一)处置
  1988—2007年,晋江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起,其中较大级别事件1起,为2005年霍乱暴发疫情;一般级别事件2起,分别是2005年3月安海中学部分师生在紫帽中小学学生实践基地因水污染而致胃肠不适事件和2006年7月金井镇石圳村一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疫情;未定级事件1起,为2007年7月池店镇新店村一例乙脑病例死亡事件。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各部门反应迅速,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及时果断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成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所有事件均没有出现大规模扩散。
  (二)预防
  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一案三制”(“一案”即应急预案,“三制”即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法制)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是:编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做好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组织演练,由市卫生局定期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1988—2007年,共开展鼠疫疫情、化学品泄漏、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食物中毒等多场卫生应急处置演练,其中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在泉州市尚属首次,获得泉州市有关专家的好评。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较好地提高卫生系统内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灾后防病与疫情控制
  2005年4月中旬,制定《晋江市2005年霍乱监测工作方案》。4月20日起,开设肠道门诊,建立隔离病房,认真做好腹泻病人和外环境的监测检测工作。4月20日至10月16日,全市共采检腹泻病人粪便标本4901份,检出阳性17份。同年8月,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抓早抓实防控工作。9月17日,晋江市发生第一例霍乱病例后,领导小组及时调整,由市长任组长,市领导带队到重点镇(街道)督查指导。至10月15日,全市共培训235期,培训13006人次;发放宣传单近100万份,宣传海报4.6万幅,电视广播1600多次;进村入户宣传19万多户,进厂入店宣传5万多人次,举办4场现场宣传活动。其间,市工商局会同卫生、公安、行政执法部门组成10个综合执法组,对陈埭、池店两镇进行为期13天的综合执法行动,全市共检查整顿餐饮经营单位15275家、集贸市场摊贩5431家、医疗机构550家次。全市共出动车辆12628车次,出动人员83885人次,清理垃圾27670车,清理沟渠污染物16767车,使用漂白粉72吨、敌敌畏16946瓶。至年底,霍乱疫情全面得到控制。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晋江市根据《晋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辖区内发生的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卫生部门应急及时,有效地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工作,较好地维护伤病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在2007年锦兴集团火灾事故中,及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市卫生局有关科室和人员迅速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进行分工,快速调动16辆救护车辆和医务人员进行转运及救治伤员,收治医院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和转运,将事件对群众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一节 妇女保健
  一、基层妇幼保健网络
  1997年开始,晋江市逐步推行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待产、分娩制度,取消村级接生员,将接生员职能转变为妇幼保健员,从事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工作,形成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体系。
  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对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的技术督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负责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知识,按时召开乡级妇幼工作例会,完成全市妇幼信息资料的统计、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并按照市卫生局及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其他妇幼保健项目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妇幼信息收集、填报工作;配合市妇幼保健院及时完成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
  村卫生室发挥“网底”保障作用,做好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动员、随访工作,建立本建制村妇幼保健基本卡册,做好妇幼卫生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围产保健
  (一)住院分娩
  1994年,晋江市培训第一批专职妇幼保健员14人。1995—1997年,开办多期接生员培训班、难产处理技术培训班。至1995年,市级妇幼机构人员34人,镇卫生院妇幼人员48人,接生人员168人。至2000年,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2001年7月,泉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促进母婴安全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福建省促进母婴安全十点措施》,住院分娩率得到进一步提高;2002年,全市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为有效引导流动人口和贫困孕产妇入院分娩,减少非法接生,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在孕管册背面公布取得泉州市内全部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2007年,晋江市确定流动人口住院分娩定点医院对所有住院分娩孕产妇住院费用减免300元。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1996年,高危孕妇一经发现应评分、登记和专案管理;高危妊娠应在孕管卡做出“高危”标志,定期检查高危孕妇情况,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转诊和孕妇产后访视制度。自1996年6月以来,全市产后访视率不断上升,三次以上访视率86.90%,其中1998年达89.75%。1999—2006年,产后访视率依次为86.17%、87.60%、83.30%、86.80%、85.50%、77.46%、80%、61.47%。2007年,按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孕妇保健手册,进行产前检查,有高危妊娠的专案进行管理,继续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3.23%,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5%,产后访视率达77.79%。
  (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1998年3月,晋江市执行泉州市转发《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作用,做好产前、产时、产后的管理服务工作。是年12月,市卫生局成立市围产期保健协作组,人员由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各医疗单位妇产科专家组成。2004年,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孕产妇死亡上报工作制度,提高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实施《泉州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简称《孕管手册》)制度。1999—2007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为71.13%、93.37%、73.40%、77.60%、80.59%、68.65%、57.26%、50.43%、73.23%。2005年,晋江市被列为福建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干预项目”项目单位,采取一系列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措施。2006年3月,实施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特别是孕管手册制度不断强化,对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两个死亡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06年,孕产妇死亡率为54.11/10万,比2005年的85.08/10万有明显降低。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7.76/10万。
  三、提高产科质量
  (一)加强母婴安全适宜技术新进展培训
  1994年,晋江市培训第一批专职妇幼保健员14人。1995—1997年,开办多期接生员培训班、难产处理技术培训班。1997年,“母亲安全工程”全面铺开,开始推行“助产技术资格”上岗证,要求妇产科医生、助产士取得助产技术资格后才能接生。市卫生局举办“助产技术资格”上岗培训班,全市17所医疗保健机构,87名从事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人员参加岗位培训。1998年起,每2—3年都对新分配的妇产科医生、助产士进行“助产技术资格”上岗培训,考试通过后发给“助产技术资格”上岗证,并要求每三年重考验证一次。2005年起,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产科临床服务质量,晋江市多次承办省、地围产保健会议,经常邀请北京、福州、泉州专家讲课,全市各医疗单位常态开展临床知识学习和病案讨论。
  (二)实行产科质量考评制度
  2001年,落实《福建省促进母婴安全十点措施》及泉州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促进母婴安全的通知》精神,晋江市依法规范产科临床服务,加强产科重点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产科质量。2002年,为切实提高产科质量,市卫生局出台《产科质量考评内容及方法》,实行助产技术考核制度,于每年年初对全市助产机构进行产科质量督导,年终开展产科质量考核,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推动全市助产机构产科质量上台阶。
  四、婚前医学检查
  (一)婚姻保健工作试行期(1989—1991年)
  1989年1月起,全县实行自费婚检,首先在全县干部职工及青阳镇居民、涉外婚姻中试行,检查项目是部分常规项目,婚检人数不足3000人次/年。1990—1991年,自费婚检范围扩大至安海镇居民。
  (二)自费婚检在全市铺开(1992年1月至2003年9月)
  1992年起,全市推行自费婚检,但婚检率不高。2002年起,在市民政局领导的重视和直接督导下,婚检率由1994年的46.1%增长至2000年婚前检查率的100%。涉外婚检于2000年升格为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体检。
  (三)免费婚检期(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政府取消强制性婚检。2004年,婚检率剧降为2.5%。2005年7月1日起,晋江市在全省首先推行免费婚检,并实现新婚婚前医学检查率100%。全市开展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主要项目有:内科、外科、五官、妇科、胸透、血液康氏反应、肝功能、血常规、女性阴道分泌物、遗传病家族史询问等。2005年婚检人数2072人次,2006年婚检人数14044人次,2007年婚检人数15712人次。
  第二节 儿童保健
  一、创建“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
  1996年,晋江市在创建爱婴医院的基础上,开展创建爱婴市活动,市妇幼保健院通过泉州市考评组的验收,成为全市第一家爱婴医院。1998年,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凡年接产100例以上的卫生院,都要创建爱婴卫生院,又把此项活动向乡镇卫生院推广。同年,有9家医院通过爱婴医院的评审。1999年,罗山、池店2个镇的卫生院通过爱婴医院评估,至此开展助产技术的市属、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均通过爱婴医院评估,实现爱婴医院全市覆盖。
  二、托幼园所卫生保健
  1988年,晋江县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加大对全县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力度,开展对入托(园)儿童及保教人员的健康体检。从1995年起,开展对全市幼儿园所保教人员体检;从2000年起,市妇幼保健院与市教委办教育局联合对保教人员分批进行培训,定期举办保健医师培训班及专题讲座。全市每学期召开一次幼儿园保健例会,每年不定期组织抽查督导,市卫生局及市教育局多次联合举办“全市幼儿园保健知识画画比赛”“全市幼儿园健康宝宝比赛”等,有效推动托幼机构保健工作制度的落实。至2007年,全市有托幼儿园330所,其中幼儿园277所,混合园53所,总计入园儿童46621人;专职保健医师28人,兼职保健医师(员)42人。是年,全市集体儿童体检率为89%。大部分独立的幼儿园设有保健室,全市统一使用规范记录本,基本上能按要求收集、整理各种资料。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的托幼园所每年进行一次儿童健康检查。2007年体检率100%。
  三、早期教育
  1999年起,市妇幼保健院每年进行儿童行为筛查、智力筛查及早期教育,定期举办“妈妈育儿班”。2002年正式开设行为筛查室,开展0—6岁小儿精神心理发育检查表、瑞文测试、气质评估、儿童心理咨询等,并进行儿童早期智力开发与指导。部分幼儿园普及早期教育,市实验幼儿园开设亲子乐园。2007年起,市妇幼保健院开始对部分入园的新生进行行为筛查,并督促幼儿园的环境实现美化、绿化、教育化、儿童化,对婴幼儿脑潜能开发、心理行为发育起较好的促进作用。
  四、儿童保健门诊
  1992年,市妇幼保健院开设口腔科,开展儿童口腔保健。1994年,在全省率先开设儿童低视力防治中心,并陆续开设儿童口腔保健、视力筛查、听力筛查、营养咨询、新生儿抚触、行为筛查、预防接种等二级科室,还增加儿童骨碱性磷酸酶筛查、儿童微量元素筛查、铅筛查等,促进儿童智能发育、身心全面发展。
  1996年起,全市各乡镇卫生院陆续开设儿童保健门诊,开展儿童体检等工作。2007年,全市全年体检儿童61621人,保健覆盖率89.14%;系统保健管理率83.26%;5岁以下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为1.85%,体弱儿筛查率2.23%,母乳喂养率93.06%。
  2007年,市妇幼保健院开始使用电脑视力筛查仪,填补3岁以下小年龄段视力测试难的空白;正式启动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全市HIV感染母亲所分娩婴儿由市妇幼保健院专人专管,当年随访HIV感染母亲所分娩婴儿2人,提供免费住院分娩及鲜花慰问等人文关怀,并且每月进行免费咨询、体检、预防接种及赠送奶粉一系列服务。
  五、母乳喂养
  20世纪90年代,随着爱婴医院的创立、营养知识的普及,母乳喂养率逐渐提高。至2002年,4—6个月母乳喂养率达96.66%、96.72%、97.10%、95.50%。
  2003年起,各医疗保健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全市实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措施》,积极巩固爱婴社区,通过各种媒介开展母乳喂养培训和宣教,各院均有醒目的标语和宣传画,坚决抵制母乳代用品的赠送和宣传,入户落实孕产妇围产保健、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情况。2003年,以社区为单位4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6%。2004—2006年,晋江市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分别为96.84%、96.22%、95.89%。至2007年,全市调查8153名4个月婴儿的母乳喂养情况,其中,母乳喂养7587人,母乳喂养率为93.06%,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的要求。
  六、儿童常见病防治及项目调查
  (一)小儿“四病”防治
  晋江市在儿童保健及儿科门诊中,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提倡母乳喂养,适时、适量添加辅食,服用预防量维生素D、补充钙剂,进食富含钙、铁、锌等矿物质的食品,多晒太阳,按时预防接种,积极防治佝偻病、贫血、肺炎、腹泻,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学前儿童儿童铁缺乏症流行病学调查
  2002年,按省卫生厅的要求,开展“儿童铁缺乏症”调查,填补全市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数据,按框图要求抽出青阳镇、安海镇及幼儿园为调查点,调查结果如下:调查婴儿35人,幼儿56人,儿童141人;婴儿组、儿童组身高、体重都能达标,而幼儿组仅为28.57%;血色素小于110克/升,其中婴儿17.44%、幼儿8.95%、儿童0.7%;ZPP低于正常范围,分别为婴儿22.86%、幼儿10.1%、儿童0.7%;三组儿童的SF均为正常。
  (三)小儿脑瘫流行病学调查
  2002年,按泉州市卫生局要求,通过框图分布抽出安海镇、永和镇、紫帽镇为调查点,对0—14岁小儿进行脑瘫的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泉州市儿童医院儿保科的医务人员深入调查三镇儿童脑瘫情况。
  第三节 妇幼卫生监测
  一、孕产妇死亡评审与监测
  20世纪80—90年代初,晋江县没有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至晋江撤县设市后才开展此项工作。
  2003年,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晋江市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实施方案》,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成立围产协作组,围产协作组成员每年对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分析、评审。1993—2004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20.27/10万、46.10/10万、6.99/10万、52.54/10万、10.11/10万、25.52/10万、23.58/10万、38.57/10万、36.90/10万、10.4/10万、51.53/10万、102.64/10万。2005年7月起,正式启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工作,市妇幼保健院按照《晋江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干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定点分娩医院和高危孕产妇接诊医院职责,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己任,在完善制度和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人员培训、落实减免措施和开设绿色通道等方面做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5—2007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85.08/10万、54.11/10万、27.76/10万。此后,为提高孕产妇死亡监测的准确性,每年还进行孕产妇死亡漏报调查,孕产妇死亡情况零漏报。
  二、出生儿缺陷监测
  21世纪初,晋江市监测对象一般为在监测医院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无论出生或引产的缺陷儿,无论妊娠孕周期为多少,要求均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围产儿的有关资料,出生缺陷的时间、地区、人群分布以及临床畸胎学资料,出生缺陷的可疑危险因素,监测指标包括出生缺陷的畸形率,出生缺陷性别、母龄和城乡畸形率。市级监测点有市妇幼保健院、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安海医院等4家。
  2001—2007年,晋江市出生儿先天畸形发生率分别为1.56%、1.36%、2.76%、4.70%、5.09%、3.05%、2.59%,高发病种居前5位的分别是唇腭裂(1.13‰)、多指(1.092‰)、神经管畸形(0.7‰)、足内翻(0.33‰)、先天性心脏病(0.25‰),出生缺陷率呈小范围波动、平稳中略有上升趋势。为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其间市政府建立卫生、计生、民政、残联、妇联齐抓共管的多部门协作工作体系,采取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发放免费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综合措施,全面开展一级预防,强化产前筛查诊断,稳步推进二级预防,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干预、新生儿听力早期筛查,加快建设残疾儿康复治疗机构,拓展三级预防。
  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1996—2002年,各医院每季度上报儿童出生、死亡人数,根据儿童死亡名单,作补漏及入户调查死因。7年内婴儿死亡人数分别为190人、123人、122人、130人、107人、147人、111人,死亡率分别为19.97‰、16.08‰、15.57‰、15.33‰、10.32‰、13.9‰、11.6‰。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分别为251人、184人、148人、161人、130人、171人、133人,死亡率分别为25.69‰、22.76‰、18.8‰、18.99‰、12.54‰、16.2‰、13.9‰。
  2003年,根据国家、福建省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晋江市省监测点为磁灶镇、安海镇、梅岭街道。市卫生局制定《晋江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要求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方案进行监测、质量控制,保证监测工作规范化、科学化。2003—2007年,婴儿死亡人数分别为84人、94人、89人、65人、71人,死亡率分别为8.61‰、8.31‰、9.47‰、6.22‰、6.57‰。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分别为105人、136人、109人、83人、92人,死亡率分别为10.76‰、11.910%、11.59‰、7.48‰、8.33‰。前五位死因主要是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出生窒息、肺炎、先天异常。
  第四节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一、农村卫生保健组织实施
  1988年,晋江县各级党政领导继续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镇、村、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对初保工作的领导,全市卫生系统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免疫、加强母婴保健、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加强对疫情报告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致力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
  1996年,晋江市成立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初保达标考核验收,达到“基本合格市”标准。
  1998年,市委市政府召开晋江市卫生防病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卫生工作,青阳、陈埭、西滨、罗山、英林、金井、磁灶、内坑等8个镇的初级卫生保健验收达标。
  1999年,池店、安海、龙湖、紫帽等4个镇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通过验收,至此,全市15个乡镇全部通过验收。
  2000年,晋江市努力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成为福建省“初保合格市”。
  2001年,晋江市被省初保委授予“以市(县)为单位初保达标合格市”称号。
  2006年,全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顺利通过泉州市政府的督导,市卫生局组织对各镇卫生院初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做好接受省级中期评估的准备工作。
  2007年,晋江市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为目标,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顺利通过第二周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复核评估。
  二、农村卫生“三项建设”
  在实施农村卫生初保规划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防疫站、妇幼所和镇级卫生院的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作为提高全市卫生整体水平的突破口,发挥侨乡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主渠道,开拓新渠道,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为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提供经费保证。1994年5月,全国农村“三项建设”检查评比组到晋江市检查“三项建设”落实情况,晋江市被评为全省农村“三项建设”先进市。1999年,晋江市再次被评为全省农村“三项建设”先进市。
  第五节 干部保健
  1988年,晋江县继续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免费体检、防疫和疾病治疗。
  1992年起,晋江市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定额实行公费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和防疫,对患有疾病的人员安排离职住院治疗或在职休养,医药费、住院费给予报销。
  1993年起,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遵循“保证干部、职工基本医疗、防止浪费”的原则,采取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适当补助的办法,重点解决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及其他特殊病情人员的医疗保健,解决开支困难,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1993年4月,市政府出台《关于适当提高离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干部公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医药费、生活待遇。
  1997年,市公费医疗办本着“保证治疗,合理用药,节约开支,防止浪费”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对特殊病、危重病、离退休人员合理的医药费给予优先照顾。组织全市离休干部体检。
  1999年,晋江市卫生局筹集20多万元建立老干部福利基金。
  2000年,晋江市制定出台干部健康体检方案,组织干部进行健康体检。
  2001年,晋江市以完善和落实离休干部“两费”保障为重点,出台实施《关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的保障办法》;健全医疗服务网络,成立“市老干部保健服务中心”、镇(场)老干部健康服务组、村(居)老干部服务小组,初步形成市、镇、村三级老干部健康服务网络,组织全市离休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体检档案。
  2002年,晋江市进一步落实完善离休干部“两费”(离休费、医疗费)保障机制,对没有外出参观或健康疗养的,按本人每年公务费标准扣除全年交通费后提取经费50%,作为健康休养补贴。完善三级疗保健网络,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全年授课56次。自2002年度起,市镇两级每年各组织一次老干部健康体检。
  2003年,晋江市卫生局获泉州市老干部社会优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4年,晋江市出台《关于老干部医药费报销的补充说明》,切实解决老干部医疗保健使用超出现行规定用药和器材的费用报销问题。依托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做好常规服务,并不断拓宽渠道,形成以老干部健康服务中心为主、医疗护理与卫生保健相结合医疗保健体系。定期组织处级退休干部参加健康体检。
  2005年,晋江市认真组织实施《晋江市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努力保证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干部的医疗保健待遇,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6月,晋江市在新出台的调整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金津贴改革改革方案中,离休干部及“五·一二”退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健康补贴1000元。“七一”期间,市医院医生党员在老干部活动中心为170多人次老干部义诊。
  2006年,晋江市为老干部举办卫生保健知识讲座12场,组织173名老干部到市医院进行健康体检,针对老干部身体健康情况提出治疗或保健方案。
  2007年,晋江市建立离休干部暨实职处级退休干部与所在地公立医院建立挂钩联系制度;为部分离退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并组织义诊;邀请上海医学专家吴波水、黄高忠为离休干部授课;开展“心血管疾病防治”“老年中医保健知识”等6场健康知识讲座。
  第六节 征兵和高校招生体检
  1988年,晋江县卫生局继续重视做好征兵和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配合县人武部、教育局等部门,组织市医院、安海医院等单位开展体检工作。各体检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严格把好审查关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征兵和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征兵体检中对高学历青年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优先体检政策,凡是未来得及参加镇(街道)组织初检的高学历青年,在县检期间,可以直接到县体检站进行体检,确保合格的大学应届毕业生都能参军入伍。
  1993—1995年,全市共完成3次新兵的征兵体检工作,完成3次2859名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1996年,全市完成新兵和1206名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1997年,完成新兵和1218名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
  1998—2005年,晋江市进一步严把好体检关,按照规范化的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征兵体检工作,为国家输送优质兵员。做好高校招生体检工作,8年间共完成38737名高考考生的体检工作。
  2006年,泉州市市长朱明到晋江市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要求严格把好体检关,向国家输送高质量的兵源,确保当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朱明到晋江市医院征兵体检处,察看各个征兵体检项目,对市医院参与征兵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表示肯定感谢。是年,完成8046人次的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2007年,晋江市继续抓好征兵体检和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年,完成7598人次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第六章 卫生监督和执法
  第一节 卫生许可
  1988年至2005年5月,晋江县(市)卫生许可按分工分散在卫生局各科室办理。2005年6月,市卫生局按照审批、监管、服务适度分离的原则,整合分散的审批资源设立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履行卫生审批职能。深化审批流程改革,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行重点规模企业卫生审批联络员制度、重点投资项目卫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合并发证”、年审预先告知制;坚持审批一事一地原则,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开通空白村卫生审批“快速通道”,修订民营医疗机构验收标准,设立评审专家组,公开验收程序,公示评审结果。2005年,共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7763份,其中新办、换发4374份,年审3389份;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7份,其中新办3份,年审4份;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45份,其中新办276份,换发169份;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1444份,其中新办396份,换发1048份。
  2006年,市卫生局围绕服务晋江经济发展大局,以实施第四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为抓手,创新、激活服务机制,通过依法清理审批项目,建立协管领导进中心签批制度,执行启动食品卫生许可证网上预审批,积极推进卫生审批收费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卫生审批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和谐优质的投资软环境,切实服务企业群众。卫生审批窗口被评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06年度“红旗窗口”,对外树立卫生系统便民利民的良好行业形象。是年,共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021份,其中新办、换发5157份,年审864份;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5份;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50份,其中新办150份,换发300份;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751份,其中新办139份,换发612份。
  2007年,市卫生局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先后分两批次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六类卫生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审批;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应用培训,积极稳妥推行网上卫生审批,初步实现卫生许可审批市镇联动,当年,累计受理办结网上卫生审批板件220件,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前列。进一步创新优化审批服务,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制定《规模企业内设卫生所暂行规定》,开通企业内设卫生所审批绿色通道,此外还主动开展“送证上门”服务,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现场办理证照,继续开通重点项目卫生审批旅顺通道服务,全年为安踏、亲亲、福源等15家规模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得到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卫生审批窗口被评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07年度“红旗窗口”,对外树立卫生系统便民利民的良好行业形象。2007年,共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5025份,其中新办、换发3769份,年审1256份;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5份,其中新办1份,年审4份;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72份,其中新办87份,换发185份;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404份,其中新办102份,换发302份。
  第二节 卫生执法监督重点
  一、食品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996年,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水平,市卫生局临时组建一支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主的卫生法规综合执法队伍,即市卫生局卫生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夏季、秋季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整顿熟食、饮料、城乡主要餐饭网点、街头食品摊点、各类食品企业单位,全年未发生夏季、秋季肠道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
  1997年,根据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大食品卫生的执法力度,采取全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与市区重点整治相结合以及教育指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婴幼儿食品、夏季冷饮制品、过期变质和产品标识不完整的食品。对无证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完善内部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设施,规范厂房、车间,落实餐具消毒措施。全年共处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60家,警告203家,责令整改618家,责令停止生产经营1607家,取缔非法经营单位10家,销毁不符合标准的食品10368.7千克,共罚款人民币286280元。
  1998年,开展保健食品市场,酒类市场,学校、机关、企业食堂,街头食品摊等专项整治,并配合泉州市公共卫生监督所对晋江市夏季冷饮及其它食品检查工作。按照创卫指挥部关于1998年创卫工作任务分解要求,公共卫生监督所执法队对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家逐户的创卫宣传和监督检查。在创卫期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86家,发放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标准973份,责令整改1123家,罚款162家,当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143千克。
  1999—2000年,认真开展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酒类市场整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整治,街头食品、饮食摊点的整治。并于夏令时节,组织开展夜市食品卫生和冷饮市场整治。
  2002年,围绕治理餐桌污染,开展各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晋江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与相关单位配合,对“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业、饮用水〔销毁不合格的桶装直饮水710桶(5加仑装)〕、加工食品(包括豆腐加工:共取缔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卫生规范的豆腐加工作坊23家)和餐饮业污染食品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大米专项整治工作及餐饮业治理,把在大米中使用矿物油和添加色素的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每年都要对所有中小学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饮食店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保证监督4—5次。认真开展其他各专项整治,包括保健食品市场、酒类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街头食品、饮食摊点的整治。
  2003年,加强对纯净水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督促整改不符合卫生要求及卫生规范的项目,加强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出厂检测制度。全年共销毁不合格的桶装直饮水710桶(15加仑装)。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全年共没收伪劣假冒的保健食品1504件(盒)。开展夜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对豆腐加工业的专项治理。全年共取缔豆腐加工作坊23家。
  2004年,开展保健食品、畜牧和种植业产品(包括肉类、蔬菜、水果、茶叶、粮油经营及加工)、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生产及经营)及餐饮业(包括酒店、食堂、饮食店、早餐食品、冷饮等)的专项治理,查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80家,没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200千克,未经兽医卫生检疫的猪肉3600千克,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320千克,不合格的桶装饮用纯净水600桶(15加仑装)。以陈埭镇为试点,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饮食卫生集中突击监督检查,仅一个月内检查各类饮食经营单位2250家次,查处480家,取缔300家。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所有中小学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饮食店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有效地预防学生集体用餐导致食源性胃肠炎事件的发生,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完成。对各自辖区内学校相关饮食、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饮食、食品经营单位85家,责令整改35家,依法取缔7家,现场没收销毁过期等假冒伪劣食品60千克,罚款金额2万元。开展对夜市食品、饮食、水果摊贩、酒吧、KTV、舞厅的饮食部分、营业中的饮食业进行专项整治。全年共检查各类夜市食品经营单位350家次,处罚90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80家。强化市场检查,突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期间共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酒店、酒楼、饮食店90家,查处18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10家,依法取缔5家,现场没收销毁过期不合格食品及原料65千克,查获劣质奶粉1782包(罐),计500千克,标值1.5万元,暂控不明来源的椰果2400千克,罚款金额1.8万元。清理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行政许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全年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105家,依法取缔1家,责令限期整改66家,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及原料1130千克,没收非法生产工具5件,罚款金额4.5万元。
  2005年,继续围绕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全年检查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品、食品生产加工集贸市场等5828家;封存、没收销毁食品10642千克,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植11.2万元,罚没款25.6万元,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取得较大成果。深入开展碘盐专项检查。检查食品加工厂14家,餐饮单位1515家,食品经营单位699家,检查使用非碘盐食品加工企业八家,餐饮单位228家,食品经营单位69家,食堂6家,销毁、查封非碘盐2728.35千克。开展食品专项查处工作。重点开展禽畜肉产品流通管理,防治禽流感工作及对含苏丹红一号食品和添加剂清查工作。在开展含“苏丹红一号”违法食品添加剂清查工作中,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9家,抽检样品6份,不合格1份,查处一家,没收销毁库存含“苏丹红一号”的不合格添加剂33千克,罚款3000元。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专项行动的检查。在全市范围内的宾馆、酒楼、餐馆等餐饮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等进行监管。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检查食堂、饮食单位685家,肉制品加工厂(店)8家,集贸市场25个,超市33家,肉品冷库2个,查处案件14起,罚款5000元,没收销毁未经检验的猪肉和肉制品308千克,案值22488元。
  2006年,全面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4619家,取缔各类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6家,责令限期整改和提出监督意见2531家,没收销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3157.6千克。开展学校、工地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生活饮用水的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主要开展学校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全年共检查学校食堂207家次,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饮食店、食品店等794家次,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及卫生监督意见书867份,对不合格的学校食堂及学校食品经营单位56家进行处罚。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共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82家次,开具整改通知及监督意见书46份,处罚36家次。在《晋江经济报》公布两次监督监测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食品经营单位1353家次,责令限期整改和提出监督意见732家次,取缔113家次,对98家不合格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尤其是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认真做好全市大型会议、活动的监厨工作,保证饮食卫生安全。没有出现过食物中毒事故。
  (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003年,晋江市开始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其目标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要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规范卫生监督行为,使执法强度、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保证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将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彻底改变盲目的拉网式监督检查方式。至2007年12月,全市有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被评为A级单位,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率达98%。
  一、化妆品
  1988—2007年,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职能由泉州市级负责管理,包括现场审核、产品监督抽检等事务,晋江市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对市场进行标签标识检查。1996年,配合省、泉州市卫生部门对全市5家化妆品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2001年,深入贯彻《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配合全市打假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卫生监督。同时结合全市组织的第三次打假活动,共处罚10家化妆品经营店和4家使用伪劣化妆品的美容美发厅。
  三、公共场所
  1996年,晋江市认真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监督监测力度,严格审核制度,全年共换发卫生许可证564张,从业人员体检2205人,调离“五病”(活动性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伤害、痢疾、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人员81人,监测公共场所140家,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1997年,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加强管理和监测,与市广播电台、有线台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配合爱卫办加强对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发放卫生标语5000多份,共对市区公共场所检查3—5次。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2267人,培训率98.5%;健全公共场所档案,建档率达98%以上。全年共换发卫生许可证565张,从业人员体检2267人,体检合格率99.6%,调离“五病”人员11人,监测公共场所154家,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1998年,按照卫生城市和县级一等防疫站的标准,定期对自来水厂和末梢水进行监测55份,合格48份,合格率88%,对二次供水进行监测27家,合格5家,合格率19%。
  1999年,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加强管理和监测,共对市区公共场所检查2次。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2301人,培训率99.5%;全年共换发卫生许可证535张;从业人员体检2354人,体检合格率99.6%,调离“五病”38人,监测公共场所205家,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2000年,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开展禁烟、“卫Ⅸ”项目宣传工作,共印发宣传品5200份,新发卫生许可证525张,复核219张,监测公共场所250家,监测点1178处,从业人员体检730人,调离“五病”人员18人。
  2001年,深入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配合全市打假工作、“卫Ⅸ”项目开展卫生宣传和卫生监督监测。1—10月,共完成全市89家KTV、酒店的空气监测、572家理发店、录像厅、美容美发厅的监督监测工作。
  2002年,配合开展“卫Ⅸ”项目干预活动。9—12月,多次集中抽调人员,突击检查公共场所卫生情况,取得较好的效果,换发卫生许可证456张。
  2003年,全年共换新发卫生许可证378张,空气监测152家1020个监测点。
  2004年,全年共换新发卫生许可证356张,空气监测128家960个监测点。2005年,共换新发卫生许可证299张、复核卫生许可证158张,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850人,开展公共场所空气监测128家1060个监测点。
  四、饮用水及涉水产品
  1993—1995年,加强自来水厂监督和水质检测。1994年,检测城市24个点合格率87.5%,农村96个点合格率81.3%。1995年检测城市24个点,合格率91.7%,农村96个点,合格率83.3%。1995年8月,市政府批转卫生局《晋江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卫生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全市居民饮用清洁水达100%,其中饮用自来水(含镇、村供水)达65%,陈埭镇居民100%饮用自来水。
  1996年,对自来水厂水质检测39份,合格35份,合格率89.7%;对水井检测157份,合格132份,合格率84.1%。
  1997年,监督抽检各类水质182份,合格178份,合格率97.8%,其中自来水全分析24份,合格20份,合格率83%。
  1998年,监督抽检各类水质48份,合格42份,合格率87.5%;二次供水监督抽检27家,合格5份,合格率18.5%。
  1999年,监督抽检各类水质68份,合格62份,合格率91.2%;二次供水监督抽检20家,合格18份,合格率90%。
  2000年,根据全国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认真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全年共检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118份,水质全部合格。
  2001年,按规定定期监测全市自来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二次供水系统及末梢水。
  2002年,完成全市自来水厂水质监测的工作任务,共监测水源水8份、出厂水8份、末梢水48份,及市区二次供水48份。
  2004年,对全市8个集中式供水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测,共监测水源水16份、出厂水16份、末梢水72份、二次供水监测73份、地下水监测174份。
  2005年,对全市8个集中式供水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测,共监测水源水16份、出厂水24份、末梢水32份;对市区自来水厂二次供水监测48份、末梢水监测40份。积极配合市政协对全市各镇、街道的农村饮用水进行调研,承担水质检测分析工作,共采井水142分,合格15份,合格率为10.56%。
  五、职业卫生
  1988—1991年,晋江县开展陈埭镇制鞋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对象是手工作坊、使用氯丁胶、土炼胶等存在重大苯中毒隐患的企业。
  1992年,晋江县(市)根据《福建省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重点行业发放劳动卫生许可证。
  1993—1995年,为方便企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陈埭卫生院成立体检中心,市防疫站派专人每周两天到卫生院为企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每年对制鞋业、陶瓷行业、铅作业企业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对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超过因素卫生标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落实康复和定期检查。
  1996年,完成全国乡镇企业试点调查工作及福建省关于“三资”企业的调查任务。
  1997年,根据省政府精神,开展“三苯”专项整治。针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1998年,推进无苯胶行业管理,加强对生产、进口或使用有毒化学品等有害生产原材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毒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1999年,劳动卫生许可证纳入换发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对制鞋等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生产营业执照。
  2000年,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贯彻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督企业认真做好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002年,开展对制鞋、箱包等待业违法使用苯及其化合物等进行专项整治。重点行业为制鞋业、箱包、皮革加工业、彩色印刷业、玩具制造业及家具制造业,特别是要重点整治家庭作坊式的小型加工企业。
  2003年,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推选数十家制鞋厂家作为试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帮助厂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现场指导他们改造和完善一些通风排毒设施,加强防护措施和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监护档案,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企业对职业病防护的意识。经过近2年的试点工作开展,取得一定成就。
  2003年,根据《晋江市对制鞋等行业违法使用苯及其化合物和正已烷检查整治阶段实施方案》,展开拉网式检查和整治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分解整治目标和整治任务,把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和具体人。此次整治对象是2000年以来发生过职业病危害病人的企业和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彻底整治有毒有害作业场所。
  2004年11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及劳动保障、卫生、安监、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切实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劳动就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职业卫生、劳动者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在这次整治中,市卫生局认真制定《晋江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1月31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分两组对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制鞋企业和陶瓷、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以“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抓整改”为重点,督促企业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防护设施,改善作业条件。
  2005年,继续推进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努力摸索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向和新举措。省专家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试点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指标均有明显改善。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知晓率由2003年的73.80%上升到2005年的85.1%;一线工人的职业卫生知晓率由65.6%上升到80.3%;职工健康监护建档率由75.2%上升到96.1%;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配置由45.7%上升到75%。
  2006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认证资质。配备体检车辆,进村入厂为企业提供方便服务,同时也大大地提高职业健康监护率。还购置法国生产的奥德姆快速检测箱。
  2007年,根据泉州市卫生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基本完成普查建档,企业数为2623家。全市主要职业危害行业以制鞋、陶瓷建材、塑料玩具、印刷、服装和皮革为主,存在着“三苯”、粉尘、物理因素等职业危害。其中制鞋和陶瓷建材业占全市职业危害行业的72.5%。全市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69450人,“三苯”46173人,粉尘5452人,物理因素17825人。
  六、学校卫生
  1998—2007年,晋江市学校卫生监督以学生健康体检为重点,并定期组织检测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和黑板的卫生情况。学生健康检测:共体检学生37万多人次,视力低下率64%,龋患率21%,营养不良发病率28.4%,肥胖发病率6.11%,沙眼发病率2.1%。卫生监测:共检测教室300间,采光照明合格率99%,人均面积合格率83%,黑板卫生合格率96%,课桌椅卫生合格率3.33%。
  七、消毒产品
  1998年,通过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测60份,合格59份,合格率98.3%;从业人员体检1266人,合格1169人,合格率92.3%;调离“五病”人员97人,调离率达100%。
  1999年,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测65份,合格63份,合格率96.9%。从业人员体检1168人,合格1089人,合格率93.2%;调离“五病”人员79人,调离率达100%。
  2000年,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消毒产品监督检测181份,合格178份,合格率98.34%;从业人员体检2027人,合格1875人,合格率92.5%;调离“五病”人员152人,调离率达100%。
  2001年,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消毒产品监督检测221份,合格219份,合格率99.1%。同时结合全国打假工作的要求,依法查处消毒用品生产企业13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37家。从业人员体检1985人,合格1956人,合格率98.5%;调离“五病”人员32人,调离率达100%。
  2002年,深入贯彻落实《消毒管理办法》,通过借助消毒监测手段,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湿巾、纸尿裤、纸尿片等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测177份,合格177份,合格率达1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卫生监测91场次。从业人员体检2210人,合格2198人,合格率99.5%;调离“五病”人员12人,调离率达100%。
  2003年,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学检测80家次,合格22家次,合格率27.5%;对消毒产品监督抽检506份,合格503份,合格率达99.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3552人,合格3339人,合格率94%;通知调离工种213人,调离率达100%。
  2004年,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监督抽检210份,合格210份,合格率100%;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45家次,合格11家次,合格率24.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4163人,合格3962人,合格率95.2%,通知调离工种201人,调离率达100%。同年《泉州晚报》一篇题为《卫生巾——女性贴身“细菌弹”》的报道,引起市卫生局、站领导的高度重视,于9月10日举办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员进行消毒卫生知识培训,限期企业进行1个月自我整改,会后组织消毒监督员对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28家整改没有到位的企业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2005年,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监督抽检241份,合格231份,合格率达95.9%。对1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生产包装车间环境空气消毒效果检测135份,合格80份,合格率59.3%;工作台表面消毒效果检测60份,合格59份,合格率98.3%;从业人员手表面消毒效果检测75份,合格50份,合格率66.7%;组织从业人员体检5300人,合格5152人,合格率97.2%,发健康合格证5152人,发证率达100%。
  2006年,通过借助消毒监测手段,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湿巾、纸尿裤、纸尿片、隐形眼镜护理液等消毒用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抽查检测354份,合格350份,合格率达98.9%;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75家次,共监督抽检各类样品1543份,合格1352份,合格率87.6%;其中生产包装车间环境空气消毒效果检测750份,合格650份,合格率86.7%;工作台表面消毒效果检测371份,合格359份,合格率96.8%,从业人员手表面消毒效果检测422份,合格338份,合格率80.1%。从业人员健康体检4980人,合格人数4882人,合格率达98%,发放健康证4819人,发证率达98.7%,健康体检不合格人数98人,全部通知调离岗位或不予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
  2007年,通过借助消毒监测手段,对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巾纸、湿巾、纸尿裤、纸尿片、隐形眼镜护理液等消毒用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抽查检测39份,合格30份,合格率达76.9%;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53家次,共监督抽检各类样品1219份,合格1005份,合格率82.4%;其中生产包装车间环境空气消毒效果检测530份,合格415份,合格率78.3%;工作台表面消毒效果检测265份,合格254份,合格率95.8%;从业人员手表面消毒效果检测424份,合格336份,合格率79.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190人,合格人数1145人,合格率96.2%,发放健康证1145人,发证率达100%,健康体检不合格人数45人,全部通知调离岗位或不予从事消毒产品生产活动。
  八、放射卫生
  1988—2007年,晋江县(市)的放射源主要为医用X射线。晋江县(市)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放射场所,每年必须至少一次进行医用X射线装置场所的防护检测;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检测情况的监督。重点是工作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剂量监测、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至2007年,因晋江市疾控中心尚未配置相关放射检测仪器,检测能力受限,放射场所日常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工作依托泉州市疾控中心开展。
  九、传染病
  1997年起,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卫生监督所和市防疫站(疾控中心)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质量管理工作、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卫生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较好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断完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隔离病房建设,建立消毒制度,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和灭菌工作,规范医疗垃圾的回收和处理。至2007年,无发现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而造成传染病疫情传播流行的事件发生。
  第七章 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县(市)卫生局
  1988年8月,县卫生局设置人事秘书股和医政防疫股、药政股,编制18人。1992年,晋江撤县设市,改称为晋江市卫生局。局属单位有市卫协会、市药检所。
  1996年11月,市卫生局内设科室为人事秘书科、计财科(兼挂审计科、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医政科(兼挂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卫生防疫监督科(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药政科,编制16人。办公地址在市政府大院内。
  2002年,机构改革后,市卫生局的工作职能相应进行调整,将原属卫生行政部门的药政、药检职能划归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局属单位市药检所也一并被撤销。同年,市卫生局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华街196号(原新华街南路35号)。
  2004年12月,市卫生局内设科室设置办公室、医政科、疾病控制与法制监督科(兼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科,及直属机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其中内设科室行政编制13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5人。同时,药政、药检职能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专业技术培训职能及医疗事故鉴定划归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04年,设置监察室。
  2004年,设置中共晋江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律检查组。
  2005年4月,市卫生局所属的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正式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月,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设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挂靠卫生局,事业编制3人。11月,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设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市卫生局管理。同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撤销。
  二、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晋江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前身为晋江县人民政府防疫委员会,1953年改称为爱卫会,1960年称除害灭病领导小组,1978年复称爱卫会。
  爱卫会以“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为基本方针和方法,负责发动和领导全市人民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承担省、泉州市爱卫会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事项的督办以及检查落实情况;制定和组织实施卫生城市(县城)以及卫生乡镇、卫生村的创建规划工作,结合“初保”,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并组织考核、验收;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治社会重大疾病流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及卫生知识教育,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抓好社区、医院、人群、食品、公共场所和中小学的健康卫生教育工作。
  历届爱卫会主任委员均由县(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委员由县(市)委、县(市)政府各有关部、办、委、局、工会、青年团、妇联、防疫站的领导组成。县(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1988年编制为3人。1996年,晋江市机构改革编制委员会进行机构“三定”,定位市爱卫办为事业单位,挂靠市卫生局卫生防疫监督科,原有的机构性质及人员编制不变。2005年,撤销市爱卫办。
  三、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
  1995年11月24日,组建市卫生局卫生综合执法大队,为临时机构,地址在晋江青阳镇八角楼1号。
  1997年6月,成立市公共卫生监督所,为隶属市卫生局的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有人员15人,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内设科室有办公室、卫生执法一队、卫生执法二队。2002年11月,搬迁至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196号(原新华街南路35号)。
  2004年12月,晋江市卫生局机构“三定”时调整为卫生局直属机构,名称为晋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并保留市公共卫生监督所牌子,核定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5人。
  2005年11月,撤销市公共卫生监督所。
  2006年9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人。内设办公室、卫生执法一队、卫生执法二队、卫生执法三队。同年设立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大队陈埭执法中队,承担陈埭、西滨两镇辖区内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007年5月,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人,增加后核定人员编制为45人。至2007年12月,实有人员2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
  四、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88年8月,晋江县成立药品检验所,址设晋江县卫生局内,核定编制5人。1992年,晋江撤县建市,更名为晋江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所作为执行国家对药品监督检验的机构,主要任务是检验、仲裁药品质量,拟订、修订药品标准,对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这些单位药品质量检验科、室进行业务指导。
  2001年11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原市药品检验所划归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管系统垂直管理。原晋江市卫生局管理的药政、药检部门和职能相应划出,从此,卫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五、市健康教育所
  1998年4月,晋江市组建健康教育所,挂靠市防疫站,隶属市卫生局,为股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主要职能:负责各卫生日、艾滋病、控烟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与各类社会性宣传活动;负责全市健康教育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考核工作;经常性地向报刊、电视台等媒体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信息、卫生科普知识等;负责健康教育图文、影像宣传作品的编辑、发放工作等,并创办具有泉州独立报刊号的《晋江卫生信息》持续性报道晋江卫生系统工作动态,共128期。
  2005年4月,市健康教育所于并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编为健康教育科。
  六、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1998年,晋江市成立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依托市医院代管,开通“120”急救电话,并纳入全市“110”社会服务联动系统。市医院成立急救指挥中心的领导机构,配备3辆急救车,招聘6名院前急救医生,建立工作制度及程序。同时,急救中心还承担着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及伤病员分流转运。在较大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市“120”急救中心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抢救,并以最快速度分流和转运伤员,为全市的医疗急救做出重大的贡献。
  2001年,完成市120急救中心办公场所迁址,添置心脏除颤器、心脏体外起搏器、麻醉喉镜等急救设备,进一步规范各项急救抢救程序和管理运行机制。
  2004年,对市120急救中心进行配套建设,完成“120”急救接处警调度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对中心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强化紧急救援功能。
  七、市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
  2003年“非典”期间,成立“晋江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及各类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和指挥全市“非典”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阻断“非典”病例的传入,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05年5月7日,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设立“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挂靠市卫生局,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全额拨款。
  八、卫生团体
  (一)学会
  1.晋江市医学会
  晋江市医学会前身是中华医学会福建省晋江县分会,于1980年11月成立,制定并通过《中华医学会福建省晋江县分会章程》,选举医学会理事长。1983年,选举第二届理事会。1996年10月,召开中华医学会福建省晋江县分会第二届理事会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2007年12月,成立晋江市医学会筹备工作组,2008年6月举行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会长。
  主要活动:2006—2007年,安海医院承办福建省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第二次学术研讨会;市医学会先后邀请广州中山大学陈少贤教授,广州军区总医院郭振辉教授,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陈雄生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黄国英、吴波水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蔡廼绳教授,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东方肝胆医院林川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第六人民医院黄高忠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叶永安教授,厦门中山大学张振清教授等多位专家到晋江授课。
  2.晋江市护理学会
  晋江市护理学会前身是中华护理学会福建省晋江县分会,于1985年5月成立,制定并通过《中华护理学会福建省晋江县分会章程》,选举荣誉理事长陈碧理,理事长柯如湘,学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晋江县医院护理部。
  1991年6月,举行县护理学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荣誉理事长、理事长,会员232人。
  1997年5月,举行市护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荣誉理事长、理事长,会员251人。
  2007年12月,成立市护理学会筹备工作组;2008年6月,举行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会长。
  主要活动:1992年5月12日,与卫生局、红十字会举行文艺表演;1993年5月7日,第二届理事扩大会暨学术经验交流会(共27篇论文其中14篇大会宣读,13篇交流),表彰17名从事护理工作30年的护士,并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章;1994年5月9日,组织全县护理技术操作比赛及文娱联欢会;1995年5月12日,与卫生局、红十字会举行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及“五·一二”护士节知识竞赛活动,表彰评选泉州市1994年度优秀护士;1996年5月10日,举行“一切为了伤病员”演讲会,参加演讲稿有27篇(23名演讲);2001年“五·一二”举办护理理论及技能操作竞赛活动,配合卫生局举办“医德杯”演讲比赛;2002年7月10—12日,与晋江市卫生局联合举办护理知识竞赛活动,聘请南丁格尔礼仪公司讲师进行护士仪表规范培训;2005年2月25日,聘请福建省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苏文菁教授来晋江市作护理人员服务礼仪的专题报告,到会人员400余人,表彰晋江市获泉州市卫生系统2005年度优秀护士。
  (二)协会
  晋江县(市)农村卫生协会于1987年6月成立,原址在晋江青阳镇下行村,2002年12月迁址至新华街196号市卫生局内。协会由县(市)卫生局主管,具有独立团体法人资格,其办公室为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
  主要任务是:参与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教育和鼓励卫生人员热爱卫生工作,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农村群众服务;受委托负责办理个体开业行医人员有关事项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管村卫生所整顿建设,协助基层卫生院落实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协助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协助承办乡村医生培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学术交流活动,推荐优秀农村卫生人才,协助做好乡村医生社保工作,以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维护农村卫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改善农村卫生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完成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 医政管理
  一、医疗机构管理
  (一)医疗机构整顿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市卫生局组织市、镇、村三级院、所(室)医务人员、个体开业医生认真学习,努力探索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整顿工作,1994年,取缔无证开业医疗机构17家。1995年,取缔无证游医32人次。1996年,在机构“三定”时,市卫生局增设医疗机构管理办公室,设立专职和兼职监督员,组织监督员参加医疗机构管理培训学习班,同时拟定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997年,市卫生局组织清理整顿社会医疗机构,出动人员25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63家,发现无证行医78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1999年,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乱办医、滥办医”现象,共检查社会医疗机构143家,取缔无证行医29家,责令限期整改46家,共处以罚款81764.70元,没收药品354件,价值43000元。
  2000年,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陈健倩为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医疗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顿方案,加强社会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员全年出动人员553人次,检查247医疗机构家次,取缔无证诊所236家次,停业整顿11家,没收药品、器械628家,标值近10万元,罚款113378元。无证行医造成事故6起,移送政法机关处理2起2人。
  2002年,市卫生局授予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管理职能,壮大执法队伍,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出动人员31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63家次,取缔无证行医诊所163家次,没收药品、器械378件,标值近3.5万元,罚款147222元。处理无证行医造成事故5起,移送司法机关立案3起3人。
  2003年,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机构监督员深入各乡镇清理整顿社会医疗机构,全年检查医疗机构669家次,取缔无证诊所419家次,没收药品、器械1007件,标值6.5万元,罚款15.65万元。
  2004年,重点整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义诊服务,虚假医疗广告、虚假医疗专家宣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全年共检查社会医疗机构311家,取缔无证诊所273家次,没收药品、器械406件,标值近18500元,罚款274125元。与计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接生、人工流产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捣毁4个非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流的地下窝点,缴获B超机3台及部分器械、药品,5名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5年,市卫生局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与40家民营医疗机构签订管理工作责任书,对村卫生所、诊所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执业违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对违规者进行记分,对新批准的村卫生所、诊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验收、发证,对批准设置的13家民营医疗机构分批按照新的试行标准进行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
  2006年,市卫生局加强对村卫生所、诊所的监督检查,制定村卫生所审评验收评分表,并将此作为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主要依据,于10月份组织各卫生院业务骨干进行验收。督查民营医疗机构56家次,依法依程序吊销因超范围为产妇接生造成产妇死亡的1家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3家民营医院进行罚款及停业整顿。
  2007年,晋江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依法吊销非法接生造成母婴双亡的益民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责令非法开展人流等违反计生政策的博爱门诊部、民生门诊部、燕京医院、新华医院、九洲医院停业整顿;责令闽海医院、九州医院、涵埭联合医院停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杂志;查处青阳第三门诊部出租科室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查处聘用非卫技人员上岗的博海医院、闽海医院、涵埭联合医院等医疗机构。下发《晋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工作的通知》,对校验对象、目的、工作要求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12月,首次开展民营医疗机构行风评议工作。
  (二)创建等级医院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以提高医疗救治能力,争取上档次为目标,加快等级医院创建步伐。1997年,市医院根据“二甲”医院的要求,投入300万元,添置先进医疗器械47件,配齐职能科室,制定工作职责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和奖惩办法。安海医院投入40余万元,添置一些新型医疗设备,建立供应室,调剂室,加强和完善急诊科建设。市中医院增添心脏急救监护仪等多种医疗机械。本年度,市医院及安海医院被泉州市卫生局确认为首批交通事故抢救伤员费用担保试点医院。
  1998年,市医院全面展开“二甲”医院攻坚战,强化医院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增添诊疗设备,加强“三基”训练,8月被正式命名为“二级甲等”医院。
  1999年,全市各医疗单位以创建等级医院为载体,突出抓好技术队伍和技术设备建设,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金井、磁灶两所中心卫生院均于5月接受“一甲”医院评审,并于9月通过复查验收。市中医院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突出中医特色,对照“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完善科室设置,加强骨伤科等重点专科建设,12月29日,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院的评审验收。市妇幼保健院添置各种医疗保健设备,完善科室和人员配备,加强“三基”培训,7月份,顺利通过“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
  2000年,晋江市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致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新建市医院病房大楼和安海医院门诊综合楼。安海医院创建“二级乙等”医院,英林中心卫生院通过“一级甲等”医院评审,龙湖、深沪、安海、内坑4家卫生院通过“一级乙等”医院评审。
  2001年,安海医院成为“二级乙等”医院,陈埭、青阳、东石、永和、池店等镇的卫生院成为“一级甲等”医院,紫帽卫生院成为“一级乙等”医院。
  (三)血液管理
  1993—1995年,市卫生系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血液管理,确保用血安全,控制血源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1996年,市医院、安海医院两个采供血单位严格按照《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福建省血库基本标注(暂行)》的规定,加强医院血库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血液检验和贮存设备,严格执行血液检验技术操作规程,控制血源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2002年,全市各医疗机构严格用血管理,成分输血达92%。晋江市分别被省、泉州市评为2000—2001年度无偿献血先进市,市卫生局被评为泉州市2000—2001年无偿献血先进单位,是年,共有4730人参加无偿献血。
  2004年,晋江市加强各医疗单位的血液管理,重视输血安全,推行成分输血,全市成分输血率达95%以上;2005年,晋江市强调输血安全,推行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四)医院感染控制
  1993—1995年,市卫生系统严格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
  1996年,全市各医疗单位自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工业用氧气,所需医疗用氧气,由市医院及安海医院供应。
  1997年12月9日,成立市消杀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全市医院污水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测。
  1998年,市委、市政府召开晋江市卫生防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的意见》。
  1999年,市消杀站认真组织对全市19家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医院交叉感染现象的发生。
  2003年,为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市、镇两级18家医疗卫生单位配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市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磁灶、金井中心卫生院等17家单位先后完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80余万元。
  2004年,实行医疗垃圾统一处理,全市有30家医院、门诊部与泉州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建立医疗垃圾委托处置协议。
  2005年,晋江市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规范管理,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均实行医疗垃圾统一处理,与泉州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建立医疗委托处置协议。组织对合理使用抗生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乡村医生管理
  1988年,县卫生局在加强公立医院医生管理的同时,对全县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采取由县卫生局宏观管理与县农村卫生协会微观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村卫生所进行全面考核、造册、登记。1991年,培训乡医两期107人,组织56名乡医到北京中国乡医刊授学校学习,同时,配合医政、药政对村卫生所进行全面药品质量检查。
  1992年起,对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含个体、私营诊所)的管理通过各乡镇卫生工作者协会分会进行。县(市)卫生局制定各卫生所的工作任务和制度,包括医疗、防疫、保健、药品、财务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守则,收费标准等。每年6—7月,由市卫生局牵头进行一次检查并评选先进乡村医生和文明卫生所。
  1995年,继续对村卫生所进行整顿、审验、发证,培训乡医60人,组织乡镇医生参与社区康复和助残活动,参加全国、省、泉州市的医药学术交流,晋江市的乡村医生登上第三届“中国农村医学学术会议”的讲台。
  2004年,市卫生协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二次会议,研究讨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队伍的建设管理问题。开展村卫生所“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工作,对达不到标准的村卫生所(室)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2006年,市卫生局制定村卫生所审评验收评分表,作为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主要依据,于10月组织各卫生院业务骨干对村卫生所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居民健康调查,重点调查男满60岁、女满55岁居民的健康情况,为晋江市开展慢性病调查奠定基础。
  第三节 药政管理
  一、监督管理
  (一)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1989年,晋江县药政、药检人员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利用纪念药品管理法颁布四周年之机,召开全县药品从业人员参加的纪念大会,并特邀县人大、检察、法院、公安、工商、计量等单位人员参加,共同学习药品管理法。
  1994年,市卫生局配合监察部门对全市十年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许可证的验收核发工作。
  1998年6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报告,与会代表实地视察药品市场,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4年,市药监局加强舆论宣传。通过举办咨询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销毁活动,以及分发药品稽查联络卡等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假劣药品“人人喊打”的氛围。共分发药品稽查联络卡近200张,接受群众举报近50起,其中立案20起,案值近27万元。
  2007年,市药监局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在安海镇区举办主题为“关注民生,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现场宣传活动,设置假劣药品展示台、宣传资料发放处、安全合理用药咨询台、假劣药品投诉举报台,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挂图、现场鉴别假冒假劣药品、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充分展示当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果,向群众宣传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当日接受群众咨询600人次,并向安海离退休干部协会和当地群众发放《药品安全使用50问》《抗菌药物合理使用100问》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
  1987年,县卫生局配备兼职药品监督员6人执行药品管理法,开展以打击非法批发为重点整顿医药市场工作,取缔无证药店、摊、点、贩120多家次,进行药品质量检查1200多个(次)、40万种次,销毁不合格药品价值2万多元。对非法制售假药和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经济制裁。至1988年课罚金额15万元,上缴国库。
  1988年8月,成立县药品检验所,设在县卫生局内。为维护法律尊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个别抽检和全市性大检查相结合,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药品质量检查监督。是年,卫生部表彰晋江县卫生局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1989年,晋江县组织突出质量检查三次共检查197家,查出不合格药品154种次,其中伪药79种次,取缔无证经营7家,处罚43家80人。
  1990年,县卫生局与公安、工商、检察、法院等部门组成“晋江县查处假片仔癀领导小组”和专案组,出动人员2000多人次,动用100多辆车辆,经过4个多月的追捕、查证,收审16人,监居14人,投案自首15人,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6人,处于罚款38人,罚款金额11万元。
  1991年,晋江县共出动人员310人次,检查520家、18万多种次,查出不合格药品810种,罚款3万元。
  1992年7月,市卫生局开展药品质量大检查,结合“打假打劣”活动,组织二个检查组38人,深入到村级卫生所(室)和个体开业诊所检查,受检所点295家,检查药品97000多种次,查出不合格187种次,经济处罚21600元。
  1993—1995年,晋江市共组织1798人次,检查1671个单位,检查药品228.1万种次,销毁不合格药品价值1.5万元,罚没款364870元并上缴财政。结合换发许可证,验收药品零售企业21家,合格16家,限期整改5家。
  1996年,市卫生局定期不定期组织261人次,进行药品检查,共检查293家,检查药品103500批次,没收、销毁不合格药品401批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5家、无证兼营药品5家,查处流动药贩9人,没收药品价值3.5万元,罚款61760元。为巩固整顿药品市场成果,每月1—2次往白安新街反复检查,遏制白安非法批发药品现象。
  1997年,市有关部门出动402人次,检查医药卫生单位445家,检查药品21.76万批次,没收不合格药品价值2.5万元,罚款130838元。7月,市卫生局被泉州市政府评为泉州市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针对晋江进口药品多、流动药贩、无证游医出售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的现状,相应改变整顿策略,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出动人员860人次,检查医药及医疗卫生机构563家,检查药品22.52万批次,检查不合格药品标值86850元;取缔无证行医、售药、流动药贩23家,没收药品标值4.41万元,罚款169705元。为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市卫生局在药品经营重点场所设置6个药品质量投诉箱。
  1999年,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晋江市全年出动药品执法人员576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398家,检查药品86780批次,查处不合格药品827批次,标值62130元,取缔无证经营35家,罚没款15.93万元。
  2000年,加强对流动药贩、无证行医出售假劣药品行为的监督检查。晋江市全年出动药品执法人员38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267家,检查药品195895批次,查出不合格药品452种次,标值16230元,取缔无证经营103家,罚没款141360元。组织对特殊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杜绝特殊药品的流弊。市卫生局被泉州市评为药品管理先进单位。
  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三次较大规模的统一行动,即医疗机构用药质量、农村药品市场、米非司酮等抗早孕药物的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检查单位700家次,检查药品10万种次、医疗器械600多种次,抽查药品40多批次,查处不合格药品标值2.1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28个,罚没款14万元。销毁不合格药品标值27万元。
  2003年,市药监局出动执法人员70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0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845家次、超市37家次、性保健用品店51家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160家,限期整改30家。检查药品378020种次,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4550种次,价值约62.5万元,其中假劣药品586种次,标值4.36万元,上缴罚没款53万余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004年,市药监局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8家次、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1116家次、超市61家次、性保健用品店46家次,检查药品品种数398050万种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191个,限期整改68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种数7315种次,案值约40万元,其中假劣药品525种次,立案250起,罚没款入库47.68万元,对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2005年,市药监局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2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85家次,收缴假劣、过期失效及无证经营药械货值金额3万多元;查处案件18起,上缴罚没款6万余元,开展米非司酮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120多家次,立案查处12起,查获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397份,罚没款近18万元,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扩展监管层面。
  200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95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次,经营企业436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412家次,超市兼营药品专柜45家次,性保健用品店8家次,检查药品品种数11.53万种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102个,责令限期整改89家,立案处理96起,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5940种次,价值约13万元,其中假劣药品394种次,标值3.9万元,罚没款入库43.54万元。
  (三)加强特殊药品管理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县(市)卫生局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开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实行定点、专账、专柜、专处方、专人保管,完善板卡手续,定期检查。1996年5月,市卫生局组织对医疗单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全面检查。8月,配合公安部门再次对毒、麻药品安全防护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向医药站订做放置毒、麻药品保险柜8台。
  1997年,市卫生局与公安局密切配合,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查处1起违反规定供应、使用麻醉药品的案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998年,结合禁毒工作,加大对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市卫生局加强特殊药品供应和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措施,为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装备保险柜和保险箱17个。
  2004年,市药监局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检测机制。配合全市禁毒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批准而擅自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联合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卫生局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36家次,回收空安瓿上万个,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临床用药的合理需求,防止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建立健全ADR(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联络机制,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趋势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四是推行药品分类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加大合理使用抗菌药品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结合日常检查,规范抗菌药物经营、使用行为。
  2005年,市药监局规范管理麻醉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对内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地推进癌症患者“三阶梯治疗止痛方案”,对前来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病患者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全市共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490张,满足病痛患者的用药需求;对外强化监管,加大对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流通渠道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力度,共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相关单位36家次,其中责令整改11家,并定期回收麻供点的麻醉药品专用卡,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帮促晋江市英墩华侨医院通过泉州市药监局的现场验收,成为晋江市第19家持有麻醉印鉴卡资格的医院,方便群众购买、使用麻醉药品。
  二、采购管理
  1999年11月,晋江市首次开展医疗机构首批29种常用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
  2000年,晋江市推行药品公开招标采购制度,成立晋江市药品公开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及招标药品“三定”(定品种、生产厂家及参标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相关的管理制度。2000年5月、12月,市卫生局先后组织第二批71种药品及第三批83种药品的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平均下降幅度达52%,最高下降幅度达65%,减轻患者药费负担100多万元。
  2002年起,县(市)级不再进行药品集中招标,为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卫生局及时制定药品跟标采购制度,列入省卫生厅集中采购统一招标单位的市直四家医疗卫生单位(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妇幼院),以及其他未列入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单位,根据省招标办等公开招标中标的价格进行统一采购、降价销售,平均降幅达36%。
  2007年,晋江市严格药械采购,实行统一招标。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全省第五、六批药品器械统一招投标工作会议。组织对涉嫌商业贿赂相关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第四节 财务资产与国外贷款
  一、财务资产管理
  1988年,县卫生局继续加强财务与资产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增收节支,勤俭办院。1991年,县卫生局进一步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职责和范围,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财会法规、财务监督意识,全县卫生系统财务人员取得会计证达85%。成立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在全系统开展财产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认真核查,做到台账管理规范。
  1997年,成立市卫生系统内部审计组,在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和市审计局业务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发挥卫生审计在维护财经纪律,加强经济管理,促进卫生改革和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内审组不定期组织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审计范围主要涉及财务收支、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经济效益评价;设备购置及效益追踪;内部承包等方面。审计组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内审实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对于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管理的作用,组织采取多种内审方式,如交叉审计,重点审计、离任审计等。有针对性的对那些管理薄弱、财务松懈、经济活动较频繁的单位进行审计,把单纯的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事中、事后综合性监督标,促进晋江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外贷款
  (一)卫生国际合作项目
  晋江市世界银行贷款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子项目(简称“卫IX”项目)是泉州地区项目县(区)之一。该项目于1999年11月正式启动,是福建省规模最大、利用外资最多的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综合项目,涵盖政策开发与机构建设、艾滋病/性病干预、艾滋病/性病监测和血液管理四个领域。晋江市卫Ⅸ项目计划总投入230.50万元(人民币),其中世界银行计划贷款额145.50万元(人民币),国内计划配套资金85万元(人民币),项目起止年限为1999年11月至2008年6月。市政府于2000年3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等18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卫IX”项目领导小组,并在市卫生局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抽调专(兼)职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2000年3月24日,泉州市计委、财政局、卫生局,在晋江市召开“卫IX”项目启动会。2004年9月,成立由市长担任主任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规划和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从市卫生局、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院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艾滋病治疗专家组,指定市医院为艾滋病收治定点医院,组建一支23人的高危人群干预队伍;基本形成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的运作机制,得到市政府在政策、领导人力资源上的支持,基本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初步形成多部门参与协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工作网络,并为今后可持续性地开展艾滋病/性病两病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晋江市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简称“卫X”项目)贷款签约额177.35万元(人民币),项目起止年限为2002年12月至2009年12月。
  (二)公派出国学习
  2003年10月27日至11月12日,市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卫IX”项目办主任林文聘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赴欧洲五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和卢森堡)“卫IX”项目工作考察。
  2006年9月15—25日,市卫生局局长曾献礼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性病艾滋病防治考察团,到澳大利亚进行学习考察。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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