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娱乐活动场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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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90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娱乐活动场所管理
分类号: D922.164
页数: 2
页码: 1512-151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歌舞厅KTV、网吧和游戏机等文化娱乐场所发展迅速,同时也面临着管理上的挑战。在管理方面,晋江市文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严把审批关、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举报制度等,以推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关键词: 晋江市 文化市场管理 娱乐活动场所

内容

一、歌舞厅KTV管理
  1980年,晋江县第一家歌舞厅石狮镇清津歌舞厅出现后,相继开设安海五里桥中亭夜光岛歌舞厅等一批室内娱乐活动场所,歌厅、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室内娱乐方式也相继面世,并很快风靡晋江各地,成为当时晋江县文化市场兴起的标志。
  1992年,晋江文化市场迅速发展,至1995年,晋江市有歌厅、舞厅、卡拉OK厅157家,但处于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的经营状态。随着晋江经济快速发展,晋江市室内娱乐活动迅猛地发展起来,特别是室内娱乐场所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简易搭盖经营,到现在的高楼大厦;由没有任何装饰,到高级装修;由小规模低投入逐渐向成规模高档次的趋势发展,小规模低档次的娱乐场所逐渐被淘汰。1996—2007年,晋江市有一定规模的KTV、RTV(安装有实时视频点播系统的歌舞娱乐场所)、音乐酒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经营单位98家,主要集中在青阳、梅岭、安海、英林等市区、镇区,基本形成以市区为中心、镇区为主线,不断向农村辐射的文化市场网络。
  随着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文化市场的管理任务日亦艰巨。首先严格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审批关。对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歌舞厅、KTV场所,除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日常管理外,还制定“两牌”“三制度”。“两牌”就是所有的经营场所一定要在主入口处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及“娱乐场所管理制度”两个铜牌,“三制度”一是娱乐场所巡查制度(巡查内容包括场所有无接纳成年人情况、包厢、包间有无超过核定人数、有无违法犯罪活动等),二是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灭火疏散预案、责任小组名单、安全责任人职责等),三是娱乐场所举报制度(对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报告,文化部门的举报电话是12315电话,设在文化体育局监控室)。在狠抓法律、法规落实的同时,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不断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市文化市场规范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二、网吧管理
  1988—1999年,晋江县(市)尚无出现网吧。2000—2004年,晋江市根据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分配的62家网吧指标全部审批完毕。2005年,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地要妥善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关系,坚持从严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省、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分析本地区网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和社会反映等因素,制定本地区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的指导性意见。”根据此通知,市文体局制定《晋江市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方案》并上报至泉州市文化局和省文化厅,在两级主管部门同意该方案后,市文体局召开听证会,决议将50个网吧名额经营者经由抽签产生。2006年9月,市文体局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告抽签通知与事宜并进行公开报名、抽签,产生50家新设立的网吧指标。同时,由泉州市统一规划、审批增加的63家网吧也同批次落地晋江,至2007年6月,全市网吧总数175家,此后再无增加网吧数量。
  尽管晋江市网吧场所数量增加迅速,但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乃至市场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身。为继续把“扫黄打非”工作推向深入,市文体局按照上级部署,在“两节”、暑期等重要节假期间开展网吧专项治理活动,严格网吧的日常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网吧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有害信息,严厉查处容留未年成人进入网吧和超时营业等违法经营活动。2006年初,市文体局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投建全省第一个远程监控中心,对全市网吧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实行专人值班,电脑实时录像、拍照等手段,有效地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的现象。
  对无证无照的网吧(俗称“黑网吧”),予以坚决取缔,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提请工商部门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器材和违法所得。2004—2007年,市文体局共取缔无证网吧330家,没收电脑1844台;为防止被取缔的“黑吧”返潮,市文体部门及时地把有关情况通报电信部门,并由电信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接入服务。同时,市文体局还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公布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公布被取缔“网吧”的名单和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经营“网吧”的良好氛围。
  三、游戏机监管
  1988年,晋江县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发展非常迅速,至2000年前,批准设立的电子游戏娱乐场所达200多家,形成自由发展的势头。为加强对游戏机经营所的管理,使游戏机经营场所能健康、有序的发展,文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文化厅的相关文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场所赌博、变相赌博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
  自2000年起,根据上级文化主管理部门通知精神,晋江市开展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整顿行动,现经过各镇的推荐和严格的筛选、验收,将全市200多家电子游戏机营业场所压缩为现在的76家,并不再新审批电子游戏机营业场所。
  由于严格控制审批数量,社会上出现一些无证经营以及扰乱文化市场秩序、安全隐患突出的非法电子游戏机营业场所,而且这些无证电子游戏机营业场所大多带有赌博机台,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身。市文体局严格执行市“扫黄打非”领导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在全市开展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的同时,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打击无证电子游戏机营业场所及违法经营赌博机的活动。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无证无照的经营赌博机活动及电子游戏机营业场所,予以取缔。2005—2007年,关闭违规“地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333家,查处、收缴、销毁各类电子游戏机以及游戏主板1918台(块),其中赌博机399台。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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