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科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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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8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科技管理
分类号: G327.57
页数: 13
页码: 1458-1470
摘要: 本节介绍了晋江市科学技术局是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政府机构,设有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和知识产权科等职能科室。晋江市“科技强市”专家顾问团是市政府的高层决策咨询机构,为晋江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关键词: 晋江市 管理机构 科技管理

内容

一、机构
  (一)管理机构
  1978年4月,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撤销的晋江县科委,内设计划组、计量所(1986年5月1日归经委)、科技情报所。1984年12月,县科委又设晋江县新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并于1987年1月更名为晋江县科技开发中心,同时建立晋江县科技情报所、人秘股、计划成果股、科技外事股。1991年10月,科技外事股更名为科管股,并同时建立晋江县技术市场管理站。1992年1月,设立晋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办公室。1992年5月,晋江县科委易名晋江市科委,同年12月,成立晋江市高科技园建设发展总公司,与高新技术开发办公室合署办公。1993年3月,科委设立晋江市科技信息处理中心,与晋江市科技情报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94年7月,成立深沪湾国家级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筹建组。1996年10月,市政府批准《晋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科委设立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科技管理科、科技计划科、海洋管理办公室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机关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事业编制2人。1997年11月,设立晋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外挂晋江市科技信息处理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同时撤销晋江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和晋江市科技开发中心。1998年设立晋江市地震抗防办公室。2002年4月,晋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晋江市科学技术局。2003年3月,设立晋江市地震办公室,为晋江市科技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004年7月,设立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加挂福建晋江深沪湾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牌子),机构从市科技局撤出,归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2004年12月,市委、市政府批准《晋江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科技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知识产权科3个职能科室,均为正股级。市科技局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另有晋江市地震办公室、晋江市技术市场管理站、晋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晋江市高新技术开发办等4个下属事业单位。2006年3月,市委同意晋江市地震办公室变更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不变。2007年9月,知识产权科加挂“知识产权局”的牌子,对外称“晋江市知识产权局”。
  科技局主要职能: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关技术问题;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奖励基金的使用;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负责科技档案管理、科技保密、科技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开展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管理和规范专利技术交易、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研究制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和技术市场;归口管理各级、各类科技示范企业;归口管理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技术开发服务机构;归口管理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负责科技宣传活动及科普教育工作,组织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技拥军等工作;负责科技示范镇(村、户),星火小城镇示范镇、星火技术密集区(镇)和区域性支柱产业等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核准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证书;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科技镇长、科技副村主任和科技干部进行考核,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负责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系统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镇(街道)及本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专家顾问团
  1998年,经晋江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组建晋江市“科技强市”专家顾问团,顾问团属晋江市人民政府高层决策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晋江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政策、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供咨询建议;对重大技术攻关、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项目提供咨询论证;接受委托,进行技术、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转让等。1998年7月30日,在青阳召开晋江市“科技强市”专家顾问团成立大会,首届顾问团成员由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24名著名专家组成,聘期3年。2001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及时增添顾问团成员,并定名为“晋江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2005年,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换届,聘请城建规划、产业升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专家36人组成新一届晋江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市政府定期召开专家顾问团座谈会,共商晋江发展良策,促进经济社会科技全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科技发展规划
  (一)“八五”科技发展规划
  1991年,县政府制定《晋江县科学技术发展“八五”规划》,1992年3月,召开全市科技工作大会。提出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并确定“抓基础、稳支柱、保重点、靠科教”的指导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明确科技发展的重点与任务:狠抓科技兴农,确保农业的稳步发展;用先进的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传统产业结构;运用科技引导,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强化具体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加强科技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科技发展“四二三三”工程,实现国家科委“科技达标(县)市”的各项要求;增加科技投入,多渠道筹集科技资金;加强各级科技信息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科技宣传,提高领导及全民科技意识;制订有关政策,调动所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完善技术市场的服务机构,开拓晋江市技术市场;搞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抓好教育工作。
  “八五”期间,全县(市)上下积极行动,向新科技革命进军,拉开“科技兴市”序幕。领导管理体系逐步健全,配齐科技副镇长(副乡长),科技副村(居)主任;财政科技投入开始步入正轨,实施各级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334项,投入科技三项费用1183.6万元,其中晋江市级905.6万元。从1992年起,每年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投入占财政总支出1%以上;科技管理迈上新的水平,制定科技发展“四二三三”工程,颁布《关于推进科技进步的若干规定》(三十条),在全市普遍开展“科技创先”活动,健全完善科技九大保证体系,农业初步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工业企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初步形成,传统产业改造步伐加快,引进和培养一大批科技人才,有效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增长方式逐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效益型转变,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九五”科技发展规划
  1996年始,市政府着手制定《晋江市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规划》,6月26日,召开全市科技大会,明确科技发展总体目标:到20世纪末,经济与科技的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先进行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5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20%以上。提出科技发展的主要目标: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加速企业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技术及装备水平;健全和完善科技体制;加速跨世纪多层次科技队伍建设;加强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好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加强社会发展的科技工作。确定科技发展的具体任务:狠抓科技兴农,确保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00个,在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方面依靠科技进步,持续发展;强化企业科技进步,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增强企业自身吸纳科学技术的能力,围绕“立支柱、上规模、创名牌、争第一”的战略,以企业为科技开发主体,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条龙的科技运行机制,加速纺织服装、陶瓷建材、制鞋和塑料玩具、食品饮料、电子机械等支柱产业及基础原料工业的科技进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重点抓好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工业陶瓷及新材料、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等重大领域的高新技术引进、开发、应用;抓好科技兴海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解决好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国土资源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矛盾;加强重大科技设施建设。
  “九五”期间,晋江市强化政策激励机制,出台《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若干决定》《晋江市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扶持技术创新活动;强化投入支撑机制,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计323项,投入科技三项费用3002.6万元,其中本级科技三项费用2351.6万元。并建立滚动的科技发展基金近2000万元,骨干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以上;大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促进农业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二高一优”方向发展;推进企业技术水平提档升级,积极推进企业技改,广泛开展产学研结合,全市骨干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55家;发展高新技术,营造高新技术创业环境;加强科技治污力度,制鞋业“三苯”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成立晋江市科技强市专家顾问团,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的科技成果交易会,签订技术合同250多项;发展民营科研机构,拥有民营科研机构38家。
  (三)“十五”科技发展规划
  2000年,市政府制定《晋江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规划纲要》,2001年12月30日,召开全市科技大会。规划的指导思想:依靠科技进步,引导企业创新,推进产业升级,支持外向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把晋江市建设成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国际经济较好对接的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科技发展总体目标:到2005年,晋江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综合实力要位居全国、全省的先进行列;建成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2010年,晋江科技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要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科技强市。科技发展的任务与重点:科技兴农,建设现代化农业;科技兴企,提高工业科技水平;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建设晋江信息工程,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科技兴海,建设海洋强市;加强人口、资源控制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五”期间,晋江市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科技事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04年晋江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科普示范市”。科技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有力推动晋江经济综合实力的持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初具规模,培育67家技术创新型企业,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9家;引导、扶持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加速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培育发展车辆机械业、纸业、化纤业、制药业和新型材料业等新兴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科技含量;科技投入不断加大,共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98项,投入科技三项费用3915.50万元,其中本级科技三项费2485万元,基本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优惠政策作扶持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四)“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2006年,晋江市成立《晋江市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课题组,邀请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福建省行政管理学院教授王秉安参与编制工作,8月10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通过《晋江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晋江市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报告》《晋江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修订稿)》《晋江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是年12月26日,晋江市在青阳召开全市科技大会,完成《晋江市区域研发创新体系建设研究》重点课题,该课题系“十一五”规划的中心内容,拟通过5—10年的努力,在2015年之前建成一个与晋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结构优化、系统完善、运行有效、持续发展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十一五”科技发展总目标:到2010年,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综合实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较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主导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明显加强;由公共研发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组织等构成的公共技术和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充分发展;包括组织保障、政策法规保障、人才保障、科技投入保障、服务保障和知识产权保障以及科普教育保障等组成的区域技术创新保障体系良好运行;信息化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取得显著成果;新型工业化发展态势初步形成,经济增长方式明显转变,丰富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内涵,创新型晋江初步形成。科技发展重点:建设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和实施科技六大工程。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公共平台体系、技术创新保障体系等四大层面。
  至2007年底,晋江市科技工作较圆满地完成年度规划目标。在科技优惠扶持政策方面,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晋江的实施意见》《晋江市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晋江鼓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及《晋江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农业科技发展方面,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全市培育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2个、科技示范村8个、科技示范户30个和科技示范场10个,并组织实施50多个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累计培育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81家;在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先后启动化纤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工程、装备制造业、节能减排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全市共承担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项45项,投入科技三项费用1351万元;实施本级科技计划项目141项,投入科技三项费用2517万元;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建设行业技术研发中心3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以上行业中心8家、泉州市级行业中心或工程中心24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设立晋江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出台《晋江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发明创造,实施专利试点企业工程,专利的产出数量和质量逐年增长。
  三、科技项目管理
  (一)科技计划管理
  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晋江市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执行1989年福建省科委制定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11月起,执行福建省科技厅出台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管理、经费使用、项目结题、专家咨询、奖惩以及科技三项费用方向和列支范围、审批与下达、监督与管理都做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实现科技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废止1989年制定的《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1997年制定的《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0月,省科技厅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精神,重新修订《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科计〔2007〕86号)。修订后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环节、提交项目验收材料作具体规定,增加申报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应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技术标准作为项目的重要预期成果提供形式之一,以及建立科技计划项目资信管理制度等内容;同时废止2002年11月制定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二)科技计划项目构成与编制
  1.项目构成
  20世纪80年代末至2007年,晋江县(市)科技计划项目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科技计划体系。晋江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级别分,不同时期皆分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晋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类别分,“八五”和“九五”期间,主要有星火计划、重点攻关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计划、重大科学研究及国家863计划等。“十五”至“十一五”期间,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和科技事业产发展,科技类别进一步细化,主要有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产业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合作与交流、社会公益性专项等。进入21世纪,科技部的科技计划新增国家支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科技兴贸计划、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工程中心等;福建省科技厅的科技计划新增福建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福建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福建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福建省创新基金项目、福建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农村基层科技建设专项、福建省救灾专项、国家科技项目配套经费计划、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等;泉州市科技局的科技计划新增泉州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泉州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资金项目计划、泉州市科技专项计划项目等。
  2.项目编制
  晋江县(市)项目编制原则主要是根据“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和国家、省、泉州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重点,以及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晋江产业集群发展现状,按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晋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优先支持带动性强、可实现技术跨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晋江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项目,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产业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的选题原则组织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原则上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发布。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组织实施2—3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遵照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与要求,按时组织申报。
  (三)科技计划项目的下达与执行
  1.项目下达
  1988—2007年,晋江县(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推荐申报。项目推荐部门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地方的实际情况,归口组织、推荐有关单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推荐部门一般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市科技局不受理无推荐部门的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一般由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晋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经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晋江市科技局。晋江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晋江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现场考察,并对项目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后,由市科技局组织项目评审论证。市科技局根据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市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结合评审论证意见,会同市财政局联合确定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上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列入市科技计划的项目,市科技局通过项目合同书的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项目(课题)的主要内容、承担单位、计划考核目标和完成期限以及经费等。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依据下达的科技项目计划以及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意见拟订项目合同书,经签约各方商议审核后,在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的30个工作日内履行签订手续。
  2.项目执行
  晋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执行,同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年终财务决算制度。从项目立项当年至结题当年,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底应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财务决算报表的报送按《晋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办理。市科技局依据所报送的材料对在研项目进行评估、监督检查。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合理情形,需要对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计划进度等作变更时,由项目承担单位在合同书或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提出合同变更申请,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提出审查意见,晋江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调整项目计划并变更合同。
  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进行。项目结题可采用验收或鉴定评审。对于确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合理情形,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可以申请中止或撤销。项目鉴定按相关管理办法办理,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是否完成合同书或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目标,应用效果及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做出评价,结论分为“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在合同书规定期限内既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提交延期申请且时间超过半年的,项目按“中止”结论予以结题,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同时建立科技计划资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验收不通过、项目中止或撤销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给予记录。
  (四)科技项目实施
  1988—1990年,晋江县乡镇企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产品的开发主要是以模仿开发为主,产品的技术含量较低,缺乏创新性。科技项目的主要以支持农业科技攻关和实用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为主,如实施“网箱养鲈试验”“旱地生态农业结构优化研究”“围头湾紫菜大面积病烂防治”“甘薯优化栽培研究及示范推广”“柑橘线虫病防治研究”等项目都获得较好的试验成果,并在全县推广应用。
  “八五”期间,晋江县(市)大力建设科技发展“四二三三”工程,夯实科技示范网络,注重推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5年共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34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44项、泉州市级16项、本市级273项。磁灶镇“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磁灶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规划”被列入1993年福建省十大科技项目及1994年、199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15件实事之一。1992—1995年,实施科技贷款项目47项,其中国家级8项,省级15项,泉州市级24项,争取到位资金1.66亿元。在农业方面:主要是推进农业产业向“两高一优”方向发展,仅1992年至1995年,与农业部门共同实施农业科技项目就达66项,投入三项费用97.55万元,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传播和优良品种的试验推广,如推广应用水稻苗情微机预报技术、花生“改低创高”配套技术、甘薯“五改”技术、蔬菜反季节栽培技术,取得较好成效。例如卫星导航技术在渔业生产中的应用,效果显著,当年迅速推广188艘,大大提高渔业产量和安全生产,当年新增渔业产值近亿元。在环境治理方面:主要是开展建陶业烟尘污染治理攻关,县(市)科委1992年就开始有意识地介入磁灶地区环境综合治理,从科技项目上引导、支持上规模、上档次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引进工作。组织、支持消烟除尘的试验,各级无偿投入390万元,省科委于1995年在各有关报刊刊登招贤解难的招聘书,泉州市科委牵头组成建陶业烟尘污染治理技术攻关协调小组,晋江市科委从当年三项费用中拨出150万元作为治理污染技术攻关专项费用,经过5个月的试验,确认4项治污技术较为成熟:即东南大学的MT—系列燃煤窑炉烟尘治理、煤科总院的双床扰动消烟法、福州博司公司的分相燃烧技术、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的梯形分风燃烧装置,并于1995年5月通过省科委鉴定,另外还有2项通过泉州市科委鉴定。这些治理技术成果给企业指明窑炉改造的思路和方向,有力地配合和推动治理工作展开。在工业方面:主要是围绕服装、制鞋、建材等支柱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注重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及新工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如开发“TPR鞋用材料”“湿法PU二层革”“鞋模电脑加工”“三维电脑鞋样设计”等项目,有效地提升鞋业生产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在建陶产业上引进辊道窑自动控温装置、大吨位压砖机、大型干燥塔等生产设备及技术,从而提高产业的整体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
  “九五”期间,晋江市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强化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科技成果在晋江市转化落户,促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5年共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23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级24项、泉州市级36项、本市级247项。组织6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7个省级重点新产品认定。在农业方面:“龙眼果园技术改造”“鲍鱼工厂化育苗及养殖技术”“开阔型港湾紫菜埕地轮养花蛤技术研究”“大棚蔬菜自动喷灌技术应用”“SPF猪的引进及繁育推广”“‘EM’生物技术在畜牧业上的应用”“早籼‘晋良2号’品系区域试验”等项目实施,为晋江市农业稳步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在环境治理方面:主要是开展制鞋业“三苯”废气治理攻关,早期开展“吸附——燃烧法”等两种不同形式的治理装置试验,但效果不佳。1998年5月,华亿鞋服有限公司与厦门大学联合开发的“无苯鞋用胶粘剂”获得成功,共开发出华亿牌聚氨酯型、氯丁胶型等两种鞋用无苯胶粘剂,并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为晋江市三苯治理创造良好的科技条件,确保“三苯”治理工作取得进展。在工业方面:工业企业和骨干乡镇企业都积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开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和创新。福建浔兴集团与中国日用五金技术开发中心联合建立“中国拉链中心”,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使企业成为全国规模最大,产品品种最齐全的拉链生产厂家;恒安公司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质量,其“安尔乐”产品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柒牌时装有限公司投入500万美元,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全程电脑自控生产线,设备专业性强、自动化水平高,是当时国际上最先进的服装生产线;“不含偶氮真皮开发生产”项目的实施,为晋江市旅游运动鞋的生产出口提供优质环保型的原材料;“进口高吨位自动压砖机压胶模具”“明焰窑低温一次烧成玻化砖”“大型多孔窑燃油烧制素坯”等项目的实施,及全市引进的320条先进的辊道窑生产线,使传统陶瓷产业发生质的飞跃。
  “十五”期间,晋江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和对重要行业的技术升级有较大引导作用的项目和企业。通过加强自主研发、拓展产学研联合开发、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和技术装备等形式,为产业调整升级提供技术支撑。5年共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98项,其中国家级17项、省级26项、泉州市级56项、本市级99项;“晋江市纺织服装技术创新工程”“晋江市化纤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工程”两个项目列入泉州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技术鉴定16项、评审9项、验收9项。组织4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11个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在农业方面:通过市、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大力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优良品种覆盖率达96%。实施“无公害蔬菜栽培”“集约化猪场能源环境生态工程研究”“名优鱼苗虾苗培育与技术推广”“天然薯片深加工技术开发”等一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均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如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集体”的特有产业化运作模式,开发出系列薯片产品,赢得市场的认可,公司被国家四部委确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企业规模不断拓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在工业方面:注重攻克制约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如纺织服装业重点开发面料、化纤等新材料,建陶业重点引进高效节能低污染窑炉技术,制鞋业重点推广CAD/CAM三维设计技术,食品饮料业重点开发保健、休闲、功能食品等。同时引导企业以CAD/CAM、EPR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如石材加工数字化装备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拉链计算机仿真系统开发和造纸生产信息集成制造系统应用研究等。重点科技项目发挥较好的科技示范作用,“无水型氯化橡胶”被列入2003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寰球公司开发的“纳米抗菌功能运动鞋”项目被列入2003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拉链计算机仿真系统”被国家科技部列入200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6%耐海水氟蛋白抗溶泡沫灭火剂”技术水平居国际先进;“晋江市纺织业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后,开发出系列适销对路的纺织服装面料新产品,为晋江纺织服装业的腾飞做好前导工作;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环保型高档针织弹力布”,攻克加入的新型纤维与棉之间的同色性、匀染性等难题;福建宏玮鞋塑有限公司研究的“动态硫化MPP/SBR弹性体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项目,用它代替当时使用的热固性橡胶,对于提高晋江市制鞋产业的技术含量、保护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恒安公司开发的“复合纳米抗菌卫生材料”,产品设计具有创新性,其表面抗菌性能等综合指标处于同类产品的国际先进水平;“亚氯酸钠漂白棉光坯布新产品开发”,在工艺上采用合理的前处理及亚漂结合氧漂的工艺,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为我国亚漂工艺提供新的经验。
  “十一五”前两年,晋江市主要是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优先支持带动性强、可实现技术跨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优势和特色的科技项目,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晋江创新型城市的建设。2年来共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86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11项、泉州市级27项、本市级141项。组织鉴定5项、评审4项、验收42项。组织认定国家重点新产品2项,省重点新产品7项。在农业方面:加快绿色食品生产工程建设,推广蔬菜大棚、喷灌、滴灌等先进农业技术,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并且在在全市有重点地选择一批具有科技示范带动效应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示范基地与所在村委会共同合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和村委会的宣传普及作用,开展农业科技攻关,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值鱼类深加工”“坛紫菜加工新技术研究”“微生物制剂在仔猪培育中的应用研究”等项目的实施都取得较好的成效。如晋江市阿一波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实施的“坛紫菜加工新技术研究”项目,从紫菜采收、清洗、烘烤及保鲜等一系列生产加工工艺进行试验,确定一套坛紫菜加工较科学的工艺流程,大大地提高坛紫菜附加值。在工业方面:围绕晋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等相关方面的科技项目,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引进冠科、金保利等一批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项目和原创型项目,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后劲。在全市推广制造业CSP协作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晋江市化纤业技术创新工程”,其中“异形纤维(吸湿排汗)针织面料”“新型电脑提花针织机的开发”“再生型聚酯涤纶短纤维开发”和“雪花绒高档面料布的开发”等项目通过科技鉴定评审,水平达国内先进。
  四、经费管理
  (一)科技经费结构与管理
  晋江县(市)科技经费由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项目经费组成,经费来源:科技部下达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省科技厅下达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泉州市科技局下达科技项目专项经费及其他拨款,晋江市财政安排科技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项目经费)及其他补助款,其他款项如自筹资金、接受社会捐赠款等。
  科学事业费按1987年《福建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泉州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办理科研事业费指标划转工作的通知》以及科学研究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科技三项费用按1989年省科技厅制定的《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1992年泉州市科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泉州市科技发展基金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市政府制定的《晋江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2002年省科技厅修订《福建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执行。科技项目经费按1989年省科技厅制定的《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2年省科技厅修订的《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07年省科技厅制定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晋江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技项目经费,并对国家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负责。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科技三项费用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初,晋江县(市)每年的科技三项费用都不足20万元。1992年,晋江县(市)科技三项费用首次按市财政预算总支出的1%核拨,初步形成财政投人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为补充的全社会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以后逐年递增,至2000年,科技三项费用达财政预算支出的2%。科技三项费用的安排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科学合理的原则。经费预算编制审批实行专家评审和政府决策相结合机制。科技三项费用实行无偿和有偿使用制度,合同化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科技三项费用的列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他支出等。科技三项费用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计划管理与经费管理职能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技项目完成时,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办理科技三项费用决算,经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机构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科技项目验收或鉴定的必备材料之一。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监理,并接受同级审计、监察部门监督。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监理的结果,将作为调整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核拨经费及以后年度申报科技项目资格审查和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科技三项费用实行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取消有关单位和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今后三年内申请科技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科技发展基金
  1992年,晋江县(市)开始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匹配资金,把科技三项费用的有偿部分和各年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及资金占用费、基金项目的回收等纳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匹配资金范畴。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1995年匹配资金更名为科技发展基金,市政府出台《晋江市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出台《晋江市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科技发展基金以扶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根本目的,尤其是重点扶持有经济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基金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视效益收取资金占用费(按省财政厅当年规定的利率)。回收的本金仍全部纳入发展基金,实行滚动发展,主要继续用于安排基金项目。当年回收的资金占用费50%纳入科技发展基金,50%用于改善科技工作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和科技发展基金管理业务经费,及在回收资金时需通过法院等部门采取行政、法律手段所需支付的律师受理费、诉讼费等。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是科技发展基金的管理部门,依据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严格筛选、确定科技项目,合理安排资金的投向。
  五、科学技术奖励
  2002年,为加速科技进步、建设科技强市,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晋江市综合科技实力,市政府出台《晋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并设立由科技、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的晋江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8—13人,主任委员由晋江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晋江市科学技术局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晋江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项设置科技创业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协作奖。科技创业奖、科技协作奖不分等级。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2004年,首次进行本市级科学技术奖励评定。2006年,根据上级科技部门奖励办法和条例,结合晋江市实际,进行重新修订,形成《晋江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修订稿)》,奖项设置调整为市长特别奖、科技创业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等四个类别,取消科技协作奖。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晋江科技奖励的范围主要是应用技术研究新成果及具有独立应用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在全市推广、应用的先进科技成果并取得显著成效;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环保、科技情报等方面能直接应用或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软科学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成果等。进入21世纪,科技奖励的范围主要是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中,创造性的组织、实施,完善或发展有技术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较高水平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且实施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后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且实施该外观设计专利后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市政府对获奖者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上级科技进步奖的组织申报,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泉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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