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6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管理
分类号: D64
页数: 5
页码: 1404-14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机构、规划编制、宣传活动、组织领导等。
关键词: 晋江市 精神文明建设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6月,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称为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随之改称。1989年8月,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升为正科级行政机构。1992年5月,改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996年6月,更名为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02年4月,加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由市委宣传部管理。
  第二节 规划编制
  1987年,县委制定实施《晋江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0年,又制定《晋江县精神文明建设三、五年规划》,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按照省委提出的20世纪90年代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三年建成文明县城”以及建设“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精神文明、生活小康的社会主义新侨乡”奋斗目标。
  1996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制定《晋江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努力实现两个文明建设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牢固树立主体意识,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军警民共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晋江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2001年,在分析、总结“九五”期间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存在问题及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泉州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主要精神及晋江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晋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以及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吸纳“增进精神文明建设实效”专题调研的结果,起草制定《晋江市“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后简称《规划》),经多方征求意见,最后由市文明委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分三部分11条,第一部分为形势分析和总体构想,提出初步建立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社会安全保障体系、法律普及和服务体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体系;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归纳涉及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事业建设、城乡环境建设、群众性创建等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为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提出加强领导、保证投入和队伍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
  第三节 宣传发动
  1988—2001年,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晋江县(市)坚持把治理脏乱差作为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重点,广泛动员群众,对环境卫生、社会秩序、服务态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02年3月,市委制定贯彻《纲要》的意见,决定把每年的3月5日至4月5日确定为“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2003年3月9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单位牵头组织在阳光广场举行纪念“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40周年系列活动暨“晋江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系列活动,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深入开展“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在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开展“争当让患者满意的白衣天使”活动,在广大党员、青年中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小公民”活动。在节庆纪念日期间,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维护消费者权益、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和全民爱国卫生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组织表彰文明家庭,开展评选推荐泉州市“十百千万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活动。深入15个镇30多个村(居),开展“道德之光”文艺巡演,努力通过服务基层、寓教于乐来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品质。召开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交流会,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录像)比赛获奖单位进行颁奖,并对晋江市第二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授牌。各镇配合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营造舆论氛围、组织主题演讲比赛、文艺宣传活动、专题座谈会、宣传踩街活动等,把公民道德建设推进到基层、落实到实处。
  2004,市文明委精心组织“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妇女节、植树节、消费者权益日、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使“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不断丰富。
  2006年,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晋江市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崇尚道德,崇尚文明,崇尚和谐”主题,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倡导“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立足基层,面向群众,通过宣传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倡导文明与强化管理相结合、集中普及与长期深化相结合,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市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节庆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2007年,晋江市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以“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联合《晋江经济报》、“侨乡频道”开设“美丽晋江人”专栏,宣传生活中乐善好施、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见义勇为、诚信经营、拾金不昧、孝敬公婆(父母)、家庭和睦等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道德行为,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组织广大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增强道德操守、提高业务素质,塑造廉洁勤政、务实亲民的公仆形象。开展“又好又快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人人都是投资环境”誓师大会,向全市印发“我为晋江‘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倡议书,着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发展举办作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廉政文化进企业、反腐倡廉南音演唱会和廉政灯谜竞猜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晋江“三个文明”建设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结合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的“三平精神”教育,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行业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行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认真解决服务环境、态度、效率、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发挥团员、青年在道德实践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志愿者组织,以体力、智力、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开展“雷锋精神在闪光”,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挂钩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服务,举办青年志愿者公民道德建设宣讲,开展“守法重德、诚信经营”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等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活动内容包括“老少共话荣辱观”“我身边的小雷锋”少先队主题教育、“失足少年”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进校园开展以案释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青春共建和谐晋江”18周岁成人宣誓仪式等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组织开展“3·15”邮政明信片发行、“诚信一条街商标品牌宣传日”、打假维权网络成员单位座谈会、集中销假以及真假商品对比展示、现场打假维权成果展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强化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以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为契机,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主题活动,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历史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实践中锻造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在全市开展“创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家庭才艺展示、“3·8”维权周法律、防艾、禁毒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爱心帮教”、村(社区)妇干培训会,组织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家庭美德建设,促进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活动,结合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青年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非公企业职工文艺汇演、师风师德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道德教育“七进社区”和农业“五新”进村入户、环境保护“三下乡”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满足群众增长知识、愉悦身心、学法用法、强身健体、崇尚文明等方面的需求,培养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第四节 组织领导
  1997年3月,成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主任和第一副主任,市五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各镇(场)也相应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领导保证。在创建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一把手”的表率作用带动各级各部门坚持两手抓,先后主持召开4次市文明委全体成员会议,对阶段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朱明还亲自带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4次深入基层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保障。市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市财政投入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生、卫生的专项经费达13248万元。
  1998年,晋江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晋江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建立各级领导班子共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抓两手的原则,实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镇(场)和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检查评比,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评选先进个人、集体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季谈会制度。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三是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制度。为把握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先后召开文明村镇、文明安全片区、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工作调研会议,认真交流总结经验。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建立多渠道增加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市政府继续以高于财政增长的幅度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全年投入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专项经费1.53亿元,卫生专项经费比上年度增长15.9%。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外侨胞踊跃捐资。全市“三胞”捐助家乡文化教育事业的资金7400多万元。
  1999年,晋江市认真落实《晋江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建设,在镇(场)和市直机关换届后,及时调整和充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镇(场)、市直各口、各行业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实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镇(场)、挂钩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创建活动示范点、挂钩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职能部门工作等制度。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制度,先后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喜事简办、文明村镇建设、移风易俗工作等专题调研活动,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主动性。市委文明办的专题调研文章《晋江市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被省委文明办、省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评为调研文稿二等奖。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季谈会制度,每季度召开市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发挥市精神文明委的宏观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文明单位考评制度,按照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文明村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抓好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的申报、推荐、评先工作。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从严掌握,不搞平衡”,保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第七届省级文明单位21个、文明村镇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4名,泉州市级文明单位38个、文明村镇11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3名,晋江市级文明单位173个、文明村镇55个、文明学校35个。
  2000年,晋江市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制定《晋江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晋江市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确定的基本标准、组织领导、评选命名、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认真贯彻《福建省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成立市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化的基层创建活动档案管理体系,努力解决“重评轻创”的问题,实行文明单位、文明集镇、文明学校“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的制度,推动基层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组织对上年度省、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保创建工作的延续性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2003年,晋江市认真落实《晋江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进一步形成党政各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市文明委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解决需要部门协同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认真回顾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结合表彰荣获全省(2000—2002年度)、泉州市(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个人),进一步形成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先后配合省、泉州市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区域共建4场专题调研活动,并围绕泉州市确定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各镇(场)、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思考和探索。《以史为鉴、以史育人,充分发挥党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考》2篇论文入选省第八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还结合跨越式建设中等城市和推进“两个率先”的崭新实践,先后深入部分镇、窗口单位、学校及居住小区开展3场精神文明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当前工作特别是人的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
  2005年,市文明委转发《泉州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原则》,认真落实《晋江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着眼提高常态化水平,积极构建精神文明创建与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把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实绩考核范畴,把创建工作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成立城市管理组、基层创建组、道德建设组、文化建设组、社会服务组、公共服务组、生活环境组等创建文明城市7个项目组,完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制度工作方案,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职能部门,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委、市政府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财政主渠道的基础和导向作用,探索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建设给予财力和物力的支持,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建立起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007年,市委文明办探索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文章。选送8篇论文参加泉州市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评选活动,有6篇获奖。其中《制定村规民约,促进社会和谐》获一等奖,《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农村文化建设的思考》《关于地税系统加强新时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探索》《关于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思考》获得三等奖,《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实践和思考》《晋江市20世纪80年代后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获得优秀奖,市委文明办获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