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明新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6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文明新风
分类号: D64
页数: 6
页码: 1398-140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文明新风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文明规范、移风易俗、诚实守信等。
关键词: 晋江市 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新风

内容

第一节 文明规范
  晋江撤县设立市后,部分群众思想意识还没跟着转变过来,为引导市民提高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文明素质,1994年,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晋江市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行业文明公约》,这是晋江第一次通过官方促成的、对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全市性共识。文明公约颁布后,结合开办文明市民学校和评选文明市民,宣传推行文明公约,强化道德规范约束,让广大市民自觉按照“两德”要求规范言行。1996年10月,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把市政府制定的城市管理“六规定一通告”等规范性地方规章汇编为《晋江市民必读》,分发到广大市民手中,努力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树立社会公德意识,提高文明素质。
  1998年,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把文明市民教育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融为一体,营造“人人讲文明、侨乡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加大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公共场所建立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示范区,组织劝导队纠正不文明行为,促进市民文明意识的提高和文明行为规范的养成;结合开办市民文明学校等形式,组织开展《晋江市民必读》的学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解有关城市管理“六规定二通告”、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内容,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1999年,刚成立的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修订《晋江市民文明公约》,篇名少个“市”字,内容上也作调整,还修订《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2003年,晋江市提出建设中等城市,市区扩大,为引导刚从农民转变而来的新市民更新观念,树立市民意识,市文明委结合“立现代观念、建现代城市、做现代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再次修订《晋江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晋江市行业道德规范》。
  2005年,出台《晋江市民道德守则》,内容包括基本准则、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守则,形成市民群众一致认同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约定。
  2007年12月,市委文明办将各类文明规范汇编成《晋江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其中包括《晋江市民文明交通守则》内容。《晋江市民文明公约》内容不变。《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内容不变。
  附:
  一、《晋江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爱乡,拥政拥军,关心集体,服务社会;
  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恪守公德;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奉献;
  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计划生育,奉行国策;
  敬老爱幼,和睦邻里,尊师重教,平等待人;
  破除陋俗,树立新风,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诚信谦恭,团结拼搏,共创辉煌,共享成果。
  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不闯红灯;不乱停放车辆;不损坏公物;不喧哗扰民;不讲脏话粗话;不乱涂写张贴;不毁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乱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三、《晋江市民文明交通守则》
  从我做起,人车互让,各行其道;按灯停走,按线通行,按位停车;当文明人,开文明车,走文明路;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共享和谐。
  第二节 移风易俗
  1988年,在制止封建迷信活动中,各乡镇普遍做到建立一个“账本”。把全乡镇“普渡”“佛生日”列成表,并把人员分工、车辆安排明确注在表上,促进工作的落实;在动员大会和煞“头普”现场会大造声势。宣传队、劝导队、巡视队深入各地做制止“普渡”工作,全面实行乡镇、片、村包干责任制,定人头、定职责、层层抓落实;发挥下村工作队、村支部、村委会、团支部、老人会协同做工作力量。以制止“普渡”为突破口,打好综合治理的总体战和纵深战,促进全面工作的开展。英林乡结合制止“普渡”工作煞住21起封建迷信活动。晋江县制止“普渡”的工作受到省市检查团的肯定,青阳镇、英林乡被评为泉州市制止“普渡”的先进集体。
  在提倡婚事新办的活动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促进婚事新办的带头人。各乡(镇)都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青阳镇及时制定婚事新办《实施细则》,并为参加新式婚礼者,每对发给300元价值的纪念品。短短几个月,全县有20多对青年男女举行新式婚礼。婚事新办逐步形成风气。在殡葬改革工作中,青阳镇高霞村早先行动,是全县殡改的先进单位。安海镇制定切实可行实施细则,由镇“移风易俗”督导队负责监督实施。
  1989年,继续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计划外生育)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各级政府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卓有成效地制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以青阳、安海为重点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初见成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也有良好的开端。
  1990—1992年,以制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为突破口,全面倡导移风易俗。宣传推广青阳镇高霞村、磁灶镇岭畔村、安海镇复兴街3个先进党支部坚持“两手抓”的先进经验。各地老人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破除封建陋习的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殡葬管理,破除丧葬旧俗,推广高霞村坚持“火葬”的经验。西滨镇跃进村成为新实行火葬的村。全县(市)有279个村制定移风易俗乡规民约,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乔迁省办。
  1993—1995年,晋江市把移风易俗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每年岁末新春,市政府都把狠煞“三风”(婚嫁丧葬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聚众赌博)为重点,抓好春节期间“六提倡、六反对”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安排文体科普活动,促进全社会建立起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新思想、新风尚。每年七八月,宣传部、文明办分别组织力量指导检查各镇制止“普渡”的情况,还有效地制止几场大型的封建迷信活动。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的进展,1994年4月,市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总结推广青阳镇高霞村坚持17年的殡改经验和深沪镇科任村墓地管理的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市抓36个殡改试点村,引导农村建安息堂,以解决存放骨灰问题,一个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正悄然形成。青阳镇高霞村、磁灶镇三吴村、西滨镇跃进村、陈埭镇沟头村这4个村在实行遗体火化方面均有新的进展,被市政府评为移风易俗先进单位。
  1996年,晋江市把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新风作为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继续加强全市36个殡葬改革试点村的创建工作,加大制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工作力度,开展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的社会新风,促进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形成。
  1997年,晋江市继续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在认真抓好移风易俗“六提倡、六反对”宣传教育的同时,全面加大破除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的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尤其是制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工作,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部署,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受群众拥护,促进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的形成。在进一步加强全市36个殡葬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遗体火化,通过宣传发动,抓好示范,带动全局,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市政府制定《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从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殡葬改革,推行遗体火化,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池店镇、磁灶镇三吴村、金井镇金井居委会、西滨镇跃进村、安海镇东鲤居委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移风易俗先进单位。
  1998年,晋江市结合开办市民文明学校等形式,组织开展《晋江市民必读》学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解有关城市管理“六规定二通告”、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内容,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同时大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市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向全市机关工作者发出包括“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做精神文明建设带头人”内容的倡议,池店、紫帽、永和、英林镇等镇发出《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喜事简办有关规定的通知》,通过抓机关干部职工作表率,促进社会文明新风的逐步形成。池店镇、教委、恒安集团公司、潘径中学等单位通过举办“集体婚礼”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尚。宣传移风易俗“六提倡、六反对”的同时,在农村广泛开展“告别陈规陋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破旧俗树新风。组织开展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讨工作措施,推动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提高殡葬改革工作水平。1998年,全市死亡人口遗体火化率100%,丧事简办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1999年,市委、市政府在进一步加大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力度、完善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以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为重点,拓展移风易俗工作领域。市委领导班子向全市共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实行喜事简办的倡议,带头实行婚喜事新办简办。市文明委先后召开市直机关喜事简办工作专题调研会议和以推行喜事简办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村镇建设专题调研会议,制定《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暂行规定》,并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实行事先汇报、事中监督、事后反馈制度,有效地控制婚宴的规模,遏制婚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滥收贺仪等现象,鼓励举办集体文明婚礼,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形成“抓党内带党外、抓机关带基层、抓队伍带社会、抓城区带农村”的局面。全市先后有341对青年参加市直部门和各镇举办的集体文明婚礼,其中农村青年占63%。
  2000年,晋江市坚持不懈把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巩固、发展移风易俗成果。执行《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全面落实遗体火化制度,丧事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得到遏制。继续倡导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婚喜事新办简办,在重大节日期间,举办集体文明婚礼等,促进婚喜事简办工作的落实和延伸。东石、磁灶、龙湖等镇、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等单位有130对青年先后举行集体婚礼。持续抓好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工作。在农历七八月的集中“禁普”工作中,营造舆论声势,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市政府重新颁发《关于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告》,市文明委发出《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等单位组成“禁普”检查组,夜间先后出动272人次,检查137个村落。
  2001年,市委、市政府把落实“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农民隐性负担”确定为全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八项整改项目之一。市委文明办牵头负责这个项目的整改工作。为抓好此整改项目的落实,先后组织各镇(场)对1998年以来的骨灰安置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百村入户民意调查”活动。市文明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文明办关于落实“移风易俗,切实减轻农民隐性负担”整改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场)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移风易俗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7月27日,组织召开晋江市移风易俗整改项目专题汇报会,抓好移风易俗整改项目落实反馈工作,研究部署工作重点。10月12日,市文明委在深沪镇召开全市移风易俗工作专题调研会,研讨移风易俗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当前移风易俗的工作重点,明确“长期坚持、重点突破,防止回潮、逐步深化,疏导有度、破立结合”的移风易俗工作指导思想。市委文明办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落实整改项目的工作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在深化殡葬改革方面,抓好镇(场)、村(居)骨灰安置登记制度和一年一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加强对骨灰安置工作的管理;引导各镇以集中建骨灰堂为原则,以利于管理、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为前提,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龙湖、东石等镇先后完成镇级骨灰寄存设施建设;通过制定和执行镇(场)移风易俗规定和村规民约,有效遏制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在反对封建迷信方面,突出抓好农历七八月的“禁普”工作,做到早宣传、早部署,狠刹“头普”和加强重点村落、重点人群的“禁普”工作,巩固和发展“禁普”工作成效,并加强对群体性、宗族性封建迷信活动的疏导和监管工作。在倡导喜事简办方面,市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季度检查汇报制度》,制定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的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的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汇报”制度的落实;以重大节日为契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婚事新办工作,国庆、元旦期间,全市有百对新婚夫妇参加文明集体婚礼;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民政局还联合发出《实行婚喜事新办》的倡议书,通过婚姻登记渠道直接对每一对新婚夫妇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初步建立婚事新办日常宣传教育机制。
  2002年,确立“长期坚持、重点突破;防止回潮、逐步深化;疏堵有度、破立结合”的指导思想,继续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减轻群众隐性负担的一个重要抓手。在落实巩固遗体火化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健全骨灰处理监管制度,加强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制止骨灰“二重葬”,并宣传陈埭、池店两镇开展大规模的迁坟还耕的做法。坚持开展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巩固成果,防止回潮,并开展整治清理算命、卜卦等迷信活动。倡导红白喜事新风。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情况季度汇报检查制度,并印制《实行婚喜事新办》的倡议书,由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向新婚夫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力促婚喜事简办向农村地区的延伸。继续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2003年,晋江市广泛开展以防控“非典”为重点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搞好卫生防疫工作,创建清洁卫生的公共环境,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把集中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配合全市的防控“非典”工作,永和镇、深沪镇区还成功地制止3起规模逾千人的群众性封建迷信活动。
  2004年,晋江市继续抓好深化殡葬改革、反对封建迷信和倡导婚喜事新办简办等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树立“长期坚持、重点突破;防止回潮、逐步深化;疏堵有度、破立结合”的指导思想,推动城乡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化。引导村(居)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强化村自管理,加大落实《晋江市民文明公约》《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的力度;采取设立公益广告牌、座谈会、主题演讲、自行车环市活动、征集道德劝导语、加强舆论监督、落实行政措施等形式,加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普及力度。
  2005年,召开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印发《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和谐》倡议书,推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倡导集体婚礼、文明婚礼,推动形成喜事新办新风,陈埭镇为27对青年职工举办文明集体婚礼,恒安集团为20对青年职工举办集体婚礼。通过印发《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宣传提纲,结合防治霍乱宣传及“禁普”督导,把“禁普”工作责任落实到下片、下点、下村干部。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勤俭节约,开展“全民节约,共同行动”和《晋江市民道德守则》宣传,召开工青妇、商会、企业各界人士参加的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并加强引导,提倡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对奢侈浪费,反对讲排场、比阔气。
  2006年,晋江市召开全市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制发一系列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文件,其中《关于破除丧葬陋习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被泉州市文明办转发推广,有力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针对农历闰七月的特点,加大“禁普”工作力度,8月19日,召开全市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专题工作会议,对“禁普”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农历七八月期间,联合卫生、旅游、工商、交警、晋江经济报社、市有线电视台等单位进行督查,综合治理“办普”。加强“禁普”宣传工作,运用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宣传车等载体以及采取入户宣传的形式,努力做到“禁普”宣传进村入户。9月30日,联合团市委等单位举办晋江市首届“新青年、新婚尚”百对青年集体文明婚礼,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修订有关移风易俗的文件,并积极推进落实,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合力。
  200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告》,市文明委下发《关于禁止“普渡”“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印发《禁止“普渡”等封建迷信活动宣传提纲》,加强对全市“禁普”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督促指导。市委文明办针对群众反映和检查“禁普”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民间宴席经营者(俗称“厨子”)为“普渡”“佛生日”的村(社区)无证无照承办宴席的新现象、新问题,以市文明委名义出台《关于在“禁普”期间开展对民间宴席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的紧急通知》,集中在农历七八月开展“厨子”承办“普渡宴”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出台举报奖励措施,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从源头上打击无证无照“厨子”经营行为。文明办联合卫生、工商、公安、文体、广电、晋江经济报等部门,加大“禁普”工作的督查和曝光力度,交警大队结合“禁普”大力开展制止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声势,“禁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晋江市把制定村规民约作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全市大力推进“制定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文明办通过下乡调研、入户走访以及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培训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全市总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并就村规民约知识对镇(街道)宣传委员、村(社区)主干、文化协管员等进行培训,同时发现并大力培育英林镇东埔村这个典型,为全市工作的开展做好前期准备。8月,市委下发《关于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决定按照全面开展、分批推进的原则,采取“一村一策”和连片共建相结合的办法,用1年左右的时间,分2批推进全市386个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各镇(街道)按照市委《意见》要求,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定上报第一批村(社区)名单180个,其余206个村(社区)纳入第二批,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指导督促,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委文明办在《晋江经济报》开辟“村规民约二人潭”专栏,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村规民约知识。市广电局、晋江经济报社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市委宣传部组织18家新闻媒体进行联合采风并推出大量报道,为工作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9月29日,召开全市“制定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检查调研会,检查调研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指导部署下阶段工作。11月8日,召开全市“制定村规民约、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汇报会,总结前阶段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布置下阶段工作。针对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市委文明办及时协调解决,专项突破。如主市区出殡队伍影响交通问题,文明办、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和青阳、梅岭街道联合规范主市区各社区出殡路线;对分发“女婿烟”给男方家庭造成沉重负担、群众强烈要求给予革除,但单个镇村难以自行规定问题,文明办引导晋南四镇及东石、永和文明委联合向辖区内村(居)民发出不分发“女婿烟”的倡议,并要求有关村(社区)将其写入村规民约,取得很好的效果。至2007年底,全市有246个村(社区)完成制定工作并落实执行。通过一段时间的推行,整个社会风气有所好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群众隐性负担得到有效减轻。许多群众把简办婚丧喜庆的资金捐给慈善公益事业,仅2007年下半年,群众简办婚丧喜庆节省资金捐赠慈善公益事业500多万元。
  第三节 诚实守信
  198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质量下,晋江衰;质量上,晋江兴”的口号,激励全县人民重视质量意识和地方形象。全县开展“重质量、讲信誉、创名优、抓达标”“质量品种效益年”“争创侨乡名优产品”等活动。
  1991年,县委提出“诚信、谦恭、团结、拼搏”的晋江精神,在晋江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晋江正式把“诚信”列为“晋江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建市10周年时,晋江又提出要发展创新“晋江精神”,不断赋予其新内涵。市委、市政府组织政协委员进行“如何建设信用晋江”的专题调研。这份调研分为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建设“信用政府”、加强晋江信用环境建设4部分,为建设“信用晋江”明确目标、指出关键、廊清框架。2003年12月,凤竹集团等10家企业获“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称号。2004年3月,市委文明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等5个部门联合开展“共铸造诚信”活动,重点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3个方面推进“诚信晋江”建设。在政府信用方面,加强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在政府机构内导入诚信评定机制,把诚信评定机制与行政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起来,把地区、部门、单位的信用等级作为考核党政干部政绩的指标之一。在商务诚信方面,完善质量立市的激励机制;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在社会诚信方面,实施“诚信晋江”工程,在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家庭、学校、单位三个环节入手,分层次展开,让诚信逐步转化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为。
  2005年,为规范该商圈市场秩序,并带动其他商业街的文明诚信建设,市文明委在阳光路——塘岸街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活动,并在影剧院广场举行启动仪式。2005月12月,晋江市63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荣获泉州市2004—2005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单位”。
  2006年,市工商、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诚信晋江”创建活动,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结合起来,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在阳光路—塘岸街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一条街”活动,在《东南早报》《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曝光“老赖”名单,努力形成诚信为本的社会风尚。各级各部门加大对道德实践活动的组织引导,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使道德实践活动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取得实效。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