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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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6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分类号: D64
页数: 17
页码: 1382-139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行业创建、基层基础创建、军警民共建等。
关键词: 晋江市 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活动

内容

第一节 文明城市创建
  1988年,由县建委牵头、抽调宣传、交通、环保、土地管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参加成立城管监察队,做好城区全面规划,查处个别违章搭盖行为。1989年8月,县政府组织“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全县没收非法复制录音带1526盒、录像带3124盒,没收裸体扑克1045副,查封不健康书刊3395本。同时查获卖淫嫖娼案件132起276人,抓赌1316人。继续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绿化,室内、店外达到省级颁行业卫生标准)的环境卫生制度,逐步抓好环境的绿化和美化。1990年,在创建先进县城、创建福厦路晋江文明路段活动中,密切配合,成效显著,获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县城”的称号。1991年,迎接省市竞赛检查和省精神文明会议在晋江召开。参加全省14个城市文明建设工作竞赛的初评,得满分。县城青阳划分12片区、7条主要共建街道,成立理事会,订立工作制度、文明公约,开办市民学校,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全县开办20多所文明市民学校,参加学习者近8000人。1992年,把创建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点和载体,在城乡广泛开展“我为建市做贡献”系列活动。
  1994年,晋江市首次参加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市文明办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紧紧抓住文明市民、文明片区、文明企业、文明窗口、文明街路等5大工程,并从实际出发,确立抓重点、攻难点、创特色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思路。1995年,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专门听取创建汇报,使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进一步得到加强。在9月开展的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检查中,晋江市获得全省14个县级市第4名的良好成绩,并获泉州市1994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先进城市”的称号。在1994—1995年度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评比中,晋江市列县级市第四名,被授予“全省创建文明城市优胜市”称号。
  1996年,晋江市围绕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等主要内容,以加强城市管理为突破口,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制定创建张家港式文明城市工作计划,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张家港式文明城市暨加强城市管理动员大会,形成以“全面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努力塑造侨乡文明形象”为主题的创建氛围。加强市民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广泛宣传《晋江市文明市民公约》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在市区建制大型宣传牌6幅,小型宣传牌30幅,结合开办文明市民学校进行培训,让群众解内容,规范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成立以市长龚清概为组长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城监、交管、市管、治安、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维护等8支专业队伍建设,制定、颁发关于市区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园林绿化、建筑施工现场、交通秩序、市政工程管理等6个暂行规定及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乱设摊、乱搭盖、乱堆物、乱张贴、乱停车、乱倒垃圾的通告,使城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结合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月”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脏、乱、差现象,加强城市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坚持“抓深、抓细、抓实,逐步推进,整体优化”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开展文明片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逐步夯实文明城市的基础,促进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1996年,晋江市在全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初评中名列全省15个参赛县级市第五名。
  1997年,以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为突破口,以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为契机,以创建文明安全片区、文明单位、“三优街”为基础,围绕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优化管理,推动城市文明程度上新水平。市文明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使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在创建活动中,以加强城市管理为重点,加大城市管理“六规定一通告”的宣传实施力度,抓好城监、交管、市管、治安、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维护等8支专业队伍建设,使城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让广大群众参与管理,不断增强市民共建文明城市的主人翁意识。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集中时间、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集贸市场、流动摊点、夜市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市区卫生清洁制度,抓好市区“三废”专项整治,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三是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城乡道路“反违章、防事故”等活动,强化路面监控与疏导,加强交通法规宣传。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城市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在全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总评中,名列全省15个参赛县级市的第三名,获得“一级达标城市”称号。
  1998年,晋江市以获第六届(1996—1997年度)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一级达标为新的起点,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以强化城市管理为重点,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城市文明程度上新水平。其主要做法:一是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城市管理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城市管理“六规定二通告”的实施力度,促进城市管理走上经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重点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四大管理工作。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卫生清洁制度,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推进全民爱国卫生工作的落实;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灭蟑为重点的市区灭“四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荣获“灭蟑先进城区”称号。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强化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开展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活动,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保证市区交通环境安全、有序、文明。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着重抓好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加强96315服务台建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市场建设工作力度,投资800多万元对青阳综合市场、翰林池市场进行改造和新建曾井市场,青阳综合市场荣获全省“十优”文明市场称号。在建筑工地管理方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建筑施工工地文明程度。为确保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委文明办牵头,市建委、交通局、工商局、交警大队、青阳镇共同组成的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协调小组,加强市区交通、市容秩序阶段性整治活动,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二是加强“110”社会服务联动建设。把抓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项目。“110”社会服务联动系统7月1日正式开通后,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大量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全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初评中,名列全省15个县级市第二名。
  1999年,晋江市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双拥模范城和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制定迎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总评检查的工作方案,实行责任分解,抓督查落实。树立城市规划意识,认真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编制完善道路、排水、园林绿化、旅游、环保、公交、燃气、消防、土地利用等专业规划,同时加大城市规划管理力度,坚决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四大管理工作,把加强日常管理与开展一季度一次的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市容秩序。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推行以岗位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环卫管理机制改革,扩大保洁范围,实行全日保洁;推行生活垃圾定点管理和袋装化,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在市区重点路段实行专人定岗值班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对乱贴乱画、乱扔乱放、乱搭乱盖、乱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市区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完善交通管理基本设施,按新颁国标更新标志,规范隔离护栏、停车场所的设置工作,增设停车场2个,规划临时停车带800多米;全面加强路面监控,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动静结合起来、以动为主”的管理模式,市区交通事故和显见性违章行为明显下降;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晋江作为全省唯一的县级市代表,接受公安部组织的全国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治理工作交流观摩。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实施规范管理,推行净菜上市,加强价格管理,推广标准衡具,完善投诉机制,实行市场巡查,因商品质量价格产生的投诉率比1998年下降50%以上;在青阳综合综合市场率先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防止白色污染。在建筑工地管理方面,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行围墙封闭和安全遮护施工,规范“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整治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和运输车辆滴、撒、漏现象,重大工程项目实现文明、规范施工。加快城市绿化工作,做到建成一条路,绿化一条路,市化绿化覆盖率30.8%,人均公共绿地6.01平方米,创建“园林绿化达标城市”通过省级验收。深化“三优示范街”创建活动。以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深化泉安中路、新大街、迎宾路、崇德路等4条“三优示范街”创建活动。在“三优示范街”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加强对沿街服务行业的质量监督,设立举报箱,查禁假冒伪劣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0年,晋江市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深化“城市管理年”活动和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为载体,完善规划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做好城市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完成旧城区控制性详规调整及旧城区改造第一轮方案竞标、青华下沟岸修规,并进行市区11项市政专项规划、市区第二居住小区设计及东环路街景设计调整。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完成竹园小区主体建设和大部分配套设施建设,阳光广场、新店广场、社店绿地建设和市区各环岛、部分主干道绿化带改造,第二水厂主体部分和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建设。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规章、完善管理设施,把加强日常管理与综合整治结合起来,重点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五项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结合巩固“创卫”成果,组织开展“七乱”(乱贴乱画、乱扔乱放、乱搭乱盖、乱摆摊设点)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城乡结合部、村办集贸市场、夜市、停车场和公共场所等。结合重要节日、重点庆典活动,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治理市区“脏、乱、差”现象。创建“文明平安大道”工作与“畅通工程”全面实施,市政府投入200万元,用于市区交通标志、标线、灯控设备的更新完善和渠化路口改造、隔离护栏设置,并在市区重点路段设置规范文明交通行为的公益广告灯箱,市区“严管街”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公安部组织的实施“畅通工程”考评中被确定为三等(良好)管理水平。认真开展“卫生达标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片区”“无毒害社区”等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发出《关于开展“清除黄赌毒,倡导文明新风”教育活动的意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清除“黄赌毒”专项斗争,并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群众与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青阳镇青华小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安全小区(第二届)。继续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提升城市品位目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001年,继续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提升城市品位目标,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以开展“城市管理年”和“畅通工程”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娱乐场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推行以岗位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环卫管理制度改革和沿街单位、店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市区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继续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创建工作,投入资金抓好灯控设备的更新完善和渠化路口改造、隔离护栏维护,市区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把强化市场管理和加快市场建设结合起来,市场秩序和环境面貌有较大改善;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创建泉州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3个;加大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力度,取缔、整顿一批违法出版物,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年底,以迎接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调研为契机,市文明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职能部门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市委文明办抓好指导、协调、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进一步深入。
  2002年,根据泉州市文明委《关于对晋江市2000—200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的反馈意见》,市委文明办会同市委办把反馈意见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以督办件的形式下达给城市管理各有关部门及相关镇,对市容卫生、交通秩序、公共设施养护、公交管理、广告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治。加大城市建设管理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迎接建市10周年“八大系列工程”,进一步完善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应和候车亭、果皮箱、路牌标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环境的亮化、绿化、美化,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抓好体育中心综合馆、游泳馆、科技馆、博物馆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迎宾广场、黎刹广场、世纪公园、体育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建设。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组织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活动,并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市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治,促进市容市貌的进一步改观。“畅通工程”再次被评为“三级等次”,申报“二级等次”。加快社区整合工作步伐,以竹园、青华两个小区为依托,积极探索现代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五进社区”活动,进一步积累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经验。
  2003年,晋江市强化城市经营理念,拉动城建投资,完善市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泉安路立面改造以及市区夜景、绿化等市政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探索构建新型城市管理体制,优化整合管理资源,文明执法,规范管理,并突出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管理工作,着力优化城市环境,市区“畅通工程”建设被评为“二等(优秀)管理水平”。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整治“牛皮癣”等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社区整合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以建设文明小区为抓手,引入现代社区管理机制,并结合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探索文明社区管理办法,为文明社区建设积累经验。根据省文明城市考评团的反馈意见,对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推进社区整合、规范窗口行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督办整改,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004年,晋江市以加强城市日常管理,推进长效管理机制为主,综合整治、专项整治为辅,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市容整治领导小组,协调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协同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按照“靓丽、畅通、整洁、安全、净化、平安”的要求,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市场、社会治安”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按照“加强行政监管,改制事业单位,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综合执法,实行分级管理,全面科学考评”原则,吸纳宁波经验,结合晋江实际,全面实行环卫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月”系列宣传。推行市场动态巡查制,把强化市场管理与建设结合起来,使市场秩序和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加强施工管理,实现围墙封闭和安全遮护施工、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污染有效控制、运输净车出场、施工安全有序。以音像市场、电子游戏机室、网吧及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整合警力和治安防控资源,建立“打、防、控、管、疏”一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和省委“城市抓社区”的精神,以跨越式建设中等城市和新设立6个街道办事处为契机,把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转移到文明社区创建上来,在年初考察学习厦门市社区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晋江市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意见》,规范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强化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管理优化的文明城市。
  2005年,市级班子领导成员发出“我为建设文明城市作表率”倡议书,进行全民动员、发动全民参与,通过运用公益广告、征文比赛、演讲辩论、手机短信、宣传折页、电视广播、电子屏幕、网页、宣传栏、墙报等形式,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材料、基本常识和问卷调查,“晋江市民道德守则”“晋江市民文明公约”和“晋江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宣传页,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签名仪式和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文明城市行列,在宣传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得提高。坚持把打造文明社区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贯彻落实《晋江市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意见》精神,围绕经济发展高水平、文化发展高品位、人的发展高素质的目标,成立志愿者队伍,建立爱心援助站,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七进社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绿色社区、环保社区等活动,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在面上推进的同时,注重培育典型,增强辐射效应。引导青阳等街道高效整合资源,按照“高起点、高水平、创精品”的要求,努力将阳光社区创建为数字型信息化社区、青华社区创建为服务型社区和科普示范社区,青新社区创建为学习型社区,霞行社区创建为平安型与共驻共建型和谐社区。坚持规范公共管理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靓丽、畅通、整洁、安全、净化、平安”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零点行动”,加大垃圾发电厂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市区污水管网改造也正在紧张施工中。交通秩序管理方面,推行“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动静结合、以动制动”的管理模式,运用智能交通系统实现对综合运输、公交车辆定位、营运等各方面管理的信息化,巩固深化“畅通工程”和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成果。实行在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有效地遏制车辆的噪音污染。集贸市场整顿方面,实施市场动态巡查制,落实全日保洁制度,推行净菜上市,推广标准衡具,加强价格管理,在霍乱防控关键时期,及时部署防控工作。市工商局启动《安全生产及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工作方案》和联动执法机制。创建文明工地方面,制定《关于在全市建筑行业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实现围墙封闭和安全遮护施工、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污染有效控制、运输净车出场、施工安全有序。文化市场整治方面,以音像制品店、网吧、影吧、书报亭及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科学规划“网吧”布局,引导业主依法经营。社会治安管理方面,举办百人法制宣讲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辅导讲座,提高群众治安防范意识和守法意识;结合平安晋江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推进“11211”工程建设,建立“打防控管疏”一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2006年,晋江市以加强市民教育、优化城市管理、完善市政设施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2月15日,市五套班子全体成员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我为建设文明城市作表率”的倡议,引导全市上下提高创建意识、投身文明建设,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热潮。创建文明城市七个项目组按照《福建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开展督促检查,查摆薄弱环节,各项目组相关职能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全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等方面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认真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市总评的宣传发动,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和宣传折页、发送手机短信、开设电视专栏、召开动员大会、举办文艺晚会、组织“百万市民迎新春环境卫生大整治”、开展“文明交通伴我行”主题教育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做好业内资料审核把关,组织培训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审核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程序,统一资料编制格式,分类汇编成册。3月9—12日,省创建文明城市考评团对晋江市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总评检查。12月,晋江市被表彰为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
  2007年,晋江市认真对照《福建省文明城市考评体系(县级市)》,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3月21日,召开市文明委成员(扩大)会,分析总结晋江市2003—2005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综合考评情况,研究部署迎接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初评工作。7月20日,召开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经验交流会精神,部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发挥创建文明城市“七个项目组”的作用,把创建工作具体分解到项目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实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点评制度,及时组织对相关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跟踪点评,推动做好巩固提高和补缺补漏工作。组织到丰泽区考察文明市民学校创建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培育一批泉州市级、晋江市级文明市民学校。11月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听取全市贯彻泉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研究下阶段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把握晋江建市15周年的有利时机,突出抓好市民素质教育、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机制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品位提升等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上新水平。
  第二节 文明村镇创建
  1988—1992年,在镇容村貌建设中,各地注意发挥侨乡优势,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金井镇石圳村近两年发动村民和华侨捐资102万元用于环境建设。铺路13条4680米,修水沟4800米,填旧厕所570个。建公厕16个,并添置垃圾车1辆。美化村容,被市、县爱卫会、卫生局评为文明卫生村。各乡镇既注重抓环境规划建设,又注重加强管理。由建委牵头、抽调宣传、交通、环保、土地管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参加成立城管监察队,做好镇容村貌全面规划,并对个别违章搭盖给予查处。金井镇城建办处理非法占地盖房37座,拆“土地公”牌恢复地貌58座(处)。安海镇相应成立城建监察分队,下各村街查处违章建筑5起,清理路障8起,重点整顿市容4起,纠正处理交通违章800多人次,解决各种纠纷17人次,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定、整洁、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同时,宣传表彰石圳、高霞等13个文明村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1993年,晋江市4个镇(安海、陈埭、金井、深沪)参加省委文明办组织的第二届沿海61个“亿元镇”开展创“十好”文明集镇友谊竞赛活动,同年,东石、英林也参与竞赛活动。其中,安海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1993年“十好”文明集镇。1994年12月,省委文明办组织的第二届沿海61个“亿元镇”开展创“十好”文明集镇友谊竞赛活动在安海、东石两镇作示范性评估。6个参赛镇在竞赛活动中,广泛深入开展“建文明村镇、奔小康目标”主题活动,在61个竞赛对手中,分别获得第二名、第四名、第八名、十一名、十二名、十三名。1995年5月,市文明办在全市组织50个基础较好的亿元村、文明村开展“十好文明村”友谊竞赛活动,并带领参赛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到永春美岭村参观学习。全年晋江市有20个单位(村)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1996年,晋江市继续围绕加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步伐,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组织开展创建“十好文明村镇”友谊竞赛活动,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上新台阶。在全市12条骨干道路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基本实现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开展村镇脏、乱、差整治工作,加快农村改水、改路、改厕进程,努力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安海、深沪、陈埭等镇进一步健全、充实城监、环卫等管理队伍,加强镇区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逐步优化社会文明“细胞”。全年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溪边、清濛、跃进等14个市级“十好文明村”。
  1997年,围绕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建新村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以宽裕型小康建设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实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单位挂钩村镇工作制度,突出抓好20个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村和20个旧村改造示范村的试点工作,推动宽裕型小康建设的进程。在创建“十好文明村镇”活动中,着力抓好村卫等管理队伍,加强村镇的环境整治,使村镇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强化思想道德文化内涵,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倡导文明新风,加快镇级公园、镇、村两级文化中心建设步伐和有线电视联网工作,完善小城镇功能,促进农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上新台阶。安海镇、深沪镇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集镇”,西滨镇、金井镇、英林镇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64个村(居)被各级评为文明村(居)。85个村(居)达到宽裕型小康标准。
  1998年,晋江市围绕提高农民素质,实施宽裕型小康建设的目标,以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为重点,以贯彻落实泉州市创建文明村镇现场会精神为主线,广泛开展“镇学崇武安海、村学美岭跃进”的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加强文明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分阶段实施、按能力新建、有重点改旧、全方位整治”的原则,在农村突出抓好以“五通”(通水、路、电、电视、广播)、“五改”(改水、厕、路、旧房、圈)、“三化”(硬化、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在集镇突出加强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抓好镇区管理工作,促进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再上新水平。安海镇结合实施“民心工程”,把整治村容村貌工作分为初步整治、有效整治、高标准整治三个层次,把整治工作分解到各村(居),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西滨镇跃进村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增加投入,大力推进以“五拆、六改、三配套”为主要内容的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取得成效。安海镇、西滨镇跃进村被泉州市确定为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坚持季度评星级、年度评文明户制度,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在农村广泛开展“告别陈规陋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破旧俗树新风。
  1999年,市委、市政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加强文明村镇示范点和新村建设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深入开展,9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称号。全市15个镇和80%以上的中心村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开展以“五通”(通水、电、路、电视、广播)、“五改”(改水、厕、路、旧房、圈)、“三化”(绿化、硬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强化集镇基础设施、镇区公园、中心绿地、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逐步走规范化轨道。全市确定4个示范镇、45个示范村和20个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示范村,实行五套班子成员挂钩示范镇、示范村制度,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在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目标的基础上,建成宽裕型小康村219个,占总村数57%。西滨镇跃进村、池店镇清濛村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建设100个文明新村“精品”工程项目,并在检查验收中被评为“优秀”档次;安海镇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列为在全国宣传的十个文明乡镇之一。开展“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按照法纪、计生、团结、卫生和新风“五星”标准,在全市评选表彰文明家庭100户。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全市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到74%,有线电视进村率100%,入户率35.5%。
  2000年,晋江市以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市”称号为新的起点,以实施文明村镇建设规范化管理为重点,推进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在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切实抓好以治理环境卫生、活跃文化生活、强化社会治安、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主题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建设文明精品村工作纳入2000年为民办14件实事项目之一。确定青阳镇青阳村、池店镇华洲村、西滨镇海滨居、安海镇庵前村、磁灶镇岭畔村、龙湖镇埭头村、金井镇溜江村、深沪镇东华村、英林镇高湖村等9个村为创建文明精品村,并拨出专项资金90万元,用于扶持宣传文化设施建设。市文明委制定《关于组织实施文明新村“精品”工程实事项目的意见》。市文明委领导和市委文明办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工作指导,并召开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专题调研会,及时交流经验、研讨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创建文明“精品”村实事项目检查验收方案》,并在12月组织检查验收。9个精品村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700多万元,集中用于宣传文化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解决当地的难点问题;新建文化活动中心6个,完善原有文化活动中心3个,统一设置图书阅览室、健身室和多功能文娱活动室,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大力推进村容村貌卫生管理制度、队伍、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明显改观;逐步开展“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9个精品村建设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并初步发挥典型效应,对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起示范带动作用。
  2001年,按照“市抓集镇、镇抓村(居)”的工作思路,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紧密配合小城镇发展战略,在抓好安海、英林、陈埭、西滨等4个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辐射带动周边农村的同时,突出抓好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在上年确定9个文明精品村项目对象的基础上,确定罗山镇福埔村、深沪镇群峰村、陈埭镇西霞村、东石镇第四社区、深沪镇东华村等5个文明精品村(社区)创建项目对象。在创建工作中,以“建设一个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套农村宣传设施、建立一个村容村貌示范区域、建立一套有利于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的村规民约、寻求一条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落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重点创建内容,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委文明办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抓好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协助解决实际问题。10月10日,市文明委组织人员深入陈埭镇西霞美村、龙湖镇埭头村开展文明精品村调研活动,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14个文明精品村建设项目对象全年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包括市拨专项经费95万元),集中用于宣传文化设施建设、村容村貌进一步改观;通过抓规范评选,“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各镇参照创建文明精品村的做法和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3个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点带面、推动整体的格局。
  2002年,坚持把集镇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启动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制定《晋江市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实施细则》,建立考评检查、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科教文化建设、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以镇带村工作为主要内容,实行分类指导、区别要求,推动各镇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创建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竞争局面。坚持典型示范,在巩固、深化原有的14个精品村创建工作的同时,重点扶持安海镇前蔡村、深沪镇运伙村、英林镇后头村、紫帽镇园坂村等4个年度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的创建工作,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宣传文化设施建设、移风易俗和“评星级创文明户”活动,使农村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有明显提高。全年4个新定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投入创建经费470万元。前蔡村投入30多万元用于硬化道路、绿化环境、拆迁旧房和建设市场、铺设排污排水管道,并动工投建设文化中心。运伙村新建公厕5座,新建、扩建道路7条、硬化路面1.5万平方米,建设文化楼、灯光球场、戏台、老人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园坂村在整治村容村貌的同时,利用村委会旧址建设文化活动中心,配套文化设施,投入使用。晋江市培养文明精品村的做法与成效得到省、泉州市的肯定,福建省《文明大观》杂志做专题报道。
  2003年,晋江市继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集镇竞赛活动。安海、深沪2个镇被表彰为省第八届文明集镇,西滨、英林、东石、青阳等4个镇被表彰为泉州市第九届文明集镇。坚持抓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在抓好原有18个文明精品村创建工作巩固深化,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的同时,新启动7个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新启动的7个文明精品村创建项目对象今年来共投入资金350多万元,集中用于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整治村容村貌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较好的示范作用。
  2004年,晋江市在巩固深化跃进村等省级文明村创建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25个市定精品村创建工作的深化,发挥典型辐射带动作用。
  2005年,晋江市着眼于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采取各种途径引导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优势资源向农村辐射,促进重农、支农、扶农、为农整体效应的形成。因地制宜地组织城镇文明单位同文明村镇结成共建对子,借助城镇的优势和力量,加快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督促文明行业在创建中加大对农村窗口的建设力度,完善网络,健全功能,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督促文明单位在创建中深化城乡结对帮扶,为农村多办实事好事;督促文明学校在创建中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等问题。通过开展城乡文明共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城乡共荣的良好局面。
  2006年,晋江市实施“百村示范、村村整治”工程,聚集要素,盘活资源。针对农村“脏、乱、差、散”现象,通过开展“三清六改”活动,狠抓环境卫生整治;结合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普及农村自来水工程、“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等加强对公共设施、绿化等的投入、维护和管理。全年全市50个示范村累计完成投资1.37亿元。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社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的垃圾,建立健全镇环卫管理机构、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规划投资建设镇、村环境卫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全市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动实现城乡统筹和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2007年,印发《晋江市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整治与改建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晋江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烧灰、梅塘、玉湖村被确定为全省试点村,大埔、东山村被确定为泉州市级试点村,前蔡村等18个村被确定为晋江市级试点村。
  第三节 文明行业创建
  1988—1995年,持续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全民学雷锋、社会树新风”等活动,各行各业普遍开展优质服务;“共学共建共发扬”活动继续向纵深发展。加强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工程,特别是推动各基层所站“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逐步深入和规范。
  1996年,晋江市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加强行业服务规范建设。制定颁发《晋江市行业文明公约》《晋江市行业道德规范》。开展“评行业风气、塑行业形象,创优质服务”活动。以评“五风”(税风、银风、医风、电风、警风)为主要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关心、支持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及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促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在企业中开展“文明企业”“文明杯质量奖”评选活动,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促进商店重信誉、重质量,文明经营,守法经营。
  1997年,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树立‘窗口’形象,增强服务功能”为中心内容,在全市组织开展“满意服务、情暖晋江”主题活动,并进行专项部署,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形式推进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围绕推行便民措施、实现优质高效、创造优美环境、营造文明氛围等方面开展竞赛活动。全市确定62个基层“窗口”单位作为创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重点加以培植,抓点带面,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市委文明办组织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活动,把各“窗口”行业的典型经验,汇编成《晋江市行业“窗口”风范》,并在各行业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此外,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作用,组织对25个“窗口”行业的行风进行测评,使“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更深入扎实,更富有成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等14个“窗口”单位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满意服务”先进单位。农行晋江市支行英林营业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满意服务”先进单位。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市委文明办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市五套班子办公室联合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发出“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倡议书,号召党政群机关的领导、党员干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当好人民公仆,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1998年,继续抓好“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市文明委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各机关单位围绕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完善工作制度等内容,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市文明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召开专题调研工作会议,研讨工作措施,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窗口行业通过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推行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建立管理监督机制,明确考评细则,抓好示范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市委文明办在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简报中开辟专栏,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各行业(窗口)主管部门采取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工作观摩活动等形式,把创建活动由示范点达标向全行业达标发展,由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向其他行业扩展。
  1999年,晋江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着力抓好26个创建文明机关示范点和96个窗口行业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在党政机关,以开展“增强公仆意识、做好群众工作”和廉洁、勤政教育活动为载体,从强化公仆意识教育入手,围绕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等内容,着力解决党政机关中存在的“冷、硬、拖、卡”问题,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在窗口行业,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抓好规范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用语等,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涌现出一批文明行业先进典型。市财政局被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被公安部荣记一等功,并获国务院授予的“特别能战斗的刑警队”称号;市交警大队紫帽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称号;英林电信分局、邮政分局被中央文明办、信息产业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单位”,英林电信支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地税局获国家税务局“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2000年,市委、市政府制定《晋江市2000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设立投诉中心,聘请社会监督员,开设“勤政大厅”“便民服务大厅”,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重要窗口“双休日值班制度”等措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围绕提高服务质量这一主题,进一步提高“窗口”行业创建工作水平。以泉州市创建文明行业现场会在晋江召开为契机,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加强对晋江市16个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百佳”示范点的工作指导和督促,以示范点推动全面。组织对13个“窗口”行业的25个下属单位,特别是文明单位的服务质量状况进行测评,加强社会监督。从测评结果看,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群众对“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有较大的提高。涌现出省第二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先进单位2个、满意服务先进个人2人;泉州市“窗口”行业满意服务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8人。英林邮政支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协调小组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百佳班组”称号。
  2001年,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从提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办事效率、规范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监督考评入手,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全局的水平。以泉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现场会在晋江市地税局召开为契机,宣传推广地税局“以规范促发展、以制度保长远”的经验,坚持抓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各窗口行业以规范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言行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建行晋江市支行被确定为全国金融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试点基地,东石镇法律服务所、安海地税分局、青阳邮政分局、农行英林分理处、市保险公司营业厅、电信局营业厅等6个单位被确定为第三届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把创建活动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诚实守信教育,推动行业自律,集中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以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部门为重点,以专项治理勤政廉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并对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进行满意度的测评,发挥评议在创建文明行业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推动行业窗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2002年,继续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把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作为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在党政机关,一方面以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全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统筹规划公共行政体制改革,重组组织机构,再造工作流程,从根本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益。另一方面,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中心,规范机关制度,实现制度管人;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便民措施;深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改革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严肃行政纪律,规范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突出加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教育,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观念;结合行业业务特点,加强行业规范建设,推动行业自律;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培植、推广先进典型,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创建格局。全市共有27个单位被确定为泉州市“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
  2003年,晋江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塑造行业文明新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市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增进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结合表彰推广市地税局这一全国先进典型,组织召开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32个行业(单位)签订竞赛活动协议书,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保障;强化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改进行业管理,实现规范服务;落实法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6个方面为重点,启动新一轮“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文明行业创建新热潮。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行风评议,把政府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有效推动行风的不断优化,提高群众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环境4个方面的满意度。同时,继续抓好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确保其先进性、示范性,并努力推动创建工作由示范点向全行业拓展,由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向各行各业拓展。
  2004年,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中心,深化“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在窗口行业方面,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抓好行业服务规范的完善落实,着力解决服务环境、态度、效率、质量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组织对市区各行业及示范窗口明查暗访,加大行风评议力度,纠建并举,年底组织对全市各行业和示范窗口进行社会测评和考评,把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2005年,市文明委先后召开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等,分类指导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文明创建工作,夯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以提高人员素质和完善服务设施为重点,以“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强窗口服务建设。采取轮岗、自学、讲座、短训、函授、进院校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专业理论和法律法规;改造、更新和完善设施设备,开发、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手段,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实现计算机联网和无纸化办公,办事窗口从单功能流水作业升级为多功能综合办理。市文明委与全市35个行业签订“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协议书,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从示范点向全行业拓展,从抓一线“窗口”向抓领导机关拓展,从行业自建向共建联动拓展,呈现出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共有30个单位被确定为泉州市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
  2006年,晋江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开通市长专线,进一步拓宽联系人民群众渠道,增强政府工作的服务功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行风评议,有效推动行风的不断优化,提高群众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环境的满意度。组织35个行业(单位)继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继续抓好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确保其先进性、示范性,推动创建工作由示范点向全行业拓展,由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向各行各业拓展。
  2007年,组织对各行业创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掌握行业创建情况,印发《关于成立晋江市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召开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行业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确定37个窗口行业参加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推荐福建晋江捷龙商业有限公司等22家私营企业、晋江市安海华仔百货店等23个个体工商户参评泉州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
  第四节 基层基础创建
  1988—1992年,晋江县(市)基层基础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企业、文明学校)活动逐渐深入。1989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县直、乡镇机关抽调793名干部深入农村、街道、工厂、学校、医院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进一步稳定人心,进一步稳定社会,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1990年,每逢节日,组织戏剧展演、南音会唱、灯谜会猜、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先后举办青少年艺术节、龙江吟社成立153周年纪念活动。承办全国性“第十九届翔宇杯”男女篮球赛,“88”国际体育援助计划越野赛跑,全国中学生女子篮球赛,举办南音、书画、文学大奖赛,举行县第七届运动大会。坚持把学习雷锋与实践雷锋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雷锋精神在晋江”的十项系列活动。全县有学雷锋小组3800多个,学雷锋送温暖服务队800多支,他们在各自岗位上,进行各种形式的为民、便民、利民活动。全县有19个单位和62名个人被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有11个省级文明单位经复查合格。1992年,把创建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点和载体,同时积极开展“五好家庭”及“双文明户”“遵纪守法户”评选活动。组织4个镇、8个村参加全省“百乡千村”竞赛。继续开展“扫黄打丑”净化社会文化市场;狠抓监督检查和考核,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带动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过对全市省、市(泉州)、市三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复查考核,至年底,共有省级文明单位13个,泉州市级文明单位25个,晋江市级文明单位152个,共190个。
  1993—1995年,晋江市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江作梁为组长,市委常委林进德,市政府副市长郑建树、陈道炳为副组长,有文明办、宣传部、交警大队和青阳镇等单位领导参加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创建文明街道分解为市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5个工作范围,分别由建委、政法委、交警大队、工商局和文化局牵头负责,卫生局、爱卫会、青阳镇配合,并要求他们根据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由市文明办、公安局等9家联合制定《关于整顿市区交通、市场、环卫、治安秩序的通告》。在印发张贴、广播、播放的同时,还通过镇政府分发到各村居,通过工商分局、城监中队分发到各有关商店、摊位、工地。定出4个路段、2个广场为整治重点,即东主干道、新大街、青阳供销社至镇政府路段、新华书店至市政府路段、工作俱乐部和影剧院广场,并把新大街作为创建文明街道示范路段。3年间,市政府组织有20多个部门和基层所站参加的创建文明街路整治活动,对上面提到的4个路段、2个广场先后组织6次大规模的整治。清除卫生死角100多处,拆除违章搭盖、违章架设的广告40多点,取缔占道摆摊经营70多处,铲除东主干道违章占道的建筑材料及余渣,为搞好镇容街貌、美化城市建设,加强城监、市管、交管、环卫园林、市政维护等6支城管队伍的建设,市政府拨款30多万元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服务设施,环卫队伍由175人扩大到273人,城监中队升级为大队,还聘请50名退休职工、干部组成城市管理监导人,让群众参与管理。
  1996年,晋江市坚持“抓深、抓细、抓实,逐步推进,整体优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文明片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促进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1997年,全市以建设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的片区环境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全面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施并章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安全片区领导小组,实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制度,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制定《晋江市文明安全片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立全面规划、重点突破、抓好典型、整体推进、分期达标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全市27个片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按照社会风气良好、社会治安稳定、环境整洁优美、群众生活方便、社会文化活跃的基本标准,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立“三有两抓”(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有创建经费,抓社会治安、抓环境整洁)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全市创建文明安全片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青新文明安全片区获得泉州市“文明安全片区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晋江市把文明安全片区创建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大局着眼,从基层抓起,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文明安全片区创建活动。确立“市区抓覆盖、镇区抓深化、农村抓结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动群众,抓好片区示范点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行五套班子领导成员挂钩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制度,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在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建制村(居)为依托,以文明楼院为骨干,以新村建设为基础,对市区进行全面规划,本年市区又新建7个片区,使覆盖率70%。在创建工作中,坚持以示范引路,重点抓好城镇新村型的青新片区、企业厂区型的青阳糖厂片区、机关院落型的曾井片区、物业管理型的融星片区等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并注意总结推广片区示范点先进经验,抓好示范辐射带动工作,提高片区创建工作质量。青阳青新文明安全片区获全省创建文明安全片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青阳糖厂文明安全片区被确定为全省创建文明安全片区“示范点”。
  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进一步深化市区文明安全小区创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区建成文明安全小区11个,覆盖率100%,小区的管理、服务、教育功能逐步配套和完善。继续抓好小区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筹资机制、小区服务和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实行领导挂钩工作制度,市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钩小区建设示范点,加强领导力量。坚持分类指导的方针,对城镇新村型、物业管理型、机关院落型、企业厂区型、商贸区域等不同类型的小区实行分类指导,抓特色,促提高。坚持示范引路的工作方法,着力抓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再创建100个高标准小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青华小区的创建工作,市、镇两级拨款9万元支持该小区文化设施建设。在省文明委组织的考核验收中,青华小区被评为优秀档次,并被评为1998—1999年度省级文明安全小区;青阳村和糖厂工业小区被评为1998—1999年度泉州市文明安全小区。
  2000年,晋江市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打假维权满意服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以扩大老年教育学校覆盖面入手,切实加强老年人教育;充分发挥关工委在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加强青少年德育工作。广泛开展“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和各个系列示范户活动,逐步优化社会“细胞”。市委文明办、市妇联联合表彰100户“五好文明家庭”。在泉州市文明办与泉州市科委、文化局、卫生局、司法局、妇联分别命名表彰首批科技示范户、文化示范户、卫生示范户、守法示范户和“五好文明家庭”示范户中,晋江市54户家庭榜上有名。晋江市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制定《晋江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晋江市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的基层标准、组织领导、评选命名、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认真贯彻《福建省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成立晋江市创建文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规范化的基层创建活动档案管理体系,努力解决“重评轻创”的问题,实行文明单位、文明集镇、文明学校“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的制度,推动基层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组织对上年度省、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保创建工作的延续性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2001年,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系列创建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创建“五好(五星)文明家庭”为载体,推进社会细胞的不断优化。以创建安全小区为抓手,深化基层创安活动,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爱我晋江、美我侨乡、青少年志愿者行动”“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及“千校万户争先创优”“百店千柜无假货”“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出租汽车行业“争星级企业、创优质服务”、评选“首届晋江市百优十佳青年”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
  2002年,继续贯彻文明单位“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的办法,组织开展2002—2003年度晋江市“文明单位”申报工作,推动各单位认真制定新一届创建计划,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全市共有23个单位被推荐参评第八届全省文明单位,养正中学、市地税局、凤竹集团被省委、省政府推荐参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参照省“文明学校”基本标准,在全市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合格校活动,进一步扩大文明学校先进面。开展创建“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和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敬老模范村(居)”活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尊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行动”“巾帼建功”、创建“文明学校”“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扶贫济困送温暖”以及“十百千万工程”“畅通工程”“百店千柜无假货”“诚信经营添光彩”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针对全市民营企业繁荣,把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抓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加强典型培植,培育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钻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浔兴公司等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体现精神文明建设新特色。凤竹公司被推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对象,并被省文明委确定为在泉州市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参观点。《精神文明报》也先后对凤竹公司、钻石公司进行宣传报道。12月,泉州市在晋江召开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并组织参观凤竹公司、钻石公司、浔兴公司。拓展创建领域,加强对各类基层创建工作的规范管理,并结合评选推荐泉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和组织评选晋江市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推动各基层单位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全市共有38个单位、2个小区、12个村镇、15所学校、9个窗口单位被表彰为泉州市(2002—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共有22个单位、6个村镇、5所学校和3个窗口单位被表彰为全省(2000—200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实施山海协作,按照“以精神文明领域共建为主、强化基层共建基础、加强思想文化交流协作,兼顾其他领域优势互补”的原则,扎实做好与宁化县的结对共建工作,宁化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县纪念馆多功能展览室2个援建项目完成。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扶贫济困送温暖”以及“百店千柜无假货”“诚信经营添光彩”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设立“晋江慈善日”,组织开展第一个“晋江慈善日”系列活动,弘扬慈善文化,推进慈善社会化进程,慈善基金突破亿元。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举行计生文艺汇演和“国策颂”广场文艺晚会,并组织开展计生文艺进镇进村活动,宣传婚育新风和生育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增强防控违法犯罪能力的同时,以创建安全小区为抓手,深化基层创安工作。
  2003年,晋江市从建设企业文化,发挥凝聚、约束、导向功能入手,全面加强民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引导民营企业以“三优”(企业环境优美、经营业绩优良、内部管理优化)、“三为”(人文建设为先、诚信守法为本、乐于奉献为荣)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把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动员部署全面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突出典型带动,在深化凤竹、钻石、浔兴等全国、全省先进典型创建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辐射带动全市民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有11个企业被泉州市表彰为首届文明企业,10个企业被评为福建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使非公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新亮点。
  2004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开展“非公党建年”活动,引导民营企业以“三优”(企业环境优美、经营业绩优良、内部管理优化)和“三为”(人文建设为先、诚信守法为本、乐于奉献为荣)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突出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引导广大业主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打造“诚信晋江”。认真贯彻《福建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晋江市五好(五星)文明家庭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基层创建活动。严格实行“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评选表彰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从严掌握,不搞平衡”,引入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整体质量。年初,在养正中学召开全市创建文明学校工作经验交流会,举办“晋江市创建文明学校成果展”,宣传推广各级文明学校的创建工作特色做法和经验,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创建氛围,在全市掀起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活动热潮。2004年,安海地税分局、青阳邮政支局等8个单位被确定为第四届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90个单位(个人)被表彰为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个人),2个单位被评为泉州市“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11个村(居)被评为泉州市“敬老模范村(居)”。2004年表彰市级文明单位122个,文明集镇(街道)4个,文明村(居)31个,文明学校32个,文明企业20个,文明家庭296户。巩固和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成果,广泛开展社区、村镇、学校、单位等领域的军警民共建活动。实行市直单位挂钩基层连队制度,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均与驻军挂钩共建。巩固深化与宁化精神文明的共建成果,启动“宁化县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雕塑”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文明单位与特困家庭结对济困”“畅通工程”等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活动,拓展创建领域。
  2005年,继续深化以“三优”(企业环境优美、经营业绩优良、内部管理优化)和“三为”(人文建设为先、诚信守法为本、乐于奉献为荣)为主要内容的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举办全市企业战略创新调研座谈会、“深化创建内涵、打造品牌之都”文明企业恳谈会,编印《2005年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材料汇编》,及时总结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经验、新方法,探索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与载体。举办“企业文化之旅”“乡土文化进企业”“企业文化节”等活动,培育企业文化理念,巩固企业组织堡垒,拓展企业品牌影响,推动企业全面发展。制定出台《晋江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届初申报、届中考核、届末评选”制度,开展2003—2005年度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2004—2005年度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推动基层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2006年,晋江市从发挥凝聚、约束、导向功能入手,深入开展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强化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素质,理顺劳动关系,培育企业文化,树立品牌理念。举办首届企业篮球联赛,在丰富企业员工文化体育生活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形成非公企业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创建格局。加大对凤竹公司等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辐射带动全市民营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年全市有15个企业推荐参评泉州市第二届文明企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原则,以强化服务设施、健全服务体系、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加强“创绿”先进典型的培育工作,严格考评标准,评选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梅岭街道竹园社区、罗山街道华泰社区等3个社区为晋江市级“绿色社区”。统筹“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安定,推进“平安晋江”深度创建。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有线数字电视试点小区平移等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青年志愿者社区、村居发展计划”等活动,促进“七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社区文明市民学校建设,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文明市民学校被确定为泉州市首批文明市民学校示范校。
  2007年,市委把2007年确定为精神文明建设“双基建设年”,明确提出全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是抓基层、打基础。2月28日,召开市委工作会暨2004—2006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双先表彰大会,全面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19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其中文明单位112个、文明集镇(街道)2个、文明村(社区)22个、文明企业30个、文明学校30个。市委文明办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深入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活动,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全市253个各级文明单位与结对对象签订《结对济困协议书》,落实帮扶资金52.7万元。印发《关于规范文明单位奖励金发放的通知》,兑现各级文明单位表彰奖励金,有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全国、省级、泉州市级精神文明各类先进的届中检查和复查。工商等部门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推荐福建晋江捷龙商业有限公司等22家私营企业、晋江市安海华仔百货店等23个个体工商户参评泉州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组织对行业创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掌握各行业创建情况,印发《关于成立晋江市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业创建工作。4月26日,召开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行业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确定37个窗口行业参加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印发《晋江市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按照整治与改建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晋江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龙湖镇烧灰村、东石镇梅塘村、永和镇玉湖村被确定为全省试点村,磁灶镇大埔村、东山村被确定为泉州市级试点村,安海镇前蔡村等18个村被确定为晋江市级试点村。
  第五节 军警民共建
  1988—1992年,晋江县(市)广泛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文明单位活动。驻军支援地方建设和抢险救灾,经常组织“学雷锋为民服务队”,义务为群众修理器具、诊疾看病,密切军民关系,加强军民团结。地方政府及时为部队排忧解难,部队支持地方工作,特别是在创建先进县城、创建福厦路晋江文明路段活动中,密切配合,成效显著,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县城”的称号。县人武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完成每年兵员征集任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先进人武部”和“双拥先进单位”称号。至1991年底,共建点发展到100多个,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1992年,县城12大片区、7个共建街进一步强化机构和制度。
  1994年9月,经军地双方共同协调,晋江市在全省率先与驻军32833部队联合开展以“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防精神污染、共治社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共”活动。根据军地双方的实际情况,制定8条共建共防共治活动公约,并把公约的内容传达到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的各个连队,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发动广大部队官兵和地方人民群众参与“三共”活动,遵守“三共”公约。活动所涉及的5镇21个村都积极行动起来,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三共”活动,加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受到省军区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金井镇塘东村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并涌现出市图书馆、华侨中学、“拥军世家”林荣护、“拥军模范”许世界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1996年,在取得省“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基础上,深化军警民共建活动。实行党政机关单位和驻军连队挂钩制度,把“双拥”工作落实到机关单位、驻军连队,切实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帮助驻军解决训练、生活上的困难。如帮助基层连队建设“一块好菜地、一座好猪圈、一个好食堂”等。引导各军民共建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共建活动,培育一批军警民共建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驻军某部四连被省军区授予“海防模范连”称号,村民许解放被评为省“拥军模范”。
  1997年,在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定为双拥办14件实事的方案,落实市直机关单位和驻军连队挂钩制度,切实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训练、生活上的难题。全年支持部队建设投入资金429万元,组织慰问部队建设投入资金25.5万元,帮助37个基层连队建设好一块菜地、一座猪圈、一个食堂。同时,注意引导军民共建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实实在在的共建活动。8月,平山中学获得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的“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晋江市进一步深化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双拥成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召开全市性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加强国防宣传教育,制定双拥工作办10件实事的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落实市直机关单位挂钩单驻军连队工作制度,帮助驻军建设“好幼儿园、图书馆”和“一块好菜地、一个好猪圈、一个好食堂”等,为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为配合全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驻军部队派出官兵1120人次帮助整治内沟河,打扫城市环境卫生。在抢险救灾中,驻军官兵总是战斗在第一线。清明节期间,晋江市发生山林火灾,部队出动官兵800多人次,连续扑灭6处火情。
  1999年,晋江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全市募集拥军优属保障金131万元,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问题。组织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支援部队科技兴训经费20万元,捐赠电脑、传真机、科技书籍价值近50万元,组织由专家组成的“科技演讲团”为驻军官兵传授科技知识和科学技术。免费开办军嫂会计证培训班,为军嫂就业创造条件。制定本年度双拥工作办10件实事的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全市投入拥军经费614万元,用于支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落实市直单位挂钩基层连队工作制度,使双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驻军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配合地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人数4万人,帮助驻地中小学校和机关单位开展军训活动,受训人员2.1万人次;全力支援地方建设,协助地方搞好抗洪救灾、内沟河整治、植树造林、农村水利建设、创卫等工作。在3号、14号台风影响晋江期间,驻军出动官兵1000多人,抢救遇险渔民3人、堵住溃堤决口600多米。在3月5日紫帽山火灾中,驻军官兵及时出动400多人,扑灭火灾。
  2000年,晋江市以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为新的起点,深化“双拥”共建活动,支持驻军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市财政投入支前拥军经费599万元,帮助驻军发展农副业生产,建设基础设施;继续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支持部队质量建军、科技兴训;巩固和发展“爱心献爱功臣”活动成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完善共建挂钩制度,实现市直机关全部挂钩驻军连队;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权益合议庭,强化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市人武部与平山中学、市财政局与82837部队53分队等两对共建单位荣获省“第二届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市教委与32837部队模范四连、华侨中学与32833部队93分队、晋江移动通信分公司与86235部队51分队、罗山镇与32834部队53分队等四对共建单位获得泉州市“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把深化军地共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双拥共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在提高“双拥”层次、推广“双拥”典型、扩大共建挂钩面上下功夫,提高“双拥“共建水平。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市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支持驻军做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帮助驻军发展农副业生产、建设基础设施,市财政投入支前拥军经费676万元;继续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全力支持部队质量建军、科技兴训;在机场、银行、卫生、邮政、电信、交通等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窗口,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实行军人优先服务,把拥军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抓好市财政局和73313部队50分队、平山中学和市人武部等11对省、泉州市、晋江市共建先进典型的培植、宣传,辐射带动挂钩共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002年,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力度,成立市国防教育学校,增强全市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大力支持驻军做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帮助驻军发展农副业生产、建设基础设施。至11月底,市财政共投入支前拥军经费359万元;继续开展“送科技进军营”活动,全力支持驻军质量建军、科技兴训;巩固和发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成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召开“军人优先服务”工作军地协调会,推动“军人优先服务”工作的落实。成立市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加强对军警民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总结交流共建活动经验的同时,对共建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工作方向;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企业与部队双拥共建活动的意见》,推进军企共建工作,拓展共建活动领域。突出思想政治共建、互办实事、增进团结三个重点,加强对共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共建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市人武部与平山中学、市财政局与73313部队50分队被确定为全省高质量共建对子示范点,市人武部与平山中学、市财政局与73313部队50分队、市移动通信公司与94683部队51分队被评为省第三届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另有7个共建对子被推荐为泉州市第三届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表彰对象。
  2003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的目标,主动地发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军地的双向交流。协调解决沿海大通道、金井发电站建设用地问题,协调部队参与抗击9号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帮助协调处理涉军案件、纠纷,为军人军属解决涉法问题,有力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
  2004年,协调解决沿海大通道、发电站建设用地问题。协调部队参加抗击13号台风和抢险救灾任务。与团市委、妇联等单位组织军夏令营活动,并协调部队完成学生军训任务。帮助协调处理涉军案件、纠纷,为军人军属解决涉法问题9起,有效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2005年,开展社区、村镇、学校、单位等领域的军警民共建活动。与原中央苏区宁化县结对共建成果显著,先后支持宁化县145万元实施共建项目,落实宁化县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广场和张仁和纪念室两个援建项目。
  2006年,晋江市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的目标,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市、镇(街道)人武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军地之间传递双拥信息,协调军地开展共学、共建、共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协调驻晋部队继续开展构建“和谐晋江”爱民工程活动,组织驻军开展捐资助学、医疗、国防知识、科普知识“三下乡”等大型活动。协调各有关单位妥善处理空军某部飞机失事事件,协调驻军部队参加封堵东石海堤缺口,扑灭内坑、灵源等地山林火灾2007年,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经常深入各驻晋部队座谈解情况,密切与各部队的联系,为党委政府做好双拥工作建言献策。组织协调驻晋江部队参加地方创建平安晋江和清洁家园行动,执行抗击台风灾害等急难险重任务。主动承担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双拥共建工作。在庆祝建军80周年、迎接上级“双拥模范城”评选考评等工作中,协调组织大量的活动。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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