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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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最低生活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1334-133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1997年至2003年期间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调整保障对象数量和保障金标准,并加强了对保障工作的督查和动态管理。同时,在农村特困家庭的摸底排查工作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关键词: 晋江市 社会保障 生活保障

内容

1997年,晋江市制定《晋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确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晋江确定首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28户、846人,占全市总户数的0.35%和总人数的0.084%,另有福利事业单位保障对象248人。
  1998年,全市核定保障对象1145户、1163人,市、镇、村三级发放保障金额累计118.97万元,抓好保障金和保障档案规范管理工作;4月,组织人员实地抽查14个镇60户保障对象,对全市保障金及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999年,确定保障对象2067户、4260人,占全市总户数的0.86%、总人口数的0.43%,比上年增加929户、3104人,其中镇级保障对象1786户、3907人,福利事业单位院民248户、248人,下岗困难对象33户、105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两次调整后,由上年度的120元,增为160元,提高33.3%,有4260人调高标准,年保障金额362.676万元;市、镇、村保障金分担比例由4∶3∶3调整为5∶3∶2,市财政负担196.833万元;组织有关部门到各镇抽查保障金发放状况,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兑现。
  从2000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全年保障户数2591户,比上年增加557户;保障人数5771人,比上年增加1616人,分别增加26.9%、37.9%;保障总金额521.892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86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275.082万元,比上年增加86.919万元;3月,市民政局会同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到各镇核实保障对象;10月,再次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内坑等8个镇部分村财紧缺的村(居)保障金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对无法负担村级保障金的个别村(居),专项下拨4万元调剂金予以弥补。
  2001年,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3192户、7413人,其中各镇保障对象2792户、6792人,福利事业单位院民316户、316人,二、三类困难居民84户、305人,月保障标准为180元,市、镇、村(居)三级分担比例为5∶3∶2,全市所需保障金613.12万元,其中市财政分担总额为331.78万元。完善制度,加强督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0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6月,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各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专项检查,共抽查47个村(居)286户、600人,取消不该保而保的对象9户、24人。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死亡的、家庭月收入有变化的进行注销、调整,全市注销31户、51人;把家庭平均月收入低于保障线的困难户予以及时列入,全市新增保障对象50户、128人;8月,下拨省专项调剂金8万元给青阳、安海、内坑、紫帽、东石、永和、罗山、龙湖8个镇,专项用于贴补无力分担20%保障金的村(居),确保低保金全面兑现。
  200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扩大城市保障面为重点,同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3月,市政府召开第50次常务会议,确定2002年城市居民保障对象758户、1588人,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80元提高到200元,城市居委会不再承担低保金,市、镇两级按6∶4比例负担;农村居民取消2001年保障对象197户、411人,保留2500户、604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仍为180元,市、镇、村三级负担比例由原来5∶3∶2调整为6∶3∶1。4月17日,召开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扩面工作会议。5月14—29日,市民政局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对新上报的申请低保对象,入镇、入单位、入村(居)和入户进行检查核实,核实全市5月新增城市居民申请低保对象264户、1069人,加上2001年上报的新增农村居民申请低保对象823户、2392人,取消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共59户、202人,最后确定1012户、3009人申请对象为保障对象。8月,下拨省、泉州市下达的44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给各镇,用于补助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较多、扩面任务完成较好的地方;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低保,其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11月,确定38户、99人新上报的申请对象为新增保障对象,保障金从2002年11月起领取;确定保障对象不变、保障金调整的共2户、8人,保障金增加470元。至年底,全市保障对象4308户、10736人;全年所需保障金8228950元。
  2003年,从4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农村特困家庭的摸底排查工作,对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180元的特困家庭,摸清基本数据,完成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做到按政策程序办事,保障人数有增有减,重点抓好低保政策、审批资料、发放档案、动态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全市确定受保障对象5209户、13544人,占总人口1.33%,所需保障金968.67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元;二、三类困难居民和福利事业单位院民的低保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80元,市、镇、村三级按6∶3∶1比例负担;市财政按分担部分的5%,设立30万元调剂金,补助无力负担保障金的村财薄弱村。3月,会同监察、财政、审计、农业部门,对陈埭、罗山、池店、磁灶、紫帽、龙湖、深沪、金井8个镇低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共抽查11个村(居)179户、482人,查出保障对象取消未及时注销及不该保而保的对象16户、40人;统一通过银行发放保障金,发放时间规定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按月审批低保对象,对新增对象或保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要求各镇在每月15日前上报。
  2004年,落实提标扩面要求,严格低保审批程序,强化资金管理,做到申请一批、审批一批,把应保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人数和保障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市城乡居民低保对象从年初的5209户、13544人增加到7260户、20488人,分别增长39.4%、51.3%,所需保障金1855多万元。从4月起,城市居民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农村居民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原受保对象低保金增加所需139.54万元由市财政全额负担,新增保障对象低保金按原比例分担。抽查、核实各镇(街道)分批上报的拟保对象,把1986户、6117人申报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动态管理,全市共取消死亡、脱贫对象472户、927人,调整保障金54户、161人,给予5001户续保对象换发低保金领取证,根据其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保障金额。制定《晋江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低保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家庭收入界定、低保资金管理、低保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实施专项监督,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到各镇(街道),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监察,把低保工作列为村务公开主要内容,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低保对象入户走访制度,组织镇、街道下村干部入户走访全市低保对象。经摸底调查,全市有154个低保金负担困难的经济薄弱村,提出申请低保金负担补助。
  2005年,开展应保尽保、落实责任、促进平衡活动,对全市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通过查看低保户原始档案、核对入户走访表、访问个别疑问低保户等办法,对全市低保户逐一审核,全市低保对象7118户、20078人,落实城乡低保资金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全年核发低保金1802万元。
  2006年,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7月,保障标准调整为城乡一体化的230元,人均补差84元,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7745户、21867人,占全市人口总数2.1%左右,全年核发保障金2002.19万元;及时取消死亡或脱贫对象286户、776人,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差金额有升有降,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不断完善低保配套措施,会同财政局、电力部门推行低保户优惠用电措施,电力部门每年投入170多万元,低保户每户每月可免费用电40千瓦时。
  2007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250元,人均补差金额提到95元,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7808户、21021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左右,年发保障金2642.5万元。出台《晋江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保对象的范围、保障标准、家庭收入的计算做出进一步规定。强化低保工作督查力度,组织全面走访,检查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信访处理情况,与各镇(街道)签订低保工作责任书,全市19个镇(街道)利用计算机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处理、人员录入、档案管理、信息调阅,提高工作效率。市财政下拨250万元,从7月起,给予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每人每月20元补助,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补贴,缓解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带来的影响,确保贫困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推行优惠用电措施,电力部门下拨用电优惠金194.8万元,对全市低保户用电给予照顾,全市低保户每户每月免费用电40千瓦时。试行廉租房保障制度,通过租金补贴方式,资助36户、78人,发放补助金16023元;筹集686万元,分阶段为低保户免费提供机顶盒,免收收视费及相关手续费;赠送1200台电视机给无电视的低保户。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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