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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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249.27
页数: 3
页码: 1321-1323
摘要: 本文本介绍了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组织结构、行政机构和直属机构。其中,行政机构包括市劳动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并对其职能进行了描述。直属机构包括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并对各个机构的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外,该文本还提到了各个机构的主要成就和变革,例如取消企业招工计划审批及下达企业职工固定升级指标、将原隶属市人事局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等。总体来说,该文本对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描述。
关键词: 晋江市 劳动 机构

内容

一、行政机构
  1988年,晋江县继续设立劳动局。1992年5月,晋江撤县设市,县劳动局改称市劳动局,内设人秘股、计划调配股、工资福利股、安全生产股、就业培训股。
  1996年,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职能变化的需求,市劳动局的行政职能从原有偏重于管理国有企业的劳动工作,转向综合管理全社会的劳动事业;管理方式也从原有靠运用计划指标、行政审批手段,转向通过市场机制、采取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干预;取消企业招工计划审批及下达企业职工固定升级指标。内设人事秘书科、劳动关系与监察科、综合计划与工资福利科、劳动安全监察科(兼挂市安委办牌子)和就业培训技能开发科,行政编制15人,工勤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
  2002年,市劳动局更名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年,经市编委批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法制与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的牌子)、就业与技能开发科和社会保险科,行政编制1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股级职数6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其工作职能做部分调整:将市人事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将市民政局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职能划入;将市卫生局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和市医改办的医疗保险制度职能划入;将市总工会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能划入;将市教育局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管理职能划入;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职能划归人事局;将劳动安全监察职能划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职能划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划归市卫生局。
  二、直属机构
  (一)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
  1994年3月,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劳动监察大队,为隶属市劳动局的股级事业单位。1997年,市编委核定市劳动监察大队编制3名,经费市财政局核拨。2006年5月,经市编委批准,同意设立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机构,核编12人,其中股级职数3人,同时,撤销市劳动监察大队。
  (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
  2005年1月,根据市编委批准,原隶属市人事局于1993年成立的机关社会保险公司(副科级单位)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作。
  (三)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
  1987年5月,县政府批准成立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为隶属县劳动局股级事业单位,核制4人,承担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的统筹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退休养老金的管理工作。2007年,经市编委重新核编为8人,经费改为市财政核拨。
  (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00年8月,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隶属市劳动局的全民股级事业单位,核编18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工勤人员1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承办全市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业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服务管理等工作。
  (五)市农村社会保险公司
  2004年,根据市编委批准,原隶属市民政局于1993年成立的晋江农村社会保险公司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六)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06年,根据市编委批准,设立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编12人,股级职数3人,经费由市财政局全额列支,具体负责农村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征收、发放和管理工作。
  (七)晋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1981年4月,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为县劳动局属下的股级事业单位。1992年,县劳动服务服务公司改为市劳动服务公司,主要负责全市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和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工作。2006年5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市劳动局属下的股级事业单位,核编9人,股级职数2人,经费由财政全额列支,同时撤销市劳动服务公司、市劳动力交流中心和市干部职工培训中心等3个机构。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对劳动力市场和社区劳动就业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失业登记、发证及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营和管理;负责组织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和在职职工的职业培训,管理全市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负责全市职工档案寄存等劳动事务代理。
  (八)晋江市劳动力交流中心
  1996年7月,经市编委同意,成立市劳动力交流中心,为市劳动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主要开展职介活动,核编3人,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九)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5年,经泉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成立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展职业资格鉴定指导工作,具体承办晋江市初级资格考核鉴定的审查批准手续及其证书的打印任务。
  (十)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98年3月,晋江市成立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隶属市总工会的事业单位,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开展退休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困难退休人员救济帮扶、协助外地社保经办对在安置在晋江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等工作。
  2005年9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做好与总工会的企业退管办顺利交接的同时,构建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
  2006年,晋江市在泉州市内率先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室,全市建立退休人员档案4563份。
  三、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1993年,经市编委批准,在安海、青阳、金井、东石、深沪、陈埭、池店、磁灶、龙湖、英林、内坑、永和、罗山等13个镇设立劳动就业服务站,核编45人,属集体事业单位。1996年7月,13个镇级劳动就业服务站全部更名为镇劳动工作站。2004年,晋江市部分镇级管辖区重新划分,镇级劳动工作站也随之调整,经市编委批准,在安海、东石、英林、龙湖、金井、深沪、永和、陈埭、池店、磁灶、内坑、紫帽和西滨等13个镇设立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和新塘等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同时撤销13个劳动工作站,总共核编61个,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劳动保障事务所宣传劳动就业方针的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汇总、上报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流动劳动力登记及核实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导村(居)、社区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下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九卷,内容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侨与港澳台事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族宗教、民间信仰、民俗、放言、街道、镇、人物、荣誉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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